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雄天下-第5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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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现在的打扮,大概就能知道如今“理宋”的士大夫是怎么讲理的了。身为士大夫,一身儒服是少不了的,脑袋上也有幞头。仿佛和昔日在临安当才子时候差不多,不过腰带上却挂着一把三尺长剑!看见柄和剑鞘的磨损程度,就知道这把剑是经常被拔出来耍弄的——文大状元现在也不是“笔如刀”而是“怀宝剑”了。除了宝剑,他的腰带上还别着一把火绳手枪、一个火药罐和一个子弹盒……宝剑加手枪就是眼下“理宋”士大夫出行必备的东西。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理宋”的地盘上汉人也是以寡临众。而且“理宋”开疆辟土的手段相当暴烈,不仅杀人无数,还绝人文化,断人传承。焚书坑儒杀和尚圈占野人土地的事情,从西迁大理至今就没有停过!
别说“理宋”治下的野人,就是文天祥这个大宋的忠臣看来,实在也有些过头了。为此还和自己的老师江万里发生过争执,可是江万里哪里听得进文天祥的“书生之见”。在江万里看来,如今的“理宋”和昔日的女真、蒙古并无什么区别,都是夺了他人的江山,以少民御大国,就不要想什么仁义道德了,用刀剑和火枪去教化蛮夷才是正理。
叫人心服口服的事情就不必妄想了,让蛮夷野人害怕上国之民才是比较现实的路子。而另一条让“理宋”可以安然存在下去的路线,就是摆正自己的位置,调整和大明帝国的关系。
既然“理宋”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压制内部的野人上面,那么这个国家就没有什么力量再去对抗大明帝国这个庞然大物了。
向大明求和称臣就是必然之选!这也是文天祥前来象林港的目的。江万里想让文天祥当一回说客,去说服陈德兴放“理宋”一条生路。
“文山兄,可有把握?”文天祥不是一个人来的,江万里的儿子江镐也和他一块儿化妆成商人,微服来了象林港。
“如何没有?”文天祥回头看了眼正在摇着纸扇子,也不知道是要驱散周遭的闷热还是舒缓一下烦躁心情的江镐,“仿箕子国旧例而已,陈德兴那么多国都封了,哪里还会在乎一个‘理宋’?”
“可是咱们的大宋毕竟是天下正统……”
“只要称了臣就不是了,”文天祥摇摇头,叹了口气,“西周时会有人把宋国和箕子朝鲜当正统?义斋(江镐的号),走,咱们这就去求见陈德兴!早一点把事儿办好了,小弟就能再去周游列国了。”
第858章总有百年太平
小西洋的海面,和南番的海面相比,简直可以用辽阔无垠来形容。这里没有星罗棋布的岛屿,极目四望,只看见蓝得如同一张闪闪发亮的毯子一边的海水,一层层的涌浪滚动,仿佛蓝天之下就是一层蓝色毯子在缓缓起伏。阳光一照,满眼都是光芒闪动。
又看到这一幕,陈德兴仿佛又回到了前世还在担当海员的时代,在想想如今,真有一种如在梦幻中的不真实感觉。
随他一起西巡的文武官员和妃嫔,多是跟着他出过海的,对海上的生活也算适应。不过他们大多没有到过小西洋,这几日连着都在望不到陆地的大洋上漂浮,难免有些烦闷,自然不愿意在闷热的船舱内呆着,一有机会就到甲板上来转悠,哪怕没有什么景色可以看,吹吹海风也是好的。
陈德兴现在也没有什么公务朝政要处理,国家大事都由留守北京的李翠仙处理,他倒乐得当个甩手掌柜。这些日子,要不就和大探险家文天祥聊天,是着天南海北的奇闻异事。要不就信口开河的同自己的徒弟忽秃伦说着宗教上的事情。
忽秃伦那小丫头年纪渐长,已经十三岁快十四岁了,居然出落得越来越水灵,连身材都长开了,胸脯开始渐渐隆起,瞧着就讨人喜欢。可是却应了一句老古话——胸大无脑!这小丫头人越长越漂亮,脑子却越来越糊涂!成了个坚定的有神仙论者……这也不是什么问题,这年头无神论者真心不多,可问题是忽秃伦坚决相信陈德兴拥有神仙的灵魂,是人世间最接近神的存在。
用忽秃伦自己的话说:“圣人是无限接近于神的……”
这种话要是让个真懂宗教学的神棍听见一定会上纲上线的!因为忽秃伦的这些话,正在背离《太一光明经》,如果考虑到忽秃伦的特殊身份——明王亲传弟子,这是非常危险的!
可是陈德兴这个神棍根本就是业余的,对这个越长越漂亮的女徒弟更是宠爱有加,根本不舍得责骂……而且,陈德兴早就把这个女孩子当成了“自己人”,就等她再长大些便要收入宫中。压根就没想过让她去当什么神棍,更没有把她的“明王弟子”身份当一回事儿。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个真正厉害的大神棍,哪怕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也能发挥出强大的宗教上的影响力。而脑子有点糊涂的忽秃伦,恰恰就是这样的大神棍。
实际上,她现在已经在发挥宗教上的影响力了!在她的那些蒙古同学——现在大多在天道骑士团中当神棍——眼中,她已经得了明王衣钵,就啊天道教的宗教权威……通过和他们的书信往来,忽秃伦已经将她对《太一光明经》的许多错误解释传播了出去。
不过陈德兴这位“无限接近于神的神棍”,还要过很多年才会知道这个脑筋糊涂的女人给他和天道教惹出了多大的麻烦!
“小糊涂,”陈德兴唤着他给忽秃伦起的绰号,“去拿些葡萄酒来,再叫厨房准备些下酒菜,朕要和文先生喝上几盅。”
“嗯,小糊涂去去就来。”还是一副小道姑打扮的忽秃伦甜甜一笑,给陈德兴行了一礼,蹦蹦跳跳的就去了。
陈德兴坐在一张摆放在船舯部舱室顶部平台上的胡床上,面前是一张小圆桌子,文天祥就坐在他的对面。
“文山,这小丫头怎么样?”陈德兴有些得意的一指忽秃伦的背影。
文天祥笑着回答:“倒是不错,就是个子高了些。”
文天祥的审美标准还是南宋士大夫式的,喜欢娇小妩媚的女子,忽秃伦超过五尺半的个头,他是很有点看不上的——脸蛋漂亮也不能高成这样啊!小丫头才十三四岁,多半还能长点个儿,说不定都能到六尺(一米八),这成什么啦?而且不仅高,还有点壮了(蒙古人嘛)……不过瞧这身板,将来也是个能生养的,估计不会比李翠仙差!
陈德兴哈哈一笑:“个子高怕什么?朕自己就是个高个子嘛!这丫头……可是黄金家族的人,成吉思汗的重孙女,出落成这样也真不容易啊!”
其实也没有什么,代代都优选美女结婚,自然越生越漂亮了。
文天祥一愣:“什么?是蒙古人!那圣人还留她在身边……”
“蒙古人怎么啦?宝音也是蒙古人啊。”陈德兴无所谓地一摆手,“这丫头是海都汗的女儿,6岁就到中原了,十一岁到朕身边,乖巧着呢。”
这是“养成”的,能不乖吗?
“原来是海都的女儿。”文天祥心说,这海都倒是乖巧,那么小的女孩子就献给陈德兴了……
“听说海都汗也西征了?”文天祥把话题转到了天下大势上面。
他这一次的使命,已经很顺利的达成了。陈德兴仿佛满足于“理宋”向大明称臣,除了提出一个领土交换的要求——将大理北部(大约就是后世的中国云南省)划给大明,同时将安南西、南唐和泰国以北地区,全都划给宋国,并且给宋国赐了个东宋的国号,以别与赵琳儿的西宋。
经过这一番换地,东宋依旧维持着较大的领土面积,包括了后世的缅甸、泰国北部和老挝,和南唐并称南番大国。国人人口也有三四十万,还多于南唐。
不过同北面大明相比,依旧微不足道,对于宋明之间的和平能够维持多久这个问题,文天祥心中还是有些忐忑。
现在大明好像是个吃撑了的壮汉,暂时不想动弹,只想舒舒服服眯上一觉了。可是等到大明消化好了战利品,说不定就要拿东宋和西面那个“蒙欧”开刀了……
“是用天道骑士团的名义西征的,总能拿下金帐汗国吧?”
陈德兴说话的时候,“小糊涂”已经端了酒菜上来,把几碟下酒菜摆好,又在桌上摆了两个玻璃酒杯,还满上了葡萄酒。然后才往陈德兴背后一站,手按配刀,一副忠心护主的模样。
陈德兴拿起酒杯抿了口葡萄酒,“估摸着也就到罗斯了,再往西战忽必烈是不行的。”
天道骑士团就两三万人马,哪怕装备了钢甲、火枪和大炮,也不可能打败十倍于己的忽必烈大军。而且,金帐汗国的国教是天方教,罗斯诸国则信奉基督教。天道骑士团则以传播天道教为号召,在征服金帐汗国和罗斯诸国之后,还得忙着传教,哪有精力去和忽必烈打生打死?
就算要西进中欧和西欧,也得等到把东欧大草原(罗斯大草原)和钦察草原都变成天道教的地盘后,才能有个稳固的后方来支援西征。
陈德兴轻轻转动着酒杯,“一个罗斯大草原,一个钦察草原,没有百年光景是不可能完全被天道教控制的。再要往西,恐怕是百年后的事情了,朕是看不到了。”
文天祥也在心里面盘算:陈德兴这辈子的目标,看来就是在全世界建立一个朝贡体系了——大明是世界各国的宗主,一如当年的宗周。到这一步已经是前无古人了,就算是蒙古人最盛的时候,也不过拿下了大半个旧大陆。想要再进一步,一统全天下,陈德兴这辈子是不成了。一来没有人口去填满全世界;二来除了中原、天竺和地中海沿岸的部分地区之外,都太过荒凉,根本支撑不了远征大军的后勤。
现在的情况,仿佛和西周早期、中期类似。列国才得到封地,还没有好好消化,国人的数量也不够多。因此都忙着内修德政为,暂时没有功夫去相互攻伐。
看来大宋在南番总还有百年国祚!文天祥稍稍定了下心。百年之后,大宋能不能继续生存,这可就得看这百年的发展情况了……
百年后,若是能有三百万国人,数十万雄兵,这国祚或许就能绵长不绝了!
……
大队大队的明军西征军官兵,出现在桃里寺的街头!桃里寺在后世的译名是大不里士,这座城市是波斯名城,地处波斯西北边陲,是波斯通往小亚西亚和高加索山脉的门户,西下叙利亚的距离也不遥远。正因为这种四方通衢的地理位置,使得这座城市经常立足波斯高原的国家的首都。
旭烈兀创立的伊利汗国传承到阿八哈手中后,桃里寺就成为了汗国的首都。而在十日之前,这座城市就被兵败如山倒的阿八哈放弃,次日便被从东面开来的明军先头部队占领。当这支钢甲锃亮,刀枪锐利的百战精兵出现在桃里寺街头巡逻警戒的时候,已经让当地的波斯人觉得气势惊人了。但是现在开来的明军官兵,更是十倍于他们的先头部队!
任何时候,穿着金属盔甲的精壮汉子,在街头整齐的行进,那压迫力都是惊人的。更不用说这些穿着钢甲,背着背包,扛着长枪、火枪,腰里面还挂着横刀的官兵是转战万里,杀人无数的强兵!
连不可一世的伊利汗阿八哈,都在这支大军面前一败涂地,现在只带着不到两万人的残部,护送着几倍于此的蒙古老弱妇孺,往西方的小亚西亚半岛而去了。
数万将士,整肃而沉着的分成数路进入桃里寺,行进在主要的街道上面。皮靴敲打在碎石路面上,一片整齐的轰响。钢铁的头盔扣在一张张杀气腾腾的面庞上,无人做一声,也无人旁顾一眼,只是肃然的前进。
这支部队,从军官到士兵身上都是傲气和杀气十足,队伍迎面而来给人的感觉,仿佛是从地狱里杀出来的死神军团!转战万里,逢敌无不破,打败的还都是蒙古人的精兵。现在他们到了被蒙古人杀得服服帖帖的波斯,整个波斯,看着他们的身影现在就只剩下了发抖颤栗!
带着他们的朱四九,似乎就是要给波斯人一种天兵无敌的感觉,就是要让他们用敬畏匍匐的眼光仰视大明西征军。就是要让这些波斯人认清这样的现实:只有顺从,才能活命!
大军行进之下,整个桃里寺安静无声。数万人整齐的动作,起落都是一个声音的军靴在敲击地面……不,不仅是地面,还有每一个波斯人的心脏。
西征军火枪师的三团部队,护送着朱四九的军部,向桃里寺城中的宫殿方向前进。
身着钢甲的朱四九骑在一匹雄骏的阿拉伯战马上,目光阴沉地四下打量着将要成为自己首都的城市。这里仿佛是一座诸教和谐共处的城市。真神寺、基督教教堂和佛寺并存于此。一路西来,只有在波斯境内还看得到这样的场面。
“诸教真的能和睦吗?”朱四九在心里缓缓盘算着。受到陈德兴的影响,他向来是非常重视宗教问题的。在他看来,伊利汗国在宗教上面有些糊涂。这里明明是天方教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