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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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思想在西方有一个非常深厚的传统,但是,对于非经济学专业人士来说,要理解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基本概念是比较不容易的,而且这些概念往往会引起很多误解。
实际上,西方经济学的最根本的一个概念是这种经济学的“预设”。什么是经济学“预设”?就是在经济学的阐述中,一般都会预先假定人是争取最大化的自利的,也就是说,参与经济的人是要谋取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这就是“经济人(economic man)”或曰“理性经济人(rational economic man)”预设。
对这个预设,人们就有各种各样的评论。
比如,有些人就说,这个概念说明西方人是主张自私自利的,就是说,西方人是主张性恶论的。有时还进一步说,这是东西方之别:西方讲性恶论,我们中国文化,比如儒家文化,是讲性善论。
有时候又把它说成是主义之别。比如,说资本主义是讲性恶论的,而社会主义是讲性善论的。资本主义是讲利己的,而社会主义是讲利他的。这里头就有交叉了。因为我们知道,所谓社会主义也是从西方传来的一种思想,所以我们不好说社会主义就是东方的,是吧?
但是,不管这些说法是在中西文化之别的意义上,还是在左右之别,也就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主义之别的意义上,所谓的性恶论,所谓的自私自利,其实我们基本上讲的是两个意思:一个是事实判断;一个是价值判断。事实判断就是“是怎么样”。价值判断就是“应当怎样”。其实,我们讨论的很多概念都涉及这两个意思。
有些人把“经济人预设”说成是事实判断,就是说人性皆恶,人都是自私自利的。于是他们就批判说,这个说法不对嘛,比如说有雷锋同志嘛,比如说还有很多很多的好人,是吧?他们都不是自私自利的嘛。
的确,如果把这个“预设”当作一种事实判断,那么现实中有很多高尚的人和高尚的行为就可以成为反驳的论据,因为相反的事实明明是存在的嘛。很多人都这样讲,说西方经济学把所有的人都设想为自私的,这是错的。甚至不光是在经济学领域,前几年有一位朋友,是一个所谓的“新左派”。他编了一部很有名很火爆的剧本,叫做《格瓦拉》。这部火爆的剧中有一个镜头,就是几个像女妖精一样的“美帝国主义者”,穿着奇形怪状的衣服,一出来嘴里就大喊大叫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据说美帝国主义就是这样的。可是老实说,我还真不知道西方哪个思想家或者是什么人曾经讲过这句话。我们都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恰恰是中国传统时代的一句谚语。而在西方文献中,至少就我知道的范围内,还没有听说哪个有名的思想家或者哪个人说过,人不为己会遭到,或者应该遭到“天诛地灭”。但是,这些人就说,西方人就是主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那么这是事实判断。
再说价值判断。价值判断就是说应该如何。事实判断是说,他们认为西方人说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个事实。而价值判断就是说,人应该是自私的。似乎如果你不自私,你就会被西方人认为是大傻帽,或者是受到贬斥。
也就是说,第一,人都是自私的,这是个事实判断;第二,人也应该是自私的,这是个价值判断。这些人说,“西方经济学”所谓的经济人预设就是这么回事。
因此他们就做了两种批判。第一是事实批判,人不都是自私的,比如说有雷锋等等;第二是价值批判,人也不应该是自私的。比如他们就说,大公无私如何高尚,如何值得提倡,为他人着想,为集体献身是多么的伟大,宣扬自私自利是多么的不好等等。这些年来经常有人宣称,“西方经济学”解释不了南街村、华西村这类“奇迹”,理由也是那里的人据说不自私,并且提倡利他为公。我们还经常听到有人说,他创建了什么什么理论或体系,“从根本上推翻了”西方经济学的那一套。你去一看,其实还是说他从事实和价值这两个方面推翻了这个“预设”。
经济人预设并非事实判断 更非价值判断
但是,我觉得像这样的两种批评,是不是有点找错了目标呢?所谓的经济人预设真的是这样一种事实判断或者是价值判断吗?其实,这个预设它不过是一个逻辑,提问的逻辑前提。它既不是一种对事实的描述,更不是一种提倡,对价值的提倡。
这个经济人预设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在西方的经济学中,所谓经济人预设就是,一个能够正常运行的或者说合理运行的制度,必须假设人是会自私的。我要从这个假设出发,就是说把它作为基本的约束条件,来设计我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游戏规则。
为什么要这样设定呢?其实这个道理,我们中国人和其他民族一样,都非常理解。用我们中国的一句俗话叫做,“先小人后君子”,或“亲兄弟明算账”。在制度设计上,你一定要从人有可能做小人出发。这样设计出来的制度,如果你事实上是君子,那当然更好。但绝不是说,如果你不是君子那就乱套了。如果你事实上是君子,整天想着为别人为大家做好事,那咱们求之不得。但假如你做不到,那么,这种制度也可以使你的利己行为不至于损害别人,使你的利己行为在整体上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总福利。
所谓“亲兄弟明算账”也是这么回事。“亲兄弟明算账”的意思大家都知道,不是要鼓励大家六亲不认,而是说,要把账算在明处,就不至于发生不愉快的事。互相帮忙,亲兄弟的感情,完全可以存在,而且再好不过,但是,假如亲兄弟们的感情出了问题,那么,明算账也可以做到使他们不至于反目成仇。
明算账就做不成亲兄弟了么?或者说就不提倡做亲兄弟吗?当然不是这样。可是,我们进行制度设计,不能预先假定你是圣人,把所有的宝都押在你的身上,把所有的资源都交给你,相信你大公无私,会分配的很好。我们不能这样做的。我们不能押这种宝,因为事实证明,这样押宝往往是有问题的。
大概不会有人说,毛泽东是一个西方文明的代表。而且,据说毛泽东是个理想主义者。但是,就是毛泽东自己曾经讲过一句很有名的话:“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毛泽东都这样讲,那么,我们设计一种制度时,能不考虑这一点吗?我们能够假设,所有的人都是做好事的,而且一个人在他一辈子中都是做好事的吗?毛泽东自己都讲,这是最难最难的。所谓最难最难的,不是说没有人做到,也不是说不该做到,而是说,我们不能把宝押在这上面。
讲的简单一点就是,一个成功的社会,一个成功的制度,你是慈善家最好,但是,如果你不是慈善家,那么至少我要管住你,不能允许你成为一个强盗。那么,我不能允许你成为强盗,但是,我又不能假设你肯定就是一个慈善家,那么这个制度安排应该以什么为基准呢?
大家可以想象,那就是交换。比如说,我想从你那里得到好处,我不能假定你是一个慈善家,会无偿的给我提供好处,但是,我也不能做强盗来抢你,那怎么办呢?很简单嘛,你给我好处,我也给你好处,这就是所谓的交换。交换不是说,你就不能当慈善家了,而是说,即使你不当慈善家,我们这个社会也能运作。
亚当?斯密和密尔所讲的“经济人”
关于这一点,西方经济学在一提出“经济人”这个概念的时候就已经很明确。大家知道,所谓“经济人”这个概念,有人说是起源于亚当?斯密,因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曾经提到,我们现在可以享受到饮食,可以穿到衣服,但是,这并不是因为那些厨师或者那些裁缝们大公无私,诚心的要给我们做什么奉献,其实这些厨师、裁缝,他们想的也不过就是自己赚钱。但是,由于有了市场交易,厨师和裁缝,他们即使本意只是为了自己,但是我们也通过这些行为获得了好处。比如说,穿衣吃饭的便利,这就是所谓的经济人预设。
但是,亚当?斯密并没有讲,这些厨师、裁缝,就不可能有为他人着想的可能。他更没有说,如果他们这样想了,我们反而会吃不上饭,没有衣服穿了。他并没有这样讲。他只是说,由于有了这样的交换,即使他为自己考虑,我们也可以得到服务。这就是非常典型的“先小人后君子”。
但是,亚当?斯密这样讲的时候并没有用 economic man这个词,就是“经济人”这个词。经济人这个词最早使用的是约翰?密尔,严复把他译成穆勒,约翰?密尔在1836年的《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学问的哲学方法》这篇文章中,第一次提出“经济人”这个术语。
密尔就明确地说,经济学以人会利己作为预设,但这仅仅是一种假设、一种抽象,而不是对人事实上是什么所做的论断,更不是对人应当做什么的一种回答。他说:“没有一个政治经济学家如此荒谬地认为人事实上就是如此(自私)的”。也就是说,经济学家不会荒谬到认为所有的人都不会利他,都不会利公,都是自私自利的。但是,他说,假设是这门科学研究的必要方法。而我们只能做这样的假设,相反的假设是行不通的。
这里我要讲,的确是这样,西方经济学中的确没有一种事实判断,说所有的人都是性恶的。所谓的性恶论,的确在西方文明中有一些说法,但和经济学无关。比如说基督教义中的“原罪”说就被一些人说成是性恶论,因为人类祖先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所以在上帝面前人们都有原罪。无论你是否相信这种说法,但这说的是神人关系,和人际关系中的自私自利并不是一回事,更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毫不沾边,亚当夏娃恰恰是因为偷吃禁果(可以近似地说是自私吧)被上帝赶出伊甸园的,如果不这样,他们还在那乐园里享受上帝的恩宠呢。怎么说不偷吃禁果,上帝就会诛灭他们?这不是胡扯吗?恰恰相反,基督教的一个特征就是教人整天为自己的“原罪”而忏悔,这明明是一种反省的说法,它倡导的不是纵欲,而是自律、克制乃至禁欲。与宋儒说的“存天理、灭人欲”差不多。你不信教,不忏悔也罢,总不能反过来说人家提倡自私自利吧?
还有我们经常提到的霍布斯,如果讲西方的性恶论,霍布斯是被提到的最多的、最典型的代表。霍布斯有一句话叫做,“人对于人是狼”。意思就是,人与人之间都是竞争的关系。但是,我们说的经济人预设和人对于人是狼的这种说法是一样的吗?当然不一样了。道理很简单,人们从来没有见过狼群中有什么市场的,人们更不能指望狼和羊去进行交易。
恰恰相反,从这个狼群中的规则中倒是可以推出“计划经济”的。大家知道,现实中的狼群经常是有一个头狼的。很多动物都是这样。这个头狼可以分配一切,包括配偶。你不能跟他讨价还价。往往这个头狼可以垄断交配权,别的公狼除非寻机向它挑战,取而代之,就都只能“打光棍”。但是,从经济人预设推出来的是这样一种东西吗?
《经济学与伦理原则分析》系列文章之二
我们会问,在中外的思想史上,无论在事实判断还是在价值判断上,最彻底的性恶论者是谁呢?照我看,不是霍布斯。因为霍布斯讲的“人对于人是狼”,大家可以看看他的原著,其实首先他讲的只是陌生人之间的关系,陌生人之间通常是自利的,因为他们没什么感情的联系。但是霍布斯从来没有把这个东西推到熟人之间、亲人之间甚至骨肉之间。霍布斯从来没有说过,妻子对于丈夫是狼,儿子对于父亲是狼。
可是,我们中国有的思想家的确就是这样说的。这位思想家就是毛泽东非常崇拜的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韩非在他的著作中就专门讲过,专门教导、告诫当时的人,实际上是告诫当时的帝王。因为《韩非子》这部书本来就是给帝王看的。我国历朝历代,都不提倡老百姓看韩非。这个《韩非子》写的是帝王自己看的东西。
韩非就告诫帝王说,你不要相信任何人,任何人都是为自己的,都会为自己来算计你。他专门提到,包括老婆孩子。这是韩非的一句名言了:“夫以妻之近及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老婆孩子都不可信,你还能信谁呢?这个韩非很有意思啊!他讲的这个话,也的确不是没有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