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原理 全两卷[英]马歇尔-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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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最大可能的纯收入总额。
但是在这里我们遇到了关于纯收入一词意义的困难。因为在自由竞争下所生产的商品的供给价格包括正常利润;它的全部,或无论如何在扣除所用资本的利息和损失保险费后的余额,往往被不加区别地算作纯收入。当某人所经营的是自己的企业时,他往往不把实际上属于他自己的管理报酬的那部分利润同因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垄断性质这一事实而来的额外利益区别开来。
如果是一个公共公司的话,这种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那里全部,几乎全部管理费用都作为确定的数额而列入帐中,并且在宣布公司的纯收入以前,要从它的总收入中加以扣除。
分给股东的纯收入包括所投资本的利息和风险损失的保险费,很少包括或者说,不包括管理报酬;因此,红利超过所谓利息与保险费的那个差额,就是我们所求的垄断收入。
由于在公共公司比一个私厂实行垄断时更易于准确说明这种纯收入额,我们就以举出拥有对某城煤气供应的垄断的某煤气公司为例。为简单起见,假定该公司把它自己的全部资本已经投于固定设备,而扩大企业所需要的任何更多的资本可以按固定的利息率发行债券取得。
第三节 垄断收入表。
煤气的需求表和在非垄断条件下的需求表相同;它载明每千呎(立方呎,下同)的价格,城市消费者将据此使用其若干呎。但供给表必须表明各种不同供给量的正常生产费用;而这些费用包括它全部资本(不论是属于股东的资本,还是按固定利息率发行债券借来的资本)的利息;也包括公司董事和长期职员的工薪,而这些工薪多少以对其工作的需要为准,因此,随着煤气产量的增加而增加。垄断收入表的作法可以说明如下:针对商品的各种不同数量列出它的需求价格与按上述方式计算的供给价格,再从相应的需求价格中减去各种供给价格,并针对该商品的相应数量把这差额列入垄断收入栏中。
例如,如果每年按每千呎三先令的价格可以出售十亿呎煤气,而这个数量的供给价格为每千呎二先令又九便士,那末,在垄断收入表中的这个数量后面为三先令;它表明出售这个数量以后就有三百万便士或一万二千五百镑的纯收入总额。公司只注意自己当前的红利,它的目的在于把煤气价格规定在赚取最大可能纯收入总额的水平上。
第四节 对垄断征收总额不变的税,不会使生产减少,和垄断纯收入成比例的税也不会使生产减少;但是如果根据产量征税,就会使生产减少。
假定供给条件发生了变化;有些新的费用势必开支,或有些旧的费用可以节省;或者也许交纳新税,或者得到了补贴。
首先假定这种费用的增加或减少等于一个固定的数额,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由该业负担,并不因商品产量的变动而变动。那末,不论所索价格和所销商品数量如何,垄断收入将有所增加或减少,而增加或减少之数等于这个数额;因此,变动以前提供最大垄断收入的那种销售价格在变动以后也将提供这种收入;因此,这种变动将不会引诱垄断者来改变他的生产方针。例如,假定每年按每千呎三十便士的价格出售十二亿立方呎的煤气获得最大垄断收入:假定这个数量的生产费用等于每千呎二十六便士,并留有四便士作为每千呎的垄断收入,亦即垄断收入总额为二万镑。这是它的最大值:如果公司的定价较高,比方说,每千呎三十一便士,而只能出售十一亿立方呎的煤气,则他们也许每千呎获得四点二便士的垄断收入,亦即总数为一万九千二百五十镑;而为了销售十三亿立方呎的煤气,他们也许不得不把价格降低至比方说二十八便士,并且也许每千呎获得三点六便士的垄断收入,亦即总数为一万九千五百镑。可见,他们定价三十便士比定价三十一便士能多得七百五十镑,比定价二十八便士能多得五百镑。现在假定不论销售量如何每年向煤气公司征收一万镑的固定税额。那末,他们的垄断收入,如定价三十便士,将为一万镑,如定价三十一便士,将为九千二百五十镑,如定价二十八便士,将为九千五百镑。因此,他们将继续定价三十便士。
这对那种不与该业的总收入成比例而与它的垄断收入成比例的税或补贴是同样适用的。因为假定所征的税不是一个固定的数额,而是占垄断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比方说占它的百分之五十,则公司的垄断收入,如定价三十便士,将为一万镑,如定价三十一便士,将为九千六百二十五镑,如定价二十八便士,将为九千七百五十镑。因此,他们将仍然继续定价三十便士。
相反地,与产量成比例的税将诱使垄断者减少他的产量并提高价格。因为这样做就可以减少他的费用。因此,总收入超过总支出的差额因产量减少而增加,虽然在征税以前它也许有所下降。此外,如果征税前的纯收入只是略大于那些小得多的售额所提供的纯收入,那末,垄断者会因大大缩减生产而获利;因此,在这样的场合下,这种变动多半会使生产锐减与价格暴涨。从经营垄断的费用中减少一个与垄断产量成比例的数额的这种变动将会造成相反的结果。
例如,在最后一例中,如果公司定价为每千呎三十一便士,从而销售十一亿呎煤气,则每售一千呎纳税二便士就会使垄断收入降至一万零八十三镑,如果定价为三十便士,从而销售十二亿呎煤气,就会使垄断收入降至一万镑,如果定价为二十八便士,从而销售十三亿呎煤气,就会使垄断收入降至八千六百六十六镑。因此,这种税势必诱使煤气公司把价格提高到三十便士以上,他们也许提高到三十一便士;也许提得比三十一便士还要高些;因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数字不能精确地指明究竟提高到什么程度才符合他们的利益。
而相反地,如果每售一千呎煤气有补贴二便士,如果煤气公司的定价为三十一便士,则垄断收入会上升到二万八千四百一十六镑;如果定价为三十便士,会上升到三万镑;如果定价为二十八便士,会上升到三万零三百三十三镑。因此,补贴会使他们减价。当然,因煤气生产方法的改进,而使垄断公司的生产成本每千呎降低二便士,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
第五节 垄断者往往能够保持企业上的节约。
如果垄断者所生产的销售量是如此之大,以致它的供给价格(如上面所说的)等于它的需求价格,则他会失掉他所有的垄断收入。提供最大垄断收入的产量总是大大小于这一数量。因此从表面上看来,仿佛垄断产量总是小于竞争产量,它对消费者的价格总是大于竞争价格。但事实却不然。
因为如生产操于一个人或一个公司之手,则所引起的总费用一般地比同样的生产总量被分配给许多较小的生产对手时要小些。他们势必彼此竞争,以广招徕,从而用于各种广告的费用总额必然要比一个厂大得多;他们不善于利用大规模生产所带来的各种经济。特别是他们拿不起像单独一个大厂那样多的钱来改进生产方法和生产中所用的机器,这个厂知道它势必获得任何改进所带来的全部利益。
这个论点的确假定该厂经营有方,并拥有无限的资本支配权。这是一个不能轻意作的假设。但是如能作这样的假设,则我们一般可以得出结论:非垄断产品的供给表所表示的供给价格比我们的垄断供给表要高些;因此,在自由竞争下所生产的商品的均衡产量小于需求价格等于垄断供给价格的那一产量。
垄断理论最有趣而极其困难的应用之一是这个问题:把不同的地区划归各大铁路,以便排除那里的竞争,是否最能促进公众的利益?这种建议的主张是,一条铁路载运二百万旅客或二百万吨货物比载运一百万能够来得便宜。把公众需求分配给两条铁路将不能使它们各自提供廉价的服务。必须承认,在其他情况不变条件下,一条铁路所规定的“垄断收入价格”将因其服务需求的每次增加而下降。反之则反是。但是如人性所趋,经验证明,因竞争路线的开辟而对垄断的破坏加速了而不是阻碍了原有路线的这一发现,即它能够按较低的运价进行运输。此外,还有一种建议,即不久两条铁路行将合并,并使公众负担用于双重服务的那些费用。但这又只能引起新的争论。垄断理论提出了而不是解决了这些实际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只好置而不论。
第六节 垄断者为了他的企业的未来发展,或出于对消费者福利的直接关心,可以降低他的价格。
上面我们假定了垄断者规定他的商品价格只是从他从垄断中所能获得的当前纯收入着眼。但事实上即使他不考虑消费者的利益,他也多半会想到,一种东西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它的习惯;如果他用略低于给他提供最大纯收入的那种价格可以增加他的销量,那末,他的商品的畅销不久就会补偿他现在的损失。煤气的价格愈低,人们装置煤气的倾向就愈大;一旦装置之后,即使有电或石油与之暗中竞争,人们也多半会继续使用一些煤气。更明显的事例是,一个铁路公司实际上拥有运输旅客和货物到某港口或建筑星稀的郊区的垄断;这个铁路公司从商业观点看也许认为值得收取一种远低于提供最大纯收入的运费,以便使商人们惯于使用这个港口,并鼓励当地的居民来建立船坞和货栈;或帮助郊区的投机营造商建筑便宜的住宅,并迅速地接纳房客,从而给郊区带来一种早期繁荣的气氛,而这对保证它的长期成功是大有裨益的。垄断者为了发展未来生意而所受的目前部分利益的牺牲,和一个新厂为了建立商业往来而一般所受的牺牲只有程度上的区别,而没有性质上的差异。
在像上面所说的场合下,一个铁路公司虽然不敢说有任何利他动机,但是发觉它自己的利益和它的顾客的利益是如此密切相关,以致暂时牺牲一些纯收入以增加消费者的剩余对它是有利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在下述场合下就更加密切,即某地区的一些土地所有者共同建筑一条通过该地区的铁路支线,并不过分指望这条铁路对他们的投资将提供当前的利息率(这就是说,并不过分指望像我们所说的那种铁路垄断收入将不是一个负数),而是希望这条铁路使他们的地产价值增加得使他们的全部冒险成为有利的冒险。当某市从事供应煤气,自来水,或通过修路,建桥,设立电车而提供运输便利时,往往发生一个问题,是否收费标准应该高些,以便提供适当的纯收入,并减轻市政税的负担,还是应该低些,以便增加消费者的剩余。
第七节 总利益,调和利益。
很显然,需要研究一个垄断者在下述假设基础上借以支配自己行动的那些考虑,这个假设是,他认为增加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是同样合乎他的需要的,即使他的垄断收入没有相等的增加,而只是增加比方说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话。
如果把按任何价格出售该商品所产生的消费者的剩余加于由此而来的垄断收入,则二者之和就等于因出售该商品而对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带来的纯利益的货币尺度,或如我们所说的那种销售的总利益。如果垄断者把对消费者的利益看作是和对自己的相等利益具有相等的重要性,那末,他将力求生产使这种总利益成为最大的那一商品产量。
但是垄断者往往很少把一镑的消费者剩余看得和一镑的垄断收入同样地合乎需要。即使是把自己的利益看作是和人民的利益相一致的政府也不得不考虑这一事实,即如果它放弃了一种收入来源,它一般地必须指靠本身具有不利的另一些来源。因为它们将势必引起征收上的磨擦和费用,以及对公众的某种损害,像我们所曾提到的那种消费者剩余的损失。它们从来不能调节得十分公平,当计及社会不同阶层将因建议政府放弃它的某些收入而获得的利益份额不等时,更是如此。假定垄断者折衷一下,把一镑的消费者剩余算作比方说等于十先令的垄断收入。假定他计算按任何既定价格出售他的商品所得的垄断收入,并且假定他把相应的消费者剩余的二分之一加于这种收入,则二者之和可以叫做折衷利益;他将力求规定一种使这种利益尽可能大的价格。
下面的一般结果是可以加以精确的证明的;但是略加思索,它们的真实性表现得如此明显,以致几乎无须加以证明。
首先,在垄断者多少有意增进消费者的利益比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