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 完整版-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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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权的人以保护,而且还会给予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做出这种贡献的人以保护;第二,当退休金应予支付时,这笔退休金并不是从为此目的而积累起来的资金所带来的收益中支出的,从而也不是从受益人因努力而获得的额外收入部分中支出的,相反,它们乃是从那些当前正在从事生产的人的工作收入中转移出来的一部分。这种判断在下述两种情况中也同样正确:一种情况是政府在名义上建立一种储备基金并将它“投入”公债之中(亦即政府将资金贷给自己而且事实上当时就开始花费这笔钱),另一种情况是政府公开地用即时的税收来偿付其当下的债务。(有人甚至提出了一种主张政府将储备基金投入生产资本之中的替代方案,但是这种方案会迅速导致政府日益加强它对工业资本的控制;所幸的是,这种方案从未付诸实施过。)需要指出的是,由国家提供老年退休金所造成的上述两种通常的后果,一般也是政府坚持这类组织方式的主要原因。
显而易见,像这样完全摒弃这种安排原有的保险特性的做法,同时又伴之以承认所有超过一定年龄的人(以及所有的受抚养者或残疾者)都有权利获得由即时多数(受益人构成了此一多数的绝大部分)决定的“适当的”收入的做法,必定会使整个保险制度演变为一种政治工具,亦即蛊惑民心的政客为拉拢选票而使用的一种筹码。如果有人相信下述情况,那亦纯属愚昧:客观的公正标准能从年龄上限定应获特权的人数,而这些特权者只要到了所规定的年龄(即使这是个还能够继续工作的年龄),就都可以要求那些仍在工作的人士“适当地”供养他们——这些仍在工作的人反过来也只能通过想象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他们也将获得此种权利的方式而找到一点慰藉,这即是说,当他们的人数占有更大的比例而且相应地拥有更为强大的选举力量的时候,他们也能够使后来的工作者更好地满足他们的需要。
政府和制度专家所掀起的一浪高过一浪的宣传攻势,已完全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一向所有的人都提供适当的退休金的方案必定意味着:许多最终到了盼望已久的退休年龄的人士本来是可以凭其储蓄而安度晚年生活的,但是在这样一种制度下,这些本可以自力生活的人亦将以那些还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如果保证给予他们以同等的收入,他们中的许多人也会立即退休——为代价而成为退休金的领取者;这种方案还必定意味着:在一个未遭到通货膨胀侵袭的富裕社会,大多数退休者通常要比那些仍在工作的人过得更舒适。政府及那些制度专家经由刻意安排而严重地误导了公众舆论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其严重程度则可以通过那个经常被引证的说法而得到极佳的说明(美国最高法院也已接受了这一主张),这个主张声称,在1935年的美国,“65岁以上(含65岁)的人中有接近3/4的人的生计,部分依赖于或完全依赖于他人的救济”;此项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的主张还明确意味着,在美国,老年夫妇所有的财产已全为丈夫所占有,而作为结果,所有的妻子变成了“受赡养者”!
这种情况所具有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是,每个大选年度一开始,就会出现大量的关于社会保障福利又将提高多少的推测和议论;这种情况在其他国家与在美国相同,居然变成了一种一般性的特征。众所周知,人想实现的欲求是没有什么限度可言的;这一点已经由英国工党晚近的一份公告得到了最明确的说明;该项公告指出,一份真正适当的退休金,“意味着有权继续生活于原来的邻里关系之中,有权维续原有的爱好,也有权出入于原有的朋友圈之中”。我估计要不了多久时间,就很可能会有人提出下述论点,即由于退休人员有较多的时间去花费金钱,所以给予他们的金钱必须多于那些仍在工作的人士;而且就年龄分布而言,人们也没有理由说40岁以上的多数就不可以即刻让那些比他们岁数小的人成为他们的苦役。事态如果真的发展至此,那么身体较为强壮的年轻人就会起而造反并将老年人的政治权利连同他们应当得到保障的法律权利统统剥夺掉。
上文提及的英国工党的公告之所以至关重要,除了它反映出了工党人士帮助老年人的欲求以外,还因为它明确地表现出了其欲使老年人不能自助并使他们只能依赖于政府救济的期求。这份公告充满了对私人保险机构提出的各类退休金方案和其他与此相类似的制度安排的敌意;而更值得人们关注的乃是此一规划方案中的数据所赖以为基础的冷酷假设:价格将在1960年至1980年的二十年中间翻番。如果这就是先已确定的通货膨胀幅度,那么事实上就有可能导致这样的结果:绝大多数将在本世纪末退休的人,都将依赖于年轻一代的赈济或施舍。而最终的结果却是,人们不会再根据道德伦理而只会依凭年轻人供养着警察和军队这个事实来解决这个问题:由于老一代人的收入完全依赖于对年轻一代的强制,所以这些无法自养的老年人最终被安排进集中营,就很可能是他们的命运之所在。
7.疾病保险不仅引发了我们在上文所考察的大多数问题,而且还导致了其自身特有的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基于这样一个事实:人们无法以下述方式[即认为需求问题对于所有符合某项客观标准(例如年龄)的人来说都是相同的的方式]来解决“需求”的问题,这是因为疾病问题纯属个案性需求,它所产生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问题,必须根据满足此项需求的费用来加以权衡,亦即是说,这些问题的解决方式只有两途可循:一是必须由个人自己来决定,另一是必须由他人替他作出决定。
毋庸置疑,健康保险的发展是可欲的;而且主张将此项保险发展成强制性保险也可能是有道理的,因为有了这项制度,许多人便能够救济自己,而没有此项制度,他们则可能成为一种公共负担。但是,人们也有充分的理由反对单一的国家健康保险方案;而对于为所有的人提供免费健康服务的方案,人们似乎有着更为充分的理由予以反对。从我们已见到的这类方案的实施情况来看,这类方案所具有的各种棘手问题已在那些采纳它们的国家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尽管政治情势的发展很难使人们在采纳这类方案以后再否弃它们。事实上,人们可用来反对这类方案的最强有力的一个理由是,这些方案的采纳,乃是一种在政治上不可撤销的举措(politically irrevocable measure),这即是说这种措施一旦实施,就必须执行下去,而不论这种措施是否已被证明为一种失误之举。
支持免费健康服务的主张,通常所依据的乃是下述两种基本认识,但却是对此一问题的错误认识。首先,相信医疗需求通常都具有一种可在客观上加以确定的特征,因此这些需求在每一个案中都能够而且也应当得到充分的满足,而毋需考虑经济因素;其次,满足这种医疗需求在经济上也是可能的,因为业经改善的医疗服务通常会导致经济效益的提高或盈利能力的恢复,从而也就能够使医院自负盈亏。这两个论点均误解了大多数有关维持健康和保护生命的决策所牵涉的问题的性质。实际上,在判定某一特定情形究竟需要多少照顾和需要付出多少努力的问题上,并没有什么客观的标准可以依循;此外,随着医学的进步,人们也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如果要做客观上所有有可能的事情,那么所需花费的资金量就是没有限度的。更有进者,即使从我们个人的评价来看,那种认为为了确保健康和生命而去做人们有可能做的一切事情都绝对优先于其他需求的观点,也并不一定正确。一如在所有其他决策中所表现出来的情况那样,我们在保护健康和维续生命的决策中所必须面对的并不是确定性,而是或然性和偶然性,所以在这种决策中,我们也会不断地面临风险,从而必须根据经济的考虑去决定采取某种预防措施是否值得,亦即通过对这种风险与其他需求加以权衡的方式来决定这个问题。甚至是最富有的人通常也不会去做医疗知识认为有可能的一切事情以保护他的健康,这可能是因为他所关注的其他事务也极需他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一些人则不得不对在医疗方面是否再需要做出额外的努力和追加额外的费用等问题进行决策。这里的真正问题在于:是否应当由需求者自己来决定通过牺牲其他时间和精力而获得更多的照顾和更好的治疗,或者说是否应当由其他人来为他做出这项决定。尽管我们都讨厌对物质利益与健康和生命这类非物质价值进行权衡,甚至不希望在它们之间进行选择,但是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我们无法变更这些事实,所以我们还是不得不对此进行抉择。
一如上述,一些人认为我们能够而且应当向所有的人提供医疗服务,因为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一项客观且确定的标准可供人们遵循;这种观点后来成了Beve…ridge方案以及整个“英国国民健康服务”体制的基础,但它却与现实不相符合。众所周知,在一个正经历着迅速变化的领域,一如当下的医学领域,人们能够平等地向所有的人提供的服务,充其量亦只是那种水平较差的平均服务。然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由于在所有不断发展的领域中,关于在客观上有可能向所有的人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的问题,必须根据我们先已为一些人士提供的服务加以评断,所以,如果我们将这些超出平均水平的服务的价格定得太高,从而使大多数人无力获得超出平均水平的服务,那么这种做法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必定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即此种平均服务的水平将变得低于不采取这种做法的时候的水平。
免费健康服务所导致的上述问题,因下述事实而变得更为棘手,这些事实就是医学进步所产生的成就,主要并不旨在恢复病人的工作能力,而是愈来愈倾向于减轻病人的痛苦和延长病人的生命;当然,这些做法并不能在经济上被证明为合理,而只有根据人道主义的立场才能被证明为正当。然而,与那些会使某些人丧失能力的严重疾病作斗争,相对来讲只是一项有限的任务,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必定面临死亡,因此如何延长我们的生命乃是一项无尽的任务。后者所提出的问题,在可以想象的条件下,并不能通过提供无限的医疗服务而得到解决,因而这个问题也就必定会继续要求人们在彼此冲突的目标之间作出痛苦的抉择。在国家控制医疗的制度下,这种抉择一定是由当局机构强加给个人的。而在自由的制度下,那些具有充分工作能力的人所得的不具危险的暂时伤病;通常都会得到迅速的医治,并在一定程度上以忽视老年人的疾病和绝症的医治为代价;这种做法看上去颇为残酷,但却很可能会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在实行国家医疗制度的地方,我们通常都会发现,那些本能够通过及时医治而使全部工作能力得以迅速恢复的人不得不等待很久而无法工作,其原因只是那些不可能再对所有其他人的需求作出贡献的人占用了医院设备。
医疗国有化(the nationalization of medicine)所导致的严重问题如此繁多,以致于我们甚至无法对一些更为重要的问题进行讨论。然而我们还是要对其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进行讨论,其严重性虽说鲜为公众所觉察,但它却可能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医疗国有化的措施,不可避免地要把那些作为对病人负有完全责任的自由职业人员的医生吸纳入国家机构之中,成为领薪的公务人员;然而作为国家的领薪公务人员,他们又必须听从于当局的指令而且不能向当局保密其所知道的情况。经验表明,此一方面的新发展所具有的最大的危险很可能在于:每当医学知识的发展趋向于赋予那些拥有这种知识的人以越来越多的支配他人心智的力量的时候,国家便会把他们归属于某个受单一指导的统一组织之中,并根据国家用以决定政策的理由来指导或命令他们。这种制度的前景实在令人可怕:医生一方面是个人之不可或缺的帮助者,另一方面又是国家的代理人员;这种制度既使医生可以洞察到病人最具私性的事情,同时也规定了种种条件,迫使医生不得不将他所知道的事情泄露给上级领导并且将这些情报用于实现当局所决定的目标。在俄罗斯,国家医疗被用作实施工厂纪律的一种手段,已向我们预示了这种制度所可能具有的用途。
8.为失业者提供救济,似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那段时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