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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节

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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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人类进化为万物灵长,披上文明地外衣,用各种道理教化思想,但本质上,雄性对异性地渴望和占有仍然是存在于基因中的本能。而第一次吃禁果,不独对女生,对男人一样具有很重要地意义。 
  大山冷静的分析自己的行为和心理。 
  值此夜深人静时分,他脑中忽然想起一句诗“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不知道千年前,写下这句诗的诗人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千年后。此时此刻,他却同样有一种“欲烧高烛照红妆”地心态。 
  看着她,只是看着,不错眼的一看再看。 
  又不敢动,怕吵醒她。 
  大山把食指放到自己唇上,印了片刻,然后覆往她温润的红唇,不敢碰触,只好在距她双唇最近的距离上。一遍遍从左到右凭空描摹……然后屈指,感受她鼻中一进一出间呼出的微热气息。 
  他的女孩—— 
  董洁睡醒的时候,天光已然大亮。 
  惬意的伸个懒腰,却被身体上的酸疼打扰。 
  挣扎着半坐起身,薄被滑下,露出她赤裸地身体和一身——痕迹。 
  想起昨夜,忍不住就红了脸。 
  大山端了早餐进来时,就见她抱着被子红着脸,然而又眼巴巴的瞅着房门口。 
  “再不醒,我就要喊你起床了。” 
  大山放下已经热过两次的早点。先打开窗帘,让阳光泄进来。 
  董洁眼光有些躲闪,随即在心里唾弃自己没出息,他是哥哥呀,世界上跟自己最亲密的那个人。这样一想,索性就大着胆子直接看他的眼睛。 
  “哥,你起来很久了?” 
  “有一会儿了。”除了在生意场上的竞争中获得成功的满足感外,还会有那么一个人,光看着她笑就觉得心中甜蜜又美满,这种感觉非常好。 
  大山连被子一起抱了她一下。末了在她腮边轻轻蹭了蹭,“吃早饭吧,再迟些,就该早饭中饭合成一顿了。”他起身道:“我去给你拿块毛巾擦手。” 
  洗手间传来浅浅的水声,董洁略微失神,然后才想到自己还没穿衣服。要趁着这空档赶紧穿上睡衣。 
  打开被子。刚拿过睡衣,大山拿着湿毛巾出来。 
  “哥!”董洁惊呼一声,连着睡衣一起扯过被子蒙起来。 
  这回可是真的不敢看他的眼睛了,脸上也热热地烧的慌。 
  大山把她蒙住脸的初子略微使力往下拉了拉,露出她红彤彤的一张脸,轻声笑笑,低头吻上她的唇。 
  这一回是极至缠绵的吻,像是白云拂过湛蓝的天空一般温和的吻。只是交换着彼此的温度。然后许下互相依靠的诺言一般地吻。 
  不含欲望。只余温暖,交换彼此的体温和气息。 
  等董洁轻喘着抬起头。大山几乎要屏住呼吸了。 
  此刻她的样子是他从未见过的诱惑,香肩微露,极为秀气的锁骨上是他留下的印记,眼睛有点微潮,无论眼神或者眉梢或者呼吸,似乎都长了小小地钩子一般一点一点地拉拔着他地心,勾人得很。 
  他背过身去,催促道:“快穿上衣服吧,我的自制力可经不起考验!” 
  今天两人推了所有工作,给自己放一天假,决定不让任何的人与事打扰。 
  中午大山在厨房准备午餐,一转身工夫董洁就不见了。 
  他叫了几声,她没回应,倒是田志祥从门外探头进来,“小洁在院子里。” 
  十月的巴黎,阳光晴好。 
  董洁坐在庭院中的靠椅上。 
  似乎就在昨天,她在这里同人约定要一起嫁人做新娘,如今应约的只有她自己。 
  董洁摊开手掌,阳光下她的手指发出近似透明的光泽。 
  张开、握紧,又张开、又握紧—— 
  人双手握拳而来,两手张开而去。来到世间拼命地抓啊抓,离开时,又能带走什么呢? 
  “姐——” 
  她地昵喃被风吹散。 
  董洁张开的手忽然被人握住。她垂下眼睛,很快调整好心情,“要吃午餐了?” 
  大山仔细看她,“再等会儿,不着急。刚刚——心情不好?” 
  董洁拉他坐到自己身边,“哥,我突然发现,你长地很帅。”大山失笑,轻轻在她腿上拍了一下,“第一天认识我吗?说这种话,讨打是不是?” 
  “以前,那不是没有特别那什么,”董洁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没有仔细看嘛。” 
  大山摸摸她脸上漂亮的粉红色,“相对于人的外表,内在更重要。” 
  他直直看人的表情,也许是阳光的关系,竟然让她想到了“柔情似水”这个词。“人的长相不是很重要,可是长的好还是让人看着舒服,也容易吸引人是不是?” 
  大忽然笑起来。 
  “哥?” 
  “你知道你最吸引我的是什么时候吗?” 
  董洁摇头,眼睛紧紧盯着他,她想知道。 
  大山眼睛向前看,脸上浮现一抹追忆的神色,“七年前,你第一次踏上巴黎的舞台,你上台谢幕,面对掌声和镁光灯,所有的人都为你鼓掌——”那一刻,我跟自己说,一定要努力,要做一个可以配得上你的男人站在你身边,要做可以跟你肩并肩一起站在人前的人。 
  “你那么小,一点也不怯场,落落大方,根本就看不出是一个初出国门的人,对着镁光灯,一张嘴就是流利的法语,让所有人惊上加惊。小洁——” 
  他摇摇头,“我有时候想,是我太自私,想把你留在身边,这些年你陪着我,很少出门。以你的工作来说,留在这里对你的发展更好,至少一年中应该有半年的时间留在国外,保罗先生跟我说:爱她,就要给她一双想飞的翅膀——我却做不到,我的事业重心在国内……” 
  “哥,”董洁挽住他的手臂,“没什么啦,我反正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你看我像是那种人吗?我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倾身靠近了轻啄他唇角,笑道:“以后会更满意,你知道的——”她眨眨眼,眼波流转,似乎是抛媚眼,但并不成功,反而有种捉狭的调皮感。 
  大山噗嗤一笑,实在拿她没办法,又爱极她时不时流露出的小儿女情态。 
  董洁拍手道:“笑了笑了。哥,你是不是对我前些时候说要努力工作的话有些上心?我提前来巴黎,你又多想了,是吧?真是的——” 
  她一把抱住他,“我过去是有个心愿,希望在巴黎时装周上露面,如今愿望圆满达成,当然是能偷懒则偷懒了,你不会以为我是那种整天想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人吧?我是很羡慕那种人没错啦,不过一想到要那样活着,整天周旋在人情往来中,为了保住名气和地位兢兢业业不敢有片刻放松,时刻要想着充电开阔见识——我一想到这些就头疼,这样的日子我可不爱,太累了。我就喜欢躲在你的背后偷懒,偶尔想振作的时候就努力一把,衣食无忧,又不用为五斗米折腰,这样随心所欲的过日子最好。”     
第三百二十九章 初见   
  林小芳第一次来北京。 
  此行之外,她到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家乡的县城。 
  不用种地,住在县城里的人,过着每天上班下班的生活,到月底就有工资拿。到处有小商店,街头巷尾都有小店,卖各种吃食和服装。农贸市场上天天人来人往的卖菜买菜,不像乡下地方,每五天才赶一次集。 
  私心里很羡慕县城里的孩子,他们无忧无虑骑着自行车上学,把车子骑的飞快,在上学放学的路上追逐、嬉戏、打闹。 
  她去县城,一次是参加运动会。 
  乡下来的学生和县城里的学生,有很明显的区别,不单单表现在服装的逊色上,还有说话看人应对,这些稍微有心留意就能看出差别的地方。站在自己的队伍里,看着别个队伍来了,又去了,穿着不一样的整齐些的服装,来去坐的是大客车。 
  有两次是去考试,参加课业上的选拔赛。 
  她的学习成绩很好,有足够的聪明,也付出了足够的努力。 
  和董洁通信这几年,林小芳自觉成长了很多,主要是心理方面。 
  她觉得比身边的同龄人早熟,有时候,内心可以在一定的高度上,理智的、客观的衡量和评价一切的人和事。当然不免也带一些主观色彩。 
  然而她很满足于目前的生活。 
  不管县城的学生过的怎么样,大抵是承父母余荫,这是先天个体上地差异。只是出生和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大家也只是还在念书的学生,各自的未来,还得是他们自己去闯。而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 
  第一次出远门,一个人,去的是北京,祖国的首都。 
  一路上林小芳都没有合眼。 
  这些年和于大伟的父母熟的像自家人,也认了于爸爸于妈妈做干爹干妈。 
  对干爸干妈。林小芳是发自内心地感激。 
  如果不是他们从中帮忙,就没有她的今天。做人如果没有能力知恩图报,至少要铭记心头,这是朴素的传统伦理教给她的,根深蒂固的认知。 
  跟干哥于大伟没有见过几次。 
  主要是他太忙,很少有时间回家乡。 
  邻里邻居都羡慕干爹干妈有一个在首都工作的儿子,提起他干爹干妈也是掩不住的兴奋和骄傲。 
  去年干爹干妈去了一趟北京,于哥接他们去玩。 
  回来时,林小芳缠着问他们北京之行的所见所闻。 
  城市那么那么的大,人有多么多么的多。各种各样地小轿车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跑来跑去,楼很高很高,从没见过的几十层高…… 
  干爹干妈模糊的描述加深了林小芳的向往。她再一次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考到北京去,到北京去读大学! 
  然而机会来的又早又突然,干哥突然问她:要不要去北京读中学? 
  林小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幸运,她激动的在电话里一再确认: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去北京读中学,今年吗?现在吗?…… 
  消息传出去,左邻右舍一片哗然,大家都嫉妒她的好运。 
  去那么大的城市读书。几乎就等于确定了,她的未来是一片金光大道的坦途,未来是一定要做吃皇粮的城里人,而且是大城市的人。爸爸妈妈脸上也觉得光彩。 
  虽然不明白这份幸运是怎么回事,但父母接到消息就开始为她准备行李,拿出了家里最好地被褥、枕头——最后被告知。不用带这些。那边学校统一安排。父母兴奋之余,领她进了一趟县城,专门为她买了两身新衣服和新鞋,从里到外,包括内衣内裤和袜子,都买了新地。 
  离家前一夜,父母兴奋的几乎一宿未睡。父亲一遍遍重复着几天来说过好多遍的叮咛,母亲给她摊了一些加了鸡蛋的饼。煮了十多个鸡蛋塞进她背包里。又准备了一些苹果、梨、枣。生怕饿着她似的,直到背包塞无可塞。才不得不停了手,转而一再叮嘱她要争气,要好好表现,将来有了出息,别忘了提携弟弟一把…… 
  于哥在电话里说要她买卧铺票,林小芳去买票时发现跟硬座比起来,其中有好几十元的差距,赶紧拒绝了。 
  她主动要了硬座票。 
  钱要用在刀刃上。不可以浪费别人的钱,省下来的那些钱,完全可以用在更值得用钱地地儿。林小芳想,她一分钱不挣,完全靠别人资助,能省一点是一点,不能浪费。她是农村出来地孩子,吃得了苦。 
  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她不舍得睡,不舍得错过沿途的风景。 
  哪怕是在黑夜中,仍然极力睁大了眼睛往外看。邻座地是个中年大叔,交谈中知道她第一次出门,很照顾她。问她去哪里,她很自豪的告诉人家:去北京读书。那一刻,心底的自豪油然而生,伴随这种情感的,还有深深的感恩之情。 
  第一次进京这一路的心情起伏,从此永远铭记在林小芳心里,多年后想起来,还是清晰的如在昨天。 
  林小芳到了北京才发现,父母咬牙狠下心掏钱给她买的衣服,在这里还是显的土气。 
  不过林小芳并不介意这一点,多年来她早就学会了不讲究这些。 
  她热切的希望见到通信了几年的好朋友董洁。 
  她是她在这个城市感觉最亲切、也最熟悉的朋友。一想到她,就觉得心安。 
  有些失望,听于哥说董洁跟着她哥去了很远的外地出差。 
  林小芳开始了她在北京的求学生涯。 
  学校是一早就安排好地。为了方便她能更快些跟上进度——两地的课本有些差异,所学略有不同,有段时间,于大伟会在下班后抽出些时间给她补课。 
  当然她也问到了资助人的一些事,既然来到北京,就想向人家当面说声谢谢。 
  林小芳并不晓得大山和董洁是直接的出资人,只知道董洁跟出钱资助他们这些人读书的人认识,有一些关系。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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