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魔教父-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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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呵呵笑了起来:“黎先生,因为黎小姐是中国人我才救她,因为你是中国人我才不杀你,你信不信,杀人对我来说就像从地上拔草一样轻松?这也不是威胁,只是一个随时可以取你命的人给你的一点忠告。”
“大胆!”黎耀华后面那墨镜男再次按捺不住跨前一步,而围在我身边的好几个黑衣大汉也都靠了上来,将我围在中间。
黎耀华再次制止了手下,淡笑着说:“在这里,从地上拔根草都要讲实力,说大话,更要有实力!年轻人,看来你不适合在A国生存,以你的性格,随时可能命丧街头。”
我哈哈大笑:“黎先生,你以为我是在讲大话?既然这样,我也不想和你多说废话,再见!”说完我拉着白依转身就走,那几个围着我们的黑衣大汉同时跨前一步,想拦住我们。
我伸手轻轻一推,挡在我正前方的那个大汉被推得踉跄几步,摔倒在地,堵着我们的人墙多出个缺口,我们从这缺口中穿了出去。我走到一辆停在街边的黑色轿车旁,对正用惊异的眼神看着我的黎耀华说:“黎先生,你手下的这些车倒是好车,只是不知道是否坚固!”说着我一脚踢出,狠狠地踢在轿车前盖上,轰然巨响中,轿车往后飞退,车头被我踢得稀烂,整辆车完全变形。
哈哈大笑声中,我把白依背到背上,迈开两腿沿街狂奔开去,回头瞥了一眼,只见黎耀华已经完全变了脸色,而那群黑衣大汉一边叫嚷一边追了上来,可是他们的速度实在太慢,不到十秒钟,我就已经完全看不到他们的人影了。
我背着白依,在曼哈顿的街头穿街越巷,跑得畅快无比,路人们全都用惊异的眼神看着我,但在我的超快速度之下,他们最多只有两三秒的机会看见我。可是不多时我就发起愁来。身上只有四百美金,没有任何证件,没有一个熟人,除了一身威力强劲的内力,我几乎一无所有。我开始反思起来,是不是真如黎耀华所说,我过于嚣张了一点?
可是我马上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身为天魔,如果不嚣张一点,怎么担当起这“天魔”两个字?我是一无所有没错,可是我就是要凭自己的双手白手起家,从无到有。依靠别人算什么?
想通了这一层,心中的阴郁一扫而空。我徒步超过了一辆巡逻的警车,在警察发现我之前拐进了一条小巷中,这种阴暗的环境更适合我,灯火通明的大街已经刺伤了我的眼睛。
我放慢脚步,白依从我背上跳了下来,我们牵着手走在一片黑暗的小巷中,太阳仍未升起,这一夜仍未过去,我的将来仍然是一片迷茫,但我却从未害怕。
正走着,我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在这一片黑暗之中,好像有人正在附近窥视着我。我停住脚步,背对一面墙壁,将白依护在身后,问:“是谁?”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响了起来:“好小子,竟然能发现老夫,果然不愧为当代天魔!”
第二卷 三步杀人曲 第六章 … 老魔头唐宋
一条灰色的人影从巷子顶上轻飘飘地落到我的面前,飘落的速度很慢,就像一片不受力的枯叶一样。
我后退一步,警惕地看着这个穿着灰色唐装,身材枯瘦,满头白发,颔下有着三缕白须的老人,他的样子倒很像电影里那些仙风道骨的神仙,可是眼神却很阴森,看人时两颗细小的瞳仁中还会发出绿油油的光芒,晚上出门绝对会吓到小朋友。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跟着我们?”
老人抬起了右手,那是一只非常干枯,皮包骨头,色泽黝黑的手,指甲却是邪异的血红色,每颗指甲至少有五厘米长。他的五根手指上突然涌出一阵黑气,那五根血红色的指甲上面顿时激射出足有十厘米长的红色光芒。
我再次后退一步,吃惊地看着他,从他手上发出的黑色中,我感觉到了一种类似天魔九变的气息。
老子阴森地笑着说:“看到我这‘天魔血刃’,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吗?你师父没跟你提到过我吗?”
我摇头,说:“没有。”这个老人已经可以肯定是天魔门的人了,不然怎么会发出魔典中记载的最为阴狠的剑气“天魔血刃”?但是曾大牛真的没提过天魔门中还有这样一个人,他不是说天魔门到这一代就剩下他一个了吗?
老人脸上抽动了两下,好像抽筋一样,跳起来叫骂道:“操,天杀的曾大牛!妈的,当年老子不就是抢了他的马子吗?有必要当我不存在吗?妈的,他小子长得跟武大郎一个德性,哪有女人会喜欢他?操!狗日的!老子入他先人板板!仗着他狗日的是当代掌门,把老子开革出天魔门也就算了,竟然敢不告诉师侄还有老子这个师叔!”
我心中一动,想到曾大牛祭拜天魔的房间里摆了三个薄团,中间一个是我的,左边一个是曾大牛的,那右边空着的一个,看来就是这因为和门主争女人而被开革出门的师叔的了。天魔门的人果然行事够邪,竟连师兄门主的女人都敢抢,看来我以后对曾大牛和这个老家伙也用不着特别恭敬。
这是一个实力为王的时代!
老人叫骂个不停,呱噪的嗓音刺得我耳膜生痛。这时,巷子深处传来两句美国国骂:“些特!发克!”随着这声大骂,几个穿着乱七八糟的小混混从巷子深处走了过来,每个人手上都拿着钢管、匕首之类的武器。
我看着那几个小混混,对老人说:“你看吧,你这破锣嗓子,又把麻烦引过来了。”
老人撇撇嘴,说:“老子早知道这几个小子在那边卖毒品了,可能以为被我们发现,想干掉我们灭口吧!几个小混混,杀了便是。”
这时,那几个小混混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向我们快步走来,老人嘿嘿一笑,伸出血红的舌头,舔了一下指甲上的剑芒,身子突兀地一晃,身后拖着一串长长的残影,朝那几个小混混冲了过去!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老人,他的速度已经快到不可思议,我从未想象过,竟然有人可以做到利用高速运动留下残影,这样的速度,绝对不会比电风扇的转速慢!
老人只在一瞬间就和走在最前面的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擦身而过,我依稀看到几道红光闪过,然后那白人的身体就整个地裂开,好像被砍了几千刀一般,变成了一堆肉块!
老人嘿嘿邪笑着冲进后面几个小混混之中,右手已经化作了一团连我都看不清楚的虚影,红光连闪,那几个小混混还没作出任何反应,就变成了一堆堆拳头大小的肉块,鲜血哗哗作响地涌出,倾刻间铺满了地面。老人一把抓住最后一个已经吓得尿了裤子的小混混,朝我丢了过来,叫道:“小子,这个留给你!”
我邪笑,冲上去一拳直击。在我快要打到那小混混的身体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一种运气的法门突兀地闪现在我脑中。
我变拳为掌,照着那运气的法门引动体内真气,一掌拍在那小混混的后背上,一连串清脆的骨碎声响起,小混混的身体非常怪异地没被我一掌拍飞,而是像一口破麻袋一般直挺挺地掉到我面前,身子怪异地扭曲着,嘴里涌出几股满是内脏碎块的血沫,倾刻断气。
“好!好一个天魔蚀骨!”老人拍掌大笑起来,“虽然还未够精纯,但这一掌的威力也已经不可小视了!”
我嘿嘿笑着,“天魔蚀骨”是魔典上记载的一种阴狠的掌法,可用真气将人筋骨全部打碎,练到最高境界,仅凭掌风就可以在无声无息间将人筋骨全部化为粉末。我现在的掌力还不够精纯,打出去时掌力没能做到完全阴柔,所以才会响起骨碎声,并震碎了这小混混的内脏。要是掌力够精纯,他身上应该连一丝外伤都没有,内脏也不会受到任何损伤。但失去了骨胳和筋络的支持,整个人就会变成一滩烂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魔典上所有的运功法诀其实早已被天魔深刻在我脑海中,只是暂时还没被我领悟罢了。而这“天魔蚀骨”也只是我在无意中使出,那运功法诀一闪即灭,我记得也不大清楚,如果现在再让我依样打上一掌,效果可能远不如现在这样好。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魔典中的功法正慢慢地领悟,“天魔噬魂”已经可以运用自如,完全领悟“天魔蚀骨”也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老人走回我身边,说:“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现在才问我的名字,这老魔头果然有个性!“我叫萧锋,这是我的女朋友,白依。”
“嗯,萧锋,好名字,好气势!”老人嘿嘿笑了起来,“老夫名叫唐宋,唐朝的唐,宋朝的宋!按辈份,你该叫我师叔,不过凭你的身份,我该叫你一声门主。咱俩扯平,以后我就叫你阿锋,你就叫我唐老如何?”
我点点头,“很好,我也讨厌师父师叔地叫,曾大牛那家伙我恨不得直呼其名才痛快!”
我和唐宋一起大笑起来,白依在一旁听得不明所以,偏着头,好奇地看着我们。唐宋笑了一阵,阴森的眼神扫上了白依。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白依,摇头叹了一声。
我问:“唐老,你没事叹什么气?”
唐宋指着白依说:“趁早杀了这个女孩!”
第二卷 三步杀人曲 第七章 … 华人教父
我惊问:“为什么!”一把将白依拉到怀里紧紧搂着,白依也一脸不解地看着唐宋,说:“你这个老头好坏,干嘛叫萧哥哥杀我?”
唐宋叹道:“阿锋,我感觉得到,你的九窍魔脉是因为这个女孩才苏醒,她是你此生最大的致命弱点……在你天魔九变大成之后,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取你的命,那一定是她。”
我哈哈一笑:“唐老,你这话就不厚道了。我看你当年也是个花花公子,为了女人连师兄门主都敢顶撞,怎么现在竟然怂恿我杀自己的女朋友?嗯,我以前的兄弟说过,‘为妞痴,为妞忙,为妞去做杀人狂’,虽然我以前很鄙视他这种说法,但是自从我遇上白依之后,老子就变成了这种人!”
唐宋无奈地摇了摇头,骂道:“操,老子就知道你不会这么做,不过是给你提个醒而已,别等真的出事了才后悔。”
我把白依搂得紧紧得,说:“死老头子,你想都别想!有老子护着白依,能出什么事?再说了,我的白依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杀我的,您哪,就省省心吧!”
唐宋啐了一口,愤愤地看了我一眼,说:“行了,说说吧,为什么来A国?你以后又有什么打算?”
“我在国内杀了人,杀了很多人,不得不偷渡出国。至于以后的打算……”我眯起了眼睛,黎耀华那威武霸道的样子又在我脑中浮现。我问唐宋:“黎耀华是什么人?”
唐宋说:“黎耀华?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说着,看了看四周,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看你们也没地方可去,就先跟我回去,在我那先住下,我想办法帮你们办几张假护照。在A国,(炫*书*网。整*理*提*供)没有证件的话,随时可能被警察抓住遣返回国。”
我点了点头,和白依跟着唐宋往巷子外走去。巷子外停着一辆黑色奔驰,唐宋掏出电子钥匙开门坐了进去。坐在唐宋那豪华的车子上,我有些难以想象,在我看来,像他这种穿着复古的人,应该开着老爷车才对。
白依已经没了初次坐车的兴奋,劳累了很久,长时间得不到放松的她靠在我怀里,没多久就睡熟了。
“你刚刚提到的黎耀华,的确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坐上车,唐宋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本名黎耀先,取意光耀先祖。十七岁随父亲到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发展,那个时候,整个曼哈顿只有一个唐人街……”
从唐宋的叙述中,我渐渐明白了黎耀华的发迹史。
他二十一岁时,也就是二十五年前,曼哈顿唐人街华人黑帮林立,纽约市五大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J国山口组均想染指唐人街,而华人黑帮那时并不团结,三五天就会火拼一次,华人黑帮的力量在内耗中不断削弱,为外国势力入侵创造了条件。
外国势力开始时只是慢慢渗透,到后来发展到大规模火拼,与华人黑帮抢地盘,而在这个时候,华人黑帮仍然不知团结,固守门户之见各自为战。黎耀华的父亲也是一个黑帮头目,在一次对山口组的火拼中重伤身亡,年仅二十一岁的黎耀华以惊人的魄力挑起了帮派的大梁,并凭借其狠辣与果敢,在一夜之间整合所有的华人黑帮,对敢于不服从他者,一律杀无赦。正是在那一夜,黎耀华正式宣布改名为“耀华”,意即光耀中华。
整顿好内部之后,黎耀华向各大外国势力宣战,在三年之内将所有的外国势力赶出了唐人街。在那三年之中,黎耀华杀人无数,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以及山口组的骨干份子,死在黎耀华手上的足有百余人。而那些外国势力也数次派遣杀手暗杀黎耀华,但他每次都安然无恙,反而那些杀没一个能活着回去。
三年对外斗争中,黎耀华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