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的冒险-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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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世纪末期,英格兰王室特许成立莫斯科公司和东印度公司,后来发展成规模巨大、盈利丰厚的企业。荷兰由于有东印度公司而在17世纪成为欧洲大陆上最富有的国家。
当时的股份公司是现代公司的前身,这种全国性的股份公司是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组织发明。没有它,现代的世界就不会形成。
没有这种公司,美国历史也将会重写。约翰·弗雷德里克·马丁在其撰写的迷人的著作《逐利荒原》一书中清楚地描述了股份公司的重要性及其在新英格兰开拓殖民地追求利润的故事。
最初,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和普利茅斯殖民地都被组织成股份公司。人们后来称这些公司的成员为“先驱者”。他们来到新英格兰,为公司的成功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必须承认,他们中有些人,严格地说是作为商业追求的一部分,只能在天堂寻求他们的报酬。那些在公司里投资了钱财却留在英格兰的人,后来被称为“投机家”,他们的确希望更快地获得实实在在的回报(顺便说一下,“投机家”一词实际上相当于现在的“风险投资家”)。
不论早期移民的动机是什么,他们的资助者是谁,第一批新英格兰人在美洲大陆建立的立足点马上被证明是一个避难所。当时,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在解散议会实行个人专制统治后政治环境急剧恶化,很多英国人为了逃避政治、宗教迫害才来到这里避难。在最早横跨大西洋的移民中,从1630~1643年来到新英格兰的约有2。5万人。要想短时期内就安排他们在广袤的荒原上定居决非易事。
在人们的印象中,早期移民在美国的定居是一个漫长的边疆开拓过程。他们向西推进,砍掉挡在面前的丛林,然后筑起篱笆,搭建家宅,最后建立城镇。虽然艰辛缓慢,他们却百折不挠。
这一进程不像人们描述的那样简单,至少早期是非常艰难的。在17世纪早期,试图以个人力量为基础来开拓边疆若不是为了自杀(清教徒们无论如何也不想在这里自杀),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要想像一下,你自己若是想在一处新的地方安家时需要做哪些事情,就很清楚了。殖民政府当时不得不同意他们选择一块土地。但是,他们必须向印第安人购买土地,然后加以测量(一般由政府进行测量)。这些土地有宅基地、林地、种植场、草场、沼泽地等,在移民中间合理分配。沿河土地不得不由大家共同享有,道路要开辟,桥梁要修建。
所有这些都需要大量的组织工作和花费巨额费用。作为当时清教徒们手边惟一适合的组织模式,股份公司很快成为当时建城筑路的组织形式。这样,“进城人”便取代殖民者和冒险家在新建立的社区里永久居住,而那些提供钱财或技能的“逗留者”通常不会在这里安家定居,通常是很快就离开。
问题是,当时进城定居的人很多而那些四处流动的“逗留者”人数不多。托马斯·胡克,马萨诸塞州剑桥和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城市的创立人(也是当时最著名的教士之一),解释说所有的城镇“都需要有才华、有能力的人来管理,有财富的人来承担费用”。
由于短缺,这些人就在殖民地上到处流动,不停地参与开发建立城市,作为报酬,每建一处城镇后就分配到一块土地。他们要么将土地出售要么租给别人。很快,这些人启动了殖民地的城市建设进程,希望能够从中发达。这些人与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具有某些相似之处。
第一部分:“卖空要么赔本买进 要么不买去坐牢”逐利荒原(2)
他们中的有些人,如150年后的丹尼尔·布恩一直与边疆为伍,建成一处拓居地后就转向开发另一处。科尼利厄斯·沃尔多,1624年生于英格兰,一开始到达马萨诸塞州伊普斯威奇。到了17世纪50年代成为切姆斯福的创立人之一,70年代又参与创立了邓斯塔布市。在随后的十年中,它投资购买了梅里马克河沿岸土地,即后来的洛威尔市。沃尔多后来在不停的迁移中,一直没有放弃在各城市中的土地和自己经营的生意。他的后代,由于他建立起的家业,比他著名得多,成为18世纪主要的土地投机商。
由于建立城市需要得到地方议会和州议会的授权同意,议会成员尤其是直接处理这些事情的委员会成员,通常授权在他们从未居住过的地方建立城市。乔舒亚·费希尔作为契约仆役来到马萨诸塞州,最后成为四个不同的城镇里13块土地的主人,主要是由于他是州议会的成员。现在这种欺骗行为,当然不会让别人知道,它被认为是不可原谅的腐败。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说这在17世纪是一种很普遍的行为。
当时,有能力与印第安人打交道的人尤其受到尊重。那些会讲印第安语的兽皮商人,在购买印第安人土地的谈判中通常大有用武之地。他们最后通常会得到所购买土地中的一块。约瑟夫·帕森斯是早期斯普林菲尔德的移民,他见证了1636年与印第安人签署协议购买土地的过程。很快,他便活跃于温莎和哈特福德等地。在17世纪50年代,他频繁地与印第安人交易,并成为北安普敦的开创者之一。他向新建的城市哈德利出售一些自己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的土地,与印第安人谈判购买后来诺斯菲尔德市所在地。
在近50年的时间内,约瑟夫·帕森斯一共积极参与建立了康涅狄格河峡谷的5块殖民地。在这一过程中,他把自己与印第安人打交道的才华转变为巨大的财富。1683年他去世时,其财产价值为2 088英镑,是17世纪马萨诸塞州西部最大的遗产之一,即便在英格兰也是一笔数量可观的财富。
的确,这些追逐利润的城市创立者绝非全都正直。詹姆斯·菲奇从印第安人那里得到康涅狄格东部的100多万英亩的土地后,采取各种手段吸引移民定居。但是,移民通常抱怨他们得到的承诺与得到的土地相去甚远。在一份正式的控诉中,他们指控菲奇一方面承诺给予质优的土地,一方面却自己保留最好的土地,只给他们一些“贫瘠的石山荒地”。
尽管偶尔存在一些这样的道德败坏的行为,但是清教徒们在荒原上临时创造的建城机制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他们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地开拓了新英格兰南部和沿岸地区。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全新的一类人,当时的英语体系中甚至没有一个相应的单词,直到19世纪中叶人们才给予这类人一个响亮的名字:企业家(entrepreneurs)。
所以,没有人能够怀疑大多数人当时来到新英格兰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梦想在荒原上建立一座美丽灿烂的城市—350年后人们仍然还在继续这一进程—很多人同时也在奋力拼搏从中获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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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卖空要么赔本买进 要么不买去坐牢”华尔街上的垄断(1)
法国人喜欢说,发生变化的事物越多,他们就越是维持原状。法国人从来没有因为自由市场而闻名于世,但是他们这条出名的谚语却道破了天机。用于规范市场的经济学原理不太可能改变,古往今来,商人们总是使用相同的策略和手段在寻求财富。他们有时能够成功,有时会失败。但是,市场就像密西西比河一样,总是川流不息。
最让人心动—可能也是回报最丰厚的—市场策略通常是垄断。一位商业垄断市场,是指他拥有市场上某种商品—不论是公司股票、黄金还是猪肉—的所有货源,任何购买者都必须向他购买,否则就只好将就。垄断者能够获取高额回报的原因是卖空者们通常没有这些东西就不行。
卖空者一般要通过降低价格获利。为达到目的,他出售不是自己拥有的商品,向客户承诺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送货上门,然后以更低的价格从别处购买送给客户,从中赚取价差。在成功的垄断行为中,卖空者发现—通常发现得太迟了—他们出售的商品,已经被买家全部拥有。这样,他们为了准时交货,就不得不首先按照买家开出的任何价格购买这些商品。这就印证了华尔街的那句名言:“卖空要么赔本买进,要么不买去坐牢。”若能真正实现垄断,卖空者就会受到挤压,陷入财务危机—一种让人心惊肉跳,通常会嘈杂喧闹、令有识之士感到棘手的事情。
但是,要真正实现垄断非常困难。不论以何种方式,必须要买断所有的供给或者抑制供给,同时还要防止被别人发觉而逃出陷阱,或者把价格哄抬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因此,要成功地实现垄断需要运气、技能、胆识和大量的资金来源。尽管困难重重,但古往今来,仍不乏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尝试一番。
在纽约,第一次垄断发生在1666年,当时纽约只有44年的历史,华尔街还不是金融中心,只是北部的防御要塞。是年,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垄断了贝壳串珠市场。菲利普斯于1626年出生于荷兰,1647年随父亲移民到新阿姆斯特丹。作为木匠,1652年他的确参与了建造了当时的城墙,华尔街也因此得名(英语中Wall Steet中的wall原意为城墙)。
菲利普斯不久便放弃木匠的工作。作为一位有才华、有雄心的年轻人,他很快走上了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与一位富有的寡妇结婚。由于有妻子的财富做坚强的后盾,他开始与印第安人、西印度群岛人以及荷兰人做生意。
印第安人提供的兽皮是17世纪纽约经济的主要支柱。在交易中,他们不想用金银来做交换,而且用他们认为是真正货币的贝壳串珠。贝壳串珠是用蛤壳做成管状孔珠,通常被串在一起,组成精美图案。1650年,6颗白珠或3颗黑珠价值1荷兰斯托弗(等于1/20基尔德,1斯托弗实际上等于荷兰的五分镍币)。
不幸的是,贝壳串珠遇到了通货膨胀,到1659年1斯托弗可以买到16颗白珠。这不仅大大提高了购买兽皮的成本,而且由于当时的移民和印第安人在日常交易中用贝壳串珠作货币,因此对当地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总督彼得·斯特伊弗桑特尝试了一些如价格控制等政府通用的措施,但效果很一般,因为人们根本不理睬价格控制。
此时,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由于拥有新婚妻子提供的充足资本,开始大量收购串珠,储藏在木桶里,使之退出流通领域。很快,他便控制了贝壳串珠市场,轻而易举地大幅度提高了串珠价格。到1666年他只用3颗白珠就可换到1斯托弗。
中央银行的概念直到18世纪才出现。但是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在17世纪中叶实际上扮演了中央银行的角色,控制了货币的供给,毫无疑问,他也从中发了大财。由于能够与远在东印度群岛和马达加斯加岛的人进行贸易,他将继续成为殖民地上最富有的公民(这绝非偶然,因为他后来又与一位富有的寡妇结婚了)。
随着华尔街金融市场规模和范围的扩大,垄断市场的行为也随之增加。到19世纪中期,对于一位狂热的投机主义者来说,当时仿佛是“这些奇特的现象几乎每个星期都要重现一次”。商船队队长科尼利厄斯·范德比尔特依靠12个月内两次垄断哈莱姆铁路公司的股票和一次垄断哈得孙湾铁路公司的股票而在华尔街建立了不朽的声名。也许在华尔街历史上最著名的垄断事件是1869年杰伊·古尔德和吉姆·菲斯克几乎垄断了当时的黄金市场。
但是随着股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垄断某种商品需要的资本也随之增多,垄断行为开始减少。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发生的最后一次垄断行为是在1923年。当时,由于有很多管制措施,它们不是制止,就是坚决反对垄断,所以将来也不大可能再出现垄断。
然而,即便垄断在股票交易所绝迹,也不会完全从华尔街消失。1980年纳尔逊·邦克·亨特和他的弟弟威廉·赫伯特·亨特试图垄断白银市场时,的确是华尔街出现的最大垄断之一。
与黄金不同,白银有多种工业用途,尤其在电子和摄影业。所以,除用于铸币之外,对这种金属的需求仍然很大。但是,由于被用作货币,美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把白银的价格规定在12。5美元1盎司。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于需求量激增,加之全球生产滞缓,政府发现无法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实际上,美国是被迫放弃使用银本位制的。财政部召回已发行的1美元的银元券,降低或消除铸币的含银量。(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银币自然很快消亡,几乎在一夜之间,原来的银币便在流通领域消失殆尽。)
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