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 王朔无知者无畏-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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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四人比,不值一提。就是那种很佳构很典型的短篇小说,丝丝入扣写一日常心理,滴水不漏,看完也觉得好,仅此而已,谁都能写,归入调佩比较勉强。 5 好小说实在是太多了,任何选本的企图都是对整个文学成就的不敬。就拿这十篇小说当一个最低标准吧,我们后人超不过他们也就不要再写了。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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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梁左序 说到梁左,一般人知道他惯于搞笑,从前些年的相声到近几年的情景喜剧都很有影响。你可以品头论足说他搞得未必都好,但离了他,只怕更不像话。相声,由于他的介入,曾经有一番中兴迹象;情景喜剧,说他是第一人略嫌肉麻却也基本属实。现在,梁左出幽默小说集了,说起来也是顺理成章,只是“幽默”二字不可妄称。我们自认为是有幽默感的民族,甚至曾为什么是“幽默”打架,认真得可敬。一般俗论,鲁迅那样的文字为上品;林语堂钱钟书那样卖学问抖机灵的也是正宗;北京话,除了老舍侯宝林老二位还合适,其余大都失之油滑,叫贫嘴,跟“幽默”不搭界的。有这样的分等,我也替梁左担心,有那一干闲人,做得翻书,先银你的书名纠缠一番,公然以“幽默”打头,将来就要架得住闲言碎语。 这小说集收的是梁左近20年间的零碎作品。一个人光写东西就写了20年,听上去够老的,但你也可以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只有这样跨度才能看清一种新语言的发育过程,从粗矿到圆熟。就算我给梁左戴高帽,我以为老梁的语言在“新北京话写作”各路人马中是自立门户的(这在电视情景喜剧《我爱我家》中可说是达到顶点)。 “新北京话”的共性我就不说了——都有些满嘴跑舌头,喜拿政治时事打镲,拿人不当人,不那么厚道——这里单说梁左的特性,他和那些街头混起来的痞子的区别。这人受过教育,是北京一所名声在外的学校科班出身,这也没什么了不起,那所学校出来的也有很多废物,我强调这一点的是,这个教育背景给梁左其人熏出了一股文人味。按他自吹,他还研究过“红学”,在教育部当过小官僚,修订过“中专”教材,在语言学院给大舌头老外正过口,这些阅历使他运笔时趋于雅驯。同样也是那些狂乱不羁的口语,经他手一过,都戴上了嚼子。我注意过他文中的“用典”,那和痞子完全不是一个出处,痞子之说大都出于牌桌和公共汽车,梁先生之说基本来自典籍野史,不得已“个儿攒”,也乐用经过整理的民歌民谚再整理。梁先生笔致的另一个补充来自传统相声,这么说也不完全,应该说得益于中国传统文化。说他对中国传统曲艺说唱艺术人了门不是瞎说。他更正了我认为那是一堆垃圾的错误观念。那些段子经过几百年的锤炼,看似信口开河,其实里面讲究大了去了,一句咳嗽都不是瞎使的,动一个字说出来就不是那意思了,而且没有“脏口”。梁先生很正经地对我赞叹过,有一类有水平的老胡声演员,脑子里都有一根弦始终绷着,一到裤挡往下的话口,立刻打住,说不出来(大意)。依我之见,梁先生脑子里也是有这根弦的。谁都知道,笑话两种最好使,一是政治口,一是荤段子,放着明摆的痒痒肉不挠,这就是不庸俗。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说清楚没有,我现在的表达能力也是成问题。简言之,梁左的语言比之我辈更工整,句子内里更有一番勾结,而且都读得出声,也好意思读。——这也是他素为吃“开口饭”的演员导演所倚重,逢年过节便忙,净看戏开锣,正经小说集这还是上大街听见有人喊——头一回。 该怎么说怎么说,我以为梁左这个集子的小说不是都好,早年间的东西还是单薄,句子有今天的模样,读起来也觉得话说得巧,只是通篇看下来似嫌无动于衷。我以为梁左这些小说有一个弱项,感情投放量不够,技术成分过于突出。这也是看到其中他最新完成的《怀旧》才有的这个感想。我在看这篇小说时突然感到被满足了,因为这小说中作者倾注进去了大量情感,显见梁左并非无情之人,除了逗笑心里也装事儿也经事儿。这就可怕了。我觉得最有读者缘的小说便是那悲喜交加的东西,我一向自得旁人只使得一副好拳脚,全中国只有我会左右开弓,最怕平地又生出个对手。知道这一天早晚要到,只盼着晚一天拖一天,多混几日。听说这篇《怀旧》原本是他准备写的新长篇的一部分,因为却不过朋友面子又被人拉去写情景喜剧挣钱去了,仓促间就将这几万字剪裁一下,发了出来。很为世间还有很多聪明人为俗事所累庆幸,都那么好说话,好脾气,惟恐做不成好人,就这么下去吧,——我这饭碗算是捧牢了。 注:这个序写完,梁左改了主意,放弃了出这个集子的想法,用力去写他的新长篇,我这个序也就废了。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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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很美》编者序 时隔七年,王朔又拿出了他的新作。一个过去写过很多东西,又曾声言放弃写作的人,此番重新拿起笔,令我们感兴趣的倒也不是他的食言自肥,而是他是否确有一些新意要表达,这才构成一部文学作品产生的必要成因。关于王朔,我们听到的较多的是他的调佩和所谓玩世不恭的写作态度。作为出版过他的全部作品的编者,我们知道那类作品只是他全部作品的一小部分,在某一时期被刻意谊染夸张开来的一种风格。依编者见,他写得更动人也更为读者认可的其实是他的言情小说,这也是我们始终对他抱有信心的原因。看一个小说家要看他的作品,这是他们存在的根本,惟一值得我们关注的方面。其他的种种活跃表现恐怕都不必认真,那其中难免不有表演做给人看的成分,至多只会让我们见识一下人的局限和难以免俗也不能说经过七年沉淀王朔就换了一副心肠以至换了一副笔墨。但在这部新作中还是可以看出他试固有所变的那份努力。烂熟的经常言不及义的口语被经过斟酌意在精当的书面语历代替。更为重视叙事和心理把握。人物放在环境中了,少见或几乎不见跃出情节的卖弄浮夸和泛泛之讥,也就是说想让作品说话而不是作者说话。显然他也有意超越自我,不以老面孔悦世。想法是有了,做到多少自然有待读者公汉。 在本书(自序)中,作者称这书的初衷是对他过去作品乃至个人生活的一次正本溯源。明白讲了是回亿。这且不管他,除了新闻,什么不是回亿?“新”,大约也不在于某人又回亿了。为王朔想,难能可贵的是卸下伪装和人格面具,让我们看一看一个人可以真实到什么程度。作为一个中国人,在中国成长,不论自以为是谁,只怕最后总还要和中国的一部分认同。这点显然他是意识到了。这很好。这意味着他在写自己时也要多一点责任感。这个国家是我们大家的,尽管大家不十分相同,也没有谁可以跳出中国人民这一范畴之外单独成立的。个人的生活经历、思想形成自有其因缘,偶发性和不可等同处。但在同一国度,每个人总难免被共同的命运和大致的造物播弄。有一个事实大概投人可以否认,我们今天所有人的机会,那些个成绩,这一切全开始于20年前的改革开放。说到真实,这是最大的真实。 历史会证明我们一直是在一个大时代中。把这个时代证明给历史是千万人的义务。这里有我们的工人,农民,企业家,也有我们的作家。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肯定王朔的努力。至少希望他无愧于他自己。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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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海岩新作《海誓山盟》序 我想序就是作者信任的第一个读者的读后感吧,好话要说,批评的话也要有点,假装公允,就是这类文体的通例。其实一个人替另一人张目其中必有私好,装不装公正也不吃劲,尽说好话乃至胡乱吹捧一番也没入计较,但我还是决定从俗,一是惯玩个性,二是我也发现一规律,如今当“托儿”就要当“反托儿”,“正托儿”的名声都给搞坏了。好在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一个赛着一个主意大,说什么都信的也不看书了。 海岩是当年四大公安才子来的,其犯罪小说《便衣警察》《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影响甚大,改编成的电视剧也是同年最精致的。我说这三部作品是犯罪小说仅仅是表述方便,其实读过这三部小说或看过电视剧的读者都可以发现,与其他同样以警察为主人公,刑事案件为主线索的作品比,海岩的作品有他非常特别的气质,那就是情不自禁,时时流露出极大的柔情,有时他对这种柔情的关注程度甚至超过对案情本身发展的关注,以至你搞不清他究竟是写犯罪,还是借犯罪在写情感。这在《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中尤为明显,案情发展到后来基本是靠情感来推动的,情感在这里成了故事的核心,破案与否已不再重要,人们更关心感情的下落。把一部犯罪小说扭转为一部言情小说,当年公安诸才子的创作中都有这个倾向,但做得最极端,至今还在坚持且愈演愈烈的当属海岩。 这显然是有悖犯罪小说的规律的,有一位专写古代犯罪小说的金庸先生用他的成功告诉我们,这类小说中情感永远不能超出暴力展示之上。金先生似乎在暗示我们,读者看小说和看打架没什么两样,要赢得读者就要极尽残暴血腥之能事。书中人物必须是小心眼,感情狭隘的人,再加上胡扯淡的家国之恨,那才一触即怒,一怒便不可收拾,永远打不完的罗圈架,且个个师出有名,杀人便也成了行侠仗义和爱国行为。在这里,感情的作用接近一种淫媒,像段誉那样的多情种子无非是为了给其他凶手多拢几次开打的理由,其行径是可笑的,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读后颇觉此人下流麻烦,不免认同二月河的话:谁讲感情谁垮台。 跟金老师比,海岩的文笔也很不适合写这类小说。一位金老师的“迷”说过,金老师的文字有一种“速度感”。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做了一点儿研究,就是什么词熟用什么,像马路上的交通标识一样,简单明确,尽量减少你在文字上的停留,一眼看过去全是事儿,而且每个路口都有相同的标志,不怕重复。单是不怕重复这一条,我看海岩就没这胆量,把笔放在情感上也不可能产生这样瞎眉磕眼一个劲儿往前扎的所谓速度,人的情感总是在心里孕育的,那些文字总是要安静一点儿,莫衷一是一些,有时需要新的旬式新的语言否则不足以描述新的念头,这就耽误读者往前猛跑了,特别是那些一们心思就想挤到第一排看打架的人,肯定很不耐烦。我就见过一位老兄,一边蒸着桑拿一边看着桑拿室电视中播放的海岩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很郁闷地哪贼:还不打,还不打,再不打我出去了。 所以,海岩冷丁拿出一本纯粹的言情小说我也不奇怪,早就想向他进言了,与其当那个披着狼皮的羊不如直接当羊,你的强项在这边。金老师早已坐大,一个足球迷,一个金庸迷,都跟义和团的似的,别招他们,咱们找咱们的读者去,琼瑶老了,也改喜剧了,三毛死了,张爱玲张恨水这帮都死了,一颗颗心眼看要荒芜,咱们别光让安顿一个人发财。 也许把一个人的小说冠以题材已经贬低了这个作家,写言情的,写犯罪的,写改革的,——除了写农村的,农村总是很深刻——就跟说这摊儿是卖杏的那摊儿是卖桃的。我不知道海岩是不是就只配写言情或者只配写犯罪,像我只配写痞子一样。我以为作家写什么都是天生的,像傻子为什么那么傻也是天生的,好作家坏作家之分也就在于一个找着了自己只能写什么,一个还以为自己什么都能来两下。 胡说了这么多,该进入正题说说《海誓山盟》这本书了。真要评论一本书,我发现自己很难胜任,每本认真写出来的书其实都是瑕瑜互见的,只有职业批评家才敢一网打尽说好或是不好。如同所有我读过的书,我不能不说这本小说中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部分。我喜欢这本小说中的所有女性,女主人公林星和她的妓女朋友。我喜欢这些女子身上的古典爱情精神:跟所有人打镣,只对一个人认真。我信这个东西存在。那种跟谁都认真或者跟谁都不认真的态度我觉得都是装孙子。这里妓女们比林星更真实一点,林星半天了还是处女让我很不自在,那并不能使我觉得她的感情格外伟大和难得,反倒觉得平白把其他同样注重精神也很高贵的姑娘给骂了。我不喜欢这本小说中的男性,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