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府的内参-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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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也承认〃尚无扰累驿站情事〃,就是并没有侵占国家花费在驿递上的财政开支。当然,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猪身上〃,即老百姓买单,官老爷看报。但是,因为这批七品芝麻官在得到了看报及时、费用节省等种种便利的同时,却忽略了像明代保定府那样一番运作,遂引起直隶驻京提塘报房及其派出衙署的不满,结果便是由直隶提督出面举奏,按〃借用印封假托公文,即以诈伪印信文书无异〃的法律推定罪名,由刑部正式立案调查。当时尚无有关抄报的著作权保护法,否则还可以连带提出购阅〃盗版〃抄报的问题。
官场上的利益冲突,一般都能靠幕后交易得到化解,该案也是如此。最终的结案办法,是把经营誊抄传报的李嘉山和各衙署收受公文的书吏,以及具体经手将抄报当〃寻常公文顺带〃的马夫等一批人抛出来当替罪羊,分别给予杖责流放的刑罚,〃其借给李嘉山印封之完县知县等官均有应得之咎,移咨吏部议处〃。用白话讲,就是姓〃官〃的都解脱了刑事责任的追究,移交组织人事部门作违纪问题处理,大约轻则申斥警告、重则记过在案,便算了结。值得引录的该案卷的最后一段:〃向有外省各衙门抄送京报,相沿已久,原属例所不禁,而报房抄送往往希图迅速,竟至借用官封,诚恐不无流弊。应通行各省:嗣后各衙门看报,其由提塘抄送者,应用该提塘钤记封送。如止向报房抄看者,毋庸禁止,仍不许借用印封。〃可谓披露了利益冲突所在。当然,让一家私营报房掌握一批州县机关的空白印封,的确也是制度上不小的漏洞。
有人利用抄报的〃内参〃价值牟取利润,也有人炮制〃伪版〃抄报制造舆论,抄报的故事一文难尽
抄报既属〃内参〃,当然有传阅范围的限制,清代雍正和乾隆初年,都有过禁止胥役传阅和私抄邸报的规定,但抄报工作都由这些办事人员经手,可知这些禁令是靠不住的。估计在抄报的妥加保管方面,也会有一些具体规则或惯例,但其实也做不到。《茶余客话》述南宋〃庆元党禁〃时期,朱熹以〃伪学〃罪名落职罢祠,在朝报上读到了有人奏请杀他的消息,遂自言自语道:〃我这头且暂戴在这里。〃又云:〃自古圣人不曾被人杀死。〃按他当时的被管制状态,不该有读报资格,但事实却是看到了。至于把〃内参〃带出机关的故事,史传中比比皆是。《能改斋漫录》论宋代史学家宋敏求得天独厚的条件之一,就是先人世代为宦,家里〃自祖宗(指太祖、太宗)朝至熙宁中,报状皆全也〃。五代后唐明宗时,为搜集编写唐史的资料,要求朝廷往民间购募晚唐宣宗至昭宗四朝的朝报(《廿二史札记》)。明史专家谈迁自述编写《国榷》经过,也谈到对邸抄的访求(《北游录》)。凡此,都说明邸报流传民间的现象是普遍的。《儒林外史》第一回中,还有乡下富农秦老爹进城去,带了一本邸抄回来给王冕看的描写,也不知他从哪弄来的,大概是因为该期邸报上刊载有一篇礼部议定科举取士的报道,所以有人翻刻赚钱吧?
衙门中利用抄报的〃内参〃价值,向相关人士出卖信息换取利润的事情,亦属可想而知。《金瓶梅》第十七回里,西门庆的亲家陈洪随内侍杨戬一起被兵科给事中宇文虚中参倒,拿送南牢问罪,女儿携女婿一起来投靠娘家。西门庆慌了手脚,忙叫了吴主管来,与他五百两银子,教他连夜往县中承行房里,将邸报中宇文虚中参劾杨戬一伙的奏折原文,以及皇帝批示的处理办法等,全部抄来,随后便有了再派家人来保来旺带着金银宝玩去东京行贿蔡京、消灾脱祸的故事。从西门庆的角度讲,因为及时得到详细情报而便于赶紧应对,五百两银子抄一段邸报,值得;从阳谷县衙门上上下下的利益看,这就是一笔大大的外快了。
由于抄报是在手抄、转抄的过程中产生和传阅的,所以也难免出现有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故意混淆视听的纰漏,明清两代的史传文献中,都载录过〃伪传邸钞〃的案件,这就是正版、盗版之外的伪版了。囿于篇幅,不再详述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