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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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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下踩着柔软的沙粒,好熟悉的感觉啊,阿尔丰斯了解沙漠就像了解自己的家,在这里才是他最自由的天地。他裹紧身上的单衣,时间太过仓促,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不过他还有一个办法可以驱除寒——将整个人埋在沙漠里面,细密的沙粒能有效的保持身体的温度。

身后一行长长的足印暴露了他的行踪,不消一个魔法时,风沙就能将所有的痕迹掩盖。阿尔丰斯拼命奔跑起来,这样不仅能让身体暖和起来,而且在内息的帮助下每一步都可以跨得更远,落地更轻,追踪起来也就更困难。但他发现每次提气只能全速跑上五里,再远的话就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内息时断时续补不上来,照这情况来看今晚不可能跑出五十里路了。一种疲倦的感觉逐渐袭上他的大脑。今天的体能消耗实在太大,而且没得到长时间的休息进行补充。

处身的地方距离月之心大概有三十里路程,依稀还能看到城里的灯火如同半空的星光一样闪烁。阿尔丰斯在沙里扒开个坑,身体呈大字型俯趴在坑内,手脚同时在沙上一拍,沙雾迷漫,落下来的时候已经把他严严实实的盖住,他把头稍微向上一仰,鼻孔露在沙外透气。

就算再怎么熟悉沙漠也没多少人敢这么干,睡觉的时候感觉不到任何异常,等醒了之后恐怕就只能将坏死的四肢锯断才会有活命的希望。可阿尔丰斯就是敢这么做。体内衍衍循环的气息是最好的推动血液的工具,只要气息还在运行,血管里的液体就不会停止流动。他闭上眼睛,在沙里做起了吐纳。这样既能保持最低限度的清醒,又能慢慢恢复体力。

在风的推动下,表面的一层沙子学会了走路。阿尔丰斯在留在上面的足印,被这些滚动的小家伙慢慢填满。

地面一阵阵的震动将阿尔丰斯从半梦半醒的状态中惊醒。他转头顺着震源的方向望去,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楚,不过他能确定那是一群动物在快速奔跑时造成的。大耳怪并不善于在地表活动,城市附近也没有足够的草食可以供野羊野牛们维持生命,那么唯一可以解释的就是有人顺着自己的足迹一路赶来,而且还都骑着马。要不是行动轻捷的游牧骑兵那就是月之心的精锐骑兵队。

阿尔丰斯苦笑了一下,追兵到底还是赶上来了。跑是跑不过他们了,只要稍微有点动作马上就会留下痕迹,最好的办法就是趴在原地等他们过去,这样还能赌上一把这群人只是凑巧顺着这条路追过来。

第三卷 权柄 第十六章 搜捕

地面的震动越来越强烈,隐隐可以看到翻滚的沙粒冲上了半天,冲在最前面的骑士戴着冰冷的铁制面具出现在阿尔丰斯的视线内。前胸的新月徽记还夜幕中泛出青光。月之心城的精锐骑兵队。只有他们的快马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搜索整片沙漠地带。阿尔丰斯看了一会,才将头深深埋入沙里。他发现自己有点像一种笨笨的大鸟,它们不会飞,但遇上危 3ǔωω。cōm险时跑得很快,一旦力竭就把头伸入沙堆,屁股却撅得老高。

“我真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笨鸟!”他暗暗埋怨自己,被克里丝蒂娜说上几句就乖乖送到套里去了。这或许就是往上爬的代价吧,如果没有实力,连被利用的资格都没有。

马蹄轰隆隆的在阿尔丰斯身边踏过,他的后背上被踏了两蹄,即使有斗气的保护也痛彻心肺。马匹和骑兵合起来足有三四百磅重,再加上前冲的力量,就算铁甲也一样会被踏扁。

这队骑兵只有十来骑,眨眼间就弛离了阿尔丰斯藏身的沙坑。总算有惊无险的过去了,阿尔丰斯提起的心松了下来。不过他还不敢妄动,说不定他们追过一段路后发现情况不对头会再折回来。

马匹!这可是最佳的代步工具,抢一匹过来就可以全速逃到五十里之外。在那里骑兵可不敢乱来,神官们治疗疯狂的药水再多,也不可能发给骑兵人手一瓶。十来骑,如果出奇不意发起攻击的话应该可以收拾得下。

盘算好之后阿尔丰斯坐起身,冲那群绝尘而去的骑兵用尽全力喊道:“快救命啊,有人被马踩伤了。”

骑兵们听到声音马上勒马回转,分成两拨左右包抄过来。

“我是个拾荒者,刚才一不小心被大人们的马踏中后背,现在……”阿尔丰斯的声音逐渐弱了下来,这情形不太对头,没一个人上前向自己喝问,也没人把兵器拿出来,十几双眼睛全都盯着自己看。

“想要马的话说出来好了,还想把这里的人都杀尽吗?葱头!”左边第二个骑兵摘下头盔,露出英俊而刚毅的面容。

阿尔丰斯呼出口气,冲他一笑,“真没想到是你带队追我,盖勒特。”

“往正北走,别回头。其他方向共有二十七队追兵。”盖勒特扬手抛出一个皮袋,“这是西格玛家族的那个女人转交的。”

“原来她还在关心我。”阿尔丰斯心头一热,“那你们这样回去,怎样交差?”

“交差?交什么差?那些追兵里面只有七队人是法利亚嫡系,还算上了我们这一队。”盖勒特头也不回,大声喝问:“你们谁见到了刺客?”

“没有,队长,我们什么都没见到!”回答倒是异口同声。

“别担心,现在城里正乱着呢。法利亚一倒,城里三分之一的军队都成了白痴,根本就指挥不起来。”一个骑兵充满崇拜的声音说道。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但最另他们折服的就是过人的勇武和高超的作战技巧,“队长正在竞争军团长一职,可惜你不在,要不然还能帮上不少忙。”

月之心城只有两个军团长,其中之一白天的时候已经死在阿尔丰斯手上。贝当手上有三个军团,一万五千人,法利亚辖下两个军团,一万人。这些部队已经是月之心能维持的最大军队数量,二十万的人口,十份之一的人进入军队,比例上达到了最优。

盖勒特原本只是指挥一百人的中队长,要是能坐上军团长的宝座那就是连跳三级了。

“难道别人都不够资格?”阿尔丰斯对这些政治斗争简直一窍不通,懵糟糟的问道。

“你想想法利亚倒台对谁最有好处?”骑兵试着点了点他。

“反抗军!”阿尔丰斯这话一出口,惹来了一片哄然大笑。

“笨家伙,他垮台获利最大的人就是贝当,现在军队里他已经没有敌手了。第二军团那四个团长和大多数大队长都是法利亚一手提拔起来的,你想想贝当会让他们成为第二个法利亚吗?”盖勒特忍住笑向阿尔丰斯解释着。

“所以贝当会尽力支持一些中队长越级竞争?利用这些原来不得意的人压制旧派或者根本就是蓄意挑起新旧两派之争?”阿尔丰斯虽然不懂得其中的曲折,但毕竟也不是彻头彻尾的傻瓜。

“你总算明白了一点,”盖勒特回复了平时冰冷的神态,“不过这事和你毫无关系,还是快滚吧。还有一个消息,你走之后,第二区驻地伙房突然发生不明火灾,厨师没一个能逃出来。所有人都怀疑是你做的手脚。”

阿尔丰斯心里直发寒,那些神官好狠,一得手他们马上就毁灭人证。安插在人事部门的人到时候把过错往死人头一推,谁也没办法查清自己是怎么混进去。如果最大获益者是贝当,那么西格玛家族显而易见是和他勾搭在了一起。 这些错综复杂的政治斗争里面,自己才是真正被利用的大傻瓜。但毕竟还是有点好处,就是为盖勒特创造了一个晋升的好机会。

“我们的关系会不会影响到你……”

“我现在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有些人今晚将会不明不白的死去,所以我才会主动申请搜索任务。”

原来盖勒特是为了避嫌才出城,那么城里的灭口行动就算让人怀疑,也没办法拿出足够的证据来指证,同时也表白了他对法利亚的忠心,以期获取更多同袍的支持。好一个一石二鸟之计。

阿尔丰斯无话可说,能交到盖勒特这种朋友已经是人生中莫大的幸运,要换做别人,自己的头颅可能早就已经被献上去作为晋升的阶梯了。他惨然一笑,捡起皮袋默默北上。

身后一阵马嘶,盖勒特带着他的骑兵小队继续展开名存实亡的搜捕行动。

第三卷 权柄 第十七章 追来的法师

北方?阿尔丰斯知道那里有个很大的港口,塔隆出产的大部分货物全都云集在那里,巨大的商船再把货物转运到其他地方。克里丝蒂娜交给他的皮囊里只有两样东西:一封信和一个药剂瓶。信很短,上面只潦潦草草的记录着十五个娟秀的字:瓶里的药水能彻底解除疯狂症,珍重。这个无疑是一道赦免令。他可以去周游列国,也可以选择任何自己想过的惬意生活,不必再记挂那个充满权谋和血腥的城市。

“我真的可以什么都放下吗?”阿尔丰斯问着自己,信笺在他手里变成片片飞蝶,消失在滚滚黄沙中。朋友,熟悉的人,甚至连心里仅存的那一点依恋都留在了这个城市。他一时间还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原来还以为只要呆上一段时间就能够重新回去,谁能料到一出城竟然成了永别。回去找她?不可能,她还有她的家族,可自己还剩下什么?

阿尔丰斯在混混僵僵中折北而行,也没有发现前面留下的两组蹄印。幸好搜索队已经远去,四周看不到一个人影。太阳升起的时候,他才想起自己忘记带一样最重要的东西:水!没有水,他根本就通不过茫茫的沙漠。

阳光刺得裸露的皮肤隐隐作痛,阿尔丰斯嘴里含着一把湿沙,即使加上满满一皮囊富含水份的沙子,也不足以挨的过下午的酷热,没有帐篷和厚衣,沙漠中巨大的热量会在天黑之前把整个人蒸干。现在他反倒渴望被精锐骑兵发现,那样起码会为他带来水、衣服这些最基本的生存物品。

蒸发的水份形成朦胧的薄岚,天和地似乎都在晃动着,看起来是那么的不真实。阿尔丰斯心里清楚,再过半个魔法时,最艰苦的时刻就开始了。这点点时间内,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遇上一些小动物,它们的血液或者能帮助他撑上一天。

阿尔丰斯忙碌的寻找起各种可疑的地方,沙漠里的动物总是披着一件伪装,当它们静止不动时和四周的颜色没有任何区别。在他左侧出现了一团黑色影子,看上去像是个探险的旅人。这也许是幻觉,尤其是在这个时间,很多人都会看到一些其实并不存在的景象。

影子朝他移动着。阿尔丰斯停下了所有动作,心里迫切希望那是个真实存在的人。现在他有的是钱,虽然在沙漠里黄澄澄的金子换不上同样重量的水,但(炫)(书)(网)是白金灾币可能会让对方为之心动。

的而且确是一个人。灰色的头发,灰色的眼珠,灰色的外袍,灰色的法杖,一头通体灰黑色的猎鹰停在他横伸的手臂上。法利亚身边的法师。

“你很聪明,我已经找你很久了。”法师淡淡说了一句。

“你想为侯爵报仇?或者为自己挽回声誉,还是为了钱?”阿尔丰斯虽然不知道自己脑袋的赏金价格,但想来也不会太低。

“去他妈的法利亚,他挂了,合同也就到期了,我并没有渎职。昨天对的那一招,是由于太过疏忽,”那个法师有点激动,“现在我就把疏忽补回来。”

阿尔丰斯(炫)恍(书)然(网)大悟。原来是个死不认输的,这么斤斤计较的人还真少见。

“原来以为你只是个普通人,没想到是个武僧。真是太好了。”那个人缓缓解开了外袍,里面的紧身衣上挂满了卷轴,“我最讨厌的家伙就是武僧,只有你的死亡才能让我感到一点欣慰。”

“慢着,我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武僧,请给我时间解释。”阿尔丰斯想不到他是为这个原因才要杀自己,真有点莫名其妙。

“疾风连击,斗气击,梯云纵,要是你不是武僧,那世界上就没有武僧这个职业了。来吧!老子等着你。”法师一摆法杖,竟然没有给他解释的时间。单手撒出了一片小如豆子的物体。

阿尔丰斯眼前一花,那些小豆子变成一大堆鲜艳夺目的彩球迎面飞来。这些泡泡一样的球速度并不慢。他心里也不敢大意,提动内气,拳头往最先飞到的彩球上击去。彩球应手而碎,这些华丽的球所产生的冲击力和普通人的拳头差别不太大。可它们的数量实在太多,后面一重接着一重,阿尔丰斯只能后跃躲避。法师现在只是在试探,那些身上挂着的卷轴都还没用上。

法师摘下个卷轴,冲着阿尔丰斯一抖,指间流动着闪闪电光,“去吧!”弧型闪电向着阿尔丰斯正面急速击来。

阿尔丰斯见来势凶猛,不敢用拳头硬挡,脚下用力,身体倒飞出八码之外。“轰”,闪电砸在他刚才站立的地上,扬起一大片沙尘。闪电还没有结束,电弧夹在沙尘中往两边散开,形成了一个闪电锁链,又向阿尔丰斯拦腰攻去。闪电的速度实在太快,阿尔丰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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