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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桃花一簇开无主-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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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御熙风将剑收回鞘中,翻身上马,笑道:“谁说要你们都去,本将军一个人去便可。”
    “不可……”
    “你回去告诉皇上,说本将军微服出访翰澈国。”御熙风一鞭挥下,吃痛的马便驰骋起来。
    “将军,你还受着伤……”
    “只是轻伤,无妨。”
    马蹄声声,溅得微雨中的春泥四散飞扬,御熙风坐在马背,策马疾行。随着马的奔跑,他的伤口被一下下震荡着,隐隐作痛。痛,却让他比平日更加清醒。他要找到桃夭,找到这个今生第一次让他心动的女子。
    暮色苍茫,斜风细雨,御熙风牵着马,望着碧草青青的祁连山。这里,也曾是桃夭驻留的地方。他想象着她穿着鲜红的嫁衣,发丝清扬,裙裾翩翩,在高高的岗上绝世独立,像是天外飞来的仙子。
    年轻就是好,几天的功夫,手臂上的伤已无大碍;身上的伤好了,心里的疼痛,却不知该去哪治疗。
    “桃夭,你究竟在哪里?”御熙风声声问,回应他的,只有空谷里幽幽的风声。
    
第二十二章 半枚玉佩
    
    青州城,车水马龙,人山人海。青州为齐国与翰澈国的交界处,这里居住的人有的来 自'霸*气*书*库'齐国,也有的是翰澈国的。百姓只图安居乐业,倒也没生出什么纷争。
    街道上,一对青年男女并肩走来,那女子白衣素面,天生丽质,清雅不凡,那男子也一身白衣,清俊出尘,俊逸温润。两人一出现,便吸引了许多人的目光。
    直到那对男女进了一家布庄,街道上一些好事者才收回了目光。“掌柜的,打听个事。”那女子开口,声音宛转清柔,“你有没有见过这半枚玉佩类似的玉佩?”
    “没有。”布庄掌柜摇头,末了加上一句,“这玉佩如果是一枚完整的倒还好,这样半枚,连形状也看不出来,但观其材质,应该是大户人家才有的。”
    “谢谢。”那女子微笑以谢,与身后的男子携手出了布庄。
    这二人,正是桃夭与南宫锐。打点好一切之后,他们到了翰澈国,关系身世,桃夭身边的线索只剩下这半枚玉佩——仅仅是因了玉佩上面“翰澈”二字,才让他们把目标锁在翰澈国。
    又是一天的寻访,和往常一样没有结果,他们只得回到了暂住的四合院里。
    “我们已经查访这么多天了,还是没有结果。”桃夭垂头丧气,“可能,我注定寻不到自己的根了。”
    “别灰心。”南宫锐鼓励她。
    “我都不知究竟从何找起。”桃夭长吁短叹,“我养父说,他是在溪边捡到我的。”
    “也许,你的生父生母还在江南?”
    “不可能。那条溪的尽头是另一个市镇,十多年前因为一场瘟疫,所有的人都死光了……”说着前半句的时候,桃夭神色平静,后来,连她自己都禁不住胆战心惊,难道,她的生身父母早已死于非命?
    “怎么了?”南宫锐握住她的手。暖阳和煦,她的手却冷得像经年不化的冰块。
    “南宫锐,你说我这样,是不是在浪费时间?”他们之间相差了十岁,桃夭却总是对南宫锐直呼其名,似乎她觉得这样才更亲切。“找到又如何,找不到又怎样?”
    “桃夭……”南宫锐自小被寡居的母亲养大,数年前母亲又已病死,早习惯了独自一人的生活,很难理解她作为一个弃婴的心情。
    桃夭像是什么也没听见,双目直视院墙外的天空,“小时候,养父告诉我,人如果要获得宁静,首先取决的,不是环境,而是自己的心。更大一些的时候,我在云来客栈,女扮男装……”
    “那是一段怎样的经历?我从来没听你说起过。”南宫锐扶她在屋檐下的椅子上坐好,自己也在她身旁坐下。
    “那时候,我才十岁。”桃夭深潭般的水眸映着碧云苍天,脑海里倒映着那个十岁女孩的身影……
    生命回溯到最初的出生,是清河镇。那个倔强而又内向的女孩。
    那一年,谢木匠已年逾三十,因为左脚微瘸,他始终没有娶亲。一日,正在溪边洗脸,忽看到一个木盆顺流漂来,远远地,他能分辨得出,那木盆里面装着的,是一个桃红色的物事,待到更近了一些,他才看清,那木盆里装着一个半岁大的女婴,身上裹着桃红色的襁褓。那女婴颈间别着半枚玉佩,正面左边刻了一个“紫”字,反面的极不易察觉的地方,刻着两个小字——翰澈。只此一条,他就断定,女婴的来历必不寻常。许是孤独半生,许是生了恻隐之心,他还是收养了这个来历不明的女婴,并给她取名桃夭。
    桃夭长大后,谢木匠曾经对她说,夭儿,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你便对我灿然一笑,堪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你既不是我谢家的孩子,便无须跟着我姓谢,待哪一日,你寻得了自己的根,你便会知道,你是什么人。
    然而桃夭再穷追不舍,却问不出更多的话语来了。除了那半枚玉佩,没有任何凭证能帮助她找寻自己的身世。
    在彷徨与惘然中,桃夭十岁了。生命中的第十个秋天,清河镇依然清和,平淡的天空浮不出一丝阴霾,桃夭想,就这样吧,在这个没有波澜的小镇过完一生也无碍。
    变数,终究来得猝不及防。那天傍晚,霞映长天,秋色连波,桃夭一边在河边洗鱼一边盘算着晚上给养父做什么吃好。家中已没别的菜肴,连米缸都是空的,而养父近来病倒了,又急需补充元气。隔壁卖猪肉的张大叔家,她已经不好意思再去了,自打养父卧病以来,在他那的赊欠够多了。今晚,除了做一碗鱼汤,也没别的法子可想了。
    “桃夭,桃夭……你爹他,他不行了……”远远听到张大婶的声音传来,桃夭心一沉,手上的鱼拿捏不稳,便掉回了溪水中,顾不得这些,她提起裙子飞快地朝家里跑。
    病榻上,谢木匠已是气息奄奄,若不是为了等桃夭回来,他可能早瞑目了。桃夭握着他的手,一时激动,竟不知说什么好。
    “夭儿,离开清河镇,这里不属于你。”半月以来一直处于昏迷或半昏迷状态的谢木匠忽然无比清醒地说。这便是此生他留给养女的最后一句话。
    几天后,桃夭葬了养父,变卖了所有家产,还清了邻里欠下的债务,孤身一人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红叶满天,霜华遍地,衣如皓雪,发似流泉,翦水双瞳干涸得流不出一滴眼泪。这十年来,谢木匠待桃夭是极好的,教她认字,不舍得她吃苦,却不似对待亲生女儿那般亲昵,两个人之间,始终有一层淡淡的隔膜,因了骨子里的凉薄,养父的去世,对当时的桃夭来说,只是离开了,仅此而已。
    “在我还只有半岁的时候,亲生父母便将我遗弃,十岁时,养父又病逝。或许,命中注定,我是天煞孤星。”
    “后来呢?”南宫锐急于知道下面的故事。
    “后来……”一只燕子从院中飞走,掠过围墙,朝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去。
    
第二十三章 客栈伙计
    
    秋华渐远船离岸,桃夭看着这个她生长了十年的江南小镇越来越远。为了行路的安全,她扮了男装,她深记着很早前养父便叮嘱过的二件事,第一,如无必要,勿抄捷径,或行走偏僻之处;第二,财不可露白。
    她将钱缝进了衣服内袋,又用煤灰弄脏了脸,白天赶路,晚上在无人的庙宇或不起眼的小客栈度日,走了一个多月,才总算走到了京城。
    “我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正被宋家的人追,而且穿着嫁衣。”南宫锐问,“你先前不是扮了男装么,怎么后来被发现了?”
    “如果没有被发现,就不会有我们日后的相遇。”桃夭浅笑,事情在经历的时候,有无奈,也有惊险,然后当它成了往事,回忆起来时,却另有一种温情脉脉的感觉。“到了京城,因为水土不服,我病倒在同福客栈门口。”
    “然后?”
    “客栈的老板娘收留了我。”桃夭道,“我虽病着,神志却是清醒的,为了不让人知道我是女扮男装,我从来不让别人碰我,所以任何人都没有看出来。病好的时候,我便留在同福客栈做了一个端菜的跑堂。”
    “那时候的日子很苦吧。”南宫锐疼惜地握住她的手。
    “不大好过。”桃夭淡然一笑,“有时候碰到无理的客人,会故意将菜弄翻,也有嫌菜炒得不好的,一盘菜就倒在我身上,甚至有直接泼我脸上的。这样的人,要么是有钱人,要么就是流氓地痞。”
    日子虽然清苦,桃夭还是在那个没带给她多少温暖的客栈生活了五年。五年来,她不停地攒银子,就是希望能存到足够的银两,离开这里,再去寻找生身父母。她掩饰的功夫极好,整整五年,没有发现同福客栈中那低眉顺眼的叫做“木头”的小伙计是一个女子扮的,而且是极美的女子。
    十五岁的桃夭,如果换上女儿装,已是亭亭玉立;男装装扮之下,人人只当是一个身材瘦小的小伙子。只有她自己清楚,她的身体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独自沐浴的时候,她清楚地看到那是一具成熟的女子铜体,酥胸丰满,腰枝纤细,双腿修长,身材比例恰到好处,苗条而不失圆润,周身散发着令人陶醉的少女气息。
    于是,比起从前,她的身份更加难以掩饰。终于有一天,客栈的老板无意窥见了她沐浴的一幕,她之前所有的努力成为了泡影。
    那时候是冬天,沐浴的水刚备好,桃夭解了衣襟,正准备开始沐浴……
    客栈的洛掌柜板经过她的房间,舔了窗纸偷看——在几日前,他偶然发现桃夭喉间全无喉结,说话声音也细如女子,开始暗暗怀疑,却无从证实,她洗澡,那可是绝好的机会……
    他看到她的衣衫轻轻在肩头滑落,露出羊脂玉般雪白的后背……“谁?”桃夭警觉,拉上衣服,随手将自己的鞋子扔出去。
    紧接着,顾不上洗澡,她匆匆跑到门外,正要说什么,却见院中站着洛掌柜与老板娘。
    “木头,原来你是女孩子!”洛掌柜惊讶得眼珠子几乎掉出来。
    “我其实叫桃夭。”
    “桃夭,桃夭。果然是个小妖精!”老板娘尖刻地一笑,“你这样衣衫不整地干什么,还不快回房去!”
    桃夭不回答,默默回了房间,一件件地将衣服穿上。
    “你叫木头也好,桃夭也罢,从今天起,就不要装神弄鬼的,是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老板娘在门外扬声说道。
    桃夭何尝不清楚她的心思?京城之大,客栈遍地都是,同福客栈一向不甚起眼,老板娘要她换回女儿装,无非是为了招揽生意。
    她又一次拿出了自己存钱的木匣,反复清点里面的积蓄。那数目,实在是少得可怜,她不知道就凭这些,她能坚持多久。毕竟,找人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
    于是,桃夭咬牙熬了下来,依然天天端茶上菜,甚至忍受着一些人无礼的调戏。
    “最后,是不是被麒兴城城东宋家的那个老头子看中?”南宫锐道,“那姓宋的在京城中是出了名的恶霸,如果……”
    “如果不是遇见你们,那天,我就逃不过去了。”桃夭不胜慨叹,“我被姓宋的看中,最高兴的,应该是老板娘,又能把我撵出去,又可以收一笔聘金,一举两得。”
    年关,麒兴城下了第一场初雪。桃夭的心也冷幽幽的。
    “桃夭,宋老爷可是全京城的首富,嫁了他,你就荣华富贵享之不尽了……”五年来,老板娘第一次对桃夭露出了笑容,有目的的笑容。
    “我不嫁。”她不甘心,凭什么让她去给半只脚迈进棺材的老头做第二十八房小妾,他已经妻妾成群应接不暇,为什么还不肯放过她?
    “看,这是嫁衣,多好看。”老板娘仍是笑,“一般小妾,只能青衣素轿,从后门抬进,你能穿戴凤冠霞帔,坐八人大轿,你看看,宋老爷对你多好。”
    “我不稀罕。”
    “桃夭,快把嫁衣穿上!”客栈老板娘催促道。
    “我不要!”桃夭拼命摇头。
    “由不得你不要,花轿已经到门口了!”几个客栈伙计七手八脚地架着她,硬将那红得刺目的嫁衣往她身上套去。“把她的手脚绑起来。”
    “你们干什么!”桃夭挣扎着,身不由己,三两下便被捆住了手脚,连嘴都被一块白布塞得严严实实。
    最后将桃夭扔进轿子中的,是平日与她较要好的一个伙计。桃夭恨恨地瞪他,却见他努了努嘴,冲她使个眼色。
    桃夭低头一看,发现缚住自己双手的粗绳打的是活结。
    “等我解开绳子的时候,才发现轿子都快到宋家门口了。我那个时候拼了命地逃,心里只想着决不能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断送。”
    “后来,五公主和二皇子救了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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