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6年第5期-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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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芸在书里,好几次出现在夹道一类地方。他向贾琏求份差事不成,去向亲舅舅卜世人求援更遭排揎,但他并未灰心丧气,巧遇醉金刚倪二,意外地从其义侠之举中,换取了向凤姐献媚的麝香、冰片,于是,在同回书里,他又出现在夹道里,这次是在那条夹道的北端,到了贾琏王熙凤那个院门前,“只见几个小厮拿着大高笤帚在那里打扫院子呢”,正待时机,天赐良机,一群人簇着凤姐出来了,他忙把手逼着(就是双臂下垂手掌紧贴身体),恭恭敬敬抢上去请安,凤姐哪里用正眼瞅他,只顾往前走,随口几句话打发他,他却进一步发挥小市民那嘴里涂蜜的舌上功夫,把凤姐奉承得浑身舒坦,于是,凤姐不但满脸绽笑,还居然停下了脚步,贾芸赶紧边继续奉承边把装麝香、冰片的锦匣举起献上。尽管机关算尽的凤姐并没有马上派他差事,但他后来终于得到了承包在大观园里补种花草树木的美差,他的人生境遇,由此有了个良性的转折。
贾芸认宝玉作干爹,主要是想借机混进大观园,扩眼界,觅生计。还是第二十四回——这回书的主角是贾芸和小红,曹雪芹非常细腻地描写这两个生命的存在状态与人生追求,那种一提《红楼梦》就只记得宝、黛爱情的读者,现在应该懂得,《红楼梦》是极其丰富的文学画廊,即使完全把十二钗的故事暂搁一边,书里仍有非常丰富的人物刻画与极具深度的人生戏剧——曹雪芹写到贾芸又一次来到荣国府,他开始依然只能在主建筑空间外围一带寻觅机会。书里补写出在贾母院仪门外有处外书房,叫绮霰斋。就在那个地方,他有了一次艳遇。而巧遇他的小红,知道他是本家爷们,“便不似先前那等回避,下死眼把贾芸钉了两眼”。在那样的社会里,一对青年男女敢于互相正视,而且你言我语,算是非常大胆,可谓一见钟情。
贾芸和小红的爱情故事,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安排的一个大关目、大过节,读者切不可漠然轻视。八十回后,据脂砚斋批语透露,贾芸和小红有情人终成眷属,贾府被抄家治罪,他们没有被触及,但他们不怕受株连,主动去营救凤姐和宝玉,小红和另一个比她更早离开荣国府的茜雪(因为一杯枫露茶的事情被撵了出去),到监狱的狱神庙去安慰他们,贾芸则“仗义探庵”,可惜因为那些已经写成的文稿都被“借阅者迷失”,我们目前已经很难想象,贾芸探的是哪个庵(拢翠庵?馒头庵?水仙庵?),探的是庵里的谁?那探望是想达到什么目的?究竟达到了没有?大结局是什么?
曹雪芹所塑造的贾芸这样一个小市民的形象,其丰富的人文内涵,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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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楼梦》进行文本细读,我们会拾回很多过去匆读草读所忽略的文句情节,从而产生出更浓酽的探秘兴趣。
比如,上一节提到,第二十四回,写到荣国府里有一处外书房叫绮霰斋,而宝玉的丫头里,就有一位叫绮霰,绮霰这个名字跟晴雯分明是对应的,就像麝月跟檀云对应一样,但绮霰作为丫头写得模模糊糊,没什么“戏”(檀云也没“戏”),那么,她的名字怎么会与外书房的斋名相重呢?
也有细读后可以有所领悟的地方。比如,因为曹雪芹笔下避免写清代男子的薙发留辫和长袍马褂,再加上后来改编的戏剧影视多让男角穿戏装,于是有人怀疑书里写的生活景象究竟是不是清代的?那么,上面引用的关于买办钱华在夹道里见到宝玉,“忙上来打千儿请安”,“打千儿”是清代特有的男人向人致敬的肢体语言:左膝前屈,右腿后弯,上身微俯,左臂后背,右手下垂,口中问好。“打千儿”这种礼节名称和方式,在清代以前直到明朝,都是没有的。因此,尽管作者托言笔下所写的故事“无朝代年纪可考”,其实却是“大有考证”(脂砚斋语)的,就是写的清朝的事。
还有贾芸引的那句俗话:“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摇车”不是汉族的摇篮,是满族特有的一种育儿工具,男婴出生第七天,要举行“上摇车”的仪式,那是很重要的一个日子,“摇车”据说是吊在屋梁上的一种摇篮,为什么偏叫“车”?在满语里有特别吉祥的含义,而那“车”里会搁放若干满族特有的吉祥物。这说明《红楼梦》里所写的,是一种满、汉文化互相交融的社会生活。
不进行文本细读,还会忽略一些其实是非常重要的伏笔。比如第二十八回,这回的主体情节是“蒋玉菡情赠茜香罗 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但其中有一个“过场戏”,用了三百多个字,篇幅不算很小了,那“过场戏”的空间位置,就在凤姐院门外,那条夹道的尽北头。
宝玉从王夫人院出来,往西院贾母那边去,“可巧走到凤姐儿院门前,只见凤姐蹬着门槛子拿耳挖子剔牙,看着十来个小厮们挪花盆呢。”凤姐的肢体做派经常如此,形成她个人的“性格符码”,第三十六回她从王夫人屋里出来,“把袖子挽了几挽,跐着那角门的门槛子,笑道:‘这里过门风倒凉快,吹一吹再走!’”接着就跟众人说了一番狠话。但二十八回在那夹道尽头她的院门前,她对宝玉却全是温言软语,她让宝玉进屋去帮她写个单子,要求写上“大红妆缎四十匹,蟒缎四十匹,上用纱各色一百匹,金项圈四个”。宝玉觉得奇怪,问:“这算什么?又不是帐,又不是礼物,怎么个写法?”凤姐道:“你只管写上,横竖我自己明白就罢了。”宝玉在这类事情上照例是“浅思维”,绝不深入探究,写完再应答几句,忙慌慌去贾母那边院里找林妹妹去了。
凤姐为什么要劳宝玉驾写这么个单子?书里前面早就交代,凤姐有个文字秘书,记帐写礼单查书念占卜文等等事情一律都由这个人承担,这人叫彩明,是个未弱冠的小童,本是随叫随到,言听计从的,凤姐的这个单子却偏不叫彩明写而让宝玉代劳。
曹雪芹写这样一笔,难道是在写一串废话吗?当然不是。我在《揭秘〈红楼梦〉》里,分析出,书里实际存在着“日”“月”两派政治势力,一派是以“义忠亲王老千岁”为首的“义”字派,一派是以“忠顺王”为首的“顺”字派,荣、宁二府在这样的大格局里,其实也是“夹缝里求生存”,荣国府当家人凤姐,她应付宫里面,应付“日”边的元妃,当然不必忌讳,文字方面的事情命令彩明书写就是了,但是,她若应付“坏了事”但余党仍在的“义”字派这边呢,她就不得不格外隐秘,让一个完全不懂“仕途经济”的宝玉帮她写下单子,是非常巧妙的办法。
我以为,曹雪芹把这个“过场戏”的起首安排在夹道里,也颇值得玩味。估计八十回后的情节里,凤姐和宝玉的双双被逮入狱,跟这张“没头脑”的单子被查抄出来,也有一定的关系。
在第二十三回,写到宝玉从贾政王夫人院里听训出来,如获大赦,往贾母院里跑,这段情节跟凤姐没有关系,但有条脂砚斋批语却指出:“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处,一丝不乱。”凤姐扫雪拾玉,显然是八十回后的一个情节,从脂砚斋这条批语的口气,以及另外很多条批语,我们可以知道,曹雪芹并不是只写出了八十回书,八十回后他也写了,他在世时,整部书稿已经大体完成,只待进一步修订,剔毛刺,消瑕疵,但出于我们无法细知的原因,八十回后的书稿竟被“借阅者迷失”!凤姐扫雪拾玉,曹雪芹写成,脂砚斋读到,但今天的读者却不得一睹。凤姐怎么会沦为扫雪的粗工?她拾到的是什么玉?曹雪芹写这一笔用意何在?我在《揭秘〈红楼梦〉》第二部第三十二讲里有详尽探讨,这里不重复。我只想再强调一下:曹雪芹几次把跟凤姐有关的情节,安排在夹道、穿堂这样的空间里,不管他主观上有没有那样的用意,作为读者,我们会感觉到,那是凤姐在“日月双悬照乾坤”的政治夹缝,以及邢王二夫人对峙的家族夹缝中,“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的一种艺术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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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贾宝玉何尝不是一个“夹缝里的生命”。贾宝玉要由着自己的性子生活。他“懒于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潦倒不通事务,愚顽怕读文章”,他跟父亲之间发生激烈冲突,因素之一就是父亲“恨铁不成钢”,怎么把他往仕途经济上引也是徒劳枉然。但如果把贾宝玉笼统地定位于“反封建的新人”,则未必符合书里的描写。
第五十二回,又一次写到荣国府夹道,这回呈现出了值得注意的一幕:宝玉穿着贾母给他的雀金裘,出发去他舅舅王子滕家拜寿,他并不想去,却不得不去,老嬷嬷跟至厅上,只见六个大男仆和四个小厮,笼着一匹雕鞍彩辔的白马,已在那里立候多时,宝玉被他们护卫着上了马,说:“咱们打这角门走吧,省得到了老爷的书房门口又下来。”这时男仆周瑞就侧身笑道:“老爷不在家,书房天天锁着的,爷可以不用下来罢。”细心的读者会记得,早在第三十七回,还是秋天的时候,贾政就被皇帝点了学差,到外省去了,直到第七十一回,已是再一年的初秋,才交代贾政回到家里,按说第五十二回过年的时候,父亲不在家,宝玉更可以大肆地“反封建”,讲究什么“过父亲书房必须下马”的“破礼节”!偏要大摇大摆骑马从那书房边过一下,示示威!岂不过瘾?但是,书里怎么写的呢?宝玉对周瑞笑道:“虽锁着,也要下来的。”这就说明,宝玉并不为一个先验的观念去选择生存方式,他只不过是希望父亲也好,宝钗也好,别的什么人也好,不要勉强他去投入仕途经济,至于封建伦常秩序的礼数,他觉得并未怎么伤及他的个性,甚至有时还能从中获得温馨乐趣,他是并不想去破坏、对抗的。
于是,宝玉就骑着那白马,让过书房的位置,出了角门。这时的空间位置应该是在夹道当中了,结果顶头遇见了大管家赖大,宝玉忙笼住马,意欲下马——在清朝满族贵族家庭,服侍过上一辈的老仆,特别是府里的大管家,小辈主子按规定是必须要尽到礼数的——宝玉其实完全可以拒绝这一套,但他并没有丝毫反叛性行为,倒是赖大忙上去抱住了他的腿,宝玉呢,还要施礼,“便在镫上站起来”,这是一个替代下马的姿态,并且还携着赖大的手,说几句客气话。
这就是曹雪芹笔下的宝玉。他企图在摆脱封建礼教桎梏个性的方面进行一些抗争,又在遵守享受封建伦常的温情方面表现出一些乖觉,求得在那样一个社会家庭环境中的生态平衡。这实际上也就是在把自己从封建社会的“砖瓦”中抽出,却又仍然还在“砖瓦缝”里成为了一种“填充物”,这种“填充物”并不起到黏合“砖瓦”的作用,从长远的效果来说,由于只是一种寄生状态,是疏松的、随时可能游离的,作为“消极填充物’,它最终可能会起到使“砖瓦”松动的作用,但要达到“忽喇喇大厦倾”,那就还得靠“厦墙”外的真正具有革命性的力量,跟那样的存在相比,宝玉也好,黛玉也好,就还只能算“夹缝中的生命”,显得脆弱、渺小。
值得注意的是,紧接着这个情节,还出现了一个场景:“接着又见一个小厮带着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人进来,见了宝玉,都顺墙垂手立住,独那为首的小厮打千儿,请了一个安,宝玉不识名姓,只微笑点了点头儿。马已过去,那人方带人去了。”于是出了角门,门外又有男仆小厮马夫一大群,再出角门,才是府外,前引旁围的一阵风去了。
《红楼梦》里很少出现底层人物,书里的那些大小丫头,从社会阶级属性上可以算作女奴,但跟府外的奴隶们相比,她们的衣食住行就强太多了。书里也还出现了二丫头等农民形象,但惊鸿掠影,一闪而去。夹道里的这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小厮,也只偶然露了下脸,且是群像。曹雪芹为什么特意写夹道,写夹道中有这样一些最底层的生命?我想,他是要让读者知道,这诗礼簪缨族、温柔富贵乡,不是凭空存在的。
在“大府戏”里安排“夹道”的场次,说明曹雪芹的确是大手笔,也说明《红楼梦》文本确实是丰厚细密,这“一粒米”,把大千世界呈现得多么精微剔透!
2006年夏 绿叶居—温榆斋
热河一梦
何 申
何申 男,天津市人。著有长篇小说四部,中篇小说百余篇。作品曾获“鲁迅文学奖”,以及《小说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