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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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请你出去。”黑猩猩保安似乎认定了家谦是警方派来的扫黄卧底,语气很不善。
家谦抬头瞥了他一眼,语气也有些生硬,“我找到我要找的人就自然会走。”
那一看就知道是行动派保安似乎也少见这么固执的人,二话不说就准备动手了。
我靠!我急了,家谦被他这么一推不死也得残废,就算什么事都没有,划伤了那张我在心里最最完美的小脸我找谁赔给我去?家谦是我的家谦,谁敢伤他一根寒毛老娘我跟他玩命儿!
“停停停!”我从藏身之处跳出来,一边挥手驱散众妖魔一边骂,“老娘平时怎么教你们的,有这么对待我们亲爱的客人同志的吗!
“可是他说他要找林涵……”柜台小姐申辩。
“去去去,”我瞪她,“我蘑菇姐的大名你都没听说过还敢在怡红混?”
最后竟然还是黑猩猩先反应过来,对着家谦淫贱一笑,说:“哟,原来是蘑菇姐的客人啊!你不早说,早说嘛……”用脚丫子想我都能知道,这厮八成是把我的乖乖家谦当嫖客了!
“滚蛋滚蛋,给我一边呆着去!”我呵责着,把他们赶走。
两人嬉皮笑脸的跑掉了。靠,一点都不怕我,一定是我平时对这群孙子太仁慈了!我骂了一句然后忿忿回头,这时才突然想起来,身后的家谦。
我回头,他果然还在,一双眼睛定定的看着我,一句话也不说。看什么哪看什么哪?他刚刚不是冒着被打的危险都要把我给找出来的吗?我现在活蹦乱跳的站在他面前,他怎么又不说话了呢?我郁闷。
过了一会,还是我忍不住,向他招了招手,说:“Hi!”
“蘑菇姐?”家谦挑眉,眼中有些疑惑。
“呃,是啊,”我点点头,伸手比划一下,“那个……采女孩的小蘑菇啊,是不是很有创意啊?啊……哈哈哈……哈哈……哈……”我想把气氛弄得活跃一些。
可是,家谦不笑。
我尴尬的干笑几声然后收住了声音,太可恶了!这家伙,一点都不捧场!
家谦看了我一会,然后在前面不紧不慢的迈开了步子,我连忙跟上去。等到我发现不对,开始思考为什么我要跟上去时,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一大段路程了。
“怡红”对出来的是沿江路,名副其实的是座落在江边,我们并肩走在人行道上,左边是一架又一架呼啸而过的汽车,刷刷从我们身边掠过,右边是黑沉广袤的江面,正是寒冬腊月的时候,江风呼呼的吹过来,我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把手放在嘴边呵起气来。
家谦看了我一眼,然后很自然的牵起我的手。他的手指修长,掌心干燥而温暖,我偷偷瞄了一眼家谦沉默的侧脸,突然一下子心软了。于是我不再挣扎,任由他牵着,细心享受着他掌心的温暖,一路无语。
从来没有试过如此安静的并肩行走,路灯一盏一盏的被我们抛在身后,抬眼望去六车道的宽阔大马路一直延伸,像是没有尽头。如果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走下去,走下去……那该多好。可我最终还是开口打破了这平静:
“家谦,我们去哪里?”
家谦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我,深幽的眸子映出这满街的灯火流离,他说:“林涵,我饿了。”
时间像是蓦然倒回十年前,我和家谦手牵着手走在看完电影或是下了晚自习的路上,男孩子食量比较大,走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家谦总会喊饿,然后要我陪他去吃拉面。那个时候沿江路还没有这么繁华,站在街头我们就可以看见街尾那一幅写着“兰州拉面”的斑驳招牌被腾腾热气染得氤氲,那间店的牛肉拉面的面筋道,牛肉足,味道香。每次我和家谦去那里吃,我就会很淑女的点小碗,让家谦点大碗。
两分钟后牛肉面端上来,每次我都抵挡不住诱惑的三两下搞定自己的那碗,然后把那双欲求不满的眼睛盯上还在一条一条把可恶的香菜挑出来的家谦……
其结果自然是家谦辛辛苦苦得来的劳动成果再次被我强行抢走吞了下肚。
每每这个时候家谦就会很气愤,说,林涵,下次你就不能点碗大的来吃吗!
我总是满口答应着,然后心满意足的抹着油光发亮的嘴巴,下次再来,我还是坚持要点小碗的。美名其曰:我要减肥。
那个时候的我啊——暴肥!
我不知道家谦心里想到了什么,但我在他眸中亦隐约捕捉到了一丝与我相似的笑意。“我饿了,一会还要赶飞机。”他看着我,“林涵,你不是想要我空着肚子上飞机吧?”
夜晚的江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七八糟,还中间分界,露出了我那突兀的额头,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无比猥琐,但我就是舍不得松开家谦温暖的手去拨弄头发,舍不得。
“嗯,”我异常温顺的点点头,“我们去找东西吃。”
手拉着手一起大街小巷的找东西吃去。
十年之前一直如此。
而如今,中间隔了十年漫长的人生路程他也不多问,他只说一句,林涵,我饿了。
于是我便溃不成军。
附近好像没什么吃东西的好地方,我和家谦慢慢走去他停车的地方。停车场很远,可最终还是走到了。看着停得满满的停车场,一丝失望的感觉油然从心底升起。
“我先去拿车,你在这里等我。”家谦说。
我吸了吸鼻子,不知道说什么好,低下头,我看到我的手,它还死死的拽着家谦的手不愿意放开。真是没骨气啊!我鄙视的看着它,可我的手比我的心诚实。
家谦也低下头,看着我的手,笑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笑。家谦笑起来还是这么好看,他的声音异常温柔,“林涵,”他说,“你等我,我去拿车。”
我能说什么呢?只好点头。
家谦松开我的手,大步向停车场走去。
空出的手心顿时被寒风灌满,被冰冷的空气一激,我的理智顿时回来了。
我看着他的高大的身影渐渐远去,然后,我后退一步,再后退一步。
我看着远处的家谦走向一辆银灰色的宝马,他拉开车门,坐进车内。
我看着车子就要向我驶来。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
撒丫子跑掉了。
程家谦
打转方向盘调转车头,家谦无意间扫过刚刚她停留的地方。怔住。
刚刚她站的地方现在一个人都没有,孤零零一盏路灯伫立在街头,几只蛾子奋不顾身朝那一点幽光扑去,撞出“啪啪”的响声。
他迅速下车,四顾茫然。
手心的温暖仍在,人却已经不知道去了何处。
“林涵!”他喊了一声,悠悠荡荡的尾音被夜晚凛冽的寒风打了个七零八落,无人回应。
明明,他明明吩咐了她在这里等他,而她也明明是答应得好好的啊!
可为什么就在他一放手,一转身的一瞬,人就不见了,如同从来未有出现过一样。
家谦高大的身躯倚着车门,怔了半晌,才缓缓点燃一支烟。
清淡的烟雾萦绕在指间,他看到远处人行道上有三三两两的情侣嘻笑着行过,十指紧扣。
记得刚开始恋爱的时候,她就老喜欢把他严严实实的抓在身边,片刻不离。他打个电话,发个信息,她都要以怀疑一切的目光审视个半天。有一次他被她弄烦了,故意板起脸说道:“林涵,你怎么就这么不相信我呢!”
她看他半天,确定了他真的生气了之后,换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哭丧着脸,说:“家谦啊家谦,这方圆百里的谁不知道你程家谦是支潜力股啊!和你在一起我压力有多大你知不知道啊,眼看咱离法定结婚年龄还长着呢,夜长梦多你知不知道?夜长梦多啊……”说到这里,她突然一改先前惨兮兮的样子,灵光一闪:“不如这样吧家谦,咱们不如趁早先把婚给结了,然后等到了年龄再去把手续给办齐全你说好不好啊?”
……亏她想得出来!家谦实在忍无可忍了,伸出手在她头上敲了个爆栗,大声呵责:“林涵,你知不知羞!我什么时候招惹过其他女人了!”
她摸着被敲痛的额头,委委屈屈的说:“是是是,我也知道你程家谦是再世柳下惠,面对美色引诱坐怀不乱啊,”他点点头,知道就好。“可、可是……”她继续说,“可是家谦你是一多么嫩根小水葱儿啊,我怎么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你就这样掉进火坑里去,被那群狂蜂浪蝶就这样吃干抹净呢!”说到最后,竟然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前半句还勉强听得下去,后半句就……家谦哭笑不得。
那个时候年少,他好像没有对她说过,他其实是很享受她那种紧张兮兮的追问。那个时候,也真的想过一夜之间长大,然后拉着这个想嫁给他想疯了的女人去民政局,签下一生一世的诺言。
可当初那个恨不得立刻就收拾包袱嫁给他的人呢?现在她在哪里?
“先生,先生。”
思绪被蓦然打断,他不由得有些恼火。回头。
看停车场的老头被这个年轻人的眼神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问:“先、先生,你你是掉了什么东西吗?我看你站在这里好久了。”
家谦怔了怔,伸手抚额,声音异常苦涩:“对,我掉了很重要的东西。”
老头的样子迅速从惊讶转为同情,关切的问:“那您掉啥东西了?不见多久了?”
不见多久了?
他抬头看着一片漆黑的夜幕,喃喃道:“不见了十年了。”
“……啊?”老头使劲的挖了挖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家谦收回目光,向他苦笑一下,“十年了。”
然后不理会老头不可思议的眼神,他坐进车内。
银灰色的宝马车缓缓驶上公路,他握方向盘的手有些抖。
当初说一生一世的那人是谁?
可如今始乱终弃的人又是谁?
林涵,林涵……
PART 5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徐志摩《偶然》
脑子里就一直回荡着这首酸诗。
我躲在阴影处看着家谦从车子里出来,叫我的名字。我看着他抽了一根烟,跟看车的老头说了几句话,然后再次钻进车内,发动车子。银灰色的宝马优雅的转身,缓缓驶上公路。
直到他消失不见,我还是没走。我沿着墙根慢慢坐下来,摸出一支烟。细小的火苗在寒风中哆哆嗦嗦,我好不容易才点着。狠狠的吸了一口,再吸一口,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
我不敢回“怡红”,不知道在这个阴冷潮湿的蹲了多久,直到双腿麻木,把兜里的烟都给抽光了之后,一架尾班飞机轰鸣着从我头上掠过,瞬间只剩下一个一闪一闪的小红点,消失在夜空之中。
不知道家谦是不是坐在这架飞机上。
我站起来拍拍屁股,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算了吧,忘了吧。
拖着沉重的步伐,我回到我的小破屋。
打开水龙头,热水哗哗流出,淌过我刚刚被寒风吹得皱得紧紧的皮肤,渐渐舒缓,渐渐松散,渐渐崩溃。
我胡乱的洗了把脸就睡下了。
被冷风吹了一晚上的头巨疼,我突然发现枕头太软,床太硬,滚了好几滚都睡不着。于是我翻身下床,打开抽屉,拿了几粒巴比妥类干吞下去。然后翻箱倒柜的终于在角落找出来一包不知名的香烟。
我坐在床沿又开始抽起烟来。
其实我已经好久没吃镇静药了,只是刚刚离开家谦那阵子,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后来才慢慢发现,巴比妥类+香烟是最好的安眠药。我也知道巴比妥类比较危险,特别是对我这种比较粗心的人来说,不定哪天我神经短路,塞多了几粒到嘴里,那就真是长眠不醒了。
可事实证明我的担心纯粹多余,因为直到我戒掉吃镇静药这个习惯,我还是那么生龙活虎的。是啊,生活要继续,我要吃饭,我要工作,我要挣钱,我要把“怡红”发展成全城第一妓院,谁有空天天叽叽歪歪的怀念来啊感叹去啊的?因此,很多时候,即使那疮疤还在,可你只要不刻意的去揭开它,竟也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有。
巴比妥类是戒掉了,可香烟却戒不掉,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戒。因为我固执的认为,离开了家谦,我总要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一些什么,这跟有些人交一个男朋友就去打一个耳洞是一样的道理。可打耳洞啊纹身啊之类血淋淋我又怕疼,因此只好以这种无关痛痒的形式来纪念我的家谦了。
其实我觉得爱情和烟瘾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首先它不致命,你看过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