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着去投胎(伪重生)+番外 作者:肿舵主(晋江2013-05-29完结)-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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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翘输得一败涂地,不得不心服口服:“如果哪天常家破产了你就去投靠我四叔吧,他肯定会重用你的,我是认真的。”
“谢你吉言。”常乐答得也一派真诚。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那么笨。”楚翘自信心大受打击。
“你不是笨,”常乐迟疑了一下,还是伸出手比划着捏捏她的脸,“你是傻。那本书我昨晚上就看完了。那么深的折痕你都看不见。”
楚翘哭笑不得。
常乐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突然没头没脑地说:“其实你真的变成我女儿也挺好。”
楚翘不知道怎么接茬,幸好这时门铃响起来。
常乐看了一眼时间:“应该是郑颖到了,我去开门,你要不要出来?”
楚翘想了想摇摇头,最近她不怎么乐意围观常乐和郑颖发展情愫,反正只要他们上三垒的时候她在场就行了。
常乐也不勉强她,站起身帮她把小说翻到下一页:“那你接着看书吧,等看完这页我再来帮你翻。”
郑颖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十分钟。
今天她穿了一件垂坠飘逸的玫瑰灰色软缎连衣裙,在午后的光尘里微微泛着蜜桃色。腰线收得很高,显得修长挺拔,仿佛从19世纪小说中走出的少女。
她平素偏爱线条硬朗干净的着装,难得穿得这样女性化。眉眼显然也是精心描画过的,只是眼睛还微微有些肿。
“颖妹妹。”
常乐微笑着把她迎进屋里,温柔的声调让她感到熨帖。
郑颖把礼物袋放在茶几上,她给常太太挑了个定制手包,给常先生的则是偶然拍得的珍本古籍,礼物不见得多贵重,但很见心思,也难怪他父母总是对她交口称赞。
常乐从餐边柜里拿出梅森的日常款茶具,给她泡了壶锡兰红茶端过来。
“吃了不少甜点吧?喝点红茶润一润。”他放下杯盏,给她和自己分别斟了一杯。
郑颖端起来喝了一口,香气馥郁浓淡相宜。常乐却不喝,只是执着杯盏心不在焉地轻轻晃着,看透过白纱漏进来的阳光在杯中熔金般流转。
郑颖注意到他的手生得好看,手指长而瘦,骨节分明,指甲莹润如贝母,手腕轻旋之间有种自然天成的优雅,让她不由想起另一双手,白皙细腻得像女人,线条也更柔和秀美,对比之下手背上那道长长的疤痕就显得特别狰狞,纵使在记忆里也触目惊心。
常乐似乎注意到她的若有所思,欠身放下杯子朝她暖暖地一笑,关切地望着她的脸庞,似乎在等她开口。
郑颖努力支撑起来的壳在他了然而疼惜的注视下碎成一片片,她翕开唇想和他说点什么,可是睫毛扑簌一抖,眼泪先下来了。她觉得自己若是有个哥哥,必定就是常乐这样子。此时她很想扑进他怀里向他诉说有个混蛋如何狠狠地伤了她的心,而她如何依然牵念着他。
但是话到嘴边却成了:“我以为你再也不会理。。。。。。”
未来得及说出口的字被他柔软的嘴唇堵了回去。
郑颖被这突如其来的吻吓了一跳,下意识地想挣脱,他的手却如藤蔓一般绕到她背后,温柔而势在必得地将她束缚住。
楚翘很快便把这一页看完了,却刚好卡在关键情节上。她急于知道凶手是谁,却偏偏没法翻页,只好烦躁地飘来荡去,一会儿嗅嗅常乐刚才给沏的雨前龙井,一会儿又掏出爱蜂五来数它腿毛解闷。茶被她嗅凉了,爱蜂五寥寥无几的腿毛被她来回数了好几遍,常乐还是没想起来给她翻页。
楚翘定了定神,从一数到一百,自觉已经仁至义尽有充分的理由去叨扰客厅里那只忙着求偶的公鸳鸯。
却不想一迈出门刚好撞见这一幕。
明晃晃的阳光从他们侧后方照过来,扎得她眼睛发酸。
想来是盯着书看得久了,她当机立断地做了两节眼保健操,才勉强觉得好过了点。她耐心地在墙角站着等他们吻完,那缠绵的一吻简直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常乐不知道什么时候用眼角的余光扫到了楚翘,他身体微微一颤,不由自主地松开环绕郑颖的双臂。
郑颖抬起婆娑泪眼疑惑地看他,似乎他脸上写着刚才那一吻的注释。
“对不起,”常乐含情脉脉地抚摩着她的头发,“我不知道你那么担心。我不想让你在心情不好的时候仓猝做任何决定。。。。。。
“早知道让你那么难过。。。。。。”他的表情从沉痛专为决绝,连楚翘都快信以为真,“现在我不想再等下去了,你愿意接受我吗?”
“嗯。”
郑颖含羞地垂下头,脖颈的线条很美好,双手叠在膝上。她不是许思瞳那种明艳不可方物的美人,气质偏知性清隽,唯独双唇饱满丰盈,经过刚才那一吻更似带着水泽,好似六月清晨初绽的蔷薇花骨朵一样,楚翘欣赏赞叹之余却感到一种不甚熟悉的难受和泄气,她这才惊觉自己其实一点也不在乎那个故事里的凶手是谁。
郑颖又坐了一会儿,然后起身告辞,期间常乐替她换了两次茶。
“我送你。”
郑颖没有推辞。楼下除了司机以外还埋伏着狗仔,他们俩都心知肚明。郑颖在这当口高调地到常乐的公寓跑一趟自然不是为了特地送礼物的,好在常乐也配合,告别的时候还特地帮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又在她脸颊上印上悠长的一吻,给足了狗仔们取景的时间。
“楚翘?”一回到公寓他就急着去起居室找楚翘,却发现她飘在露台上背对着他。
“楚翘。”他又叫了她一声,但是她没回头,也不搭理他。
常乐转身走了出去,带上身后的门。
楚翘从起居室飘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西沉了,只剩下一抹余晖恋恋不舍地扒着窗子不放。
经过客厅的时候她看到常乐坐在阴影里,空气里弥漫着烈酒的气味。
“喝酒了?”
“嗯。”
“后天就是郑颖生日了,礼物准备好了吗?”
常乐不说话,而是站起身走进衣帽间,打开抽屉拿出个深蓝色的天鹅绒小盒子。他把盒子打开递到楚翘面前,里面是一枚戒指,镶着鸽子蛋一般大的椭圆切割粉色火油钻。
“你不在的那天我妈来过一趟,给了我这个,我太奶奶的订婚戒指,”常乐道,“那时候郑颖还没上杂志,她觉得我可能用得着,你说我用得着吗?楚翘?”
“你有把握吗?会不会太快了?”
他颓然地往沙发上一靠,揉着太阳穴:“我很累了,楚翘。我和郑颖都很累,但是戏还是得一幕接着一幕演下去不是么?我们都想快一点进入下一幕。你看不出来吗楚翘?”
其实她也很累,但她说不出口。
“那祝你马到成功,我等你好消息。”她尝试着翘起嘴角,却没成功。
“你和我一起去。”
“我去帮不上什么忙,”她想了想又补充一句试图增强说服力,“说不定还会添乱。”
“你自己的事,怎么可以不在场。”
☆、金童玉女
作者有话要说:又来配乐啦~Por Una Cabeza 森英治的版本
娱记真是所有行业中最值得尊敬的了,风险高,赚得少,勤劳勇敢,挤的是奶吃的是草,能凭着惊人的意志力和韧性不眠不休日以继夜为广大人民提供茶余饭后的消遣。
不过这次常乐和郑颖高调以亲密姿态出现在娱乐周刊头版却远不止谈资和娱乐那么简单。常家独子和郑家独女如果真的联姻,城中的整个商业格局都会改变,某些平衡会被打破,自然有很多人眼红,自然也有很多人不愿乐见其成。
那些前阵子被郑颖的桃色新闻吓退的太太们此时悔得肠子都青了,几夜辗转难眠,上个月还打过肉毒杆菌,现在居然惊现皱纹!
前不久还在为某个大秀前排坐席暗流汹涌的甲太太和乙太太如今有了共同的靶子同仇敌忾起来,自然要相约去会所做个spa放松放松。
甲太太道:“你们家Steven今年该从Wharton毕业了吧?”
乙太太夸张地叹了口气:“唉,别提了,他爹地想让他早点回来接手生意,他倒好,偷偷瞒着我们签了Goldman Sachs,说什么要历练历练。”
甲太太顿时满脸艳羡:“那是真本事,哪像我们Damien,自己搞什么传媒公司。。。。。。”
乙太太哪能让闺蜜妄自菲薄,马上义愤填膺:“说的什么呢,Damien年纪轻轻事业做得风生水起。。。要我说年轻人总还是要自己打拼的,才不会坐吃山空,需要依仗裙带关系。。。”
“说起来,”甲太太垂眸看看刚做的指甲,“常太太动作倒是快。。。”
乙太太笑得心知肚明:“是啊,我们这种人家出身的在这上面总是吃亏的,学也学不来的。”
这阵子常乐天天早出晚归,有时候是去公司,更多时候是去帮郑颖一起筹备周三的生日宴。
管家王叔是最忙的了,每天早晨睁开眼睛便如临大敌,郑家的老式宅邸有专门的舞会厅,但是长年不用,虽然常年有专人维护打扫,可是事到临头还是有不少事情,家具上蒙着的白布要撤去,百多年的老柚木地板要重新上蜡,银器和瓷器要从库房里起出来,草坪和蔷薇也要让园丁再修剪一次。
这样的宴会自然有专业的公关和策划负责具体事宜,又因为郑颖常年在国外,对本城社交圈不甚熟悉,所以另外还请了经验丰富信誉牢靠的公关来操持。
但是世家之间的那些曲折内情没有人比从小浸淫其中的常公子更清楚的了。他更有过目不忘的好记性,谁和谁哪年为一块地皮撕破了脸,谁和谁哪年为了抢一个女人大打出手,他都如数家珍。
郑颖随了郑先生事必躬亲的性格,每个细节都要自己把关才放心,常乐不愿她太劳神,便揽了大半过来。一忙起来往往就不知不觉到了掌灯时分,郑家自然要留他下来吃顿便饭,他也不推辞,吃完饭回到自己家也□点了。
自从那天晚上之后,一人一鬼很有默契地保持着安全而客套的距离。
常乐去郑宅的时候也不问楚翘要不要一起去,第一天出门时见她没有跟来,便又折回去替她把早餐和午餐做好放在餐桌上。
楚翘每每从房间里飘出来,看到餐桌上那些带着热气的食物,她就会觉得那些浓烈的香气像只无形的手把她的心撕扯成一片片再团成一团。
她每一秒钟都在后悔那个下午自己的任性。若不是她任由自己情绪失控,若那天在他唤她名字时能够若无其事地转过身对他笑一笑,那么至少他们还能维持着表面的融洽,至少她还可以和他说说话。
常乐不在,时间似乎也过得慢,她无所事事的时候多了,就免不了胡思乱想,时不时被失落的情绪笼罩,好像乐曲即将进入终章,又好像电视剧快要播到最后一集。
她许多次尝试着想象自己是个初生的婴儿,躺在他的臂弯里,视野中第一次清晰地出现他的眉眼。他会用怎样的目光注视她?
可是无论怎么努力她都无法感同身受,反而开始妒忌那个下辈子的自己。
凭什么她可以在他膝下承欢?凭什么她可以牵着他的手去游乐园?凭什么她可以伴着他的睡前故事入眠?凭什么她可以挽着他的手走进礼堂,在他交出她的手时趴在他肩上泣不成声?
凭什么他们的血脉相连,要以她和他的分别来成全?
郑颖生日的前一天晚上,常乐照旧在郑家用过晚饭才回家。不过这回他进了屋里没有先去厨房给楚翘做晚饭,而是径直走到客房门口。
楚翘听到敲门声恹恹地从门里晃荡出来。
“陪我喝杯酒?”他晃了晃手里的威士忌瓶,听语气却似乎根本由不得她不愿意。
他们面对面在餐桌前坐下。
“明天。。。”楚翘低头闻了闻杯中醇厚馥郁的液体。
“明天。”常乐拿起杯子和她面前那只碰了碰,水晶玻璃发出清脆的声音,他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楚翘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看他冷着脸一杯接着一杯喝下去,她见过他微醺的样子,没想到酒量竟然那么好,都道有心事的时候容易醉,难道是骗人的?
“我去洗澡睡觉了,你也早点休息。”酒瓶空了,他终于放下杯子,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房间,留下她愣在桌前望着一空一满的两只酒杯,散落在黑胡桃桌面的两端,像极了两座孤岛。
楚翘跟在常乐身后步入郑宅的时候,觉得自己仿佛跨进了伊迪丝·华顿的小说里。
一样的钱到百样的人手里自然也有不一样的花法。她从小受四叔的荼毒,觉得什么东西都不如真金白银好看,发家以后他们一老一少把家折腾得好像弥达斯的宫殿,恨不得把鞋拔子都换成纯金的。
四叔后来也晓得搜罗古董,博古架从南墙一溜排到北墙,玻璃匣子东杵一个西杵一个,单独拿出来都是不得了的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