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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被隐蔽的真相-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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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钟随妻子返嵊州。27日晨,钟给有事外出的妻子留言:“我要到杭州一趟,手机没电了,不要给我打电话。”此后钟再未归家。5月30日,钟被发现已死亡,尸体旁满是烟蒂。    
    身后事    
    据绍兴媒体报道,钟健民曾留有一份2000多字的遗书,满纸忏悔:“今天特地将本人的交易记录全部拉出,看后心如刀绞。至死才明白,与庄家斗,只有自己的钱才可以有耐心与他斗,如果心急想赚钱肯定不行,尤其是资本量大的时候。所以,一开始我就踏上了黄泉路    
    的第一步……”    
    “说真的,我想把人家的钱据为己有的念头是没有的,答应人家的利润也不想少,正因为这种心理作怪,当听说某只股票要涨时,常常全仓介入,结果总是不涨,然后亏钱出来,又按原方法介入新听说要涨的股票。也就是因为要达到朋友和自己都发财的目的,牛越吹越    
    大,资金量越弄越大,心里越来越急,操作越来越失败,亏损越来越大,以至于到了今天这种无法收场的地步。”    
    股市中失败的并不仅仅是钟健民,当时满盘皆输的几乎囊括国内所有券商。2001年下半年始,陆续有国内著名券商主动申请破产的传言。之所以要求破产,原因与钟健民相似——委托理财大幅亏损,挪用客户保证金、巨额债务无法偿还等。不过一方是民间的尚处于地下的所谓“私募基金”,而另一方是“正规军”。    
    对“正规军”的窘态,相关部门施以援手。2001年11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现行政策,不再对券商增资扩股设置先决条件,称“增资扩股属企业行为,凡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均可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归还被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处理不良资产”。    
    在此强力援助下,机构纷纷解套。    
    当然也有“后遗症”——2001年券商普遍收成欠佳,当年年底,鲜有券商能够如往年一般发放优厚的年终红利。不过,相比起钟健民在股市中丢了性命,这应不值一提。    
    绍兴文理学院的那位教师向记者比喻说:“国内股民每人头上均悬有一把铡刀,而铡刀下往往放着一叠不太厚的钞票,胆大手快的人兴许能将钞票抢到手,但大多数人的手会被铡到。”与吴敬琏教授的“赌场论”相比,这则比喻多了些血淋淋的意味。    
    杭州的傍晚,华灯初上,车来车往。钟健民居住的天堂里,有没有车来车往呢?    
    记者/刘冬杭州、绍兴报道    
    (此文得到绍兴《天天商报》记者何瑛儿大力支持)


第三章 罪与非罪第33节 危险游戏崩塌(1)

    陈玉麟携款“蒸发”“消费储值”危险游戏崩塌    
    正是因为赚钱快,所以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陈玉麟未花一兵一卒,仅采取代理商的方式,就在全国铺开了网络。似乎谁都没有考虑其中的“信用”问题:凭什么众旺收入200元却能付出1200元?    
    陈玉麟仿佛是一夜之间消失的。    
    2004年8月5日起,他的手机开始关机;8月11日,他的公司,山东众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关门停止营业。    
    他留下了一个Email地址,说想找他的人可以给他发信,但有人给他发了很多封信,却没有任何回音。    
    来自广东的一位林姓女商人,在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对众旺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对众旺公司的3个账户进行了冻结,发现里面仅有余额30余万元。    
    而据粗略估计,陈玉麟在公司运营一年半的时间内,积聚起来的现金应该有几亿元,如今这些资金和他一样不知去向。    
    坊间纷纷传言,陈玉麟已经携巨款潜逃。如果情况属实,这将是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诈骗案。    
    “消费储值”模式    
    山东淄博的王女士在锦州做生意,2004年6月份,她在报纸和电视广告上看到了陈玉麟及其“独创”的“消费储值”卡的商业模式。在那些介绍中,此模式被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概率论中的“大数法则定理”所解释。    
    在宣传中,众旺被称为是“集合B2B、 B2C、 C2C等电子商务模式的优点并与国情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属最新、最前卫的电子商务模式”。陈玉麟则被描述成具有卓尔不群的眼光的商业模式创立者。    
    根据描述,消费储值卡建立的初衷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的双赢。众旺以每张卡10元的价格向消费者出售其消费储值卡,约定商家给予一定的折扣率,一般在1%~15%不等,但给出的折扣不直接返还给消费者,而是给众旺公司,消费者获得的是点数,即消费金额×计点率(即折扣率)。    
    对消费者致命的诱惑在于,只要消费者攒够200点,就可以在未来两年内获得1200元的回报。换句话说,商家只给予众旺的折扣200元,众旺却要掏出1200元给消费者,当然,是隔月发放,约两年发完。    
    真正让王女士心动的,是她看到一些商人在成为众旺的代理商后,每月从商家收取的折扣费就高达几百万。    
    根据陈玉麟制定的代理商法则,从商家收取的折扣费的20%归代理商所有。而王女士付出的代价只是交给众旺5万元的代理费——也就是说,只要能拿到超过25万的折扣费,就可以赚钱了。    
    根据以往代理商的经验,开始的时候收的折扣费并不高,但一旦加盟商家和持卡者增多,一个月近百万的折扣费不在话下。也就是说代理商每月赚十几万以上,这看上去非常来钱。    
    而且,这个生意不算难做:一方面,消费者只需付10元,就可能在未来获得奖励,这对消费者来说,没有什么投入即可获得高额收入。对商家来说,付出一定的折扣获得更多商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正是因为赚钱快,所以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陈玉麟未花一兵一卒,仅采取代理商的方式,就在全国铺开了网络。    
    似乎谁都没有考虑其中的“信用”问题:凭什么众旺收入200元却能付出1200元?每一方都为了自己的利益在推动这一切。    
    于是,王女士成为了众旺的一个服务中心的经理,她交给了陈玉麟5万现金。根据陈的要求,这些现金被汇往他的私人账户。当时王女士就有些疑问,为什么钱不汇往公司账户?陈玉麟解释说:“公司就是我的,汇给我就是汇给公司。”    
    后来的事实证明,绝大多数服务中心的资金都汇往了陈玉麟的个人账户。    
    截至2004年6月,众旺在全国26省开设有425个服务中心,这些中心的代理费共计2125万;另外,众旺发行了近百万张卡,每张6元卖给服务中心,再加上一些材料费用,陈玉麟在运营这一块的收入共计就超过三千多万元。    
    另外,据说,一些好的服务中心收到的商家折扣费每月就有几百万,这些资金的20%留给服务中心后,剩下的也全部汇到了陈玉麟的私人账户。    
    无人能给出陈玉麟的私人账户资金的确切数字,但据估计,应该不下几个亿。    
    发家之程    
    陈玉麟说公司是他个人的,实际情况并不全是这样。根据山东省工商局的注册资料,山东众旺的股东有两人,陈玉麟出资338万,占65%的股权,张秋艺出资180万,占35%的股权。据了解,张秋艺是众旺一个负责网站建设的韩姓副总的妻子。    
    见过陈玉麟的人说,年近40岁的陈看上去有点小聪明,但“决不是大智慧之人”。    
    陈玉麟在宣传资料中说,消费储值模式是他的独创,但实际情况也不一定如此。    
    关于陈玉麟的起家,至今仍有众多谜团,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当年的陈玉麟曾经贫困过。在公司登记资料上,陈玉麟留下了一个位于济南天桥区运输新村的居住地址,记者专程赶往,发现是一栋非常陈旧的居民楼。    
    据众旺公司内部传言,陈玉麟早年是粮食系统的一名科员,在粮食系统改制后,陈玉麟下岗。为谋生计,他北上打工,去了一家名为天津聚合商贸的公司,这家公司即是做“消费储值”的。    
    天津聚合的老板系山东淄博人,在想出“消费储值”的点子之后,先在北京成立了一家名为北京龙腾的公司。由于北京的市场环境以及奖励金不足够多等各种因素,北京龙腾失败了,他转而移师天津。事实上,天津聚合也不是那么成功,但此时,他招收了陈玉麟——正是他,在回乡后将“消费储值”的理念大加推广,并成功覆盖全国。    
    众旺公司2003年3月注册成立,在经过开始缓慢的发展后,在2004年初期迎来了高峰。    
    陈玉麟非常巧妙地宣传自己,他在很多媒体发了各种“软文”;参加“中国企业发展和营销论坛”,并被组委会评为“中国优秀企业家”。之后,将这些内容在公司资料上大肆宣传。    
    虽然,在2004年3月份,消费储值卡的奖励条件由每120点为一个奖励权(即攒够120点,就能获得1200元的现金),变成了每200点为一个奖励权,优惠少了,但这丝毫没有改变一些消费者的热衷。    
    很多消费者的心态是:反正只花10块钱,又不会亏什么。持卡者的数量迅速攀升,向百万数量级进发。    
    然而,市场出现不消费光买点数的行为。即消费者到加盟商家那里,不购买任何东西,直接把200元钱交给加盟商家,加盟商家即在没有任何消费发生的情况下,把这200元钱交给众旺的服务中心,该持卡人被记上200点,在未来2年得到1200元。即相当于投资一笔资金,在两年内得到6倍的回报。    
    这种“虚拟消费”的迅速膨胀,使得各服务中心的收入大幅增加,各地来寻觅商机的代理商更多了,众旺在全国铺开的网络以更快的速度扩大。


第三章 罪与非罪第34节 危险游戏崩塌(2)

    金蝉脱壳    
    广东商人林女士是在2004年4月份成为众旺的代理商的。她在广西南宁包下了5个区的代理权,付出25万的现金打入了陈玉麟的个人账户。但后来她发现南宁已经有一家做“消费储值”的公司,业务模式和众旺如出一辙,而且已经做得不错,她决定退出。    
    在6月底、7月初,她在找陈玉麟要回25万的时候,陈玉麟正忙得不可开交。众旺的总部,挤满了来自各地要求成为众旺代理商的人。陈玉麟忙于接见各地代表、收钱和给予《授权书》。    
    这些代理商们发现,众旺公司根本没有正式的合同可签订,他们得到的只是一份《授权书》,而且,很多《授权书》没有加盖公章,整个众旺公司一片忙乱,很多代理商等不及在《授权书》上盖公章,便交了5万块钱赶回家以最快的速度“发财”去了。    
    然而大厦将倾。    
    7月19日,一道利剑从天而降打破了陈玉麟的计划。    
    当天,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一条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加入消费储值要谨慎”,并特别强调:“消费储值的奖励系‘赠予性奖励’,不是一定会返还的。”    
    正是这条消息的发布,让陈玉麟决定“金蝉脱壳”。    
    7月下旬,陈玉麟忽然通知各地服务中心,所有折扣费二八分成,由众旺总部支付奖金的制度全部废止;新的制度是,所有的折扣费各地服务中心八成自己留下,二成上交众旺,但是,消费者的奖励金必须由各地服务中心自行支付。    
    以前每月的每个权数的奖励金额全国都是固定的,那么实行新制度后,每个月的奖励数将由各省自己决定。这也就意味着,支付6倍于收到的钱的这一“亏损活”被转移到了各地服务中心的代理商身上,而众旺,什么活都不用干,只等着每月20%的折扣费汇入账上。    
    此举立刻招致了代理商们的反对,一些刚刚交了5万块钱的代理商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他们纷纷去要求退款。    
    但是,他们被告知:“退款可以,但必须付税。”必须付的税率是38。5%,没人知道这个税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但是,从众旺漏出来的消息是,由于一些关系没打点好,陈玉麟刚刚被查处偷漏税,交纳了几千万的罚款。    
    大厦之倾    
    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在奖励金由各省单独发放后,各地发放金额明显减少,7月份,山东一个奖励权只发放了22。03元,广东省发放45元,远远低于先前的100元之上的水准。    
    很多花巨资买了点数的消费者,不满奖励资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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