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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北村继周渔的火车 又一力作:愤怒-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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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审讯演说(2)

    警察重新开始驱离他们,双方发生推搡。黑汉说,我们不吱声行不行?你们不是让群众旁听吗?我们算不算群众呢?    
    最后法官让他们把标语收起来,不要出声,安静地旁听。他们遵守了,把标语收了起来。    
    陈佐松开始辩护。他辩护的重点在于李百义虽然有杀人的故意行为,但我们需要从他的犯罪动机和成因来看这个案件的特殊性。陈佐松认为,李百义本质上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从他近十年来所作的事可以看出这种特质。他在实施杀人之前,有怀疑钱家明对李百义的父亲实施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前提,据此陈佐松认为,应尽早重新调查李百义父亲失踪案,两案并列,才能弄清事实真相和犯罪动机。    
    他还认为,李百义盗窃案也具有特殊性。其所谓劫富济贫的理想直接成为他组织盗窃团伙的动机,这是出于对社会的偏极理解导致,而不完全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李百义的偷窃对象事后证明大部分是贪官。而他的确把所窃财物分给了贫困人群。这至少证明李百义不是那种完全由利益驱动的十恶不赦的惯偷。    
    陈佐松重点例举了李百义十年来在黄城所做的慈善事业的详细情况。他说,这样一个在当地被公认为优秀慈善家的人,我们难道看不出他的忏悔之意吗?他当庭拿出李百义穿过的破衣服和烂鞋子。他承认李百义延宕十年没有投案,但他做了那么多事情,这个过程就是改过自新的过程,因为悔改是一个过程。这忏悔到了一个程度,就变成事实。所以,他说,在上个月,我的当事人决定,他要负起他应该负的责任,于是,他透过他的女儿,实施了投案自首的情节。基于李百义案件的特殊性、他的忏悔事实和由此发生的行为、即他的投案自首情节,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政府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一贯政策,陈佐松认为合议庭应适度量刑,给予李百义从宽处理。    
    孙民今天亲自押解李百义到了法庭。其实用不着他的大驾,显然,他对这个特殊的案件发生了浓厚的兴趣。    
    。。。。。。接下来是控辩双方辩论。刘汉民指出李百义并不在自首情节之内。理由是没有证据显示李百义女儿的代为自首是李百义本人的意愿。    
    陈佐松反驳说,法律规定可以由亲人代为向公安机关报告自首并交出犯罪嫌疑人。    
    刘汉民提出新证据:李好并不是李百义的女儿。    
    陈佐松拿出一整套手续证明李百义已经办理了收养李好的正式手续,就可以认定李好是他的直糸亲属。    
    刘汉民说,现在的关键是,没有证据显示这是李百义本人的自首意愿。    
    陈佐松说,这个问题很简单,可以由李百义本人来说明,他是不是自愿自首。    
    刘汉民说,即使李百义愿意承认,也不能说明就是自首。事实上自首是一种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由其亲属带领赴公安机关实施投案自首的情节,但本案的情形恰恰相反,公安人员千里迢迢赶赴黄城,和犯罪嫌疑人周旋了两天,最后在黄城市场设伏将犯罪嫌疑人当场逮捕,你说,这算是投案自首吗?    
    听众出现骚动。人们开始议论。    
    陈佐松说,我的当事人当时正处于病痛当中,不便长途跋涉,他的女儿由于担心父亲的身体状况,为了妥善圆满地处理此事,才决定带公安人员前往。    
    刘汉民笑了,他请求法庭放了一段录像,就是李百义被逮捕时的现场录像。    
    大屏幕上,大家看到了李百义在松花江牌小货车前被捕的画面。    
    刘汉民指着画面上的李百义,说,请大家注意,当公安人员出现在犯罪嫌疑人面前的时候,他的脸上显然出现了惊愕的表情,请问,一个等待自首的人,会对警察的出现表示惊愕吗?    
    陈佐松反对。他说,这种惊愕表情并不能证明李百义没有自首意愿,一个已准备好的人,在事情突然发生时也会露出这种表情,这是人的生理的自然反应。    
    陈佐松提出新证据:李百义在看清楚是警察时,他露出了笑容。试问,一个不愿意被逮捕的人,在结果来临时除了惊慌、沮丧,谁会露出如此灿烂的笑容呢?只有在这种结果是他愿意接受的,而且是他希望的结果的时候,他才会有这种反应。    
    刘汉民提出相反的解释,他说,这个笑容恰恰是一个顽固不化的人特有的表现,是无耻的人才有的表情。这非但不能证明李百义愿意自首,恰恰证明李百义根本没有一丝悔改之意。    
    陈佐松抗议公诉人使用侮辱性字眼攻击他的当事人。王法官同意抗议有效。时间已到,他中止了控辩双方的辩论,认为这种辩论已经走向情绪化。    
    王法官问李百义,是否是他自己主动意愿自首,并托付女儿李好实施自首情节。    
    李好和陈佐松的目光迅速地投向了李百义。李好的心紧张得要撞破胸膛。她知道李百义的回答非常关键。他的回答不是唯一证据,但至少可以让陈佐松有操作的余地。一种可怕的画面浮现:李百义的话就像一颗子弹,有可能击中目标逃生,也可能偏离,射向他自己。就在一念之间。    
    。。。。。。李百义好像楞在那里。他的目光投在女儿脸上,他看到了女儿的眼神,那是一种让他不能久视的眼神。就在那一刹那,他发觉,它不仅是父女之爱,它就是爱情。    
    李百义也看到了陈佐松的脸,那是一张貌似平静的脸。但他看到了朋友心中的期待。李百义想,他为什么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当他的律师,难道只是因为他是自己的朋友吗?他为了朋友丢掉自己的乌纱帽,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还有一种解释:陈佐松真的看到了真相,他真的相信李百义是无罪的,他相信一切,因为他相信李百义。不但李百义的希望在他身上,他的希望也在李百义身上。李百义如果被判决为一个罪人,他就是罪人的朋友。陈佐松并不像别的律师,他完全相信他所辩护的不是一团混乱的事实,他辩护的是真理。    
    王法官重复问道,李百义,自首是你的意愿吗?    
    李百义终于回答了:不是。    
    陈佐松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李好在听到这样的回答后当场晕了过去,被黑嫂背出去。连刘汉民都惊愕地坐在那里。    
    


第五部分:审讯演说(3)

    只有孙民明白,这个人会这么说的。因为这个旁观者在心里把李百义的行为和心理逻辑推演了一遍,他猜测,也许李百义会给大家一个不一样的答案。    
    看到女儿被抬出去,李百义心中划过一丝尖锐的悲痛。他几乎要后悔说出那两个字。他两手扶着栏杆,双腿发软,好像要坐下去。但突然他重获力量,似乎只过了几秒钟,他胜过了自己,一种轻松感从天而降。    
    长达几小时的枯坐中,使他的内心已经渐渐失去平静,冗长的法庭辩论打扰了一个人已渐趋平复的心。李百义本来打算平静地在法庭上度过所有时间,因为他再也不想在法庭上慷慨激昂地演说和辩护了,只想像一只羔羊一样坐在那里,静默无声,倾听内心的声音。可是,他的平静最终还是被打破了。    
    王法官说,李百义,你最后有什么陈述?    
    李百义看了看全场。他意识到,现在已经无法回避那个他无数次预演过的演说。虽然他不再把他它当成演说,或者说演说的性质已经发生改变,变成了一次吿白。但它毕竟来临了。    
    以下是李百义的法庭自述。    
    。。。。。。我的确想过自首,也想过自杀。我想过在这个法庭上演说,完全不像一个罪犯,而像一个法官那样在讲演,因为我从来不认为我有罪,即使我有罪,那么,别人也有罪,如果要审判我的罪,也要审判别人的罪。所以,如果有一天我站在法庭上,无论我是以什么方式站在这里,我都不会改变我要说的话。现在,我真的站在这里了,可是我却忘了我要说的话,我已经为此准备了整整十年,可是现在我忘了。我好像丢了演说稿的小学生,只能随便说,既然不再是演说,你们就把接下来我的话当作一次交心,如果你们认为我是在认罪,我不会反对。    
    我感觉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轻松,还有快乐。过去十年所做的一切,既不是在积敛财富,也不只是在做慈善,我所做一切的最后目的,都是在准备这场法庭演说,这是终将会出现的,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事情是无理由和没结果的,如果这样,这就是个奇怪的世界。    
    我在等待这个结果的出现。我小时候,相信一切;长大后,我不相信了;后来,我相信自己;现在,我连自己也不相信了。因为相信自己仍然没有给我带来快乐。    
    那我相信什么?我相信法庭吗?如果我相信,我会早些出现在这里,我会自己一个人悄悄地来到这里,但我没有这样做。我一直没有真正地认真想过自首的细节,所以我没有决定。是没有勇气吗?不是,我连死的勇气都有了,会没有自首的勇气吗?自首的结果只是死吗?如果是这样,一些变得更加简单,我可以自己了结自己,可以省去这么多复杂的手续。    
    不。一切并不那样简单。我真的尝试过自杀,你知道这是很难的,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出于理由。我曾走到一个悬崖上,我知道我只要一闭眼就可以结束一切,我真的想这样做了,可是我突然停了下来。    
    并不像很多故事中说的,我突然转身看到了一片翠绿的树林,看到了美丽的花朵,或者闻到了树上果实的香气,觉得人生是美丽的。不是,我没有看到这些。我看到的是更大更黑的深渊。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是基于什么理由?是谁把我送到这个世界上来?他既然把我送到这个世界上来,仅仅是要让我受苦吗?或者恰恰相反,仅仅是要让我吃遍山珍海味然后死掉?而不告诉我这个世界的答案。不,这两样都不是答案。    
    我说自杀是困难的,就在这里。我下不了手,因为我不知道死后会去哪里,会遇到什么。我审判过一个人的死刑,他真的死了。可是我却慌张了,因为我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如果我也去了那地方,他会对我说什么?杀错了人并不可怕,我拿这一条命顶上就是了,应该算公平了,如果仅仅是这样,就像一减一那样简单,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想的。    
    但可怕的是,我凭什么,有什么权力杀害自己?如果我去自首,就是把自己送出去,杀掉自己。这里有两个问题:你相信别人的审判吗?你相信自己的审判吗?这两个问题只要有一个通不过,我就不会自首。    
    刘汉民反对被告在庭上发表与案情无关的长篇大论。王法官却指示李百义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我今天说的话让我的亲人和朋友伤心。。。。。。李百义说到这里哽咽了,因为他们爱我胜于爱自己,但我要说,除了爱,我更愿意让你们了解我的心,我的确没有自首,是女儿背着我联糸了警察。我没有自首,因为心中有最后的不服,虽然我已经不相信自己,但我也不愿意完全相信别人,但我相信什么呢?我不知道。但我接受我女儿安排的一切结局。因为她这样做是对的,她真是我的好女儿,我爱她这么久,只有情感的爱,并没有作好榜样,但她给了我最好的礼物,就是帮助我跨过了最后一步,让我完成了最后的顺服。    
    法庭上先是静悄悄的,现在开始议论开了。法官指示肃静。陈佐松呆呆地听着,他坐在那里,完全失去力量了。    
    我顺服什么呢?李百义说,事实上我是很难被抓到的,我藏得很好,我可能在黄城生活到老死。是我自己把一切告诉了我女儿。我顺服了,我为什么能顺服?因为我真的发现,我是有罪的。    
    有一个长者跟我说过,人有两种罪,一种是罪行,是具体的罪行;一种叫罪性,是内心的想法。我想,我两样都有了。就是个罪人。它折磨了我十年。我先以为是别人在折磨我,后来发现是自己在折磨自己。我很难过。我常常一个人清晨坐在山上看山下的小河,看到这个世界那么美丽,我就想哭。我想,既然有这么美丽的世界,为什么没有美丽的人生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是不对的,是哪里出了岔子。我真想突然变回孩子,好像一切发生的并没有发生过,我也没杀过人,没偷过东西,我身边的人也一样,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一切从头来过。从今天早上开始,以前的都忘记了,一切都变成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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