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命契神 作者:苏怡哀(起点2013-08-19完结)-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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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短短的一瞬间,分团长大人心里充斥着惊讶、疑惑、自嘲,诸如此类的复杂情绪,但他面上却没有露出丝毫的端倪,却是朗声笑道:“好!好小子!比费迪亚当年出息多了!既然你这么说,我可就不再顾着你了,若是回头受不住,可千万别怨我!”
洛缇斯的脸上仍旧维持着那从容淡定的微笑,她点头应下:“您放心,我受得住。便是受不住,也绝无埋怨。”
第四十二章 古怪的兰斯
听闻此言,弗雷德越发赞赏,赞赏之余,甚至还起了开玩笑的心思:“洛缇斯少爷,您还是受住得好。要不然,就算您不怨我,回头费迪亚也该怨我了。那家伙的埋怨可不是好打发的,不放个半桶血,休想了事。”
如此戏谑的笑语,少女自然不会当真,但她还是礼貌地回应道:“费迪亚知道内情,他怎么可能会埋怨?不过,分团长大人,您可千万别再用尊称和敬语了,就喊我‘洛缇斯’吧。否则,我也得跟着一口一个‘大人’,多拘束呀!一天两天也就罢了,几个月下来,倒成了折磨,您说是不是?”
“不亏是费迪亚看中的人,跟那帮贵族公子哥儿就是不一样。好好,我们都别这么客气。你就喊我‘弗雷德’,至于我么,还是跟费迪亚一样,叫你‘阿洛’吧。”
眼看着自发自动叫她“阿洛”的人又多了一个,少女在心里稍稍囧了一下。虽然不是很习惯这突如其来的亲昵,但比起成天尊来敬去,动辄你一个“大人啊”,他一句“少爷啊”,“阿洛”就“阿洛”吧。
弗雷德虽然对少年印象大好,但身为分团长,他也不能抛下职责,一味地同小孩子聊天不是?所以很快地,他便重新回到队伍的前头,开始布置起相关的任务。
佣兵团毕竟不是军队,如此枯燥的行路过程中,一时半会倒也罢了,一直这样沉默不语,一言不发地,确实也太难为大家了。因此在弗雷德的默许之下,整个队伍很快就充满了谈笑之声。
当然,佣兵们彼此之间已经很熟悉了,所以相互间的交谈多半还是以日常的玩笑为主。
而洛缇斯周围的人则自然而然将关注点放到了旁边的少年身上。他们不住地问东问西,一惊一乍地,很快便惊动了所有人。
当然,身处队伍前头的人自然不好意思明目张胆地折回去探听,于是只能依靠其他人口耳相传,如此敬业的八卦精神真是令弗雷德有些哭笑不得——怎么不见这些家伙平日里干活如此卖力?
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兰斯了,这个曾经冲撞了她的年轻人如今早已在洛斯特城混得倍儿熟。尤其当他在分团去往洛斯塔荒原的例行探险中,以敏捷的身手与高超的剑技刷新了众人的印象之后,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洛斯特分团中的重心人物,不少团员都对他赞誉有加——像他这般厉害的人在总团也未必算得上常见,更何况是在这么个小小的分团里。
甚至有人暗自猜测,单论武艺的话,也许连分团长大人也不是兰斯的对手。只不过像弗雷德这样老资历的佣兵绝无仅有——作为孤儿的他,几乎是在洛斯特分团长大的,所以身为佣兵的经验自然不是兰斯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能够比得上的。否则,这分团长之位恐怕也不能坐得像现在这般稳当。
洛缇斯原本对于这个年轻人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然而自打行程开始,兰斯便一直跟在她后边,并且与她始终保持着半个身位的距离。
她快,他也快,她慢,他亦慢,虽然此举表面上并不明显,但时间一久,仍是让少女感到了诧异。
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洛缇斯有意调整了一下自己的速度,而她刚刚将彼此间的距离拉开至三分之二个身位时,对方便随之加快速度,将距离重新拉了回去,精确得简直像是经过了测量一般。
果然是刻意为之啊,难道那个年轻人片刻不离左右,是为了保护自己么?
洛缇斯有些想笑,虽然自己已经在城主府里住了整整一年,而成为渐大人的徒弟亦是洛斯特城民们人尽皆知的消息。但看上去,似乎没有人真心认为自己能有自保之力,更别提得渐的真传了。也许大家都以为渐大人只是出于怜悯,所以才赐给没有来历的自己一个正大光明的身份罢了。
而那年轻人的举动,不论是出于自己的意志,或是分团长大人的授意,都隐隐表达了这层含义。
尽管少女很有一种冲动朝兰斯大喊:“你不用时时刻刻贴身保护我,我这一年不是白过的,剑技也不是白学的,不至于连这么平静的时候还需要护卫!”
但小姑娘终究还是隐忍了下来——咆哮体实在不是自己的风格,而为此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就更不是了。
尽管年轻人须臾不曾远离洛缇斯,但却一点儿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一点,着实有些奇怪。毕竟,呆在那绝色美少年的身边,却能抑制住自己好奇心的人,在洛斯特城似乎还从未出现过——连时时刻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山店主都无法做到这一点,逞论其他人。
而眼前这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居然有如此定力,着实让众人震惊万分。
好吧,这种说法其实只是一种夸张的修辞而已℃实的场景则是,少年身旁的人都忙于与他搭讪,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而兰斯唯一引起他们注意的地方在于,前者总是沉默地霸占着离少年最近的优势地位,并且不论旁人如何使眼色,使手段,都坚决不肯让开。
关于这一点,洛缇斯却看在眼里。她一边微笑着回答众人的问题,一边饶有兴致地旁观着兰斯是如何不动声色地将那些试图占据自己位置的家伙一次又一次地挤开。
她看着他的表情,看着他的动作,看着他的衣着和佩剑,得出了一个大家一致认定的论断:这个年轻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虽然他的名字与姓氏在帕维亚帝国中随处可见,但这无法说明任何事。因为大陆上还是有不少古老而庞大的家族会让自己的族中子弟在出门游历之时隐姓埋名,以期达到游历的真正目的,比如说拉斐特。而唯一让人好奇的,恐怕就是他究竟出身何处?一身高超的剑技又是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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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自从下了小封推,有一种一朝回到解放前的感觉~
第四十三章 令人同情的不归路
就在洛缇斯认为那个叫做“兰斯”的家伙会一直这样沉默下去之时,他却出人意料地说了句:“对不起。”
“什么?”那声音是如此地轻微,以至于少女下意识地认为自己听错了。
“对不起。”身边之人再度重复,但音量却未曾变大一丝一毫,。
眼瞅着疑惑不解的神情仍然挂在少年那张精致得不似凡人所有的脸孔上时,那个一直面无表情的家伙却像是忽然间换了个人一般,凑到他耳边笑嘻嘻地说着:“那天在街上差点撞倒你的人是我。”
“哪天?”
原谅小姑娘的迟钝吧,实在是她自打开始被迫高调之后,已经不曾再遭遇过诸如此类的囧事了。久而久之,她也就选择地遗忘了某些尴尬的回忆。
“喏,就是一年前呀。嗯,准确地说,是去年新年的前三天。”
年轻人挑了挑眉,像是对少年的记有些不满。
“啊,那天啊,我想起来了。”
兰斯的强调,终于让洛缇斯找寻到了被丢在角落的记忆片段。
其实对于她来说,那一天倒是极特殊的。那一天,她第一次是从自己的眼睛而非自洛提亚与瑟希斯的回忆里去看这个世界;也是那一天,她决定不再倚仗那貌似无限美好的主从契约;还是那一天,她得到了一把奇怪的匕首,却失去了与自己那似乎强大到无法言说的仆人之间的紧密联系。
那一天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事情是如此之多——费迪亚咆哮了,亚修打架了,撒西尔下跪宣誓了。
所以,最早,触发了一切的冲撞事件,便显得是那样地微不足道。那么,它在她充斥着庞大记忆的脑海里渐渐消失,也就在所难免了。
当然,那一天对于兰斯来说,可没有这么大的信息量,连抓小偷尼可都不及这件事对自己造成的印象深刻。
那时候,他才刚刚加入疾风佣兵团,刚刚来到这边境小城。尽管团员们都当他是一个比普通的贵族公子哥儿稍稍能干一些的家伙,但却仍然认定他同样是属于来此游玩的过客,一旦攒够了炫耀的资本,便会迫不及待地离开。
因此,当有团员在大街上旁观了骚乱的全过程时,一顿又一顿的训话便开始在分团的驻扎地里酝酿,只等着当事人的回归。
兰斯最初得知内情之时,还有些惊讶,但后来发现自己的表情被错误地解读为“桀骜不驯”,并且招来了更猛烈的批评时。他终于收起了自己的真实想法,而是以极为良好的认错态度来对待每一场训话——第二天一早被分团长拎起来去跟费迪亚道歉的时候,他更是格外地老实。以至于连指挥官大人都迷惑了,当然,他人对此自是无从知晓。
兰斯在表面上的温顺让骚乱事件很快被平息了,而当耳根彻底清静下来之时,他的内心却在一遍又一遍地回忆着冲撞发生的每一个细节。
于是,其间的诡异之处终于被撒西尔之外的人所察觉——以费迪亚的动作来看,他当时冲撞的分明另有其人,可是为什么自己在此之前会意识不到?他自小被训练起来那远超于常人的五感居然丝毫没有接受到对方的信息,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那个隐形人究竟是谁?年轻人的心里自此埋下了一颗疑惑的种子。
解惑的线索当然还是要从指挥官大人身上去寻找。为此,兰斯开始孜孜不倦地收集着前者的各种小道消息,并且仔仔细细地观察着本人——被人观察是可怕的,毫无防备地被一个感官敏锐的聪明人拿着放大镜以怀疑的姿态来观察,那就更可怕了。
很快,兰斯便知道了洛缇斯的存在,并且冷眼旁观着那个绝色美少年怎样一步一步地成为整个洛斯特城都为之疯狂的对象。
而最初,他同样无法逃脱幻术的影响,一旦远离对方,就再也想不起那张漂亮的脸孔。
但与旁人不同的是,他早就知道少年的不同寻常。因此每次见面,自己都会强行将那容貌刻在脑海里。为了增加印象,他甚至像那些怀春的少女一般,日日去街边等候所谓的“偶遇”。而一旦少年出现,他便躲到街角,迅速地画下自己看到的一切。
日复一日的努力,一叠一叠的速写,终于让这坚韧不拔的年轻人摆脱了幻术的桎梏。他已经被自己强制地训练成为一只自动搜索少年身影的猎犬——一旦后者在视野中出现,不论他是刻意高调,还是有意低调,都绝对无法逃脱自己的视线。
兰斯并没有隐藏自己对于绝色美少年的兴趣,恰恰相反,他甚至拜托团员们替他留意少年的动向。因此,洛斯特分团里,人人都以为这可怜的年轻人也踏上了恋慕男色的不归路。
当然,他们并没有鄙视的意思,毕竟少年的魅力有目共睹。而踏上那不归路的,前有指挥官和少城主大人,后有冰山美男,小小一个佣兵团的团员生了这样的小心思,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不仅如此,因为情敌众多,且个个身份不凡,所以团员们对于兰斯的单恋都格外同情〖尔因他的好武艺与好人缘而暗生嫉心的家伙也从中收获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安慰□至连分团长大人都摒弃了对生死之交的义气,明里暗里表达了对他这一思慕之情的支持与鼓励。
这不,当听闻洛缇斯要与他们佣兵团同行之时,弗雷德便一本正经地将贴身保护少年的任务交给了兰斯。
而围在少年身边可着劲儿八卦的佣兵们,在对兰斯的优势地位屡攻不下的情况下,纷纷反应过来。于是相互挤眉弄眼,各自找了借口,从两人的身边陆续撤离。否则,年轻人突如其来的变脸所惊吓到的对象可就不只是洛缇斯一个人了。
兰斯对于众人的心思,一开始还有些啼笑皆非,然而一次又一次徒劳无功的解释终于让他放弃了否认的念头。加上大家同情心泛滥的结果是让自己行事越加便利,于是他也就顺水推舟地接受了人们的好意——不然眼下,他怎么能够堂而皇之地霸占着少年身边最有利的位置呢?
第四十四章 猎物与猎手
当然,年轻人很清楚自己的情感,那不是恋慕,那只是好奇——最神秘的事物总是最容易激发出人们最强烈的好奇心,而自己刚好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家伙,仅此而已。
一言以蔽之,如果说,洛缇斯是一个谜,那么自己就是那个废寝忘食解谜的人。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少女恍然之后,并没有表达更多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