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宇]中国大历史-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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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的筹措虽有限度却已使百官踧踖不安,一到这运动的主持者身故,反对派及被他逐放的人物也乘机卷土重来。而另一批人则认为张逾越了他的权限,他们联合起来进行一场平反,而此时拥张人物及其所提拔的官员则被排斥,他所主持的各事也为之停顿。
万历皇帝到此已成年,他接受了反对派的指摘,认为张居正确实蒙蔽了御前的视听,而下令褫除张居正生前的各种荣衔。他没有看清臣下本有各种小集团,也各怀不能公开的利害关系,倒因借着拥张与倒张,整肃和平反,更分成派别。再加以万历自己对于传位的问题处置乖方,使情形更为恶化。这两件事原不相关联,只是彼此都与明帝国的基本组织有关。自当时人的眼光看来也彼此都与道德有关,于是各种问题一起时汇集,都助成党派间的辩驳。1587年前后,臣僚又开始因对皇帝之诤谏而指责御前的过失,称万历奢侈荒殆,偏爱于皇三子的母亲。
起先万历赫然震怒,可是他领悟到,惩罚向他攻击的人,只使他们在其他诤谏者心目中成了大众英雄,于是他也采取消极抵制的办法,他将各项呈奏搁置不批,重要的官位出缺他也不补,同时住在深宫之内,停止了各项仪节,不在公众之前露面。
当他向臣下罢工,使百官缺少绝对仲裁的权威时,皇帝已不能加于他们头上更大的灾害。后来臣僚又集中攻击各大学士,使有为的人无法安于这职位。在这情势愈来愈不对之际,一群较年轻的官僚组织一种重整道德的运动以期挽回颓局,因为当中有好几个利用无锡的东林书院作为议论朝政的讲坛,他们的运动也被后人(尤其是今日西方的汉学家)称为东林运动。可是要拯救明朝,除此而外,他们不能采取更为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手段。在我们看来,明朝的上层官僚组织已将道德的名义一再滥用,因着意识形态造成派别,其争执愈为笼统抽象,愈使他们无从看清当日的技术问题已超过他们所能对付的程度,其中又以我们所谓“宪法危机”尤然。当东林人士自称君子而指责其他的人为小人时,和他们作对的人也与他们一样,使用窄狭的眼光,随便评议人物,只不过将君子与小人的名义倒置,而应当作仲裁的皇帝却高高在上,不闻不问。
朝代的殒落经过这段蹉跎之后,万历之孙朱由校亦即明朝的第十五个皇帝(他即位时紧接万历,因为第十四个皇帝朱常洛在位只一个月),在位期间有一个“宦官独裁者”魏忠贤出现。他用特务人员迫害文职官员,使各方愤怒。可是今日研究历史的人将所有纪录仔细检讨,只看出当时的官僚组织已不堪管制,文官吵闹之中却无一定的目标,也所不能自辞其咎。
万历时代还发生一些事没有被人察觉。白银由海外流入,使东南受益却未及于西北,西北诸省倚靠中央政府向边防军的津贴,才能维持平衡,而且流通于全国的银两总数也有限。例如张居正存积库银时立即引起通货紧缩,重要的商品价格因之下跌。当明帝国用兵于东北,与满洲人作战时,朝代的资源重新安排,实陷西北区域于不利。我们不能忽视此中关系和以后流寇横行于西北的影响,他们终使朝代倾覆。还有一点则是北京政府处在各种争论而且僵化之际,全国各处地方政府之行政效率也都有衰退的情势。
这些隐性因素必须与明朝覆亡的显著因素相提并论,例如万历的懒惰与奢侈。而最值得注意的:此时缺乏任何值得振奋的因素。张居正身后被谪,等于昭告中外明朝已无从改革。
玩世不恭的万历无法逃脱应有的后果。公元1619年4月,去他死期不远,他的10万大军在今日东北被日后庙号称清太祖的努尔哈赤击破,后者最多亦不过率兵6万,却胆敢以骑兵向拥有火器的明军冲锋。现存的文件证实,清朝的创始人将明朝之天命夺取过来之前.已看清对方的各种弱点。
努尔哈赤自己将于下一次的战役中殒身,万历皇帝朱翊钧的生命尚有一年有余。他的皇位终于传给他不愿由之接替的儿子。一个月后他的一个孙子又接替为继承人,也在位不过7年。另外一个孙子再接替而在位17年,终于在朝代覆亡时自缢殉国。可是自1619年战败,朝代的命运已被注定,此后的四分之一世纪只有令人感到颓丧。战场上一时的胜败不足以左右一个基本方向:明帝国今后要两面受敌,西北有农民暴动的流寇,东北有满洲的骑兵,而帝国的财政资源大致在南方,无从有效动员利用,去支持这两面的战争。最后,亦即第16个皇帝朱由检,为人急躁而带不妥协的性格,只向各方表现出命中注定他轮上了一个悲剧性格的角色,却又罄其所有地挣扎,结果,成为一段实足道地的悲剧。
第十六章满洲人的作为
面对流寇及满洲人的内外侵扰,财政早已破产的明朝迅速崩解,清朝大军随即在吴三桂等开关延领下,入主中国。尽管他们是来自长城外的异族,尽管他们曾因实施薙发令和文字狱,而大肆屠戮汉人,但在他们刻意弭平满汉间歧异的努力下并未引发大规模民族冲突。相反的,历经清初四帝的治世,清朝成为满洲人和汉人共同的帝国。
满清入关之后,地方上之抵抗首先在长江下游零星展开,以后又在湖广与广西持续进行。看来要是有合适的领导,各地方人士不是没有牺牲的决心。那么他们何以当初又如此的短视不慷慨捐囊,筹募适当的人力与物力拒敌于千里之外,及至清兵犯境才仓促举兵?
这一类的问题没有简单直捷的答案。
此悲剧牵涉之广泛,使我们不得不重新检讨当中主要的几段发展。历史家似有公议,认为明代之覆亡由于财政之破产。迄至1644年明军欠饷达白银数百万两,很多士兵已经年累月领不到饷。一般看法则又称,自军兴加饷以来,各地税收过高,可是实际上并不是赋税有附加,超过全国纳税人力之能及,而是现有的财政机构本身,力量脆弱,经不起动员的压力,在执行任务时先已拖垮。
其崩溃有好几个原因在。第一,当明帝国两面作战的时候,军费应由比较丰裕的地区担当,可是既无适当的统计数字,又缺乏执行时的威权,户部只好将额外征收数平均分摊在全国各州县上,其计算则根据各省的耕地。这数字既不正确,且早已过时,结果使某些原来应受接济的县份更为不堪。早在1632年各处缴解中央政府的欠税数即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以县计即已为全国县数的四分之一,当中有134县分文未缴。第二,即在各县之内,新增税也是以同等税率加于所有纳税人头上。过去捐资纳捐可以使某些纳税人一次向政府整数贡献,之后就得到了忧免的特权。迄至朝代覆亡前夕,有些县份一县即有如此的特权一数1000户以上,所以付税的责任只有被转嫁到低门下户间去,而他们最无力应命。第三,所有军费,极少例外,概用白银支付,而大部分出自长江以南。每年北运数预计约为2000万两。当日全国民间所有之银,据时人估计,可能为15000万两,所以其赉付之数量过于庞大。第四,即使此庞大数目之银两如计划北运,其运转也缺乏民间经济的支持。在16世纪末期,原来南方各省每年向北京及北方边镇输银500万两,接收之地区即用此数购买棉花、棉布以及其他产自南方的物品,使银两回笼。可是因军需而北运银两突增的时候,却没有另作安排,保证此数目之南还。向从来罕用银两之处抛散大批银两只有使物价昂贵。即在公元1619年,总督熊廷弼已提出在辽阳纵有银两亦无法买得所需之衣服装具,因他亲见士兵裸体穿甲,无内衣可言。兹后监察官员报告,发付之银两并未正常使用而为将领所中饱,并随即将银两送回内地。
满洲人和造反之农民军与货币经济不相关联,完全避免了上述的问题。
改造帝国
对满洲人讲,1644年6月6日进占北京,开始了朝代的接替,为使清朝的权威下达民间永久有效,他们必须在组织期间提出一套办法。加上汉人的合作,他们可以如计划执行。由此也可以看出他们有心改造一个大帝国,使之复苏。所以以清代明,并非等闲。
当他们站住脚跟之后,他们即将八旗制度行于华北。一“旗”并非一个战斗单位,而像一个军管区,它下辖若干军屯单位,在作战军需要兵员之际,各按预定之额数供应。公元1646年及1647年,华北地区被指定承担加此之组织.“圈地”开始之日,被圈入的人户强迫另迁他处,于是留下来的农地房舍,拔为来自东北的八旗人户之用。前朝所严重感觉到的兵员与军需等问题,至此大为和缓。旗兵以前蹂躏的中国边区,兹后反成为当地的保护人。
在南方作战,满清以明降人作先驱,压制了所有的抵抗。亡明的三个皇子,在这时候前后称帝,但都被各个击破。当大局抵定之日,满洲军驻扎在中部的省份,将部队集中于重要的城市。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与云南则划为三位明朝降将的防区,此三人之中吴三桂当然也不可少。
所以这占领的部署表现出梯次配备的原则。满洲人发祥之地东北原封不动,华北则以预备战斗人员盘据,占领军分置于长城流域的重要城镇。更南的地区,明朝遗民的力量依然存在,则以汉人对付之。这样的布置使满军不至过度地分散,也无各方受敌之虞。迄至公元1681年“削三藩”(即逼着三位明将造反而将他们讨平)之日,此部署维持了30多年。1683年清军又占领台湾,自此全中国才被全部占领。
在财政上讲,清胜于明的一个因素,乃是用银的输送至此改变方向,从此白银不向边区投散,而集中在内地周转。前朝的贡生、监生捐资免税的人物至此也失去特权,使地方政府松一口气,同时也开新朝鬻爵之门。将来这捐资免税的办法虽构成满清之累,不过那已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当时满清的另一长处,乃是它有实力执行税收政策。公元1661年对长江下游欠税人的惩罚,列举了13,517个犯者,实际上也将同地区内缙绅阶级几乎一网打尽,内中甚至包括欠税额白银千分之一两的,所以看来其雷厉风行带有恐吓作用。明朝对铸造银元历来疏忽,清朝则殷勤将事,起初10年之内所铸钱数已超过前朝276年所铸造总和,于是民间得有廉价的货币流通。
民族主义在此时期的中国牵涉到报复杂的因素。在本能上讲,没有人会志愿拥戴异族为他们的主子,何况在他们入主之前10年,满洲人还迂回于内蒙古,越长城而入华北平原,攻略城市、蹂躏居民。在1644年以前,汉人之任职满洲者,大概为被俘之后被迫降清。当日的习惯法,俘虏若不称臣换主即罹杀戮,而本国惩罚降人则不仅严厉也及于家属,处在两者之间,实在没有自身作主的机会。
从另一方面讲,满清人与华北汉人在容貌上很难区别,同时他们有心汉化。除了强迫执行外表上及仪礼上对新朝廷之臣服外,他们也不另外生事,构成种族间的轩轾。满汉通婚被禁止,但是两族没有法律上的不平等。满洲人以八旗军籍世袭,可是汉人和蒙古人也能在旗下入籍。当满洲人在1644年入北京时,他们命令所有明代官员全部在职,次年即继续举行科举取士。语言文字上由满人沾染华风,而不是由汉人接承满习。一般说来,满清的君主之符合中国传统,更超过于前朝本土出生的帝王。
从历史家的眼光看来,满人成功,端在他们肃清了一个宪法上的死结。他们在17世纪给中国人提供了一种皇帝所具有的仲裁力量,此时的汉人反而一筹莫展。朱明王朝业已失去信用。李自成入北京之前,数度劝诱崇祯帝禅让,而由新朝廷给他封王,可是始终没有成功。如果诰天之明命,除旧布新,传到民变的首领头上,有了前朝退位之帝的承诺,则事实显然;可是朱由检宁死而不屈,他的遗嘱在群众心里上有如致命武器,它给李自成的打击力量不亚于他自己投缳的绳索。他自杀之后,再也没有一个明代遗民能够臣仕于李自成,而能不感觉廉耻丧尽,良心有亏。
在实用的方面,清朝不待财政上的改组,即已使帝国的府库充实,这也无非是严格执行明朝留下来的法律,有如张居正执政时。李自成既使称为贼,即很难不用暴力而能获得同样的成果。
这样一来,明朝亡国遗老就进退两难了。传统上孟子的原则,只要民情欢悦,国君的出处不成为问题。在这条件之下,他们没有抗清的凭借。可是依照当日习惯,消极的承受就是变节,于是也免不了内心的矛盾。很可能在如此紧张的心境里,名士吴梅村才写下了一首抒情诗,指出当日混淆的局面,咎在一个漂亮的女人。
有了这些复杂的穿插,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