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兽医-第1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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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一个很高的年轻男子突然站到了朱晓晓和老太太两个人面前,一脸的焦急,额头上全是汗。
“我本来想先去商场里面等你停车的,谁知道在外面扭了脚,多亏了这位小姑娘,帮我揉了一下就好了。”老太太满脸笑容地把朱晓晓夸奖了一番。
“您老别遇到了骗子,谁都知道,刚扭伤的脚是不能揉的,只能用冰块敷,过了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能揉,别越揉越严重了!”这年轻男子大约看各种警示信息看多了,听老人说完,不说感谢朱晓晓,居然想起了这么一茬来。
朱晓晓顿时尴尬起来,知道这年轻人是信不过自己,忙起身道别:“老奶奶,我家里还等着我回家的,我就先走了。”
萌萌也从朱晓晓肩膀上抬起手来冲老太太挥手告别。
“姑娘,我孙子不懂事,你别往心里去。我记得你的好儿呢!”老太太忙起身,站起身才发现,自己的腿真的已经没事了。
那年轻男子看到朱晓晓肩膀上的小猴子萌萌,顿时愣了一下:这小猴子怎么这么眼熟呢?好像曾经在哪里见过的样子。
“海阳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是看到这小姑娘带着这只小猴子,觉得稀奇,就站在那里多看了两眼,结果有个高大的男人就横冲直撞地把我撞倒了,我扭了脚,是这个小姑娘把我扶起来的,我当时还觉得脚疼得很厉害,小姑娘特别细心特别温柔地帮我揉了一会儿脚踝那里,就不疼了!人家也没问我要钱,也没问我要别的,这怎么能叫骗人呢?”老太太看着朱晓晓走远了,这才回身批评自家的孙子海阳。
“奶奶,这是她还没来得及吧?”海阳却还是有些不肯信任。
“你不懂,奶奶看过的人多了去了,什么样的人可信,什么样的人不可信,奶奶看得明白着呢!”老太太对孙子的不信任别人也不多追究了,反正人已经走了,只是摆摆手道,“不说这个了,要买什么赶快买了好回家。人家姑娘说过了,我这个脚要休息两天才能全好,可还不能老走路呢。”
“席萧,晚上我们在哪儿吃饭?”朱晓晓对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看到一幕就立刻脑补出一整段所谓事实的人是很无语的,离开之后打电话给席萧问晚上吃饭的事情。
☆、178 大嫂好!
“就是上善坊呗?我的那些朋友们也会去。你不会介意吧?”席萧解释着,又有些忐忑地问。
“你都说了好几遍了,我怎么会介意呢?如果我介意,我会直接跟你说,或者我就直接不去了的。”朱晓晓很无奈,大约是自己先前那种动不动就唠叨他、叮嘱他不要出去混、不要出去跟人打架的态度吓到了席萧,席萧总是担心自己会介意他的那些朋友。说了两三回了,还在解释。
“那就好。”席萧松了一口气,放下了心来。
“你现在在哪儿呢?如果没什么事情,不如我们出来找个地方坐着聊会儿天?”朱晓晓道。
“好啊,要不我们还去那个街心花园吧?”席萧想了想,想到了那个街心花园,可随后又考虑到这么炎热的天气,两个人坐在那里,只怕也不会很舒服,又改口道,“那里太热了,我们去服装设计学院门口的冰吧也行啊?”
“呵呵,你不用担心天气热的缘故,我们先去那里坐一会儿,在去冰吧喝点东西吧。”朱晓晓想了想,给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冰吧虽然有空调,可店老板还在一旁不是?说话总是没那么方便,在街心公园的话,这会儿却是没什么人的,两个人说些什么话,也没有旁人看着,朱晓晓不至于有那种让人关注的感觉。
“行,我这就过去。需要我接你吗?”
“不用,我自己坐车过去。”
……
十几分钟后,两个年轻人在街心公园里面的大树底下见面了。
青石的板凳上。两个年轻人并排坐着,中间摆着两杯席萧带过来的冰可乐。
朱晓晓不知怎的,想起了小时候听妈妈说起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他们当年是一个宿舍睡一张床的同学。祝英台就在两个人中间摆一碗水,说以此为界限,不许梁山伯碰倒了水。
当初朱晓晓还跟妈妈一起睡。晚上跟妈妈盖一床被子,经常睡得满床爬,她心里不明白:两个人睡在一张床上,不是盖一床被子吗?被子上面放一碗水,怎么能够放得稳呢?如果要翻身怎么办?
可她隐约觉得这种话是不能问的,于是这个疑问一直存了许多年,直到她渐渐长大以后。才明白,原来两个人是分别盖两床被子的,那一碗水,不是放在被子上的……
“我特意买的,怕你热了没水喝。”席萧见朱晓晓瞧着两杯可乐发呆。于是解释道。
朱晓晓眨了眨眼睛,将两杯可乐拿起来,递了一杯给席萧,一杯的吸管就放到了自己的嘴边:“那就喝吧。”
席萧今天格外听话,叫喝可乐就喝可乐,两个人于是乖乖地喊着吸管喝起了可乐。
萌萌看着可乐,心里很想喝,于是伸手去摸那冰可乐杯子上凝结的水珠,嘴里轻轻地吱吱叫着。
朱晓晓会意。将还剩下一半的可乐送给了萌萌,小家伙得了好处,自顾自地抱着可乐到石桌上面享受去了。
朱晓晓想起了先前买的礼物,忙拿了出来,打开盒子以后,拿出那浑然一体的两块吊坠解释道:“我给你买了个东西。作为恭喜你考上了服装设计学院的礼物。晚上人多,我就现在给你算了。”
席萧眼睛都看直了:他从前想过送朱晓晓什么东西,可朱晓晓并不缺什么,除了吃吃喝喝的,竟然真的没有送过什么值钱的或者有意义的东西给朱晓晓,没想到今天居然意外地得到了朱晓晓送的礼物!
看着那银牌上面镶嵌的莲花在朱晓晓的手中缓缓脱离出来,咖啡色粗绳吊着的两个吊坠露出了它们原本的形状,顿时就明白过来,眼中顿时闪出了光亮。
朱晓晓将那个空心的吊牌递给了席萧:“这个是一对儿的,我今天选的,你戴这个,我戴这个,两个合在一起,可以成为一个整体,分开了来,又是两个不同的吊坠。”
“嗯。”席萧点点头,接过了吊坠,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朱晓晓也将那莲花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解释道:“服务员说,这个叫心莲,心中有莲,也是心连心的意思。”
“嗯。”席萧翻翻覆覆端详着那吊牌,已经只会说“嗯”了。
“你过完了暑假就要上大学了,我还在高中,虽然还在同一个城市,可我们周围的人毕竟不同了,你只要心里有我,我一定不会辜负了你的一番情意。”朱晓晓垂着头,状似在看莲花,其实是不敢看席萧。
主动送男人的礼物,朱晓晓重生前不是没做过,而是做过许多次,可那时候朱晓晓是送给刘青云,而刘青云实际上却并不是真的爱自己。重生回来,刘青云再不可能享受到那样的待遇,自己真正要好好对待的,是席萧的一片真心。
“你放心,大学里的女孩子就算是再漂亮,再主动,我也不会做对不起你的事情,我心里只有你。”席萧其实并不擅长这种表白,犹豫片刻后,如同誓言一般,说出了几句话。
朱晓晓低头抿嘴无声地笑了起来,席萧此刻正注视着朱晓晓呢,见她一贯白皙粉嫩的脸颊上不同于以往的别样嫣红,知道她也有些害羞了,不由得心中更是火热。
少年的情怀并没有如一些社会青年一般对性的渴望,席萧此刻只想着要对朱晓晓好,犹豫了半晌,才闪电般地凑过自己的脑袋去,在朱晓晓的脸颊上触碰了一下,随后在朱晓晓惊讶的目光中,略微地红了脸,一把拉起了朱晓晓的手:“我们去冰吧吧?你的可乐都让萌萌喝掉了。”
“吱吱!”萌萌焦急地叫了起来:自己的小主人让这男生直接拉了就走,自己可还在石桌子上蹲着喝可乐呢!别把自己给忘了呀!
朱晓晓忙回头把被遗忘掉的萌萌抱上,随后才上了席萧的摩托车。
哈雷摩托发出一阵轰鸣,往服装设计学院开去。
暑假期间的服装设计学院处于冷清的时候,冰吧的生意并不怎么好,朱晓晓和席萧踏入冰吧后,那个年轻的老板立刻过来招呼,朱晓晓要了一杯原味奶茶,席萧看了看朱晓晓,要了跟她一样的东西。
老板心情好,两杯奶茶上来以后,居然还送了一小杯牛奶给萌萌,倒是让朱晓晓惊讶不已:“我们没有要牛奶。”
“你这小猴子是叫萌萌吧?你们带它来过,我挺喜欢它的,这算我送的,不要钱。”老板呵呵笑着解释了一句,就又缩回柜台去了。
两个年轻人在冰吧轻声说着话,虽都是些没要紧的,可脸上的微笑却不曾少了半分。老板从柜台后抬头来看了一眼,十分羡慕地又低下了头去看自己的电脑去了:这对小情侣身高样貌都是顶尖的,还带了一只这样可爱的小猴子,只要见过一次,自己就不会忘记,瞧着他们那浓情蜜意的样子,老板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代,顿时生出几许唏嘘。
到了五点来钟的时候,席萧结了帐,领着朱晓晓去了上善坊。
上善坊的档次不算高,是顾客定位比较中产的那种类型,里面干净精细,却并不奢华,在里面的一个小包间,席萧先跟朱晓晓坐下来,点好了菜,然后就喝着茶等那些朋友的到来。
到了六点来钟,五个人先后走进了包间,瞧着年龄跟席萧都差不多的样子。
有奇装异服的高个子黄头发帅哥,席萧叫他耗子。
其中一个身形略微丰满的热裤女生,朱晓晓对她有些印象,曾经去过自己诊所的,还摔了一跤的,叫菲菲。
还有曾经帮朱晓晓弄到录音的那个超级宅男。
另外一个肌肉精壮的男孩子一看就是热衷与运动的,叫斗鱼。
剩下的一个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人看着有些闷,席萧说,他的外号叫军师。
介绍完了他们以后,朱晓晓主动跟他们打招呼:“你们好,我叫朱晓晓。”
“大嫂好!”这五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了的,齐声叫道,那声音的整齐和气势,把个朱晓晓羞得满脸通红,却并没有反驳,席萧注意着朱晓晓的神色,见她没有生气,心中也放下了一点担忧,呵呵笑着叫大家坐,嘴里还假惺惺地批评几个人:“你们这就不对了,晓晓还是我的女朋友,你们要叫她妹妹。”
“老大,你弄明白没有啊?她现在可是你心中唯一的那朵花啊!你就真的不想让她变成嫂子?再说了,我嫂子也没反对,大家说是不是?”斗鱼嘿嘿一笑,那原本还算英俊的五官立刻就笑得猥琐了起来。
众人顿时纷纷附和。
朱晓晓今天既然来,就是下定了决心要给席萧面子的,闻言主动点点头,把话接了过来:“我也是准备跟席萧天长地久的,所以你们叫我嫂子,我并不介意。希望有一天,能够真正成为你们名副其实的嫂子!”
“耶!”斗鱼带头,众人起哄,都纷纷起身欢呼起来。(欢迎您来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179 遇险
席萧的嘴都咧到耳根去了,满面红光地看着朱晓晓,眼中的情意怎么都掩饰不住。
还是斗鱼反应快,嚷嚷了一句:“老大,你带了这么漂亮的嫂子给我们看,今天可一定是不醉不归啊!”
席萧此时心花怒放,自然是兄弟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了,点点头答应下来道:“不醉不归就不醉不归!老板,来一箱二锅头!”
朱晓晓听得眼前一晕:一箱……二锅头……他们这是要逆天啊……
“嫂子你喝什么?”菲菲坐在朱晓晓隔壁,倒是个心细的,知道朱晓晓肯定不会喜欢二锅头的滋味儿,因此特意问朱晓晓。
“我们两个,就喝鲜榨玉米汁吧?”朱晓晓想了想,选择了鲜榨玉米汁。
宅男阿鼻属于一杯倒,让斗鱼灌了大约一两白酒后,就自己趴在桌子上不动弹了。
军师喝慢酒,每次碰杯他都是抿一口,虽然跟不上其余几个人的速度,可也并没有落后太多,最主要是他喝酒不怎么上脸,青黄的脸蛋依然青黄,瞧着没什么变化。
耗子却是喝急酒的,一开始咋咋呼呼地端着杯子敬朱晓晓和席萧两个人,敬完了俩人又开始跟其余的人起哄,饭吃到一半,他至少喝了半斤,于是成为了继阿鼻之后的又一个扑桌选手。
反倒是菲菲,作为几个朋友中唯一的女生,居然是酒量极好!刚开始还陪着朱晓晓喝玉米汁,后来架不住这几个男人的起哄,开始跟斗鱼拼酒起来!
一杯二两的小酒。两个人一碰就干了!转眼三杯子下肚,两个人脚步都有些飘,席萧让两个人忙制止:“你们可够了啊!两个人这是打算往死里整啊?自己人这么下功夫做什么?”
菲菲和斗鱼都有些喝高了,倒是也不矫情。纷纷把视线从对方身上挪开,开始对准了席萧,菲菲端着一杯酒。一摇三晃地举到了席萧面前:“老大,那我不跟他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