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诱宠-第1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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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意犹未尽?那咱们继续,不过,再继续下去,可不是亲一个这么简单了。”宋书煜舔舔唇,一副胃口很好的样子。
桑红回过神,慌忙张口把牙刷放进嘴巴里,我唰唰唰——很快就刷出满口的白色泡泡,咧咧嘴抬头看着他:“要不要再亲亲?”
宋书煜呆掉,看清她的小模样,不由嫌弃地摆摆手:“啧啧,你真会恶心人啊。”
在桑红咯咯的笑声里,宋书煜逃到了厨房,一会儿还有大事要说,还是不要引火烧身或者惹她为好。
等桑红洗好脸,细细地涂抹上药膏,收拾整齐出来,宋书煜已经把粥和菜放到了桌子上。
“这莲子粥滚得好香啊,配着这样的小菜,简直是神仙一样的日子。”
桑红坐着餐桌边,看看那换好衣服一副青年才俊模样的男子,和香喷喷的饭菜,这美好的一切都是她的啦,一瞬间觉得这日子简直就是她梦幻中的天堂了。
说着大口喝着还不够,还故意地吞得很大声,做出满意的模样。
宋书煜笑着给她夹菜:“好吃,我以后天天做给你吃好不好?”
“嗯嗯。”桑红连连点头。
“那什么时候,咱们俩一起去拜望一下岳父岳母?让咱们这样的小日子变得名正言顺些?”宋书煜随口说着,如话家常。
桑红闻言一口小菜咽到一半,就在喉咙里不上不下的位置处,被他这句话给卡住了。
咳咳咳——咳咳咳——
她翻来覆去地咳着,双眼含泪,双颊绯红,差点背过气去。
宋书煜没有料到一句话能有这样的恐怖效果,吓得慌忙放下手里的碗筷,帮她捶背顺气。
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桑红这才缓过口气。
“什么话不能等我吃完饭说,你想呛死我吗?”
刚活过来,桑红就气淋淋地兴师问罪。
“好,咱们吃完我再说,至于呛死你——我怎么可能舍得?”
宋书煜摊摊手,一脸无辜,看她咳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还兀自抱着那碗莲子粥,抬手从她手里拿了过去,“这碗粥才是陷害你的罪魁祸首,我帮你倒掉,免得它再祸害到你。”
宋书煜一副为她出气的义愤填膺的模样。
桑红的小手紧紧地抱着小碗不丢:“明明是你害我呛到了,还装无辜!”
“我帮你再盛一碗好了,这一碗估计你的口水都有一半了吧。”宋书煜失笑着,他做得粥真能好吃到这般模样?
桑红无语地望着他:“你确定锅里还有?”
宋书煜点头,她这才依依不舍地松了小爪子。
啊啊啊——桑红可怜巴巴地望着宋书煜的背影,觉得困扰了她很久的问题,终于被他拉到了桌面上来了。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带他去见老爸老妈啊啊啊!
宋书煜换了一碗粥过来,桑红吃的极慢,那细嚼慢咽的模样,简直就是一粒莲子一粒莲子地数着吃。
宋书煜早就吃饱喝足了,这丫头还在那里磨磨蹭蹭的拖时间。
他忍耐忍耐忍耐,终于无法忍耐了,她跟前的那碗粥恐怕都快喝成凉的了,还没有喝完的意思,她什么时候变成吃饭小猫儿一样的用添的啦!
他抬起袖子看看表,沉了脸:
“别给我磨蹭了,一小碗粥,你敢喝上二十分钟,真有你的;
桑红,该面对的总要面对,我数到三,你喝不完,我直接就倒了。”
桑红紧紧地抱着小碗,扁扁嘴:“你欺负我,你连一碗粥都不让我好好地喝。”
“一!”宋书煜拖长了声音。
桑红一怔。
“二!”宋书煜的声音带着点危险的气息,他没有想怎么着她,不过是催她吃饭快一点而已,她要是再给他卖萌,他就当真欺负她给她看了。
桑红丢了筷子,乖乖地说:“别数了,我这就喝完。”她慌不迭地捧起瓷白的小碗,仰起脸往嘴巴里灌。
宋书煜耐心地看着她,这厮竟然把头仰高仰高再仰高,额——她这是打算把脸往小碗里装吗?
他真败给她了,只好探手把她嘴巴上的小碗拿下来,递给她纸巾道:“擦干净。”
“我还没有吃饱——”桑红无力地抗拒道。
宋书煜直接就探手过去,把她的嘴巴给擦干净了,然后他认真地看着她道:“桑红,有些事咱们需要谈谈。”
他话说完身体往后一仰,背靠着椅背,双手抱胸,脸上的神色就严肃起来。
“谈谈……谈谈——额——谈什么?”桑红看他一本正经的模样,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
“咱们俩趁着你的假期,把咱们的关系给敲定下来,是先回A市拜访岳父岳母,还是先去我家见见你未来的公公婆婆,你来选。”
宋书煜开门见山地给她说话。
“早了吧。”桑红期期艾艾地说着。
“早什么啊,你爸爸妈妈把你养到成年,不就是盼着你能有一份值得期望的感情,有一个值得依靠的男友?”宋书煜耐心开导。
“可是,出来半年不到,就带回去一个准男友,老爸会不会想,这丫头是去上学去了,还是去找——男人啊。”
桑红想到她和宋书煜一起站在她家门口,单是这念头一闪,她就觉得腿肚子发软,这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啊!
“那你的意思是——”宋书煜的脸色明显的不爽,他就那么让她拿不出手?
不过,人要学会换位思考是不是?别说人家的女儿了,就是他有个未成年的妹妹这样,估计他都会蹦起来。
宋书煜轻易就说服自己耐心点。
“额——你不了解我爸爸,他很暴躁的,给我点时间,让我慢慢地给他透露点恋爱的苗头,探探他的口风。”
桑红一看躲不过去,就想了个稳妥的法儿。
“好,我给你时间考虑,只是,红红,不要让我等太久哦!”宋书煜觉得不能逼她,让她有个过渡期也好。
“嗯嗯,我会好好地计划一下的,放心好了,不会很久的。”
桑红一听他这么乖,并不过于纠缠,不由意外地笑歪了嘴巴,早知道这样容易糊弄过去,她还磨蹭个什么劲儿啊。
宋书煜看着她笑得那小模样,就说出了自己今天真正的打算。
“那好,就给你几天过渡过渡,”说完长长地舒了口气,有些遗憾道,“这么好的假期,浪费了多可惜,我家人很好相处的,而且他们一点都不暴躁,要不,你也给我抽点时间,不如咱们今儿就回家见见他们?”
“咦?”桑红傻眼了,小嘴巴张开,半天都合不拢。
看着宋书煜一副等她表态的模样,终于讪讪地抬手把自己的下巴给推了上去,干干地咽了几下喉咙,终于发了声:
“今儿,太突然了吧?没有预约就去府上拜访,会不会很没有礼貌?再说怎么也得好好准备一下,我还没有想出给他们带什么礼物哪。”
宋书煜摇头:“不突然,爷爷已经知道他的爱车昨晚的遭遇了,让我今天把车开了回去,额——还有,把你也带回去。”
“他要和咱们算账?”桑红有些傻眼,她昨晚可是开得很小心的,祈祷千万不要蹭到什么地方。
“哈!你还真能想!不过也不排除这一点,谁都知道他有多宝贝自己的新车;
当初借他车的时候,我说是为了追你用的;
关键是,他听说你昨晚受了惊吓,很担心你,今天早晨打了电话,要过来看你的,我觉得让长辈担心,还让他那么大年纪来这里不大好,既然避不过去,咱们就大大方方地去拜望一下他老人家,也不失了礼数;
于是,就没有顾上和你商量一下,擅自给他说了,今天带你回家。”
宋书煜斟酌词句,说得句句在理。
桑红动动嘴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都应了声了,再推也只是让他为难而已。
桑红想明白了理,就坐直身体,给自己鼓劲,终于到了丑媳妇见公婆的时刻了吗?
虽然她无数次地设想过把宋书煜养大的他的那些亲人,心里充满了敬意和亲近,可是,真的要去见,她还是有些怯的,她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喜欢自己。
她有些无措地抬手摸摸脸:“他们会不会觉得我这脸丑了些?”
宋书煜从来不曾见过她这样无措不自信的模样,不由怜惜地看着她:
“不会,你是我女朋友,我喜欢就成,你只是尽力和他们处一会儿,感受一下大家庭的生活氛围,他们以后也将是你的亲人;
不需要委屈自己去刻意讨好的;你往常什么模样,就什么模样。”
“那样也行?”桑红不解。
“嗯,既然以后都成了一家人,端着装着都很累的,率性率真是你的优势。”宋书煜宽慰她。
桑红想到了那个仪态万方的名模叶纤,觉得自己不能走和那女人一样的优雅路线,宋书煜提点得很好,她就是她自己,不能因为劲敌来袭就自乱阵脚。
“如果他们不喜欢我,你会不会因为他们的建议,就疏远了我?”桑红毕竟还是个小女孩,想到最坏的结果,她不由抬手抓了他的手,紧张极了。
“呵呵,小傻瓜,我又不是小孩子,我知道自己要的女人就是你,放心好了,谁也无法让我改变主意的;
你跟我回去一趟不过就是走个过场,证明咱们都记挂着家里的人,这是礼节;
往后去,他们喜欢咱们了,咱就多回家,他们不喜欢咱们,咱就少回家;
多大点儿事儿,别往心里去。”
宋书煜顿时忍俊不禁,他抬手揉揉她的短发:“好了,乖哦,换一下衣服,我收拾好了,咱们先出去转转。”
“嗯嗯,我需要去剪剪头发,然后咱们去给他们购买些礼物。”桑红连连点头,一边走,一边说着。
宋书煜抬手收拾着餐桌,看着桑红有些惶惶然的背影,哭笑不得。
好了,无论如何,他今天能把她带回家了。
两个人都换好衣服,宋书煜陪着桑红做好了头发,直接又开着车带她到老妈经常买衣服的高尚购物区,他知道成年的女人眼睛很毒,一看人穿的衣服,就会掂量出来这个人的斤两来,他不希望任何一个人会因为衣服而看轻自己的女人。
桑红看看那衣服上边的吊牌价,觉得后边的零的数目是不是多写了两三个,顿时耷拉了嘴角,即便宋书煜对她出手大方,可她从来没有穿着新衣服去见客人的经验。
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告诉她,女孩子去别人家作客,要穿的衣服,一定要提前穿一次,过过水,方才自然不拘谨。
可是,看看宋书煜稳稳地坐在沙发上充满期待的模样,她没有勇气去拒绝试穿。
宋书煜也尽量用客观的挑剔的目光去审视桑红穿到身上的衣服,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桑红无论换上哪一件衣服,他怎么看都觉得好看,却又有点不对劲儿的小别扭。
他仔 细地想想,从他看到桑红之后,她穿普通衣服的次数不超过三次。
就像现在,他看着她身上穿着的进口的皮质小洋装,花边掐腰,软软的狐狸皮衣领,衬着她的小脸嫩绰异常,让她可爱精致得就像橱窗里的大布娃娃,美则美矣,却说不出少了什么味道。
桑红一套一套地换着店员推荐的适合她身材的款型,在宋书煜的跟前走过来走过去,看他就是那样瞧着,面无表情。
忽然想到了那个名模叶纤,她估计是身上挂上个破布片都能好看的吧!
一个人瞧着漂亮,怎么能全靠衣服来撑着哪?
不由丧气道:“我不喜欢这样的衣服,腰紧紧的,胳膊抬着都难越过头顶,感觉好别扭的。”
宋书煜从柔软的皮沙发上起身,体贴地说:“不喜欢咱们就换一家。”
等她换完衣服,就牵了她的手往另一家走。
出了门,桑红晃晃他的手臂道:“喂,我不想试衣服了,我本身就紧张,如果穿了新衣服,估计这浑身都会不太得劲儿的,而且,我实在不喜欢这里的衣服,贵死了,还穿着绳捆索绑一样的不舒服。”
“那咱们去找休闲的?”宋书煜殷勤地建议。
桑红摇摇头,半晌道:“你们家是军人世家,平时在家聚会都习惯穿什么类的衣服?”
“军装啊。”宋书煜不假思索道。
“那我穿了军装过去,不是更好?这衣服庄重又不刺眼,坐在一块儿也容易让他们有认同感。”
桑红的大脑恢复了点子冷静,她看看身上刚换上的整洁的迷彩作训服,觉得这样飒爽英姿的,挺好看啊!
她可不想自己成了一个让人瞧着与他家的环境格格不入的显眼的那个洋娃娃。
宋书煜认真地打量着换回军装的桑红,忽然有些明白刚刚她身上缺失什么——缺失了她穿着军装的英气和神采,毕竟那些洋装在凸显了她的甜美气质之外,对她本身气质上的优势并没有什么帮助,反而让她普通得和平常的女孩子一样。
而且,她穿了那类型的衣服,明显拘谨不自在,他大致幻想了一下桑红穿着那样精致的衣服,坐在他们家的一群军绿色的人群中,额——好像太有喜感了。
“好,你还是穿成这样瞧着舒服顺眼,帅气逼人,咱们就不在衣服上边费心思了。”
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