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魔杖--现代犹太商法-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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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看作犹太商人的典型。
哈同全名为雪拉斯·阿隆·哈同,又名欧司·爱·哈同,1851年出生于
巴格达,1872年只身出走香港谋生,于次年来上海,其时衣衫褴褛囊中空空。
他通过熟人介绍进入老沙逊洋行供职,先做守门人员,后当跑街 (外勤),
很快转任烟土仓库管理员和收租员。由于工作勤勉、头脑灵活,于1879年被
提拔为大班协力兼管房地产部。190l年,他独立开办了哈同洋行,专门从事
房地产,事业兴旺,最后于1931年去世。
哈同做生意时的精明以及他对精明的态度,从他计算地租房租上就可以
看出来。
哈同出租一般住房和小块土地的租期都较短,通常3至5年。租期短,
既便于在需要时可及时收回,又可以在每次续约时增加租金金额。在哈同的
地皮上,哪怕摆个小摊子,也得交租。有个皮匠在哈同所有的弄堂口摆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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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匠担,每月也要付地租5元。哈同每次向他收地租时,总是很和蔼地对他
说:“发财、发财。”但钱是一个不少的。
哈同计算收租的时间单位也与众不同。当时上海一般房地产业主按阳历
月份收租,而哈同却以阴历月份计租。大家知道,阳历月份一般为30天或
31天,而阴历月份为29或3O天,所以阴历每3年有1个闰月,5年再闰1
个月,19年有7个闰月,所以,按阴历收租每3年可以多收1个月的租金,
每5年可多收2个月的租金,而每19年可多收7个月的租金。
还有,哈同发达之后,曾花了70万两银元建造了当时上海滩上最大的私
家花园,名之为“爱俪园”。为了便于管理园内职工,哈同对职工的职责和
等级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让帐房间制作相应的徽章。但即使这样一个表明工
作职责的徽章也要职工自己掏钱购买。
□策动人心手法
犹太商人十分清楚,经商是个斗智过程,双方为了取得于己有利的结果,
都会采取策动对方的策略,很少有这种一方被“策动”得连身体都团团转,
却毫无应变之力的情形。真正要想成功地策动对方,必须像下棋时“棋想三
步外”一样,把对方可能的反应,包括他的策动都考虑在内,甚至策动起来。
这当然很不容易,但古代的一位犹太商人却给我们留下了一个范例,只不过
没有直接发生在生意场上,好在道理还是一样的。
古时候,有个犹太商人来到一个市镇跑买卖。他打听到几天之后有特别
便宜的商品出售,就留在那里等大削价的日子到来。可是,他身边带了不少
金币,当时又没有银行,走到哪带到哪又重又不方便,还很不安全。
于是,他一个人悄悄来到一个僻静之处,瞧瞧四周无人,就在地里挖了
一个洞,把钱埋藏起来。可是,等第二天他回到原地一看,却大吃一惊:钱
不见了。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再三再四地回忆,昨天确实没有人看到自己埋
藏金币,为什么会不见了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就在这时,他无意中一抬头,发现远处有一间房子,房子的墙上有个洞,
对着他埋钱的地方。他突然想到,会不会是住在这房子里的人,正好从墙洞
里看见自己埋钱,然后才挖走的呢?如果事情确实如此,怎样才能把钱要回
来呢?
犹太商人打定主意,来到屋前,见了住在里面的一个男人,客气地问道:
“你住在城市里,头脑一定灵活。现在我有一件事要请教,不知行不
行?”
那人一口答应道:“请尽管说。”
犹太商人接着问道:“我是外乡人,特地到这里来办货,身上带两个钱
包,一个放了500个金币,另一个放了800个金币。我已把小钱包悄悄埋在
没人知道的地方。现在的问题是,这个大钱包是埋起来比较安全呢,还是交
给能够信任的人保管比较安全?”
房子的主人回答说:
“要是我处在你的位置的话,什么人我都不信任。也许我会把大钱包同
小钱包埋在一个地方。”
等犹太商人一走,这个贪心不足的人马上拿出挖来的钱包,又去埋在原
来的地方。可他抬脚刚走,守候在不远处的犹太商人马上回来,挖起钱包,
500个金币一个不少地回到了他手里。
这个犹太商人在策动人心上确实手段高明。他知道,偷儿之所以偷窃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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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东西,就是因为有一种贪得之心,而贪得之心自然是可得之物价值越大,
心也越大的。所以,尽可以借其贪得之心,让他自己吐出己领得之物,也算
给他个教训。妙就妙在还请他自己出主意,自己交出来。
□善用法律赚大钱
犹太商人素以守约守法著称,很为人称道。在实际经营活动中,犹太商
人同样也会遇到种种法律规则与经营目标发生冲突形成两难的情境,但同一
些喜好偏执于一端的他族商人不同,犹太商人的基本策略是化两难为两全。
犹太人自己有这么一个笑话,也许可以作为犹太商人这一策略的幽默解
说,虽则其中并没有出现商人。
以色列的住房问题很严重。几个德裔犹太人只好将一个报废的火车车厢
作临时住舍。
有一个晚上,几个德裔犹太人穿着睡衣,在寒风中颤抖不已地来回推着
车厢。
一个本地犹太人不解地问:“你们到底在干嘛?”
“因为有人要上厕所,”推车人耐心地说明:“车厢里写着:停车时禁
止使用厕所。所以,我们才不停地推动车厢。”
所以,这则笑话只能表明:在通常情况下,犹太人有变通法律,从形式
上遵守之,同时又不真正改变自己原有活动方式的智慧和能力。
我们把这么个抽象概括同一则看似漫不经意的笑话扯在一起,并非牵强
附会。“道在屎溺”,笑话本是最有“道”之处。只要我们笑话中的两难移
进生意场上去,就会出现其中的妙处。
行贿是生意场上几乎不可缺少的手段,但许多国家都有禁止行贿的法律
规定。尤其是在美国国内,对行贿的制裁很严。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位联合商
标公司的以利·布莱克,就是在洪都拉斯总统强行索贿的情况下,被迫交纳
的,但即便如此,布莱克还是被政府主管部门公开点了名。
其实,也不能说美国政府规定得太死。国内有同一个法律制度,不容易
产生规范互相冲突的情形,而同外国无法无天的统治者打交道时,并不能将
美国的法律搬过去。美国政府不是没有看到这个两难,所以规定了只须将付
给类似人物的小费,在公布于众的公司损益计算书中交代清楚,在对外贸易
中并不一般禁止行贿。布莱克就是为了付了小费之后却拒绝公开说明,且小
费数额又开创了纪录,才被点名的。
不过,布莱克的拒绝公开说明,也有他的理由。行贿大多是暗中进行,
能拿到桌面上来的机会极少。联合商标公司之所以把贿赂款存入瑞士银行,
因为洪都拉斯总统毕竟也有不方便之处。秘密谈判之后,再来个公开说明,
不是多此一举了吗?在某种程度上,美国法律的这条规定自身仍有缺陷,虽
然还没有到车厢中的那条规定的严重程度。
在这样一个背景上,我们再来看另一个犹太商人利昂·赫斯的做法,就
会觉得他手脚做得干净多了。
利昂·赫斯是美国犹太人中新出现的一个石油富豪,在美国的大富豪中
位列第21名,控制着颇具规模的阿美拉达———赫斯石油公司将近22%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拥有的财产据计算在2亿至3亿美元之间。
在1981年之前,阿美拉达———赫斯石油公司一直使用国外进口的高价
石油,同时享受着政府每年2亿美元的补贴。但从1981年起,美国政府取消
了国内石油价格管制,国内石油与进口石油的巨大差价不复存在,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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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同时取消了。这么一来,赫斯也开始为自己进口的石油价格犯愁了。解
决问题的最简便办法,就是向有关国家的官员行贿,争取优惠价。
这种做法是石油行业中司空见惯的,一些大石油公司也都走这条捷径,
只是大都采用各种财会手法来掩盖诸如此类的付款,不让主管机构查实。
赫斯比他们都聪明,他选择了一种远为直接的方法:他在给股东们的信
中告诉他们。“这一笔数额可观的款项只从我个人的基金中支付”。而且这
笔基金本身也不作为业务开支在他个人应纳税款中扣除。
这就是说,赫斯是以个人的钱在为公司业务铺路,不仅如此,他还得为
这笔铺路费而交纳个人所得税。美国政府对行贿的有关规定,是在企业法人
行为层面上的规定,对于个人之间的馈赠是完全不适用的,更何况馈赠金本
身的税额已经完全付清。这样一来,赫斯就干干净净地避免了涉嫌有争议的
法人行为,更准确地说,行为本身仍然存在,但已不是法人行为,赫斯也没
必要再把付款的去向,向股东们说清楚了。
不过,具体地看,犹太商人这种形式化的守法守约同他们近乎无条件地
守法守约是有着内在联系,并且互为因果的。没有近乎无条件地守法守约的
传统要求,也就没有必要在违法或毁约的同时顾及形式上的守法守约;反过
来,没有高超的形式化守法守约技巧,严格至于无条件的守法守约只能束缚
犹太商人自己、削弱他们的生存能力。犹太商人正是因为本身受到种种形式
上的限制,才不得不向着形式的方向,发挥、发展着他们的立约技巧。靠着
这种技巧,理应对他们约束得最为厉害的形式,却成了他们用来约束对手的
最便利的手段。这既是犹太商人的福祉,也是他们对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秩序
的一个贡献。
□重用女职员
犹太人对女人是很友善的,所以女职员确实有很大的重用价值存在,这
是不可忽视的。
在藤田先生经营的公司里,他所雇请的职员中,一大半以上都是女的,
他并不认为女人只能端茶扫地,他把她们和男职员同等看待,甚至于有时还
更看重一点,例如派人到海外采购物品,他便尽可能派女职员去,他认为派
女职员出去采购比派男职员的好处,最少有下列三项优点:
一、除了极少数的例外、女人是不喜欢喝酒的,因此不会因为喝醉了酒
闹事及耽误公事。
二、女人在外国时她们的言行举止都比男人格外小心,不随便勾引异性,
因此不会像男职员在外国容易闹出复杂的桃色纠纷。
三、女人比较忠实可靠,不会轻易背叛老板,采购时远比男人精于讨价
还价,这无形中就等于替公司赚了一大笔钱。
□靠国籍赚钱
奥地利与瑞士交界处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立宪公园———列支敦士登,人
口19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的税金特别低,不论是个人、或
法人 (如公司、财团等)全年的苛捐杂税加在一起只有900元美金。无论是
哪一国人,只要取得列支敦士登的国籍,就可以享受这种优厚的待遇。要想
取得该国的国籍,并不困难,只要你肯出2O万元美金,列支敦士登当局就会
发一张该国的国籍证明书给你。你有了这张国籍证明书之后,你可放手开大
公司,做大生意,不管每月净赚多少钱,全年的税金只要缴纳900元美金即
可,剩下来的全部是属于你自己的了。因此聪明的犹太人竞有先投资取得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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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敦士登的国籍后,再靠“出租”国籍赚钱者!
有一位犹太朋友K君,身材矮小,小时候曾患过小儿麻痹症,因此行动
不便,但是生活倒非常豪华奢侈,经常有美女二三人搀扶着他到各处度假。
他就是靠出租国籍而赚大钱的,他一身兼了几十个犹太人 (未入该国国籍者
所经营的)大公司的老板,当然只是法律上表面的老板而已,如此这些公司
每年就可减少无法计算的税金,因此几十个公司皆按月向K君奉上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