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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暗黑佣兵-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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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鹰的号召下,我们开始继续赶路,队伍里有人不时的回头看一眼身后的妖精森林,依依不舍之情,任谁都看的出来。

维尔斯城是得斯帝国的一座边境城市,是通往中部平原的必经之路,是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得斯帝国长年在这里驻守着超过五千的正规军队,这里是一个典型的军事要塞,是得斯帝国的重要门户。

在维尔斯城西有一条河叫特拉巴河,这条河是得斯帝国与中部平原天之都的分界河,隔河相望的另一座城是中部天之都军事城市,名叫连云城。

我们想要进入中部平原就必须在这里经渡口过河,所以黑鹰才有在黄昏前赶到到维尔斯城之说,渡口只在每天的早上开禁,其他的时间不允许任何船只在河上游戈的,看来今晚我们就要在维尔斯城内过夜。

离城门还有老远的距离就看见一队土兵在维持秩序。

“喂,你们是不是要进城,快点,要关城门了。”一位路边的农夫见我们行进速度太慢了就好意的提醒我们。

“怎么会这样,以前不是入夜时才关的吗?”黑鹰想了下问他。

“唉,如今世道不好,又闹起强盗来了。”农夫叹了口气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竟然这样我们就快点进城吧。”我催促大家快点走。

“站住,你们是干什么的?”一个士兵冲着我们大喊。

“长官,我们是城里的佣兵,要进城缴任务的。”我脸上堆了个笑容对他说。

“现在天太晚了,到关城的时间了,你们明天请早吧。”士兵一脸不耐烦的说。

“长官,您看,我们都走了好几天的路了,人困牛乏的,您就行行好,让我们进去吧。”我拉着他的手偷偷的塞了几个金币。

那个士兵,捏了捏手里的金币,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好吧,你等一会吧,我给你汇报一下。”说完那个士兵转身往城门走去。

一会那个士兵带着一名军官过来了。

“就是他们吗?今天太晚了,已经过了我们关城门的时间了,你们还是明天再进城吧。”军官面无表情的说。

那个士兵在后面偷偷的对我使了一个眼色,手上还用了一个要钱的动作。

“军官老爷,您看,我们都赶了好几天的路了,到了城门却不能进去,我们家里还有老婆孩子等着呢!您就通融一下吧。”我掏了一把金币悄悄的塞进了他的兜里。

“这样啊,好吧,看在你们一路辛苦的份上,我就做一件好事,弟兄们让他们进去吧。”军官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回头对身后的士兵说。

“谢谢军官老爷,谢谢军官老爷,您可真是一个大好人,不然今晚我们就要露宿在城外了,太感谢您了,还有您的这些英俊萧洒的部下,您们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全,日夜操劳,真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感到不忍啊,再见了,军官老爷。”我带着队伍摇摇晃晃的就进了城。

“团长,你刚才的表演真是绝了,卑微,懦弱,胆小……”黑鹰口不择言的对我大加‘赞赏’。

我哼了一声没有理他,心想:“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这个一向和平的城市出现如此紧张的局面呢?”

第三十二章打架风波

在城里随便找了个旅馆住下后,就带着佣兵们来到旅馆的酒吧里吃晚饭,对于走了两天路的佣兵们,现在能吃到一顿丰富的晚餐,再来上一大杯啤酒,那真是太美了。

黑鹰随便吃了点东西后,就端着酒,一屁股坐在柜台边上再也不肯起来了。

餐后,酒吧里只剩下了混混佣兵组织里的几个主要成员:扫帚星,拉里、黑鹰、巴迪和我,其他的人都跟着三个女孩去逛街了。

我给每人要了一大杯啤酒坐在一起做聊天,聊了一会,几个人就开始胡侃了起来。

“团长,咱们好歹也是一个中型的佣兵组织了,是不是也该做一个会标了。”扫帚星看了看大家空无一物的佣兵制服说。

“团长,扫帚星说的没错,我们该有一个团标了,还有我们的团歌是不是也该换一个,你上次自己做的那叫歌吗?街上收破烂唱的都比那好听。”拉里恶毒的讽剌我。

“好吧,明天我就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拍着胸脯对他们说。

正当我们聊的起劲的时候,出去逛街的人一窝蜂的冲了进来,五六个人脸上是一脸的惨白,两位美女则是一脸的煞气,尤其云现在更象是一只发了飚的母老虎。

“云,发生了什么事?”拉里问。

“真是气死我了,我们在街上遇到了一群混蛋,揍了他们一顿。”云一拳打在桌子上,把桌子打了个洞。

从来没见过云动手的巴迪和扫帚星吓了一跳,明白了我们为什么有时候害怕云,还害怕到那种程度,太恐怖了,要是一拳打在身上,那可不是好受的。

“对不起,各位,打坏了东西要赔的。”旁边一个伙记小脸刷白,哆哆索索的隔着老远说。

“都算到帐上好了,这没你的事了。”我挥手把他打发走。

“多龙,到底怎么回事?”我问多龙。

“团长,是这样的,我们在一个卖珠宝的店里刚出来,就碰到一伙人,其中两个家伙,不长眼睛,撞了云姐一下,云姐让他们赔礼,可他们不仅不赔礼还对三位小姐说了些不三不四的话,把云姐惹毛了,一个人把他们二十多个家伙全揍趴下了。”多龙一边说,一边小心看着云有没有变化,刚才的情景肯定也把他吓坏了吧,一个女孩揍一群大汉,太恐怖了。

哎,我还当什么事呢,原来如此,这种事在每个月里都会发生几次。

“好了,竟然这事已经结束了,就快点回去休息吧,云,别在意了,不就是几个小混混吗?不,我说错了,我们也是混混啊,他们只不是几个小蚯蚓而已,用不着生这么大的气,开心一点,明天我请你吃烤鸭子好不好,好了,回去,万事有我罩着。”我轻车熟路的把云的情绪稳定下来,然后又对着云密语了几句,安排了一下明天的事宜。

良好的聊天气氛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就这么打碎了,无奈之下,大家只好把自己的酒喝完后,也都回去休息了,只剩下黑鹰还留恋着柜台后的美酒不肯离开,也只好由他了,反正凭他的能力,不去惹别人已经求爷爷告奶奶了,还怕别人来找茬吗?更何况就黑鹰那个熊样,走到大街上,大家都会躲着他走,想撞个人都很困难。

“黑鹰,别喝的太多了,明天还要赶路。”我拍拍他肩对他说。

“知道了团长,再喝一杯我就回去,伙记再来一大杯酒。”黑鹰心不在嫣答应了一声。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准备东西要出发了,刚走出了门口,就被一队士兵拦住了。

“舅舅,就是他们打的我,舅舅,要给我出气啊。”一个鼻青脸肿的家伙指着我们对一个队长模样的军官说。

那军官看了我们几眼对我说大声喝到:“昨晚是不是你们在街上滋事生非,扰乱城邦秩序,殴打民众。”

我习惯性抽出一支牙签叼在嘴里冷笑几声对他说:“对不起,长官,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我们可是良民啊,从来不干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您一定是听了那个小流氓的谗言,上了他们的当了,这样生搬硬加会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担待不起的。”

“你放屁,舅舅,你别听他的,就是那一个小妞,昨天晚上,她把我们二十多个全揍了。”那个小流氓突然看见云从里面出来了,就指着云对军官说。

今天云没有穿她平时的甲胄,是一身贵族小姐打扮,纤细的手里还握了一把做工精细的羽扇,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庄严而华丽,高贵而典雅。

“长官,那就更不可信了,您听他说的是什么啊,一个小姑娘把二十多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揍了,这不可能,您听过这种事吗?我看这里面别有隐情。”我淡淡的军官说。

军官阴沉着脸没有马上说话,先是仔细的打量下我们,脸上露出了凝重的神情,转身对那小流氓说:“你再认认,是不是这些人打的你们,别搞错了。”

“舅舅,你怎么不相信我,真的是他们,就是那个小妞,今天换了衣服,我也认的出来。”被仇恨冲混了头的小流氓没有看出军官脸上异样的表情。

“你说的这位小姐吗?亲爱的公爵小姐,您认识这个人吗?他说您昨晚打伤了他还有他的几个伙伴,是真的吗?”我回过头来对云深深的鞠了一躬后问她。

“对不起,团长先生,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您这是对我们菲尔家族的污蔑,我怎么可能动手打人呢?这是一个淑女所不能容忍的,您必须向我道歉。”原本面带笑容的云,听到我的话后非常的生气,面带煞气的对我说。

“是,对不起,是我错了,亲爱的公爵小姐,您看这种事有我们处理就行了,您还是先回去休息一下吧。”我再次鞠一个躬。

“菲,菲尔家族?”那个军官听到我的话,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神情。

“长官,您说的很对,刚才那位高贵的小姐就是得斯帝国有名的望族,现任帝国宰相的菲尔家族的小姐,我们小姐手无缚鸡之力又怎么能打人呢?对于您不辨事非无理取闹的行为,我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否则这将影响到菲尔家族的声望的,我想这可不是您和我能担代的起的。”我冷冷的对他说。

汗水迅速的从队长的脸上淌了下来,脸色也变的惨白,战战兢兢的对我说:“对不起,请您原谅我的失职,这肯定是一场误会,我可以发誓我会用最快的时间把这件事处理好的。”

“您能这样做当然好了,可是我们小姐不喜欢把事件闹的纷纷扬扬的,如果您能低调处理这件事最好了,可是对于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还是应该给他一点教训的,我相信您会把这件事做的妥妥当当的,不是吗?”我话锋一转,又把事推到军官的身上。

“请您相信我会把这件事处理好的,来人啊,把这个出言不逊家伙捉起来,带回去我要亲自审问,实在对不起了,我再次向您和菲尔小姐道歉,希望这件小事不会影响到小姐对维尔斯城印象,那我们就不打搅您了,告辞了。”军官对我行了一个礼后,带着一群士兵灰溜溜的走了。

“我们可爱的云装起淑女来,真是无人能及,把我都迷住了,我看她应该去演戏,当佣兵真是大材小用了。”从头看到尾的拉里对云的表演啧啧称赞。

“团长,云姐她真的是公爵小姐吗?”多龙睁大了眼睛不相信的问,其他佣兵的目光中也充满了疑问。

我耸了耸肩,轻松的对他说:“想知道吗?每人一个银币。”

“耶,又来了。”聚集在我边上的佣兵们一听要钱,立即一哄而散。

“喂,别走啊,便宜点,一人五个铜板,这总可以了吧,还不行?那再加上云的三围怎么样。”我大声的吆喝。

“砰”的一声,一把扇子狠狠的打在我的头上,然后就听到云在后面大喊:“去死吧,你。”

一场闹剧就这样收场了,真是无聊啊,我还以为会有一声恶战呢,失望之余,我扔下混混们一个人跑到街上去看来往美女去了。

回到酒吧后,突然觉得很是无聊,想起从妖精森林出来时,带了一些精灵们用的装饰品和装备,不如趁这个功夫全抛了算了,还省得过河的时候多要钱,决定了之后,我马上召集人手,分配任务。

可是找了半天,才找到黑鹰和巴迪这两个家伙,一个趴在酒吧的柜台上喝着酒,一个无聊的坐在椅子上抬头看着屋顶,其他的人一律失踪了,一问巴迪才知道,这些没组织没纪律的家伙不是跟着三个女孩出去逛街去了,就是一个人单帮出去乱转悠去了,真是平时没事的时候老在眼前晃悠,想用人时一个也没有了,只好拽着巴迪,拖着黑鹰,牵着混混牛拉着我们的货,在街上转悠了半天,随便找了个空地,我们就练起摊来。

我们的那些货,来自……精灵部落的物品,每样都是精品,无论从它的用料和做工上都属上乘,不仅花样繁多,而且大都别具匠心,尤其那十套精灵甲,做工精良,样式美观,具有着很好的魔法和物理防御特性,对于一个战士或魔法战士来说更是千金难求的护具,一些法力不是很高深的魔法师为了保护自己‘纤弱’的生命,通常也会千方百计弄一套精灵甲来防身,因此一会的功夫,我们的摊前就聚满了人,他们对我们的商品,非常的感兴趣,尤其那些漂亮的女孩们,一看见那些精美的饰品,就走不动了,在摊前留恋忘返,精挑细选,一会我们的货就少了一大半了……

晚饭时分,莫里克叼着牙签一付混混模样的摇晃着走进来了。

“老大,我回来了,是不是该吃饭了?”莫里克第一句话就是吃。

“吃,吃,吃,就知道吃,说,你去那了?为什么不跟我请假,知不知道,这是违反佣兵纪律的,你知道我多担心。”我生气的对他大声喊。

“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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