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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我带你回家-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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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沫接过帕子,把脸上的泥水抹掉,然后斜了身边这一副救赎主降临般模样的男子一眼,淡淡开口:“BOSS大人,下次下雨时,麻烦靠边停车,否则我会以为你是故意的。”
  莫斯:“……”
  莫斯被噎了下,有点囧,只好转移话题道:“雨大,先进车里,小心淋着感冒。”
  鱼沫点了点头,钻进车里。莫斯躬着身子把伞一收,刚想往车里钻时,就听到“嘭”一声——门被鱼沫关了,并且从里面上了锁。
  莫斯一脸呆怔的等着眼前突然关上的车门,被从天而降的大雨浇了个透心凉。好半响,才想起要撑伞。
  莫斯绕到车前去,雨刷左右摇摆着刷去玻璃上的雨珠。车里女孩的身影清晰了又模糊,她把自己缩成一只小小的刺猬靠在驾驶座上,头埋进膝盖里,肩膀似乎在微微的颤抖着。
  
  半小时后,莫斯的眼镜上都染了水汽,车门终于打开了。鱼沫冲着他招了招手,然后身子往旁边的副座让了让。
  莫斯火速收伞,往里一蹿。然后把车门关上,空调打开。温度渐渐升了起来,两人同时打了个冷战,竟是这时才觉得冷。
  这二人对视一眼,彼此都是狼狈不已,不由同时噗笑出声。好嘛,俩落汤鸡。
  鱼沫眼镜红肿的厉害,显是刚哭了很久,一开口嗓子还是哑的:“BOSS大人,我又无家可归了。呵……”
  莫斯被她“呵”的心里碜的慌,咳了几声方道:“跟我签约,我给你一个家。”
  
  家?鱼沫自嘲的一笑,不,她再也没有家了。
  
  她想了想,点头道:“好,我签。”
  
  莫斯出手是大方的。签约后,他立马送了鱼沫一套独栋别墅。位置靠南湾,是C市的黄金地段。并不是说那有多繁华,而真的是寸土寸金。住在这儿的大多是一些天王巨星,或是某些政要圈养的小情人。这地离市区远,资源配置倒算齐全,环境也算幽雅,不易被人打扰。
  
  别墅装修的很是豪华,可鱼沫并不喜 欢'炫。书。网',但她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去挑剔什么。本来她也许要流落街头,睡公园的冷板凳,和蚊子一起看星星赏月亮;或是成为地下通道里那些流浪歌手唯一的听众的。而现在,有人给了她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容身之所,她应该感恩戴德才是。
  莫斯带着鱼沫参观了下她未来的新居所后,拿出一叠合约递给她。鱼沫却看也不看,直接拿起桌子上的钢笔,就打算签。
  莫斯皱眉:“你不先看一下再签么?”
  鱼沫摇头:“不用了,反正我也看不懂。”
  莫斯:“呃……那我给你解释一遍?”
  鱼沫:“不用,我相信你,你总不会坑我的。”说完脸上露出一抹极淡的笑,却因为先前哭得太久,眼睛还是红肿的,所以即使此刻明明在笑,却给人一种马上要哭出来的感觉。
  莫斯的心里突然升起一丝愧疚。从某个方面而言,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而眼前这个女孩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无辜的。只因为她是那人最在乎的女人,自己就残忍的将她也卷了进来,把她当成一颗报复的棋子。每次他通过这个女孩施加到那人身上的痛苦,其实都由她先尝了一遍。而现在,他已经看到那人痛不欲生的样子了,并且他知道,这种痛苦也许会伴随那人一生。
  这些年他一直都恨着那个男人,恨他的母亲夺走了自己的父亲,让自己的家庭不再完整,让自己一出生就没有爸爸。也是因为他们母子的关系,自己才会变成现在这副需要依靠药物维生的病秧子模样。想要报复的心情盘旋在心间几十年,他更花了足够长的时间去收集关于那人的一切信息,所以他也比任何人都了解那个人。他知道那个冷酷杀伐,刀口人生的男人,有多难得才能爱上一个人。更知道,眼前这个苍白冷漠的女孩极有可能就是那人的此生不渝了。
  
  生离只怕比死更诛他的心。当然,同时也诛了这女孩的心。
  
  这个女孩不知是生来就如此,还是曾经遇到过什么事,性子比一般的同龄女生要孤僻冷漠的多。而冷漠的人,一旦爱起来,大抵相似——奋不顾身,全力以赴,义无反顾的如同飞蛾扑火般孤勇,即使撞了南墙,也不愿回头。致死,方休。
  
  莫斯突然想起那日在公司,猫儿对他说的话——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
  
  不,他当然不会后悔!即使重来一遍,他也还是会这么做。只要能让那个人痛苦,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至于这个女孩,他是真的觉得她很有天赋,不去唱歌太过可惜,所以才一心想签下她,这与报复无关。而现在他却动摇了,他担心女孩适应不了娱乐圈,担心她会被某些阴暗浑浊的东西吞噬掉。
  莫斯犹豫了一会儿开口:“如果你实在不想签的话,也不用勉强。房子就当我送给你的,你可以安心住着。“
  鱼沫:“无功不受禄,我不想欠人家东西。既承了你的情,本就该做点事来报答你的。”旋开笔盖,表情漠然,“其实现在对于我而言,过哪种生活,都没什么区别了。”
  
  眼前这个女孩身上仅存的天真与梦想,似乎都在一夜之间死去,整个人变得对生活对世界无谓起来。莫斯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就在不久前,这个女孩还那么眼神坚定,语声雀跃的向自己描述她所向往的生活。是自己害她变成现在这样的。
  莫斯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尽力补偿她。如果她希望,天后巨星,他也会为她做到。
  
  鱼沫甩了甩钢笔:“BOSS大人,你要不要吝啬到连一支好点的钢笔都舍不得买啊?”
  莫斯望着衬衣上那兰花一般盛开的墨水,迎风流泪……
  鱼沫:“……”
  
  装作没看见,趴桌子上继续完成她的签名大业。却刚写了个“陈”字,就再次停了下来。想起当日他捡她回家时,她还没有名字,而他也不擅长取名,于是俩人便去买了本新华字典,决定一人翻一个字,组合在一起,便是她的名。而他翻到的便是她现在要写的这个“鱼”字。
  
  “鱼沫?鱼沫?”
  感觉有人拍了她一下,鱼沫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看着莫斯道:“我……本来没有名字的,‘鱼沫’这个名字还是他给我的。如今他不要我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还可不可以再用这个名字了。不知道该如何签。”说完颇有些苦恼的笑了。只是笑意刚蔓延至眼睛,便化成了一股热气,鼻子一酸,差点又要哭出来。
  莫斯沉吟了一下,道:“便还签这个吧。”
  鱼沫点头,抬笔在纸上郑重的写上后面两个字。
  
  也好,也好。这毕竟是唯一一点跟你有关联的东西了,我也不舍得就这么丢弃。
  
  鱼沫签完后,把合约递给莫斯,又盯着他看了许久。莫斯被看得心里发毛,心想难道她知道什么了?正在思量着如果她知道了,自己该头顶锅盖,任其鞭笞?还是脱掉衣服,负荆请罪时,小姑娘嘴里突然蹦出一句:“BOSS大人,你有没发现自己挺适合算命的。”
  “……”
  莫斯无语,不知女孩为何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有点尴尬的说道:“好了,你先好好休息两天,我再接你去公司。”然后就拿着合同走了。
  
  鱼沫想起莫斯不久前信誓旦旦的说,你一定会和我签约的。脑子里不由浮现出了一个囧囧有神的画面——不知名的朝代,不知名的青石小镇的不知名的街头,莫斯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粗布长衫为人算命。前头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单纯又无知的小老百姓们口里不停的喊着:“莫半仙,救我!”“神仙啊!再世神仙啊!”而莫斯则是摸着下巴上的长胡须,瞪着一双青光眼,冲着前方嘿嘿的笑。
  鱼沫打了个冷颤,决定去洗澡睡觉。


52、鱼沫踢馆记 。。。
  莫斯给了鱼沫两个选择,一是先拍偶像剧。只要角色讨喜,造型不错,甚至不需要多好的剧本与演技,就能让里面的主演甚至配角迅速走红。
  鱼沫一想到自己要演一个天真痴傻二呆的虽然贫穷却心地善良的跟圣母上身一般的柔弱女主,对着一张明明长势喜人的挑战人类审美极限的,偏还要魅惑狂狷的冲着镜头面目扭曲的笑着放电的偶吧们打情骂俏,就忍住不住头皮发麻,鸡皮疙瘩满地爬。连忙朝莫斯拱手作揖——饶了我吧,BOSS大人!
  莫斯被她的反应惹的一笑,忍不住还要逗她一逗:“其实我们公司的那些偶像小男生真的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嗯哼的……咳,少女啊,别看太多的湾湾乡土剧,影响智力发育。”
  鱼沫翻了个小白眼:“BOSS大人,你知道有个叫天涯的么?点开那个叫娱乐八卦的版块,随手点击一张男星颜吐槽贴,就能瞻仰到那些超越地球人审美极限的男星的脸的。哪还用真去把剧也找出来看一遍,这不是自虐么?”
  莫斯大概是想表示下自己也很新潮,小姑娘小伙子们的喜好他都懂,遂大手一摊,很是有点得意的道:“不就是天涯么,我怎么不知道,我还在上面发过——”莫斯见鱼沫一脸鬼灵精的表情,立马住了口——差点说漏嘴啊!
  鱼沫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原来那些小明星,小助理的爆尿贴是真的啊!”
  莫斯辩解道:“我没说是爆料贴啊!”
  而鱼沫则是完全无视了这句话,掏出手机去跟没时间小姐讨论八卦去了。
  莫斯:“……”扭头,宽带面泪奔ING。
  
  一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
  
  两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
  
  三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终于忍无可忍,重重的咳了一声。
  鱼沫依依不舍的跟没时间小姐说:“BOSS狂化ING,晚上再倾。”然后意犹未尽的收了线。
  莫斯:“……”
  这真的是那个孤僻又面瘫的少女么?还是八卦面前,孤僻也变八婆?
  
  鱼沫八卦完,神清气爽的坐到莫斯面前,一脸乖巧状:“BOSS大人,您继续。”
  莫斯:“……”
  鱼沫笑眯眯。
  莫斯盯着眼前笑容浅浅的女孩,隐隐觉得她跟以前不同了,但哪里不同了,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只得咳了两声继续道:“其实我一早猜到你不会选第一种,所以我已经先帮你报名了SUPPER的比赛。这周末,咱就踢馆去,吓死那帮跑音跑的爹不理娘不踩的孙子!”
  鱼沫:“……”
  莫斯似乎也注意到了鱼沫有点抽搐的表情,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咳咳……最近看多了特种兵小 说'炫&书&网'……怎么样,老板我刚才是不是特爷们。”
  鱼沫:“……BOSS大人,你是女王受的命,就别想着翻身娇受把攻做了。觉悟吧!”
  莫斯:“……”
  莫斯很明智的没有要求鱼沫科普他“女王受”为何物。
  
  近几年来,选秀节目大热。而SPPER又是其中最有人气和影响力最大的一个。不仅海选地点遍及整个亚洲,评委整容也是同时期的其他选秀节目所无法比肩的。他们是由当今乐坛最负有盛名的词人,作曲家,制作人加唱片界三巨头的老板们组成的。前三甲可以有评委席上那些优秀的词曲人为之量身定作专辑。冠军除此之外还有额外的一百万奖金。而SUPPER每一届的冠军都无一例外的成为了现下最当红得乐坛新星。
  至于莫斯说的踢馆,是指SUPPER比赛进行到白热化阶段,已经选出了前十强后,每周都会安排一位神秘人物来踢馆。被踢馆这挑中的选手必须应战。失败者将和当晚被待定的选手进行PK。胜者继续比赛,失败者回酒吧驻唱。或有形象佳,运气又不错的,会被选去演偶像剧。
  
  周末就这么在苦逼上班族们的热烈期盼下慢悠悠的晃着它销魂的小身子板飘来了。
  周末晚九点的时候,莫斯带鱼沫来到了SUPPER比赛现场的后台,刚巧赶上最后一位选表演。她演唱的是鱼沫挺欣赏的一位香港女歌手的歌——《劳斯莱斯》,词是她最爱的一位香港词人黄伟文先生所写。歌词采用记叙的形式描写了一对同窗好友,因为朝夕相伴而变成情侣却为世人所不容的故事。
  
  “明明绝配,犯众憎便放开”鱼沫当初爱煞了这句。
  
  这位选手一没走调,二来发音也算纯正,但是却全无感情可言,听得鱼沫不由眉心一皱。莫斯叹息一声,看来这位选手要悲剧了。
  果然,主持人让鱼沫挑选对手时,鱼沫想都没想的就选了刚才那位唱粤语歌的女选手。那位女选手叫孙芳龄,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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