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龙骄雄-第628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甘德愣了愣,他想起了艾修鲁法特的话。“您的消息……”他本来想问“怎么来的?”但是下一秒钟就意识到自己的愚蠢。阿索文可是一个巫师,这意味着他能够驾驭魔法之风做出种种超乎想象的事情。通过魔法之风的流淌,一个巫师能够和遥远彼方的另外一个巫师建立联系,以一种类似间歇对话的方式进行交流。阿索文虽然卧床不起,但是他依然能够和远方那些同为色孽信徒的其他巫师建立联系并得到自己需要的消息。
“那个混沌领主是怎么回事?”
“很难说。但是能够确信,这位混沌领主来自外部,而不是无语恐慌内部的混沌冠军提拔而成。”阿索文说道。“至今为止,这位混沌领主只有惊鸿一瞥,他甚至没有出现在无语恐慌的营地里过——就算出现了,他也隐藏起了自己的身份。但是就算如此,也有足够的证据说明他已经接管了无语恐慌部落的权柄。”
“我懂了!”甘德下意识的脱口而出。
“什么懂了?”
“并不是无语恐慌部落特别找上我们,而是……他们找上了所有人。”甘德说道。“那一天,他们应该找到了所有在那里做生意的部落,提出了和我们类似的条件。只不过艾修鲁法特不知为何将事情暂时瞒了下来。”
“会有很多股力量和无语恐慌结盟?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真的没风险的好买卖了。不……不会很多。毕竟,如果没有迫切需求的话,那么袖手旁观比较好。毕竟,一旦局势稳定,一定会空出一些领地出来,到时候再予以占领的话就轻松多了。”
第六十四节猎杀
第六十四节猎杀
一个身影轻巧的走在黑暗之中。%,ww⌒w。。co♀m
他一手牵着马,一手用一根棍子探路。在黑暗中走路,棍子实际上是不可或缺的工具。所谓的草原实际上也有很多变换的地形。在黑暗中要走得快,就必须有个东西探路。否则,很容易摔伤扭伤。
在他的手边,跟随着一匹马。这匹马却是那种经过特殊训练的,非常安静,没有发出一声嘶鸣。不过话说回来,哪怕这匹马嘶鸣了也无所谓,因为前方的那支队伍里的马也在不断的发出嘶鸣。队伍里的人恐怕无法注意到远处其他马匹的声音。他甚至不需要费神观察敌人的行动,只要顺着马匹嘶鸣的声音走就好。
不需要其他的证据,单单从这匹特殊训练的战马,就能判断出这个人是某个部落派出来的斥候。
他是今天发现这队人马的——那是一支骑兵分队,数量在三百人上下,全员都是武装的骑兵,但是却能够看出来水平参差不齐,绝大部分人都没有混沌盔甲。一时之间还真的判断不出他们是干什么的。一定要说的话,大概类似于某个大人物的随从队伍什么的。
一支奇袭队?从数量和装备来看,似乎是如此。但是从士兵的表现来看,却一点都不像(奇袭部队的话,一般都是挑选出来的精锐)。那么,是一支大规模商队?但是队伍里却没有跟随着草原上常见的大车。要说是一支游猎队伍、放牧队伍什么的就更不可能了。
从数字上来说,原本这支队伍倒也没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如果是往常,斥候大概会略微观察一下队伍的去向,最多将事情记录一下就离开。因为这样一支小规模的队伍是无法对任何一个部落造成真正的威胁的。
但是,在这个时候却不一样。一场争夺附近最有价值资源——也就是盐池——的战争就要开始了。这样一支队伍在这个异常敏感的时刻到来,却实在是值得特别关心一下。他们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要干什么?
其实在斥候的心里,事情的关键倒不是这支队伍本身,而是他们是不是代表了什么外来的力量。没错,现在局势紧张,不止一个部落内部空虚——但是要说对付这样的小规模队伍倒不成问题。哪怕营地里一个战士都没有,关门落闸也够对付这样一支骑兵部队了——除非是一场真正的偷袭。
有可能是一场真正的偷袭吗?当然不可能。一场偷袭简直是个笑话。现在各个部落无不广布眼线,摩拳擦掌打算强夺盐池的自然不必说,哪怕是那些并不打算直接参与(而是想要在外围捞点好处的,或者压根就打算独善其身不参与这场混战的)也得小心翼翼,以免别人虚晃一枪,没对无语恐慌部落动手反而找上自己的麻烦。此类战略欺骗在混沌领土上可谓司空见惯。所以,此时此刻别看战争还没有开始,但是外围的斥候早就不知道埋伏了多少。三十人的部队倒也罢了,这样一支三百人的队伍是绝不可能隐瞒过这张斥候大网的。
更别说一眼就能看出,这支队伍绝不是那种令行禁止,擅长隐藏自身行踪的精锐突袭部队。
正是这种判断,使得这位斥候并没有第一时间发出警报。他选择了跟随,以图进一步查探对方的来历和去向。
黑夜就是最好的掩护,这是一条全世界公认的真理。
如果是白天,斥候一定要小心翼翼的行动,借助地形、草木、岩石的掩护,以避免自己被对方看到。但是在黑夜里,哪怕是经过专门训练,人类的黑暗视野也是很有限的。某些地方的人甚至因为饮食问题而完全丧失了黑夜视物的能力。所以,此时此刻,斥候大可以明目张胆的昂首阔步。
说句实话,只要他不发出特别响亮而怪异的声响,他就没有被人发现之虞。与其担心被发现,不如担心脚下的坑坑洼洼。
远方的马嘶声吸引了他所有的注意力,以至于完全没有发现黑暗中响起了一个轻微的树枝折断声响——当然,哪怕他听见了,也九成九会认为是小兽受惊或者是枯枝自然断裂。
然后,他的脖子上中传来一阵死亡的冰寒。他本能的因为受惊而发出呼喊,但是那股难以形容的寒意瞬间传遍了他的喉咙。突如其来的力量窒住了他喉咙中那一声将要出口的喊叫。然后,他感觉到一双手扶住了他的身体。
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地点,他会让这双突然出现的手的主人付出惨重的代价。但是此时此刻,他的手只能无力的从腰间悬挂的兵刃柄上滑落。生命的活力迅速的从他的身躯上消失,死亡的寒冷取而代之。
他最后一点感觉告诉他,那个人扶着他,让他身体可以慢慢倒下而不至于发出很大的声音。做完这件事情后,那双手离开了他,从他身上拿走了兵刃和战马的缰绳。
为什么会被发现?会被偷袭?他脑海里残存的理智只能反复思考这个问题。难道真的自己是太倒霉,太疏忽,在黑暗中被对方安排的斥候发觉?但是这样的黑夜里,这样的几率真的太低了,以至于可以忽略不计。
他没能想出真正的理由,无尽的黑暗和寒冷就笼罩了下来。
……
甘德看着艾修鲁法特快步从黑暗中冒出来,手中牵着一匹马。
就像所有行军必然的一样,长距离行军作战,骑兵并不能一人一马这么简单。条件好的情况下,一名骑兵应该有两匹马。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比方说眼下这种情况下,骑兵队就必须安排额外的马匹,以防半路中有马匹损伤。
比方说现在,艾修鲁法特和甘德责任之一就是把走散的马匹(如果有的话)找回来。
两个人还是搭档,作为大队伍的斥候。特别要说明一下,这不是偶然,而是甘德故意要求的。因为甘德已经决心死盯着艾修鲁法特,因为如果这件事是一个圈套,那么艾修鲁法特定然是圈套的关键所在。如果这件事情不是一个圈套(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协议),那么艾修鲁法特也是这个协议中最容易被破坏的一个环节。
毕竟他是一个刚来没多久的南方佬。
“真的有一匹马跑了?”甘德甚感诧异。刚才艾修鲁法特说有马走散的时候他不肯相信,因为毕竟凭借他经验,他能做出这种判断。
艾修鲁法特带来的马匹看着有点眼生。不过,所有马匹都是刚刚到手不久(部落原先的战马只占很少的比例),所以哪怕是经验丰富的的斥候也无法判断这不是自己部落的马。
但是,艾修鲁法特离开的时间真的太短了,而且是那种荒郊野外,无明显标识物的地方。所以就算甘德心有疑虑,却也不考虑艾修鲁法特是不是乘机去见什么人。
“你这方面很有天赋。”甘德把马牵向大队那边,同时赞叹道。他发现艾修鲁法特真的很有斥候的天赋,因为他动作敏捷,而且在黑暗中行动迅速,不管眼睛还是耳朵都很敏锐。就算甘德自己这样锻炼了几十年的也自叹不如。
“确实靠天赋。”艾修鲁法特轻声的承认道。
甘德牵马离开,艾修鲁法特原地站立,环视了一圈。黑夜就是他的主场。过去他作为一个将军,夜视能力对他的帮助还算是有限的,但是此时作为一个斥候,他却靠一个人的力量控制了全场。
黑暗中,所有的斥候都不再隐藏自己,而是大喇喇的走出来。但是对于艾修鲁法特来说,黑夜和白昼并无分别。他只需要原地不动环视一圈,立刻就能找到那些毫无察觉的跟踪者。然后很轻易的袭击并杀死他们。
甘德回来的时候,满脸都是疑惑的表情。“艾修鲁法特,不知道怎么回事,我们的马多了几十匹。”他说道。
“什么,马多了?”
“我们出发的时候,一共有四十五匹空余的马。刚才我把你领回来的那匹马带过去,顺带要求他们稍微照顾得好一点,不要放马出来乱跑。结果那个管马的和我争了几句。我们就清点了一下马匹,发现一共多出来七匹马。”
“七匹?多出来?”艾修鲁法特略显惊愕。如果阿金在场,他一定会认同艾修鲁法特的表情控制技巧已经达到大师级的地步。
“是的,你找回来了三匹马,但是实际上我们多出了七匹马。”甘德说道。如果多出的马也是三匹,他或许就会怀疑艾修鲁法特搞鬼了。但是数字不符,让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实很简单……艾修鲁法特并不是每次都把马带到甘德这边来,更多时候直接把得到的战利品混进大队。对于拥有夜视能力的他而言,这是很简单的事情。
就这么一个晚上的功夫,就有了七个斥候跟上来。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艾修鲁法特在这里,这支队伍的行踪恐怕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了。
“天快亮了。”甘德突然说道。
“嗯,中午之前会安营休息的。”艾修鲁法特回答。
这支队伍的指挥官理所当然是弗林特,部落里唯一的神选战士。除了艾修鲁法特之外,没人知道他为什么下达这种古怪的命令,夜晚赶路,白天休息。这种看起来很愚蠢的命令让队伍的行军速度减慢了不止一倍。因为夜晚行军的速度总是要比白昼慢上很多,而马匹受伤之类的情况也大为增加。
第六十五节理由
第六十五节理由
中午的时候,大队人马在一处山阴处宿营。
队伍的指挥官,弗林特显得有点焦躁。虽然是他下令主要在夜晚、清晨、黄昏行军,而白昼大部分时间宿营休息。但是实际上,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种违反常规的做法有着显而易见的缺点,最明显的一点就是行军速度大大减慢了。
有经验的人可以判断出,他们前进的速度减半了足足一半。这是因为夜晚策马快速行军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很容易导致马匹摔伤之类的意外,所以晚上的时候,你不能走的太快,甚至要以牵马步行为主。草原虽然平坦,但是要说乱坑、乱石、灌木之类却也不少。比方说最常见也最危险的坑——那些草原鼠就经常干这种事情。要是踩中那些危险的鼠穴,奔驰的战马就会因此折断腿脚。
连续几天做这种蠢事,队伍之中怨声四起,就算弗林特也感觉到巨大的压力。
弗林特是队伍中地位最高的神选战士,这也是他成为指挥官的理由。他还很年轻,潜力无限。在之前和恐虐战帮的战斗中,他一口气杀死了多个敌人,从而得到欢娱王子的赞赏,得到了自己的混沌盔甲。接着,他在一场意外的冲突中杀死了混沌领主阿托利安。凭此功绩,他立刻就成为了一名神选战士。短短数月时间内连升两级,从一个平凡无奇的掠夺者一下子成为神选战士,部落里二号人物。晋升速度实在是令人瞩目。而又有谁能保证他能最终能达到什么程度呢?
但是,反过来说,因为晋升速度太快,以至于他并没有真正的心腹。没错,很多人仰慕他,崇拜他,把他看成偶像和部落的希望所在,但是也是因为这个理由,使得清楚的感受到压力。
不止一个人以正面的,或者是间接的向他表示不能这样下去了。他们要去进行的是一场危险的偷袭任务。这么慢慢腾腾磨磨蹭蹭,也许猎人和猎物会换一个个。
如果是弗林特真的是指挥官的话,他肯定已经接受了这些意见。因为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