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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4652-西潮的彼岸-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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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潮的彼岸》 第二部分“刺猬”与“狐狸”(1)

    “刺猬”与“狐狸”    
    英国的历史学家伯林爵士(SirIsaiahBerlin)曾经写过一本小书,名叫《刺猬与狐狸》(TheHedgehogandtheFox),这本书不到一百页,却对于托尔斯泰体现在《战争与和平》中的历史观及文学技巧有极深入的见解。记得全书的结论是:西方自柏拉图以来有两种思想模式,一是“刺猬型”的,一是“狐狸型”的,前者往往有一套大的理论架构,或从一个关键问题推究到极致,可以柏拉图和马克思作为代表;后者往往观察入微,从不建筑大的理论架构,思想微妙,却没有“从一而终”的思路,可以托尔斯泰作为代表。伯林认为(如果我记忆无误的话),托尔斯泰基本上是一个“狐狸型”的艺术家,却在《战争与和平》中想求得一个“刺猬型”的历史观,结果兼取二者的优点,遂使这本小说成为举世不朽的作品。    
    如果我们把“刺猬”和“狐狸”作为两个象征性的名词(并除去这两个名词在中文里的不良意涵,如“狐狸”并非指奸诈)而用在中国现代的文学创作上,颇可以发人深省。如果就“五四”文学而言,鲁迅显然是一个大“狐狸”,他的短篇小说读来像抒情的散文,但却含义深远;他在文学技巧上的反讽手法也可以说是“狐狸型”的。鲁迅的思想虽较一般作家深刻得多,却从来没有一套体系,许多左翼文学史家从马列立场硬把鲁迅的思想写成一套“革命”系统,实在大错特错。反观茅盾,却是一个“刺猬型”的作家,他的小说在语言和技巧上比不上鲁迅,但几乎部部都有一个大架构,《子夜》中的上海就是一个所谓“资本主义”社会的都市文明的缩影,“农村三部曲”虽是短篇,气派却不小,茅盾本人的构思即为描写中国农村在种种经济势力下的破产。茅盾思想上的架构是一种受到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写实主义,但他与一般左派作家不同,对于社会革命的前途并不乐观,而偏重描写革命前夕人性的腐败和社会的解体,读来颇有悲剧的意味。


《西潮的彼岸》 第二部分“刺猬”与“狐狸”(2)

    对于近期的各位作家,我不愿随便再加上另一顶“帽子”,且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近来创作“文革”纪实小说的两位作家——陈若曦和夏之炎——在创作方式上恰恰相反,陈若曦在《尹县长》的几个短篇中把人性在“文革”制度下的煎熬描写得细致入微,更运用旁敲侧击式的反讽手法道出自己的见解,这是一种“狐狸式”的手法;夏之炎的《北京最寒冷的冬天》在文学技巧上远较陈若曦逊色,但他在整个小说上的构想却是“刺猬型”的。《北京最寒冷的冬天》把当时社会各个阶层间的“矛盾”——从领导阶级各派的钩心斗角到下放青年与干部间的种种问题,到“文革”后各“地下”革命团体的分歧——全部暴露出来,而且,夏之炎更能运用毛泽东思想来反思当时的社会现象,这也不失为“刺猬”手法的灵活运用。    
    就一般台湾作家的作品而言,我觉得在技巧上比较偏重“狐狸型”,与大陆作家(如浩然)的作品恰好相反。“狐狸型”的优点是语言的精练和独创,人物塑造的多面性,善用艺术上的叙述观点(pointofview)和叙事者(narrator);大陆“刺猬型”的缺点是气派虽大,技巧比较粗糙,再加上教条累累,所以读来非常吃力。    
    “刺猬型”的优点是结构上的完整,一部“刺猬型”的大小说,其艺术上的结构和思想上的架构是分不开的,或可以托马斯·曼的《魔山》为代表。近年来在台湾出版的小说在这方面可谓绝无仅有,我个人比较喜欢的“刺猬型”小说是姜贵的《重阳》,这部作品,我认为远超过《旋风》,除了少数细节较松懈之外,真是大手笔。与姜贵的作风恰好相反的应该是张爱玲的短篇小说,理由非常明显,不必细述,而且夏志清和水晶两位先生已经分析得很多了。    
    在中国古今小说中兼具“刺猬”和“狐狸”的优点的,我认为只有一部——《红楼梦》。关于这部空前绝后的小说,我国批评家——包括版本专家在内——往往采取一种“狐狸型”的看法,除了版本及作者家世外,只注重人物、居室,及小说中的诗词和意境,却没有在整个小说的架构上作深入的研究。在这一方面,我认为美国年轻学人浦安迪(AndrewPlaks)的近著《红楼梦的寓意和架构》(AllegoryandArchitypeinTheDreamoftheRedChamber)仍然是值得重视的,浦氏在本书中虽然未能深入研究《红楼梦》本身,但却大胆地以“刺猬型”的手法把中国文化以阴阳五行思想为主的时空观念描写得相当透彻,使我对于《红楼梦》的艺术价值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为了避免为别人戴帽子之嫌,且先为自己戴一顶帽子,我由于受历史的训练,“无意识”间常常想做“刺猬”,但写出来的东西往往仍有不少“狐气”。这篇文章在构思上勉可称为“刺猬型”,但在内容上恐怕还不及最低的“狐狸型”水准,只好匆匆作“狐狸式”收场。


《西潮的彼岸》 第三部分心路历程上的三本书(1)

    心路历程上的三本书    
    《读者文摘》中有所谓“我最难忘的人物”,却没有“我最难忘的书”。一本令人难忘的书往往并不一定是好书,也不一定是重要的书,更与读书人的行业职责无关。拿破仑征战沙场的时候,常常带在身边的书是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二次世界大战时美国的名将巴顿最喜欢看的却是罗马古籍。    
    友朋们在闲谈的时候,往往会谈到对自己的生命和思想影响最大的几本书,有人举出老庄或王阳明,也有人推崇莎士比亚的戏剧或普鲁斯特(Proust)的《追忆逝水年华》(LaRechercheduTempsPerdu)。我也时常思索这个问题,但是却得到一个相反的结论:最使我难忘的书并不一定改变了我的人生观,或对我的一生有什么重大的影响,而是我在人生的旅程中,在不同的时期心中常有不同的感受,于是偶然读到一本书,却把我的这种心情或思绪一语道破,现在回想起来当然令人难忘。因此,我的“心路历程”中的几个阶段可以几本不同的书来代表,正好像别人以不同的城市、学校、职业或爱人作为生命的里程碑一样。    
    几经考虑之后,我想到下列几本书,也许可以作为我十二年留学经验的写照。    
    一、《卡拉马佐夫兄弟》    
    记得在台大外文系读书的时候,曾为《现代文学》翻译过几篇文章,主编白先勇先生有一天拿来两本书,让我选一本作为“稿费”:一本是亨利·詹姆斯的《大使》(TheAmbassadors),一本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我当时两本书都没有读过,就选了一本厚点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这可能也是巧合,因为这两本书的风格完全不同,詹姆斯的小说以细腻见称,用笔精巧,把人性描绘得丝丝入微,小说家往往精读詹姆斯的作品,以资借鉴,最近有一位美国学者竟然以《大使》的第一章第一节中的语言为题,写出一篇长篇大论的学术文章。陀思妥耶夫斯基正相反,他作品中的文字技巧并不见得出色,然而思想深沉,大气磅礴,熔文史哲为一炉,实在是大手笔。名批评家乔治·史丹纳曾经写过一本巨著,比较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书名就叫做TolstoyorDostoevsky),所得的结论是二人不分轩轾,各有千秋,都是欧洲19世纪的小说大师。《卡拉马佐夫兄弟》一书所昭示的思想背景,简而言之,可谓有两大传统,一是西方自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主义,一是俄国本土博大坚忍的宗教精神,这两种传统交相影响,就形成了19世纪俄国思想史的主潮。19世纪中叶俄国的知识分子中分有两大派——“西化派”(Westernizers)和“斯拉夫派”(Slavophiles)——互相对立,也就是这两大传统影响下的产物。    
    初读《卡拉马佐夫兄弟》是在留美的第二年。当时心情恍惚,对于自己所念的“国际关系”毫不感兴趣,那时政治学正流行所谓的“游戏理论”(gametheory),即把国际政治视为“儿戏”——就好像一局棋或一场球赛,而完全不顾国与国之间的文化背景、政治环境,或国民心理的不同。我当时于心灰意懒之余,常常看“存在主义”方面的书,然而总觉得不能完全适合自己心理上的需要。1963年秋,我转学哈佛,改念历史,记得刚从芝加哥搬到剑桥的时候,学校还没有开学,闲居无事,于是开始看《卡拉马佐夫兄弟》。谁知一经接触就不忍释手,花了一个多礼拜一气读完之后,心中顿觉豁朗。这是我第一次在小说里发现西方思想的世界,同时也感受到这个世界中的许多冲突和煎熬。陀思妥耶夫斯基毕竟伟大,与这本书相较之下,我以前在大学时代所读的两本大小说——《飘》和《约翰·克利斯朵夫》——简直如同废纸,毫无思想价值。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四个兄弟,各成一型。我当时最同情的是伊凡,伊凡是西方理性思想的化身,他深思熟虑,受尽心灵上的痛苦。他对弟弟阿辽沙所讲的一个故事——《大审判官》(TheGrandInquisitor)——已经成为西方文学上的经典之作。在这个故事里,大审判官假冒上帝之名使他治下的信徒丰衣足食,然而却笃信一套虚假的“真理”,即使耶稣自己也无话可说,因为他在大审判官的挑战之下无法制造奇迹,使人民不受灾难。最后,耶稣终于俯身亲吻大审判官的手,然后默默而去。据说,英国小说家劳伦斯(D。H。Lawrence)认为大审判官的做法完全是对的,然而,我认为伊凡的用心适得其反,一个知识分子为追求“真理”,往往会遭遇许多人道的矛盾:大审判官蒙骗人民也是为了群众的利益和幸福着想;而使无知的群众懂得“真理”以后,可能会使他们更受罪,那么,一个知识分子如何为社会、为群众服务?他所追求的“真理”可能对别人无利,而且有害;如果他为了众人的福利而蒙蔽自己的良心,那么,他个人的生命意义又何在?我当时同情伊凡,因为我觉得他是反对大审判官的,但是,他自己又提不出一套更好的办法,于是,他在受罪,我也因心有所感而随着他受罪。记得伊凡在书中说过一句话:只要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无辜的婴儿受刀俎,他就永远不能相信人类的进步。这种基于人道的理性精神当时使我感动万分,但是使我惑然不解的是:为什么在伊凡故事中的耶稣要亲吻大审判官的手?    
    《卡拉马佐夫兄弟》中另一个重要的“吻”,是发生在伊凡的哥哥德米特里和苏西玛神父会见的时候。德米特里雷霆万钧,浑身是胆,赌钱可以一掷千金而面不改色,恋爱时也如狂风暴雨,然而,苏西玛神父——这个俄国宗教的长者——竟然卑躬屈膝,匍匐在地上吻德米特里的脚。我读到此处,又惑然不解,这一吻的意义何在?我当时完全不能理解德米特里的行为,认为他除了充满活力以外,别无他能,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现在想起来,这恰是苏西玛神父亲吻他的原因之一,这位大智大慧的神父早已看准了这个人的潜能和他的异禀,德米特里所代表的,是俄国人最野蛮,也是最崇高的一面。)我当时不同情德米特里,因为他没有足够的知识,不是知识分子,不知道精神上的受罪是何物,一个血肉之躯的所作所为毕竟没有思想上的价值。我这个初出茅庐的研究生,当时正在拼命地吸收西方知识,唯觉知识才可以永恒,其他都在其次,人生的意义在于思想,人生的苦难也在于思想。伊凡的心灵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我初看《卡拉马佐夫兄弟》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伊凡所代表的西方理性思想的另一面——一种无所不至其极的理性,一种因为“推理”而与人道分离的理性。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本书,是一个杀父的故事,弗洛伊德曾以此为例来推敲陀氏自己对父亲的罪恶感,这一个心理的层次,我当时并没有顾及到,心里只在推敲故事里的父亲是不是德米特里所杀的。书中有一场精彩绝伦的戏,是法庭上两个律师的对垒,一方证据确凿,另一方——被告律师——却以推理和怀疑的方法推断出证据不能确立。这一场辩论完全是用西方理性主义来做推理的游戏,儿子杀父亲这种大逆不道的事,在律师的眼里,也不过是理性游戏的题目而已。我当时只顾推敲证词,对于被告律师的滔滔雄辩颇为心折,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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