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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武踏苍穹-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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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般疯狂的修炼,他的修炼速度,自然是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地星九段,耗时半个月便达到了,地星十段,耗时三个多月……

从地星八段,达到地星十段,不过花费四个半月,如此速度,若是宣扬出去,足以令世上所有修炼者,为之疯狂,当然,也是因为他们命府,有着五倍时差的逆天功效。

也就是说,虽然表面上,他才修炼了四个来月,但实际上,他在命府之内,已经修炼了差不多两年。

修为达至地星十段之后,孟飞才拿出一粒血晶,将其吞下。

瞬间,体内清凉温顺的能量,暴动起来,一遍又一遍沿着经脉疯狂运转。

随着血晶里面的能量,不断被吸收,孟飞体内的功力,也在飞快变化,变得更为精纯,更为强大。

但孟飞只是紧守灵台,对体内的功力变化,丝毫不加干预,任由它疯狂运转。

半个时辰后,体内几乎沸腾的能量,渐渐平息,孟飞张开眼睛,脸上露出几分疑惑之色……

小龙鼠不是说过,达到地星八段之境,服用血晶,就大有可能达至天辰之境么?

可他都已经达至地星十段之境,为何在服用血晶后,竟然没有半点反应?

不过幸好孟飞天性拿得起,放得下,所以疑惑过后,很快便是平静下来。

细细检查了一番,虽然冲击天辰之境失败,但是体内的功力,却是涨大了一截,看来这就是血晶的功效了。

孟飞心中稍定,反手再度取出一粒吞下。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次血晶里面的能量炼化,更快了几分……

可过了十来分钟后,孟飞再次张开眼睛,面无表情,又吞下一粒血晶,接着炼化。

第三次吞食血晶,随着血晶里面的能量被吸收,命府中沸腾的功力,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孟飞心中微喜,难道成功了?

等到血晶能量被吸收殆尽,孟飞缓缓张开眼睛,细细体会着体内功力的变化。

体力功力,此刻强度,再次提升,体积再度缩小,比较之前,也变得更为精纯,他的神识,也增强了几分。

但孟飞的脸上,不由露出几分苦笑,他此时的修为,虽然是再次做出了突破,但是绝对没有达至天辰境界,那现在算是什么境界,地星第十一段?

貌似在万星大陆的修炼史上,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个境界。

孟飞脸上露出几分沉吟之色,吞食血晶,虽然没有成功破入天辰之境,但他的修为,却在不断增强,若是一直这样持续下去,等到了极限,自然而然便是进阶下一个修炼层次。

孟飞收拾好心态,再度将一粒血晶放入口中,同时心中恶狠狠想道:“小爷就是血晶多,一粒不行就十粒,十粒不行,就一百粒,不信不能达至天辰之境!”

第二百二十四章地星十六段

一连三天,孟飞闭关不出。

吞服血晶、打坐、炼化血能,每天,都重复的相同的动作。

吞食至第十粒血晶的时候,孟飞第二次有了突破的感觉,但是仍然没有达至天辰之境,暂且将目前境界,定为地星第十二段……

吞食至第二十一粒的时候,第三次突破,但还是没有破入天辰之境,地星第十段层……

第五十八粒的的时候,第四次突破,依然没有破入天辰之境,地星第十五层。

第五次突破,冲击失败,地星第十五段之境……

最后,吞服一百粒血晶的时候,修为,终于破入了——地星十六段之境!

孟飞张开眼睛,眼中满是疑惑之色,接下来,他再次炼化了数十粒血晶,可此时的收效,却是甚微了,只是让体内功力,稍微精纯了一分,神识,连半点变化都没有。

“泥玛,现在这是神马情况?地星第十六段,看来这已经是地星强者,所能达到的极限了,可我怎么还是无法进入天辰之境呢?”

这已经是他第二十一次尝试,在连续炼化一百九十粒血晶之后,体内功力,再没有任何变化,孟飞果然放弃,这种血晶,可是逆天的神物,竟然已经对自己的修为,没什么帮助,他可不能再挥霍了。

苦思半响,孟飞脸上露出几分苦涩,地星十六段,这是个什么样的境界?

就是说出去,只怕也没有会相信吧。

竟然到了这个地步,自己还是无法突破,难道他这种逆天一般修炼天赋,一生修为,却是要止于地星之境?

满心疑惑之下,施展敛气术,将修为,稳定在地星八段左右,再一掌轰开洞口的巨石,带着一身不弱于造化强者的实力,却明明只是个地星境界的修为,走出了山洞。

随后,进入一座海边城池,寻了个旅店。

这里的用餐大厅,几乎已经坐满了,孟飞寻了一个偏僻的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当然也顺便从伙计那知道了自己确实已经回到了万星大陆。

当然,只是当他向那伙计询问这事儿时,那伙什还像看神经病似的看着他。

孟飞并不在意伙计的眼神,他心里正愉悦着呢,说来,此次神魔战场之行,所得收获,已远远超过了他的想像……

虽然自己的神魂,在神魔战场吸收了众神之泪的能量之后,发生了非常奇妙的变化,使得自己现在已至地星十六段的境界,还不能跨入天辰之境。

这种情况,在常人看来,根本是不可能理解的,但孟飞却隐隐觉得,这或许是自己走上了一条与其他普通修炼者,完全不同的修炼之路。

对此,他没有担忧,反而充满了无尽的期待。

更何况,能活着离开神魔战场,这比什么都重要,现在又知道自己的神魂,已发生了异变,孟飞当然高兴。

轻啜着带着清香甜味的果酒,再吃上已经很久从末尝过的美味,孟飞觉得这种生活,再美好不过了。

手中端着酒杯,孟飞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食客……

这里是与兽族交界之地,按理说,风俗应该与人类世界,有些不同。

在这里用餐的,基本都是旅店的客人,大多数是商人之类的,也有穿着各系长袍和盔甲的人,至于兽人、精灵之类的种族,到是没有看到。

不过这也并不奇怪,精灵生性平和,喜欢与大自然亲近,大多数精灵,都隐匿在精灵森林中,不过人类社会,也有少部分的精灵出来历练冒险,只是一般在大城市里比较多见。

在这样的海边小镇上,自然是很难看到的了。

至于兽人这个种族,更是非常排斥人类社会,他们与人类的磨擦,由来已久,以前兽人族,可是遍布整个万星大陆的,只是后来,才被迫迁徙到了环境恶劣,而又偏僻的荒野山脉。

掏出几枚时间碎片,结过帐,孟飞出了用餐大厅。

突然,孟飞眼前一亮,心里惊叹道:“好漂亮的角兽马。”只见大厅斜对面,一家比较华丽的宾馆前,停着一匹高大神骏的白色独角马。

这马全身覆盖着雪白而又亮泽的皮毛,看不到一丝的杂色,它的四肢强健有力,充满了力量的美感,特别是额前那一只银光闪闪的独角,更让它看起来神骏不凡。

这匹独角马,并没有被拴住,而是仰着头,高傲的站在那,眼神充满野性,不时地打着响鼻,威胁那些想要靠近的人们。

从记忆得知,这独角马是风系妖兽的一种,奔跑起来,如腾云驾雾,一向是贵族和有钱人的绝佳代步工具,不过一般都是以灰色和黄色居多,从来没听说过有全身雪白的独角马。

任谁也看得出来这匹马,绝非凡马,拥有它的主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孟飞开始对这匹白色独角马的主人,好奇起来。

正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孟飞定睛向饭馆的门口望去,顿时被惊得呆了呆。

第二百二十五章都是神识惹得祸

只见一身着黑色紧身皮甲,手拿黑色长剑的高挑少女,昂首阔步行了出来,她有一头深蓝色的头发,容貌甚是美艳,虽没有那种倾国倾城之貌,但其身上的那一股英气,却形成了她独特的魅力。

这样的女人,无论走到哪里,都可能成为人们的焦点。

孟飞迅速上上下下打量着这位少女,目光最终定格在她被紧身皮甲勾勒的坚挺玉峰中间,在那里,他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火属性的能量波动。

孟飞知道很多元素者,都会在身上镶有一些宝石之类的东西,可以增幅元素之力,有的被做成了首饰,有的则镶嵌在了武器和衣服上。

看来这少女,应该是个火系元素者,而且修为还不低,但是,这样的人,怎么会出现在这小小的海边小镇?

少女的神情,跟她的独角马一样,都是傲气十足,果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马。

少女显然是对别人注视的目光,已经习惯了,没有半丝窘迫或恼怒的表情,正当她想要飞身上马时,她忽然觉得胸口一阵异样,就像是有人,正在用手抚摸一般。

少女浑身一颤,锐利的眼神,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之后,停在正紧孟飞的身上。

直觉告诉她,身上的异样感觉,就是这个猥琐的臭小子造成的。

可怜的孟飞,正在想事情的表情,竟然在这少女眼中,就成了猥琐之相,少女哼了一声,身上淡红光芒一闪,充满杀气的眼神死死盯着孟飞。

孟飞从沉思中惊醒过来,看着少女充满怒意的眼神,还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她,于是冲她善意的笑了笑。

孰不知这笑意,看在少女的眼中,也成了淫笑,少女很想上去教训孟飞,但刚才玉峰异样的感觉,又不能证明是他干的,于是用吃人的眼神,瞪了孟飞一眼后,便翻身上马,化为一道白云,眨眼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孟飞摸了摸鼻子,他现在还一脸莫名其妙呢?搞不清楚自己好端端的,怎么就惹人厌了。

他却忘记了,他现在的神识修为,由于神魂发生异变,已远超同辈,其中更是拥有一些奇妙的功能,可以用实质般的神识,进行虚幻的攻击。

刚刚他的注意力,集中在少女胸口的能量波动上,下意识的就用神识之力探查了一番,于是那少女便有了胸脯被人抚摸的感觉……

走出海边小镇,孟飞脚底生风,一边赶着路,一边消化着这片地域的信息。

约摸一个小时后,孟飞的前面出现了一片森林,如果直接穿过这片森林,那么大概一个小时后,便可到达一座府城,可以乘坐飞禽赶跑。

如果绕路走,那么则要三个小时,才能达到。

虽然直接穿过森林更快,但绝大部分人,都会绕路走,因为这片森林里妖兽众多,危险性太大了。

孟飞只犹豫了一会,便决定直接穿越森林,在他想来,这片森林中的妖兽,应该等级不高,凭他的实力,就算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在森林一路狂奔,果然,实力强大的妖兽,没有碰上一只,倒碰上几只比较凶猛的野兽,孟飞顺手便将它们拿来,当做野味,搞起了烧烤。

正想着是不是可以吃的时候,孟飞突然闻到了随风飘过来的淡淡血腥味,他眉头一皱,身影朝着血腥味飘来的方向寻去。

第二百二十六章魔狼凶威

没多久,孟飞便看到十几只血肉模糊的魔狼尸体,散落在周围,四周树木,更是倒了一大片。

魔狼也一种风系妖兽,不仅速度很快,而且还会施放风刃,上次孟飞在黑雾山脉,所斩杀的那些风狼,也是属于魔狼种群中的一种。

魔狼和风狼一样,也是群居魔兽,小一点的几十只,大的魔狼群,有上千只,所以虽然魔狼只是低级妖兽,但由于数量众多,而且善于攻防配合,所以一般人看见它们,都是有多远跑多远。

一旦被魔狼群围攻,那就自求多福吧。

这时,孟飞听见不远处有打斗的声音和魔狼的啸声,身影一闪,往那边奔去。

一路行去,还发现了几十只魔狼尸体,看来这是一大群魔狼,很有可能在几百,甚至上千的狼群。

孟飞小心地敛去自己的气息,在一颗茂密的大树上,探出了脑袋。

“泥玛,难道这片林子里面的魔狼,都来到了这里吗?”孟飞看到那一片片黑压压的狼群,不由咋舌,粗略估算一下,最起码有三千多头。

待孟飞看到被围困在中央的人时,不由愣了一下,是她,竟是在那个海边小镇,对他不屑一顾,并怀有敌意的美丽女元素者。

此时的她,已狼狈不堪,黑色的贴身皮甲,已破损多处,身上沾满暗红的血迹,也不知是她自己的还是魔狼的,在她的周围已倒了一圈的魔狼了。

她的白色独角马,忠心的站在她的身后,也已是满身伤痕了。

孟飞探出头来的时候,狼群已暂停了攻击,虎视眈眈地盯着这只美丽的猎物。

而少女则喘息着持着长剑,剑上有淡红的光芒闪现……

孟飞扫视着狼群,注意到狼群中央,有一头血色毛色的大狼,它长得比一般的魔狼要高大很多,想来这便是狼王。

狼王仰头一声长啸,震得树叶都纷纷落下。

听到狼王的啸声,其它魔狼再次开始进攻,只见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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