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仙侠电子书 > 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番外 作者:空山鹿(晋江2014-10-19完结) >

第10节

参商离(参商永离,伊怀永伤)+番外 作者:空山鹿(晋江2014-10-19完结)-第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接受他送的唯一一件礼物。哎……伊于胡底,我竟还把它忘在了抽手中许久。如今戴了,也不过区区两刻。
  手指抚过凉滑的发钗,强迫自己卸下不舍的情绪,略一用力,将一根玳瑁钗折成两半。
  我自然晓得他对我有情,奈何,我向来只把他当做知己好友,亦或是同福贵一样的弟弟。再则,我委实不是什么妻房的好人选。这样好的一个男子,单纯,真诚,善良,除了有钱,是的有钱,再没别的缺点。他值得更好的女子,而不是一个连自己是谁、是什么都不清楚的魔族女子。
  一半钗子簪回发鬓,有些松垮,只得泻了发丝,重新将发绾好。
  枕上人不知做了什么美梦,正露出一个满足而蠢兮兮的微笑。将另外半只发钗放在他的枕边,想了想又怕这厮睡觉不老实,被半截钗子划伤可就不好了,遂将钗子往床沿挪了挪。掂量掂量枕头与这厮的距离,点了点头。又不放心,还是抓着钗子,又往外挪了挪。
  刚欲收回手,却被一只冒着热气的手一把抓住。
  我吓了一跳,瞬间僵在原地,大气都不敢出,视线顺着紧紧抓着我的那只手,小心翼翼地爬上床上那厮。
  谢天谢地,没对上一双睁着的眸子。
  念个诀将自己的身子隐了?不可不可。倘若他恰巧于此时醒了,看见手里头抓着空荡荡的一只手,保不定会不会吓死。唔,若是趁机受个什么刺激,吓得精明了倒也是个好事不是?
  思绪有些混乱,乃至跑偏,因我委实没有遇上过什么称得上突发事件的突发事件。好在他随即便翻了个身,我趁机变换出一个什么东西塞进他手里,见没吵醒他,这才敢松出这口气。
  尹百濯睡得四仰八叉,十分豪迈,手上还抱着个娃娃。原来我随手变幻出并塞进他手里的东西是个娃娃。不由淌下几滴黑线,这画面,委实冲击我的视觉。
  夏夜里热,这厮的寝衣穿得甚宽松,翻身间露出一面婀娜的肩头。我发誓,我绝不是贪图这厮美色才看上那么一眼的,我是一个正直的人。
  尹百濯的肩头,有一个粉红色的胎记。
  心里一悸,莫名的情绪瞬间封住了我的喉咙,涩涩的疼。
  皱了皱眉头,施了一个安魂咒,才谨慎地凑上前去。
  那个胎记缀在他的右肩上,看上去像个小小的咬痕。我不自觉地抬起手想要抚摸那个小小的胎记,肌肤相触的那一刻,却如同触电一般猛地收回了手。
  无从知晓我的心慌得那样厉害究竟是为何。我笃定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胎记,可猛然间涌上心头的却是疼痛,疼痛如斯,痛到我几乎难以站立,紧紧攥住胸前的衣襟,心痛到几近晕眩。
  眼前冲撞出一个绿裙女子狠狠咬上男子伟岸肩头的画面,我知道那是我的爹娘。闭紧双眸拼命摇着头,却是徒劳,那画面嵌在我的眼前,清晰而鲜明,有如前一刻才真真正正地发生在我的眼前一般。
  碧绿衣衫的女子将黑衣男子的肩头咬得鲜血直流,男子却只是皱了皱眉头,连哼都未哼一声。她的声音如银铃般动听:“这是我给你的烙印,这样,即便日后你丢下我跑了,我也会凭着这个找到你。”
  男子失笑,抚摸着她柔软的长发,道:“傻瓜,怎么会呢。我不会丢下你的。”
  我觉得我是疯了。
  胸中闷痛,我死死咬住嘴唇,逼迫自己不叫出声来。我感到痛,感到怕,感到无边的慌乱。死命掐着掌心,身子踉跄,颤抖地在心中念了个破碎不堪的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谓现在之法(2)

  老柳树长长的柳叶拂过我的面颊,略微的痒。柳树,房舍,种着药材的花圃,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熟悉而陌生。漆黑的夜色中,我听见我的砰砰狂跳的心跳声回荡在偌大的庭院中,我的背脊,已然被汗水打湿。
  月亮被不知何时复又聚起的雾气笼了。即便它此刻没有雾气的遮掩,清辉濯濯,也无法再平复我的心情了。
  少主教给我的秘诀,第二次失了效。
  连施了几个咒,又心乱如麻,不免有些疲惫。捡了个石凳坐了,先前未喝完的荔枝酒还孤零零地摆在桌上。揭开壶盖,荔枝的清香飘散于空气中,酽了夜色。
  这是我在人界经历的最糟糕的夜晚,亦是我此生最糟糕的夜晚。
  连痕的造访,少主的误解,尹百濯的胎记。
  以及,我的失控。
  再及,我的去留。
  那个胎记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不晓得。我只知道,它定是与我的爹娘有关。三百年来断断续续、忽明忽灭的属于他们的幻象,是支撑我活下去的信念。无论我是谁,是神是魔,亦或是半神半魔,我都得找到她。
  种种又种种,使我的脑袋生疼不已。索性放弃了思虑,于空中摸出一个海碗来。奈何状态委实不好,变出来的是只缺了口的残次品。
  酒入碗中,仰起头一口气咕嘟咕嘟尽数灌了下去。
  这是我第一次用碗喝酒,有些新鲜,估摸也是第一个把果酒喝成这副野蛮德行的人。缺口的碗边划破了我的嘴角,酒水和着汩汩鲜血,沿着破碎的嘴角与碗的缺口淌了下来,在我的脖颈上蜿蜒出狰狞的痕迹,停在缟白的衣领上,晕开绯色的酒渍。
  粗鲁地把衣襟上多出来的一抹绯红生生扯下,捧着一帛布帛,略略癫痴,喃喃道:“我同你一样……我也是这个世界上所不承认的存在呢。就像你一样,你原先是那么高贵的正红,却不情愿地被酒混合成了如此难看的绯红,此后便再成不了嫁衣,委实可怜。我啊,虽然也不是什么高贵的人,但是,”为自己斟着酒,嘴角咧得发痛,却依旧笑着道:“我一点都不想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一点都不想。”
  酒与血怎么能交融呢?它们一并流下的后果便是,原本清香的荔枝酒染上了鲜血难以掩盖的腥气,原本鲜红的血液被无色的酒水稀释成难看的绯红。
  就像神与魔,多么泾渭分明的存在,可是他们究竟是交融了。我不知道当年他们经历了多少,又失去了多少,而为的又是什么?仅仅是因为爱?因为他们深深地爱上了对方,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冷冷地笑了。
  我从来都不相信爱情。
  再满了一碗,毫不犹豫地仰起了头。
  吞咽声响彻空荡的庭院,突兀难听,喉咙中似燃起了一把熊熊的烈火,我却不为所动,机械地往下灌着。咕嘟咕嘟的声音逐渐变得迟缓而勉强,我使劲再向后仰了仰脖,妄图将酒尽数灌进我麻木的身躯。
  倏然手中一空,我措不及防被狠狠呛到,前倾下身子就是一阵淋漓尽致的呕吐。和着血的酒水一滴不剩,悉数翻涌而出。
  又呕出来一些水,胃里痉挛着,却再也吐不出来了。
  保持着干呕的姿势,曲着身子久久不动,连撑开眼皮的力气都尽了。
  脑袋上方传来一声轻飘飘的叹息,随即便是酒碗与石桌相触发出的轻吟。
  一只小小的手轻轻顺上我的后背,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拍着。
  即便他不说话,我也知道那是福贵。
  我的脑袋十分混沌,却并没有醉。
  深更半夜在百濯堂的庭院中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把人吵醒才怪。故而,我早已设下结界。我不明白福贵是如何进入我的结界的,甚至可以看到我、触碰到我。这些我都来不及细想。此刻于我脑海中盘旋不去的疑虑只有一个:他是不是亦看到了少主与连痕王妃?
  他的手安抚着我的背脊,轻轻地来回顺着。
  我们就这样无言静默了许久,直到我僵硬的身子渐渐回温。
  依旧将头埋在膝盖上,满脑子的混乱终寻不到头绪,索性作罢,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声音,哑着嗓子轻轻地问他:“福贵,你过得开心么?”
  他抚着我背脊的手顿了一顿,才道:“还好。”又停了好一会儿才道:“烟儿姐姐,你是要离开了么?”
  我埋在膝盖间的头机械地捣了捣。又摇了摇。
  背后那双手继续来回轻抚,尽量缓解我的痛处,声音轻轻的,轻得如同遮月的雾,虚无缥缈:“烟儿姐姐,你知道么?其实我不叫福贵,福贵是师父将我捡回来时给我起的。师父说,他捡到我的时候,我又瘦又小,还脏兮兮的,他调理了大半年才将我的身体医好三成。他希望福禄与贵赫常伴我,于是便叫我福贵。寓意虽是好的,可是这个名字真的很土是不是?”
  他笑了一笑,继续道:“我爹是中皇山上修行的道人,且是那一派的掌门,断不可有七情六欲。我娘生我时就难产死了。我爹同叔叔伯伯们说,我是他在山下捡来的弃婴。还好我是个男孩,于是,我便成了山上的一个小道童,成日做些洒扫一类的活计。但是在我八岁的时候……”
  他顿了顿,声音染了些寒气:“一直窥觑掌门之位的汝清伯伯发现了我爹的半块玉佩,而那半块,自然在我身上。那是我娘临死前留给我的,他们的定情信物。”
  他又自嘲地笑了笑:“那时候我尚小,不懂事,一直以为我爹对我要求严苛,不承认我的身份,同我保持距离,甚至连话都不愿同我说,是因为他根本不爱我,且将我娘的死归咎到我的身上。我恨他的自私,恨了那么多年。但是,最自私的人却是我。直到他为了保护我而甘愿牺牲自己、还将毕生修行尽数传到我身上时,我才明白,那些冷漠与无情,皆是他对我的爱,对我的保护。可我却明白得那么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谓现在之法(3)

  他说得云淡风轻,我的心中却早已风起云涌。实在难以料到,这样残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一个单纯而可爱的男孩身上。
  他还是个孩子。
  渐渐回了些力气,我直起了身子,却不晓得该怎么答话。张了张嘴,出口的话让我自己都觉得有些没头脑:“那……那你爹给你起的名字叫什么?”
  他笑了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嘉祉。我爹姓陆。”
  陆嘉祉,唔。我努力挤出一个笑,十分真诚道:“很好听。”
  他见我已能直起身子,便于旁边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睛,神色认真:“烟儿姐姐,我知道,其实你并不叫罗烟。你叫烟萝。”
  我并没有多么意外,轻声道:“你都看见了?”
  他点点头,道:“嗯,都看见了。只是,我不是因为看见了今天的那些才知道的。”他犹豫了一番,终究还是说了:“自烟儿姐姐将我救活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了。而且,八岁时我爹给我的那些力量,都苏醒了。它们之所以沉睡那么久,是因为从前的我没有法力,身子骨也弱,承受不起那些力量。”
  我有些迟疑:“那你现在……?”
  “是烟儿姐姐的血。”他所问非所答道:“其实将我救活的,并不是往生咒,而是烟儿姐姐的血。我拥有了那滴血,就成为了烟儿姐姐的一部分,得以拥有了那些力量。而且,也知道了你的身份。”
  顿了一顿,一字一句道:“神魔之后,不死之身,神力通天,惊人美貌。其血尤奇,可起死回生,治愈万物。”
  我不禁自嘲起来。连我这个当事人都是不久前才得知自己身份的,而早已有那么多人先我一步知晓。
  心中复又酸涩,垂下眼睑,嗫嚅半天,才道:“嘉祉……对不起。”
  他笑着摇摇头,两只虎牙可爱得过分,倾过身子,用他那双温热的小手覆盖住我冰块一样寒人的双手:“是烟儿姐姐救了我,又为何同我道歉呢?有得必有失,如果不拥有那滴血,不拥有那些力量,我怎么会活下去,怎么能在这里陪着烟儿姐姐,以后又怎么为我爹报仇呢?这是上天赐给我的嘉祉。我已经很庆幸了。”
  嘉祉,这个无论是口上叫着还是笔下写着皆美好无比的名字,寓意福泽昭明。
  稚气的少年在夜色里笑,可我心里明白,他定不愿意面对过往的一切,定不愿意承受那些强大却虚无的力量。他笑得那样甜,却那样苦。
  将单薄瘦弱的男孩裹紧怀中,他的个子就快长过我了,只差那么一点点。身子却比我还瘦削,若叫旁的人看去了,定会以为这男孩受了什么虐待。他乖乖地伏在我的怀中,拘谨地环过我的腰,将双手叠扣在一起。
  我感到肩膀渐渐湿,却没有说话。我从来都没有安慰过他人,亦不懂如何安慰。只如同他先前安慰我一样,温柔地捋着他分明突起的脊梁。
  肩上湿意渐浓,我轻轻拍着他,像在哄一个刚刚做了噩梦的娃娃入睡。他抽泣着,却是无声的,更令我心疼。
  凭着记忆,轻轻吟唱起一首少主曾唱与我听的摇篮曲。
  “月儿明,风儿静,树叶儿遮窗棂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