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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贝克汉姆私密生活相册-第1节

小说: 贝克汉姆私密生活相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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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约会遭拒绝  贝克汉姆最早的恋爱是在学校的时候,那时候的他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但是他的性格比较内向,一般不太愿意和同学们说话,在他的心理惟一的重要的东西就是足球,所以对于当时同学们当中有人谈恋爱他甚至不屑一顾,他认为现在的自己就是要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让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起来要比谈恋爱有趣得多。但是小贝最终还是有了自己喜欢的人。  曾经和贝克汉姆参加同一个少年队又在一个学校念书的费尔德回忆说,“那时候的贝克汉姆在足球上展示了非凡的天分,他的颠球技巧是一绝,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喜欢看他颠球,也想从他那里学到点什么,可是大卫那时比较内向,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玩足球,只是喜欢自己玩,因此很多同学认为他比较骄傲,其实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他性格的原因。那时因为大卫长相英俊甜美,总是面带笑容,这就很容易吸引所有的女生。可是因为他连男孩子都不愿一起玩,更何况是女生了,所以他总是拒绝女生的接近。”费尔德说,他们大约10岁的时候,学校里的女孩会走到他面前,和他说:“我很喜欢大卫,你能帮我和他订一个约会吗?”费尔德总是告诉贝克汉姆,但小贝克汉姆总是说“不”,而且他还会告诉我说,不管再有什么人跟他说这些事情,请他直接拒绝就行了。  但是到贝克汉姆12岁的时候,他也碰到上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子,这是一个叫作丹妮尔的同校女生。但是他没有约会女孩子的经验,所以小贝克汉姆就让费尔德去帮他沟通,跟她说自己非常喜欢她,希望能够和她交个朋友,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丹妮尔却冷冰冰地说了一个“不”字。大卫没有想到自己的第一次约人就遭到拒绝,这实在让他想不明白,既然那么多的女生喜欢自己,为什么她会拒绝自己呢?费尔德说,他现在想起这个丹妮尔就觉得好笑,因为他相信丹妮尔现在一定后悔死了。不过,最近刚刚结婚、并在伦敦的一个录音室当经理的丹妮尔早就不记得这件往事了,她笑着说:“我根本不记得了,毕竟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况且那时的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子,哪里记得还曾经有这样一段事情啊。说贝克汉姆要约会你,你却不记得发生了一些什么,确实有点让人尴尬,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够祝福他,希望他能够和维多利亚过的幸福。”  这只是贝克汉姆一个小小的挫折。两周后,他就开始和丹妮尔最要好的朋友威尔开始约会了。这使得他成为了同一个年级中最后一个开始约会女孩的男生,他终于打破了男女生之间的坚冰,不再瞧不起那些谈恋爱的同学了,这样大家在一起就不会感到别扭了。  在贝克汉姆13岁的时候,知道了酒对爱情的伤害。因为一次他们几个孩子聚集在一起决定去喝酒。他们来到一家酒吧,每人集资两英镑,派遣其中看上去最大的小孩去买了一箱啤酒,因为那里不允许卖酒给不满18岁的孩子,否则就属于犯法,当然这不是一条严格的禁令,有的地方执行的比较好,而有的地方则只是走个样子而已。那天大家都喝醉了,但是那天还有一个派对,那时小贝的女朋友还在那里等他呢,所以这个派对是必须要参加的。有生以来第一次喝了一罐啤酒的贝克汉姆最惨,他走路都非常的费劲,晃来晃去的,结果不断摔跤并掉入灌木树丛中。当他们来到派对时,有一个小女孩要和每个男孩进行“法国式深吻”,她要求小贝和她合作打破此前保持的8分钟接吻纪录,但小贝的酒气把她给赶跑了。贝克汉姆几天之后才恢复过来,小伙伴们从此叫他“半杯倒的大卫”,这也是他长大后不再随便喝酒的原因。


中篇:《贝克汉姆的感情生涯 第一部分》13岁时的女友爱玛(图)

  13岁这一年,贝克汉姆和同学爱玛好上了。如今在邮局拼命加班工作来养家的爱玛说:“那是1988年的夏天,那时他还只是一个小不点,比我还小,他甚至一点都不英俊,但他有大胆的笑容和眼中的火花。真正吸引我的是他的发型。他害羞,很安静,很多女孩都不注意他,但我注意到了他。”  爱玛一直保留着那时的日记,她起先这么描述贝克汉姆:“喜欢贝克汉姆,希望他约会我,但我觉得他认为我太丑了……我的同伴猜想我喜欢贝克汉姆,但被我否认了……告诉莎拉(爱玛的同学)我喜欢贝克汉姆,贝克汉姆则告诉莎拉他不介意和我约会……我们在艺术课上因为我的橡皮发生了争吵,但后来我们和好了。”  有一天,爱玛跟贝克汉姆到他家中,但当贝克汉姆向姐姐介绍这是他女友时,爱玛害羞地逃跑了。  5月13日这一天,爱玛正式确定自己已和贝克汉姆约会。10天后,两人有了一次接吻,爱玛的日记写道:“莎拉让我们俩接了吻,接吻很让人尴尬,但感觉不错。”但他们没有更进一步的举动,双方都很纯洁。爱玛的母亲接受了贝克汉姆,但贝克汉姆从来不到爱玛的家中来。他有一次试图用电话联系爱玛,但被爱玛的父亲骂走了,因为她父亲说有一个重要电话要等。这段感情的最终结果自然是无疾而终,爱玛觉得自己始终无法取代足球成为小贝克汉姆的第一挚爱。  7月份,贝克汉姆还曾因为其他男生约会爱玛而找人打架,但随后他通过同学告诉爱玛:他不再约会她了。伤心欲绝的爱玛在日记中写下了一句:“我恨他。”但不久,贝克汉姆又来找爱玛约会,爱玛为了让他得到教训,等了20分钟才同意重新成为他的女友。但到了9月份,爱玛就爱上了另外一个英俊男生凯文,离开了贝克汉姆。不过,贝克汉姆对此已无所谓,因为他当时已经参加了曼联的足球夏令营。爱玛如今对当初抛弃贝克汉姆并不感到后悔。  除了同学之外,贝克汉姆也对他的数学老师有秘密的感情,尽管她比他要大20岁。费尔德揭露说:“大卫总是假装把笔掉在地板上,这样他就有借口从她的裙底偷窥。他那时只有14岁,但他告诉我,他并不在乎被数学老师留堂训话。”这段话的可信度也许不高,但与之相比,他的英语老师显然并不被他喜欢,因为英语老师对他上课总是谈论足球十分厌烦,一次甚至还把一个铅笔盒扔向了他,并击中了他的头部。这让大卫感到非常的难堪,他觉得这样的女人实在是不可爱,因为自己并没有对老师有什么无礼的举动。那是自己的爱好,你可以不支持,但是你不应该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打人。后来这个老师回忆起这件事的时候说:“我当时不知道贝克汉姆是喜欢我,因为他们都是小孩子,而他竟然在课堂上讲足球一类的东西,根本就不听老师讲课,所以我就采取了一点暴力性的行为。当然那时我的脾气要差一些,现在我已经很久不打孩子了,因为我知道了教育主要是要让学生明白道理,而不是强迫他们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你看大卫就是在自己喜欢的行业上出人头地的,只要学生喜欢,而且喜欢的是正当的职业,总是应该支持的。”


中篇:《贝克汉姆的感情生涯 第一部分》初恋情人蒂安娜(图)

  贝克汉姆刚刚搬到曼彻斯特的时候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生活中的很多问题都需要自己解决,所以经常因为生活中的问题而忙得团团转,可是幸运的是他认识了一个叫蒂安娜的女孩,她给了他许多温情和爱恋。蒂安娜是曼彻斯特人,在家里是一个非常让人疼爱的孩子,当她第一次把小贝带回家的时候,她的父母欣然接受了这样一个他们不太熟悉的孩子。  因为小贝孩提时代是一个比较腼腆的孩子,不像其他的男孩子那样不知道天高地厚,所以他很快就赢得蒂安娜家人的喜欢,特别是她的父亲,非常欣赏小贝,甚至已经把他当作这个家庭里的一员了。于是小贝就经常有机会和她的父亲一起到酒吧里喝酒,尽管那只是小贝的第一次,可是这让他感觉很好,因为这让他感到自己是一个大人了,可以与蒂安娜的父亲一起讨论问题,并且发表自己的意见,最让小贝兴奋的是他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初吻,那个女孩儿当然是蒂安娜了。  小贝与蒂安娜的初恋持续了3年,在这3年中,小贝因为这个女孩子而能够安心的在曼联踢球,否则真想不出那个时候在一群孩子中,小贝能否坚持做一个优秀的球员。小贝曾经说过:因为蒂安娜,自己才能够安心在曼联踢球。不过那毕竟是一个短暂的感情经历,他们的关系因为蒂安娜上大学而中止了。小贝应该感谢蒂安娜的一点就是在很多人都在拿贝克汉姆与自己的关系而发财致富的时候,蒂安娜坚持自己的原则,没有跟媒体说过任何的故事,这也让娱记们感到特别的失望。  ◎ 蒂安娜之后的情人海伦  贝克汉姆认识海伦是在1996年,当时海伦还在布里斯托尔大学读心理学,那是在一个酒吧里,小贝主动与海伦打招呼,然后两个人一起聊天,谈得非常的投机,好像是多年相识的朋友。可是海伦不懂足球,也不关心足球,所以当分手时贝克汉姆问她5月11日是否有空,他想那天邀请海伦到温布利球场去看足总杯决赛,因为他会出现在温布利球场上,他绝对是首发球员。海伦感到非常的好笑,因为这个年轻人竟然说自己会出现在温布利球场上,而且是首发的主力,她认为也许这不过是年轻男孩子的梦想而已,于是她婉言拒绝了这个她认为可笑的邀请。  但是第二天早上,当海伦打开报纸时却惊愕地发现,曼联在足总杯决赛上以一球战胜利物浦而夺冠了,而自己昨天刚认识的那个贝克汉姆竟然真的就在曼联的出场阵容中,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海伦认为即使贝克汉姆真的是球员,也不过是在一支普通的球队中,但现在她知道这个年轻人真的是不一般。于是海伦开始对贝克汉姆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也许这就是爱情开始萌发了。在一周后绿洲乐队的演唱会上,她与贝克汉姆又相见了,海伦一下子就陷入了爱情的海洋里,因为贝克汉姆深情地吻了自己,这也是海伦的初吻。就这样两人相恋了。他们的爱情相对来说就简单得多了,因为毕竟海伦是一个平凡的女子,没有任何人会来打搅她。但是因为贝克汉姆要经常地参加客场的比赛,两个人不能够经常地见面,于是为了解决相思之苦,贝克汉姆就送给海伦一部手机,这样两个人可以经常进行爱情电话煲。  但是海伦毕竟不是名人,她在各个方面都不能和维多利亚相比,于是在小贝认识维多利亚之后,贝克汉姆就选择了和海伦分手。在1996年圣诞节前的一天晚上他们谈了好久,谈到情深之处,两人抱头痛哭。即使到现在,海伦仍然珍藏着贝克汉姆送给她的钻戒,虽然自从两人分手后,海伦就没有戴过。她的抽屉里还珍藏着她和贝克汉姆的合影照片,因为那是一段令她今生无法忘却的时光。海伦说:“我不喜欢现在的贝克汉姆,因为他已经成了一个公众人物。在我的心目中,我宁愿相信贝克汉姆还是原来那个腼腆、不太受关注的可爱男孩。”


中篇:《贝克汉姆的感情生涯 第一部分》贝克汉姆的命中鸳鸯(图)

  维多利亚与贝克汉姆是当代最为出名的一对夫妇,关于他们的新闻和绯闻也是最多的,因为他们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世人关注的焦点。贝克汉姆在与维多利亚认识之前,辣妹组合已经是世界上非常有名的演唱组合,特别是在欧美,有极高的影响力,而贝克汉姆当时只是在足球圈小有名气,但是也仅仅是局限于英国的年轻人当中。  比较有意思的是,当时的维多利亚对足球是一无所知,因为她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二十好几的男人会为了一个皮球而疯狂,因为她更喜欢男人们为她而疯狂。很多人认为维多利亚与贝克汉姆是天生的一对,因为他们俩都是前卫的代表,是个人奋发图强的象征,只要你喜欢就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当然也有人认为贝克汉姆自从与维多利亚结婚以后就变得不再是以前那个自由潇洒的帅男了,认为小贝已经被辣妹给管制起来了,因为她实在是非常的泼辣,不允许小贝有任何违背自己的意思。不过根据小贝和辣妹的朋友讲,其实现实生活中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辣妹的个性比较张扬,更希望小贝能够对她宠爱有加。而小贝又是一个极其恋家的男人,他认为生活中最重要的是家庭,所以在弗格森和辣妹之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而且家庭生活中的小贝是一个简单的男人,他不太愿意做一个家庭的主人,而更愿意在辣妹后面做一个后盾,他认为由辣妹持家是理所当然的。总之,小贝是一个非常顾家的男人。


中篇:《贝克汉姆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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