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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节

国士-第4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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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量……”又有一个副将颤声道:“将军,我听人说,孙太初有万夫不当之勇,又生性凶悍,喜食人肉,就连建奴也畏他三分。咱们虽然人多,可都是乌合之众,只怕……只怕……只怕……”

“只怕什么?”看手下如此丧气,刘超大怒:“什么喜食人肉,生性凶悍,那孙太初也不过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娃娃罢了。咱们当年在贵州时,安邦彦被人说成魔王下凡,不一样被咱们给打败了?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没错,敌人的装备是好,可那又如何?再好的装备,也得穿到勇士身上才有用。”

不过,不管怎么说,前面那钢铁海洋还是给了刘超军极大的震撼。

毕竟,在此之前,很多刘超军也不过是普通农民,根本就没上过战场,也没见过真正的职业军队究竟是什么模样。

刘超决定要好好鼓舞鼓舞士气,也学着对面孙元的模样,骑了马冲出阵,立在部队的前面,大声吼道:“对面的敌人是谁?”

乱糟糟的刘超军没有想到军主会问这么一个问题,都是一呆,良久,才有一个人回答道:“听说是扬州来的宁乡军,很厉害的。”

“混帐东西,笨蛋!”刘超大怒,一鞭子抽到他头上,大声道:“不对,你说错了。对面是一群财主。”

那个回答问题的士兵被一鞭子抽得满头是血,捂着脸蹲了下去。

说着话,他抬起头,用尽丹田之力给手下算起帐来:“对面的宁乡骑兵装备真他娘的好啊,我告诉你们。他们身上的铠甲,每一具都值白银三十两;他们手中的特制雁翎刀,每一把价值白银四两;他们屁股下的战马,每一匹价值白银两百两。本将军今天给你们许个愿,只要你们杀了敌人,那个敌人身上的装备,他们的战马都是你们的战利品。只要杀一个敌人,你们就有将近五百两的奖赏。最后,本将军问一句,你们想发财吗,你们想成为对面那样的大财主吗?”

五百两白银对于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笔天文数字。对于很多农民来说,一辈子只怕都挣不了这么多。

如今,这个机会就摆在自己面前,只需杀死敌人。

金钱的刺激让一万多贼军眼睛都红了,齐齐大吼:“想!”

“想!”

“想!”

……

很满意自己手下的士兵就这么被自己轻易地激励起士气,刘超一挥手臂:“擂鼓!”

激烈的战鼓声在平原上响起,一万多贼军同时捏紧手中的兵器,迎接宁乡军骑兵的冲击。

五百两,五百两啊!

……

可惜,要想赚钱也得有本事。

两千宁乡军被孙元分成两个千人队,准备给敌人来一个循环攻击。

可是,他的这个战术还没有进行完毕,等到第一个千人队冲上去,战斗基本就算结束了。

第一个千人队由汤问行亲自率领,敌人因为结成好几个小阵,所以他也没有选择正面进攻,而是平平地从敌阵前削过,准备将贼军朝中间驱赶,让他们挤成一团。

等那他冲到敌人阵前,贼军看到闪亮的马刀和轰隆而来的战马,同时发出一声喊,丢掉手中的兵器就朝后面涌去。有命赚钱,也得有命去花。死亡的威胁终归是大过金钱的诱惑,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贼军在瞬间崩溃了。

于是,汤问行索性改变战术,直接对着敌人的正面猛冲。

立于中军大旗下的孙元见敌人如此不经打,忍不住苦笑一声,一挥手,示意已经急得跳脚的第二个千人队也杀过去。

实际上,所有的人都看得出来,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人马,汤问行那一千人就能彻底干净爽快地解决战斗。真到那个时候,被留在后面的第二个千人队岂不是眼睁睁看着战友在前面立功,而自己连口热汤也喝不到。

金属的铁流倾泻而下,鼓动着死亡之风。

战斗就这么简单地在一个时辰内结束,宁乡骑兵追击出去三十多里,才停下来。

这三十里路的距离内,到处都是如秋叶般飘落的尸体。

骑兵们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贼人,直砍得手臂发软,直杀得浑身被敌人的鲜血染成红色。

几乎每个人的马头上都挂着一级头颅。

很遗憾,刘超还是逃了,据抓到的俘虏说,这厮不愧是经验丰富的明军老将,部队刚一混乱,他就知道事已不可为,立即抛下部队,带着亲兵跑了。

“这个刘超倒是跑得干脆。不过,不用担心,他如今还真是彻底地成了光杆司令,就算逃回永城又能如何。今日斩获如何?”

战果清点出来,俘虏三千,斩首六百二十级。

“俘虏都放了,上天有好生之德,也免得又被马士英给坑杀了。某已经被人诬陷成食人肉的生番,可不想再被人当成屠夫。”孙元冷笑着对身边的余祥道:“派几个人将头颅给马总督送过去,对他说,我宁乡军的斩获都是从战场上得来的,正大光明。这几个送人头过去的人,得在庐凤军面前显示军危,不能堕了我军的志气。还有,派人去对马总督说,我孙元明日一早就会进永城,就不等他老人家了。”

“是将军。”余祥会意,大笑起来。

黄佑知道孙元这是在同马士英斗气,忍不住摇了摇头。

三千多俘虏被宁乡军集中在一起,简单地甄别之后,黄佑大概起训了半天话,大约的意思是中原大旱,朝廷也知道百姓生活困苦,不日将有赈济下来。各位都是良善百姓,家中有田有地有父母妻儿需要奉养,休要因为一时糊涂从贼。今日孙将军慈悲为怀,放大家一条生路,各自回家去吧!至于刘超,明日,朝廷平叛大军将斩下他的头颅云云。

黄佑的话说得有气无力,实际上他也知道,朝廷财政已经破产,北京那边连官员的俸禄都开不出来,哪里还有余力赈济灾民。河南旱成这样,这些百姓若是回家去,如果不造反,怕是只有饿死一条路可走吧?

国事……真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了吗?

第667章我的骄傲

黄佑十年就进了卢象升幕府,如今又追随孙元,参赞军务。

这两年,黄佑因为年事日长,身子已大不如前,精神也是不济。现在回过头看来,自己这一生过得其实非常精彩,卢公和孙元都是这个时代的人尖子,兵法大家,自从追随了他们,几乎是从来没有吃过败仗。

在他看来,国家有这样的精兵强将,打出个朗朗乾坤,打他一个河清海晏当不在话下。

可是,部队一进入河南,看到这千里无人烟的黄泛区,看到这空前的大旱,看到这遍群衣衫褴褛的流寇,一颗心却动摇了。

中原、山陕、湖广之乱自崇祯初年到现在,已逾十年。朝廷打了无数个胜仗,可胜仗打得越多,贼寇却是越多。如今,乱局以及扩散到四川,而朝廷却依旧没有法子应对,再过得两年,这内乱又会扩散到什么地方?

北京、南京……心中突然一阵阵发凉。

看着几大车斩获的人头,黄佑心中悲叹。据手头的资料所知,永城在往日有三十多万百姓,地方富庶。正因此如此,乃是豫东一等一的上县。可大旱一起,地里的庄稼都已经旱死,这三十多万人没有了生计,能不乱吗?偏偏朝廷根本无力赈济。区区一个永城已经有这么多人口,这河南、山陕,如永城这样的地方不知还有多少:或许马士英说得对,大明朝的人口实在太多了,只有等死掉一半,这内乱才能彻底平定下来。话虽然残酷,可道理是对的。

历史上任何一个皇朝末年,都和国势达到最顶端,人口急剧膨胀有一定关系。唐朝开元盛世之后紧接着就是安史之乱,宋朝的靖康奇耻之前,东京有人口百万,连守城的老卒都穿着丝绸做的鞋子,国势不可谓不盛……我大明自仁宣之治以后乃是隆万大改革,万历三大征何尝不是一大盛世。可如今,怎么就成这样了?

马士英是个明白人,可这样的明白人面目却是那么可憎。

……

前边,余祥正站在那几辆运送人他头的板车前大声呵斥几个辅兵:“你们几个将斩货给我捆牢固些,尽快送去马总督那里,然后尽快回来。前面就是永城,如今刘超大军已经被我军彻底歼灭,只需骑马冲过去,那座大城就是我军囊中之物。我提醒你们,若是磨磨蹭蹭,错过了这场大功,可没有奖赏。”

一个辅兵正清点着血忽忽的头颅往麻袋里装,听到小余的话,笑道:“余经历,反正咱们都是辅兵,骑兵军的那些哥哥们抢功厉害得紧,咱们就算再快,也捞不到仗打。”

余祥笑着踢了他一脚:“混帐东西,你还自暴自弃了,将军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三年,咱们宁乡军不知道扩编了多少倍,往日多少辅兵和民夫被充实进了部队,又有多少人因为立了功被提拔成军官,没出息的东西!”

那辅兵:“咱们是赶不上进永城了,只可惜了押运战利品去见马总督的那些骑兵哥哥们,他们不也赶不上进城了。”

正说着话,十个浑身散发着剽悍之气的,铁塔一般的骑士骑马跑过来。为首那人喝道:“赶不上又如何,永城那边已经没有一个敌人,没仗打,怎么显示出我等的武功?”

说完话,十人见余祥在这里,同时叫了一声余经历,就要下马。

余祥:“都别下来了,尽快将我军大捷的消息带给马总督。”

“是。”众骑兵都轰然应了一声。

余祥又喝道:“将军吩咐了,你们十人都是这场战斗中立下大功的勇士,这次去见马总督,就得让他,让庐凤军看看咱们骑兵将的好汉究竟是什么模样,可明白了?”

“嘿,不就是炫耀炫耀吗,咱们省得地!”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为首那个骑兵一声长长的吆喝:“各位弟兄,押好斩获,咱们走了!”

说完,狠狠地给战马一鞭子,泼风一般冲了出去。

只有一个骑兵没走,反跳下马,帮一个辅兵紧了紧捆扎麻袋的绳索,问:“冷兄弟,最近可好?听人说,你刚害了暑热,要紧吗?”

这个骑兵同先前那九个剽悍得如同铁塔一般的骑兵不同,此人年纪有些大,一脸的苦相。一双眸子里尽是沧桑,不过,身体却一直挺得笔直,如同那把挂在他坐骑上的戚家刀。

没错,这个骑兵正是荆然,而他口中的冷兄弟正是冷英。

黄佑被这个意外的插曲吸引,定睛看过去,眼睛不觉一脸,这个姓冷的辅兵还真是长得一表人才,五官端正,皮肤白皙,倒像是个书生。

可惜余祥好象对这个冷兄弟恶感极甚:“冷英,你磨蹭什么,快走,快走!不就是中暑吗,吃两颗仁丹就好了。荆然,休要耽搁。”

荆然抬起头,赔笑道:“余经历,误不了的,误不了的。”

然后从身上摘下水葫芦,递给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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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哗啦的脚步声在原野上散乱地响起,惊飞宿鸟,在夕阳下连翩升起。

这里是永城和宿州之间的旷野,经过几个月的大旱之后,肥沃的中原大地已经看不到一丝绿色。走了一天路,除了黄色,还是黄色。

如今,火红的夕阳又在大地上覆盖着一层红色,就如同人血,粘稠得化不开。

热,实在是热,即便夕阳西下,可没有风的旷野如同蒸笼一般扣下来,闷得人直欲发狂。

马士英看看身边的官吏和士卒,大家都热得东倒西歪,不少士卒都脱掉衣裳,露出瘦骨嶙峋的胸膛。官员和书办们乃是读书人出身,讲究体面,自然不可能和下里巴人一样脱得一丝不挂。不过,他们还是将外套除了,手中的折扇不停摇着。一整天下来,折扇和身上的白色棉衫早已经变成黄色,浓重的汗臭味在队伍中弥漫。

他禁不住微微叹息,大热天打仗,果然是一件苦差事。还好这气候旱得厉害,若是碰到雨季,不用敌人来攻,军中先要发瘟疫了。当然,如果真下雨,河南局势会糜烂成这样吗?

一个官员走到马士英身边:“马总督,天色眼见着已经暗下去,今天是没办法走了,是不是让士卒们安营扎寨?”

“不,让大家点了火把,连夜行军,继续追击刘超。”

“这大半夜行军,士卒都已经疲乏,恐军心不稳。”那人小心地提醒。

马士英摇头:“别忘了,刘超正在逃跑,咱们扎营休息,他可不会歇。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若不能尽快擒斩刘贼,这战局会起变数。到时候,只怕不是我等能够把握的。”

他这句话让手下心头突然有些沉重,自然不会在有人提扎营一事。

正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立即就有人大喊:“敌袭,敌袭!”

队伍顿时乱成一团,有人忙着穿铠甲,有人则飞快地提起兵器,有军官大声传令,集合部队,但更多的人则乱蹿乱逃的。

几个幕僚大惊,涌到马士英身边:“侍郎,侍郎,快上马,快上马!”夕光下,他们额头上全是晶莹的汗珠,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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