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烈爱倾心文经年萧索 >

第55节

烈爱倾心文经年萧索-第55节

小说: 烈爱倾心文经年萧索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哥,你说,宁清这次来,是为了什么呢,真是为了董文和吗?”
  “这是……什么意思?”
  “也许你觉得我想得太多,可是,我失踪的那段日子里,日日夜夜,都在想同一件事,一直没有想明白。”
  “是什么事?”
  “你……”方素心停了一下,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你刚才在提醒我,宁清的身份,似乎是怕我,太过痴迷董文和。可是当初,就是方家集体陷入困境的时候,我不得已走向了董文和,你为什么不提醒我呢?你曾经有无数次机会,拉住我,阻止我靠近董文和。为什么,你没有这样这样做呢?”
  方素心抬头,和方有年对视。
   


☆、第一百三十七章:她是狼王

  “你……”方素心停了一下,终于还是说了出来,“你刚才在提醒我,宁清的身份,似乎是怕我,太过痴迷董文和。可是当初,就是方家集体陷入困境的时候,我不得已走向了董文和,你为什么不提醒我呢?你曾经有无数次机会,拉住我,阻止我靠近董文和。为什么,你没有这样这样做呢?”
  方素心抬头,和方有年对视。
  方有年是谁,方有年的气场,从来没有输给过方素心。
  就算是方素心昂着头,和他对视,他也从来不会闪躲。
  这天底下,方有年、方素心、董文和,这三个人的气场,从来没有输给过对方。
  只是方素心太爱董文和,将自己所有的尖锐收起来罢了。
  方有年笑了一声,轻声说道:“你要做的事,我拦得住吗?”
  那笑意里,带着一丝不明的风情,挂在方有年的唇边。
  方素心的问话的目的很明确,首先是提到了宁清,怀疑宁清来到清江市看董文和是不是真正的目的。
  然后,又提出了他为什么没有即使制止她走向董文和。
  两件看似没有关联的事情,两个看似毫不相关的人,最终,还是被方素心联系在了一起。虽然,她没有很明确的点破,却还是说了出来。
  “方有年,”方素心叫了方有年的名字,慢慢的说着,“你是站在我这边的吧。”
  这样的句子,这样的语气,平常人说起来,应该是疑问的试探。
  但是,在方素心嘴里说出来,变成了陈述句,肯定句。
  不容置疑的观点。
  电梯已经到了底层。
  电梯门,哐当的打开了。
  没有人站在电梯门口。
  似乎,医院这个时候,并不忙。
  电梯门,咻的关上。
  方素心伸手,按了顶楼。
  电梯。
  上升。
  “你觉得是,就是。”方有年惜字如金的说着。
  “嗯。”方素心听了这话,便靠在了电梯的一侧,缓缓闭上了眼睛,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方有年呢,也是靠在了电梯的另一侧。
  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
  说什么话,都是不合时宜。
  方有年从来不敢低估方素心,方素心很聪明,聪明的就像是一头狼,而且是狼王。
  狼,是一种极其睿智的生物。
  而能够统帅所有狼的狼,是需要极高的天赋和能耐的狼王。
  狼王,只有一个。
  是经过浴血奋战,脱颖而出的。
  方素心呢,谁也不知道她的狼性是从哪里来的。
  方爷爷从战场上退下来很多年了,方江是生意人,欧若洁,也只是一个文人。
  如果说是基因的遗传,方爷爷那里,可能有点作用。
  但是,为什么方家孙子辈,四个孩子,唯独只有方素心,隔代遗传了呢?
  方有年还记得小时候,他还和父母住在清江市。
  那个时候,他是清江市的霸王,方素心是清江市的魔头。
  两个人,都不是好惹的主。
  他曾经无数次以为,自己可以在某一个方面技高一筹,能够超越方素心。
  事实上,这么多年以来,他从来没有超越过她。
  就像小时候。
  那一年,
  方有年六岁,方素心六岁。
  他只是比她大几个月,所以,她叫他哥哥。
  事实上,方素心心底,她从来没有承认过。
  那是一个黄昏,两个人追追打打,无意间走入了那片令人闻风丧胆的树林,她始终是那个,让所有生灵害怕的人。
  那个黄昏,似乎是一个很美丽的傍晚。
  夕阳,落在树林里,斑驳得就像是童话。
  方有年和方素心两个人走了很久,都没有走出树林。
  两个人才意识到,迷路了。
  方素心看了一眼左手手腕上的手边,说道,“现在是六点整,已经转了一个多小时了。”
  “哎呀,那我们坐在这里等大人来找好了。”
  方有年懒懒的说道,说说话,走了这么久,脚很酸呢。
   


☆、第一百三十八章:危险的气息

  黄昏,似乎是一个很美丽的傍晚。
  夕阳,落在树林里,斑驳得就像是童话。
  方有年和方素心两个人走了很久,都没有走出树林。
  两个人才意识到,迷路了。
  方素心看了一眼左手手腕上的手边,说道,“现在是六点整,已经转了一个多小时了。”
  “哎呀,那我们坐在这里等大人来找好了。”
  方有年懒懒的说道,说说话,走了这么久,脚很酸呢。
  “你不怕吗?”
  “怕什么?”
  “诶,原来你胆子很大嘛。这片树林有好几个小孩失踪了,不记得了吗?”
  “不说这个会死啊,明知道我怕,还要说出来!”
  “我以为你不怕……”方素心坏笑着,耸耸肩,“你要是累了,我们就休息一会儿,还是自己走回去比较好。”
  方有年刚想说还要走啊,好累,可是,他马上想了想,方素心说的没错,还是自己走回去比较好,他和方素心都比较野,有时候玩疯了,一晚上不回家,在别的小孩家里过夜,也是常有的事儿,家里人找不到他们也是常有的事儿。
  于是,方有年找了一块没有泥土的,看似干净的石头,坐了下来,石头很宽敞,可以坐两个人,又问方素心,“你要不要来坐?”
  方素心摇摇头,不知道是不累,还是怕石头脏,总之没有坐下来。
  而是十分警惕的观察着四周。
  后来方有年才知道,方素心当时不坐下来,不是因为不累,也不是怕石头脏,而是因为她时刻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万一出现危险,来不及跑。
  他知道了方素心当时的初衷的时候,立刻破口大骂方素心,“当时为什么,没有提醒我!”
  方素心就白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你现在,不是挺好的。”
  方有年被方素心鄙视了。
  然而,方有年被鄙视了,并没有生气,而是摸着自己还在的脑袋,想了想,方素心鄙视他,鄙视的理由充分。
  在方素心面前,方有年有一种,自己是草包的感觉。
  因为,那个黄昏。
  方素心像是嗅到了什么气息,敏感的抬起了头,对方有年问道:“听到,什么声音了吗?”
  “没有啊,怎么了?”方有年从石头上站起来,走向方素心。
  方素心像是嗅到了危险的气息,谨慎的,在地上转了转,弯下腰,捡起一样东西,攥在了手心里。
  方有年问她:“你捡了什么?”
  “石头。”
  “你捡石头做什么?给我看看。”
  “这是武器。”
  方素心摊开了手,将那块尖锐的像是刀子一样的石头,展示给方有年看。
  方有年有些惊讶的看着那块是有,天然的,就像是一把刀子一样锐利的石头,真是神奇。他想要伸手去摸,方素心抽了手,将手连着那块石头,挪开了。
  “你给我摸摸看。”
  “让开。”
  “别这么消气,就看一看。”方有年嬉笑道。
  方素心便退开了方有年。
  方有年被退开了老远,差点摔在地上。他正想骂方素心,却见他原来站的地方,站着一头,凶猛的,可怕的,眼睛闪着凶狠光芒的狼。
  那的确是一头狼。
  实实在在的一头狼。
  方有年那个时候只有六岁,他没有见过真正的活着的狼,但是见过狼的标本。
  方爷爷年轻的时候,猎过一头狼。那头狼被做成了标本,至今还保留在方爷爷的书房,桀骜的立在方爷爷的书桌旁边,眺望着远方。
  那头被做成标本的狼,高的吓死人。身子大约只有八十多公分高,但是一旦将它立起来,就有一米三之高,方有年比那头狼还矮了一点点。
  方素心和方有年差不多高,而现在的那头狼,立了起来,要扑向方素心,它比方素心要高得多,方有年彻底吓傻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只要,她想要

  当时,是方有年吓傻了。
  方素心没傻,而且相当机灵。
  谁也无法想象,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是如何用一块石头,杀了一头狼。
  这件事情,方有年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起过。
  这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
  方有年至今还记得,当时,方素心冷静的盯着那头高大的狼。
  一个人。
  一头狼。
  静谧的对视着。
  那头狼很高大,也很壮实。
  方素心很瘦,甚至有些干瘪的瘦小。
  忽然,那头狼向方素心恶狠狠的扑了过去,獠牙几乎要咬断她的脖子。
  方素心抬手,用那么一块石头,干掉了那头高大的狼,身上,却完全没有沾染上那头狼的一滴血。
  动作干净利落。
  浑然天成。
  就好像,那头狼只是一只小白兔。
  被方素心干掉了。
  而且是,轻松的干掉了。
  方有年简直不认识方素心了。
  他只能想到一个词来形容方素心,那就是:可怕。
  其实,方有年长大以后,也时常会想起那个黄昏的下午,方素心杀掉了那头狼以后,嘴角勾起的消融,和夕阳,是多么交相辉映的美丽,甚至还缀着一丝迷离的寒意。
  很惊心动魄的美丽。
  他找不出形容词来描述她的形容当时的她。
  所以很多年以后,他有些怀疑那个下午只是一场梦境。
  因为,方素心在每个人面前,都笑的温婉如水。
  就像是江南岸边的小女子,柔软的,平缓的。
  丝丝顺滑的。
  温暖的样子。
  方有年总觉得不可思议。
  平时笑的春暖花开的女孩子,也会笑的寒意顿起。
  他的身子,就会不由自主的颤抖一下。
  方有年又想起,那天,杀了狼以后,天已经黑下来了。
  走不出林子,再走,也不知道有没有危险。
  于是,他们一起在树林里坐着,他的肚子饿的咕咕叫的时候,他看见她在用木头生火,看见她将那头狼剥了皮,串在树杈上的时候,他的眼睛都直了。
  那样娴熟的动作。
  对于她而言,似乎是天生的干练。
  而对于他来说,是陌生,是残忍。
  却是后来,他能够想到的一个词:生存。
  方素心是那种即使丢到荒岛,也能够生存下来的人。
  可是,他们明明一起长大。
  她为什么会这些,他不知道。
  他不想吃狼肉,他觉得很恶心,因为即使烤熟了还是会有血腥味。
  方素心并没有逼着他吃,她一个人吃了一半,给他留了一半,便靠着大树睡着了。
  而他最终敌不过肚子饿,把剩下的狼肉吃了一口。
  为什么……这么好吃。
  他把狼肉全部吃完了,连骨头都舔了舔。
  他看着方素心熟睡的脸,听着她的呼吸声,他有点怀疑,她到底睡着了没有?
  她的触觉,出奇的敏锐。
  因为,狼的靠近,方素心早已察觉了,甚至还捡起了一块石头当武器。
  那头狼悄无声息的走到方有年的背后,差点没命,方有年现在就算再安全,还是会觉得脊背发凉。
  而方素心敏锐的推开他,似乎力度正好。
  他没有摔倒,只是,被推开了而已。
  再看方素心杀狼,每一个动作,都熟练的像是经常做的一样。
  夜,已经深了。
  如果再有危险,也不是没可能的事。
  那么,她是真的睡着了?还是在装睡?
  方有年,忽然的想到一个词,那就是狼王。
  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一群狼的数量大约在5到12只之间,在冬天寒冷的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左右,通常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狼由一对优势对偶领导,而以兄弟姐妹为一群的则以最强一头狼为领导。狼群有领域性,且通常也都是其活动范围,群内个体数量若增加,领域范围会缩小。群之间的领域范围不重叠,会以嚎声向其他群宣告范围。幼狼成长后,会留在群内照顾弟妹,也可能继承群内优势地位,有的则会迁移出去。
  而还有一些情况下会出现迁徙狼,以百来头为一群,有来自不同家庭等级的各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