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村长-第3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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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二嘎道:“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李兴道:“那我们是走还是不走?”其实李兴已经有点动摇了,他真心不想跟三上紫那样的人动手,因为一点赢的可能性都没有。
陈二嘎却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道:“山高自有客行路,水深自有渡船人,别急,也许我们的运气比较好,是不是?”
李兴鼓了鼓嘴,没有说话。陈二嘎都这么说了,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男子汉大丈夫,大不了就是一条命的事情。
直到这个时候,那边的狄凌似乎才回过神来,走了过来。
“怎么样了,叶凡好点了没有?”狄凌冲着陈二嘎问道。
但能回答他的却只有湘雅,湘雅双手上下一推,吐纳了半会,站起身来,擦了擦头上的汗珠,吐着气道:“估计过一会他就能醒来了。”
狄凌冲着一直沉默不语的胶靴使了个眼色,道:“把叶凡扶起来,我们接着往上走。”
陈二嘎也道:“没错,再不走的话,太阳就要落山了,到时候,就算没有敌人打我们,我们弄不好会因为看不清路摔跤跌死的。”
这话说出来,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这并不是一个成功的笑话,但大家却都在笑,谁也不想哭丧着脸走进生死阁里面,以那种心态进去,第一个倒下的就是自己。
陈二嘎走在第一位,不管在什么时候,他都会不自觉的充当起领导的地位,这倒并不是因为他多有领导相,而是因为他胆量跟勇气比别的人要大得多。
当了三年和尚,多多少少也算是看透了一些生死的惯常。
十三位护法,现在已经死了三个了,加上一个赤发金刚跟红狼,现在应该只剩下八个了,除去黑熊跟松宇不论,还有六个。
广场上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没理由这六个人不出动的。
陈二嘎一边走,一边观察着周遭的动静,这三百三十三层的楼梯也许并不算很高,一般人走上去,也就花个十分钟左右而已,快的话,甚至几分钟就足够了,可是在他们的脚下,却变的无限的长。
任何一丝的风吹草动,陈二嘎都不会放过的,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危险何时都临近的。
“二哥,不用这么疑神疑鬼的吧,既然我们都已经豁出去了,还怕什么?”李兴看到陈二嘎有点畏首畏尾的,就开口道。
“你以为……”
陈二嘎刚想说话,可才说出三个字,就止住了话音。
所有人的神经立刻就绷紧了。
一个黑影从阶梯的左边飞出,飞入了右边,一闪而逝。
他们才走了不到十分之一,敌人就出现了,看来这条路果然不是那么容易走的。
李兴倒吸口气,小声道:“看来真的是步步惊心啊。”
狄凌双手互抱着,道:“看来剩下的六个人,一定都埋伏在这阶梯的两侧了,等待着冷不防地对我们发动致命的一击啊。”
陈二嘎目光转动着,悠悠地道:“我看他们是想扰乱我们的阵脚,让我们时刻紧张,等到我们疲惫了,他们得手的机会都会大大的增加了。”
狄凌淡淡地笑了笑,道:“不错,这是故布疑阵,来迷炫我们的眼睛。”
陈二嘎停下了脚步,道:“我们还是走的近一点,以免被对方偷袭成功。”
“梭梭……”
又是两声,在陈二嘎说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另外一道黑影在众人的身后闪过,速度极快,连是人是物都看不清。
李兴的眉头皱了皱,道:“这些人看来是盯上咱们了。”
一直昏迷不醒的叶凡此时喉咙里呻吟了几声,慢慢地睁开眼睛来,轻声道:“这样下去的话,我们到不了上面,就会被他们这样骚扰的自乱心神的。”
见到叶凡终于醒来,陈二嘎露出了欣喜的笑容,连连道:“你醒来啊,真是让我们着急,现在好了。”
其他的人也是吃了个定心丸,在这种危机的关头,一个伤员总是让人挂心的。
叶凡将手从胶靴的肩膀上抽了下来,跺了跺脚,疏松了一下筋骨,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道:“我看你们还是继续走,我留在这里,把所有企图偷袭的人都拦截住,以保你们可以顺利地达到上面。”
陈二嘎第一个不同意,道:“这怎么行呢?你现在受伤了重伤刚醒,体内大大折损,留在这里对敌太危险了,还是跟我们一起走的好。”
叶凡却好似下定了决心,坚毅地道:“二哥,你放心吧,我只好眼睛还能够睁开,就不会轻易死去的,这一路上,我已经干掉了好几个敌人了。”
陈二嘎看着叶凡眼中坚定的光芒,自己的眼睛却有一丝酸涩了,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道:“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走?”
叶凡握住了陈二嘎的手,决绝地道:“二哥,现在当以大局为重,你们走,我来断后。”
陈二嘎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点了点头。
他很了解叶凡的脾气,决定的事情就不会更变的,他也了解叶凡的底子,叶凡的爆发的力量是无与伦比的,正如他自己所说,不会轻易死去的。
“好,那你要好好地活着,我相信,我走出来的时候,一定还能看到你。”陈二嘎朗声道。他真的不想失去叶凡这样一个忠诚的下属跟真挚的好友。
他的手也同样紧紧地握着叶凡的手,两人的手都是冰冷的,可是友情却像是阳光一样温暖着两人的内心。
男人之间那种如山般的兄弟之情,有时候比小儿女的哀怨情长来的更加的浓烈。
“我也留下。”
一直都不说话的胶靴在此时突然说话了,他说话通常都说的很简单,很明了,这次也不例外,只有四个字,但却表明了他的决心。
狄凌并不像陈二嘎那么重感情,只是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道:“现在他们俩可以做个对了,我们还是继续往上走吧。”
陈二嘎也不再多话,现在不是离长别短的时候,每一分一秒都显得极其的珍贵。
其他四人沿着阶梯而上,很快,只余下了叶凡跟胶靴两个人了。
叶凡在阶梯上坐了下来,咳嗽了两声,双手按着胸部,其实他的伤情还没有完好,皮肉上的疤痕还在隐隐泛痛。
胶靴站在叶凡的身边,目光左右扫视着,神情很专注。
叶凡笑了笑,道:“不必那么紧张,他们在以逸待劳呢,你若是太紧张的话,就正中他们的下怀了。”
胶靴瞥了叶凡一眼,没有说话。
叶凡从砖缝里面拔出一根青草,放在嘴里嚼了两口,慢悠悠地道:“说实话,我想不到你会留下来陪我。”
胶靴又扫了叶凡一样,还是没有说话。
叶凡将青草一段段地吸进嘴里,道:“我这个人,在很小的时候就是个孤儿,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我妈妈也把我抛弃了,我一直觉得,我这个人,注定要孤独一生的。”
这句话好像说动了胶靴,胶靴道:“原来如此,难怪我觉得很你比较能够玩得来。”
叶凡道:“哦?你也是孤儿?”
胶靴没有回答,他不想再别人面前抛露自己的身世,很多人的身世里面都有些难言的隐痛,胶靴也有,叶凡可以看出来。
“如果等会我有危险了,你可千万不要管我,你可以独自一人跑。”胶靴改变了话题,道。
叶凡将青草吐了出来,吐在地上,笑呵呵地道:“你以为我会救你吗?我这个人向来很自私的。”
胶靴板着脸,道:“那就好。”
叶凡道:“我说,难道你喜欢一天到晚,都板着张脸吗,我知道你很想笑一笑的。”
胶靴还是面无表情,道:“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我笑了,我也忘了自己上一次笑是在什么时候。”
如果一个人连笑都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了,那这个人一定有一段非常痛苦的往事。
叶凡吸了口气,道:“其实,我很能了解你的体会,我以前……”
他的话说到这里,突然顿住了话音,因为他看到了广场上一下子出现了四个人,四个人的影子被长长地拉在地上,显得无比的诡谲。
第一卷第751节:第504章奇特的人
叶凡跟胶靴两人立刻就警觉了起来,叶凡慢慢地站立而起。/
暮色渐落,天地间一片苍茫。
四个人影,就好像是四条鬼影一般站立在广场的中央。他们没有走过来,只是犹如标枪一般站在那里。
叶凡跟胶靴两人对望了一眼,目光齐刷刷地扫在了四人的身上,可是却无法看清这四人的面容。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口的,道:“你看着两人还能活着离开吗?”
另外一人笑道:“那怎么可能,有我们三个人在,就算是神仙来了,也甭提溜掉。”
叶凡不由地惊奇,那边明明是四个人,为什么这人会说是“三个人”呢?难道最后一人是鬼不成?
“你怎么看?”叶凡突然问胶靴道。
胶靴本来不想说话,可最终还是忍不住反问道:“看什么?”
叶凡抓了抓自己的鼻子,道:“你看我们是站在这里等死呢,还是走过去?”
胶靴冷哼了一声,道:“比起等死,我觉得还是走过去的好。”
叶凡似乎觉得胶靴说的很有道理,点着头道:“那就走过去。”
两人说走就走,肩并肩下了阶梯,两人的步伐一致,非常协调,透露出一种高深的默契,在对战的时候,有相当强默契的队友,加起来的威力,绝对要大于三个人,甚至更多。
对面的四个人,显然没有想到叶凡跟胶靴敢主动过来应战。
其中一个人头上戴着一顶斗笠,很宽大的斗笠,帽沿压得很低,从叶凡他们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他的两撇胡子。
他的两撇胡子很细长,就像是两条粗壮的黑色线条,显得无比的坚硬。
他的嘴角咧开,一侧的胡子微微上翘,讥笑道:“想不到这两个□□人胆敢过来主动挑战我们,不错不错。”
站在他身边的一人身材颀长,瘦若竹竿,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双手抱怀,怀里插着一支宝剑。这确实是一把宝剑,就是中国古代侠士们用的那种宝剑,宝剑的剑鞘上镂刻着十三枚艳丽的明珠,剑锷往上倒勾,与剑柄联接,闪现着尊贵的金黄色。
这人就是刚才第一个开口的,他面无表情地道:“有些人就是喜欢做送死的事情,我看这两人就是。”
“哼哼哼哼……”
一串阴笑从最右边的两人喉咙里发了出来,这两人的阴笑声音律一致,就像是一个人发出来的一样,而他们两人的身材也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就连装扮都丝毫不差,身后都挂着一条长可及地的辫子,只不过借着黄昏的霞光,可以隐约看出来,他们一个人的脸红如炭火,另一个人的脸却惨白如死人。
叶凡已经预感出来,这奇异的“兄弟俩”可能就是一个人,因为刚才他们自己也说了,总共是“三个人”。
而叶凡身侧的胶靴,脸上却露出了凝重的神色,他的修为不一定比叶凡高深,但他的见识却比叶凡广博,他听说过一种神奇的法术,叫做“异相”,这种神奇的法术,可以将本尊变为两人相辅相成的人体,而这种法术,比分身术更加的霸道、更加的诡异,因为分身术的分身只是幻影而已,但“异相”却是虚实结合,虚虚实实,真假互变,让人根本看不清其中的玄机。
两人的脚步都同时放缓了。
戴着斗笠的小胡子笑嘻嘻地道:“这两个□□人好像不敢过来了。”
“他们不过来,我们可以走过去的。”颀长身形的人回应道。
四个人同时移动了脚步,他们的步伐并不一致,因为他们之间的共通性还没有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准,何况,他们之间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队友。
他们谁也不想先上,谁也不想作为第一个出手的人。
带着斗笠的小胡子走的最慢,他一边走,一边尖声道:“我们的手里从来不死手机之人,你们在临终前,不如先报个名字,若是老子快活了,说不定还会给你们烧点纸钱,让你们九泉之下,也能做个小富翁。”
叶凡是个凡事都能看的很开的人,性格也很开朗,很少有严肃的时候,就算是在这种严阵以待之时,他也没有太过于紧张。这一点,跟陈二嘎很像。
或许也就是因为此点,所以陈二嘎才会将他收为自己的左右手,并且为他打通身上的奇经八脉,使其飞龙升天的。
“我叫叶凡,树叶的叶,平凡的凡,我身边的这位叫做胶靴,就是下雨天穿的那种鞋子,现在……”叶凡看着他们,道:“该轮到你自报家门了吧。”
戴着斗笠的男人头稍稍抬了抬,露出两只一直藏在帽沿里的眼睛,他的眼睛很狭长,就跟老鼠一样,他的脸上已经刻满了皱纹,看来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少说也有四十岁的样子,他眨了眨其中的一只眼睛,“哦”了一声,道:“我叫阿翔,大家都叫我阿翔,这位是松之助……”他指了指瘦如竹竿的。
他说着话,又看了一眼最右边的两个人,但没有介绍,他似乎对这个人有所忌惮。
最右边的两个人,不论做什么,都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