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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试教材经济法基础 超清晰电子版-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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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2)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具体计税办法如下:
  ①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如下: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的差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5-2】王某为中国公民,2006年在我国境内1~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12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12400元(兑现绩效工资)。
  要求:计算王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①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每月奖金平均额='12400-(1600-1200)'÷12=1000(元)
  根据工资、薪金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②该笔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12400-(1600-1200)'×10%一25=1175(元)
  (3)对“双薪制”的计税方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在实行“双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为其雇员多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后,个人因此而取得的“双薪”,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上述“双薪”原则上不再扣除费用,应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但如果纳税义务人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不足1600元的,应以“双薪”所得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减除16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或:=(全年收入总额一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本书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5-5
  表5-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一必要费用)×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或:=(每次收入额一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5-6。
  表5-6.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5.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一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运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1-30%)
  6.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8.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月)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
  —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
  ×(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一合理费用)×20%
  10.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11.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二)税额扣除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其中:
  1.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是指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不包括纳税后又得到补偿或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额。
  2.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税法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该应纳税额即为扣除限额,应当分国(地区)、分项计算。
  3.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前款规定计算出的扣除限额的,应当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得作为税额扣除,但可以在以后年度扣除限额的余额内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例5-3】李某2007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薪金收入2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86元。
  要求:计算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900-1600)×10%一25=105(元)
  (2)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
  =56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属劳务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500-800=一300(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5)李某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105+560+440=1105(元)
六、个人所得税减免规定
(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T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提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1.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2.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3.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其他所得。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七、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1.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两种计征办法。其中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除自行申报纳税的情形之外,一律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应该在取得所得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该在户籍所在地税务机关或指定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两处以上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第八条规定需合并计算纳税的,由纳税义务人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在其中一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要求变更纳税申报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2.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然后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2)个体工商户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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