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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荒山之恋-第10节

小说: 荒山之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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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骂了出来,把一街的男女老少都惊呆了。见是个十分文明体面的小伙子和一个俊俏可人的姑娘,骂出了那样吓人的话,都糊涂了。一时也没有劝架,只愣愣地看。骂着骂着,冷不防,他抽了她个嘴巴子,脸颊火辣辣的,却有一种快感,她也回了个嘴巴子。旁人这才起哄,上前要拉扯他们。她挣着嚷:“碍你们婊孙养的什么事,快滚!”他挣开手,一把拽住她,对众人说:“两口子的事,你们蹭什么便宜?”她心里猛的一颤,眼泪不知怎么下来了。众人们笑着骂着散了开去,天也黑尽。不知什么时候,他们哆哆嗦嗦地抱成了一团,什么话也没了。月亮这才升起。    
      晚上,女孩儿回到金谷巷的家里,对妈说,她要结婚了。妈一怔,然后就哭了,不知哭什么。女孩儿不让妈哭,吵着要扯被面儿,做新衣裳。妈擦了眼泪,打开立柜的门叫她看,原来是一柜子的绫罗绸缎。妈攒了一辈子的,开始是为了自己攒,后来,自己没指望了,就给女孩儿攒。女孩儿抱着妈,高兴得哭了。    
      那天,月亮升起的时候,金谷巷的女孩儿要离开金谷巷了。    
      事情绝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可是行动起来也绝没有思想准备的那么痛苦。经过长久不息的争取,调动慢慢地有了进展。歌舞团要了他,她则联系了那市里的电影公司。他们想透了,两口子只能有一个干剧团,另一个得留守看家。再说她原先学的京剧,到了歌舞团只能唱歌,唱歌却也唱成了京腔。她将事业的机会给他。为了他,她什么都愿牺牲。任何牺牲,于她都成了莫大的幸福。由于县剧团是集体所有制单位,为转到全民所有制的歌舞团费了更多的周折。慢慢地下了商调令,又慢慢地下了调令,先下了他的,再下了她的。团里开了欢送会,朋友们帮忙捆扎了行李,只剩最后一夜了,两人在地上铺了几张草苫子,权作床铺。他倚在旧报纸捆成的枕头上,想象着即将展开的新生活。由于调动的折磨,已将那新鲜和激情耗损了好些,剩下的净是琐碎的事了:住房、家具的安放,孩子的学校和幼儿园,等等。讨论完了那些,他才说道:“如不是你,我是绝调不成的。”她也说:“如不是你,我也是调不成的。”他们说的都是真话,如没有对方,他们都不会成功的。经过了这一番争取,他们彼此都更依靠了。他们互相抱住,看着已经卸了窗帘,临时用一张旧报纸挡上的小窗。月光照亮了报纸,报纸上的字一行一行的漆黑。他们好像听见院后小杂树林里,风吹树叶儿的“沙沙”声,有一把二胡在唱。他们这才觉出这里是多么难以割舍。    
      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他们就要离开这里,离开那片存了许多回忆的小杂树林了。    
      蜜月如同醉了一般。她虽是和男孩儿厮混了多年,却从未越过防线。如今,全线撤离,不曾想到禁区内原是这样一个心荡神迷的世界。这才是爱,这才是女人的滋味儿哩。她简直是白活了这多年,白和男孩儿厮混了这多年,白做了半世女人。觉着尖锐的疼痛的同时,感到了刻骨铭心的快乐,这几乎是爱情的本质的揭示了。好比打开了一个新的天地,一个广阔的世界。她有了无尽的施展与享用的战场。她用不完她的魅力,享不完她的快乐。她能生出无数的亲爱的诡计,那诡计的得逞又给了她无穷的得意和骄傲。她原以为这是一个答案便可解决的谜,岂不知这是个没有尽头的连环谜,一个接一个,一个接一个。这里有着许多智慧,好比开发了一个新的更蓬勃的源泉,生命之活水,源源不断,注满了全身心。她从心里感激这个男人,是这个男人及时击毁了她的防线,使她尝到了这快乐。如若太早,尚未成熟的身心会自然起来抵抗,如若晚了,过分的焦灼会太易疲劳,而不能充分享用这快乐。他正当其时,在她二十二岁的时候,呼应了她的觉醒。上天真是太厚爱她了。这男人惊异这女人怎么有那样活泼与大胆的生命,那样的能够领会快乐,又给他快乐。并且充满了灵感,随时可有出人意料的令人销魂的小手段。在那炽烈的情梦中,两人都卸了伪装,流露了真情。他爱她爱得要命,恨不能一口吃了她,几乎要把她骨头挤碎。她痛苦而欢乐的叫声更使他激动。整整一年的苦心没有白费,有了报答,他激动地想着。即使在他最最激动的时候,他仍有着冷静的头脑。他开始作下一步的策划,他要拴住女人。他深知拴住她有多么不易。然而,太易拴住的女人又多么无味,激不起热情,激不起智慧。他爱就爱这不容易拴住的秉性。他是那种不安分的男人,身上有着过多的精力和才分。一个颇费心计的女人便是这精力与才分极好的出路。他今后的一生也许都要在进行这一场斗争。想到此,他很激动,也很冷静。她是自由惯了的,从小和男孩儿一起厮混,他即使是神仙一个,单枪匹马也拢不住她的。所以,他要给她自由,这自由恰恰够她乐的,玩的,恰恰叫她不觉得枯燥乏味儿。他知道,将她放得太松,她要跑;勒得太紧了,她不自在也会挣着跑,唯有不松不紧,即由着她撒撒性儿,却又跑不脱,才是正好。他在心里暗暗给她画了个地界,时刻掌握着尺度。让她有和过去一样多的男朋友,很多人喜欢他女人,这女人又唯他独得,也是一宗很大的骄傲。可唯有这女人属他独得,许多人的爱戴才是骄傲,所以,他严密监视着不许有任何一点稍稍过分的行为发生。而她,见他很大度,便觉着男人很不平凡,更看重了一些,虽是稍稍受了一些约束,却也情愿。而且,做女孩儿时有的快乐,基本都有,还多了那种女孩儿家不能得的快乐。她打扮,她撒娇儿,她使眼神,他一个人几乎抵得了几十个观众和对手,她跟他过得知足,也安心。第二年,便有了个小男孩儿。她说不上是爱他,还是不爱他。听他哭,心疼,见他笑,也乐,他吮着她的奶头,心里麻酥酥的是滋味儿,就用流不尽的奶水喷他,他闭着眼儿乱躲的可怜样儿,叫她忍不住地亲他。可是,总嫌他坠腿儿,她还没乐够呢!女儿家刚做定,新媳妇还没做够,就要做妈,她嫌太忙了一些,所以倒并不是割舍不了的。婆婆抱去十天,她不想念,娘家妈抱去半月,她也不惦记。望着那对被乳汁撑得老大的奶,她微微地发愁,怕失了她的好身段。    
      这时候的她,简直像颗熟透了的果子,谁见了谁都想摘。每日站在干果柜台上,招来多少大傻哥、二流子。男人很不放心,便说这活儿太苦太累,要给她调工作。好在,他做组织工作,地方上人头很熟,调动个工作不费难。不久,她就脱了白大褂,去了文化宫报到,做打字员。文化宫的工作又清闲又体面,每日里没多少字可打的,她就织毛衣。虽然没了龙眼吃,可是整天可以穿得漂亮整洁。男人让上海的战友捎了一辆小轮子自行车,通红通红,前边安着个小镜子,装了个锃亮的小筐子,她自己又拴了只粉红的小兔子,车子一骑,就前后打悠。下了班,路过菜市,买一把碧绿的芹菜,装在筐子里,一路地风光过去。    
      是这城里的风光,又是这城里的败坏。都瞅她,瞅过了就有些惭愧,就唾她,唾过了心里又恨恨的自卑,也不知自卑个什么。    
      她可不问这些,漂亮快乐地早来晚去,犹如太阳早上升起,傍晚落下。    
      “四人帮”的势头过去,然后,歌舞团的风头也过去了。他调来此地仅仅半年,歌舞团便解散了。从成立到解散,一共是八年,还没“四人帮”十年的命长。歌舞团的人四下里乱分,有门路的自找,没门路的服从。他虽没有门路,可拉大提琴的名声却出去了,文化宫要了他。他便去了文化宫上班,专管群众文艺。    
      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窗外空地上阳光的移动,他想着,花了这么大周折,调来此地,像是为了这文化宫似的。    
    


第二个女儿出生同志之间互相帮助嘛

      文化宫有一只一百二十贝斯的“东方红”牌手风琴,放在角落里没人动。他便拿到自己的办公室里,没人的时候就拿出来拉拉。琴旧了,声音喑哑,风箱也漏气,咝咝的风声从头至尾掺杂在喑哑的琴声里,叹息似的。他轻轻地按着琴键,由着风箱自然开闭,咝咝地响,心里难免惆怅。自己与大提琴终是无缘,天意如此,也无可奈何了。可以宽慰的是全家毕竟脱离了县城,到了这中等城市,且又是全民所有制单位。女人在电影公司宣传组,三个月后,公司就分给一套两室一厅的单元房。许多十几年工龄的职工还没有此等待遇,可见工作与人缘都很好。大女儿上了小学,小女儿也进了电影公司的幼儿园。虽是脱离了心爱的大提琴,可文化宫的工作究竟轻松安闲,不用出去,免了夫妻分居之苦。平心而论,也可知足了。他原是没有过高奢望的人,极少作非分之想,平安就好。他是常作退一步之想的。没了大提琴,却有手风琴时常摸摸,也知足了。    
      文化宫是新盖的房子,临街是文化宫剧场,对外售票,张着大幅广告牌和小块排片表。广告底下,有一扇小小的铁门,挂着窄窄的牌子标志着文化宫的所在,由于广告的张扬,那木牌几乎被埋没得看不见了。铁门进去,又宽阔起来,有大的院子,二层的楼。楼里有图书馆、游艺室、排练场等等,还有几间领导的办公室。从底楼的一个门洞穿过去,经过锅炉房和伙房,便是一个极小的后院,有一排坐北朝南的平房,那便是办公室了。他所在的群艺组,便是其中的一间,连他一共两人。办公室本是面对面地放着,可他极不善于这样贴近地与一个陌生人面对面而坐,便借口光线的问题,将自己的桌子靠了西墙,那人也只得靠了东墙。两人从此便背对着背,各人面壁而坐,他才觉着轻松与安心。西墙下布置了一个自家的角落,办公桌放了一小架书刊,拉了一根小绳,晾了毛巾,窗台上放了肥皂盒,还养了一盆文竹。玻璃板下,压了一张风景画,画的是田野和牧人,象征着开阔的世界。他面对着这些,便将身后的一切都忘了。    
      这里的工作,想做就有,不想做就没有,而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宁可无聊得苦闷也不愿找点事干干。所以,他除了辅导一两个毫无希望可言的业余大提琴爱好者外,别的工作几乎没有。他几乎不明白群艺组的责任究竟是什么。同事对他说:别看这会儿闲,到了群众会演就忙了。可会演一次还未遇上。眼下,工厂农村都在一味地抓生产,正是群众文艺的淡季,他也乐得清闲,便时常的拉拉手风琴。手风琴的声音像哭泣,却传得很远。尤其是寂静的下午,几乎一整个院子都能听见。    
      她的打字机安在二楼朝北的一小间里,窗口正对着院子,琴声听得很清晰。她坐在打字机前的高凳上织着毛衣,听见琴声,就回转头望望。有时那门开着,便看见一个瘦削苍白的男人面壁而坐,他拉琴的姿势很怪,头几乎睡在了琴箱上,睡着似的一动不动。琴却响着,虽然嘶哑但十分温和。她将高凳转过来,面朝着院子,看戏似的。手上仍然飞快地织着毛线,绝对错不了针,还织着复杂的花样,几天便上了身。穿新花样的时候,旧花样就已拆成了线,洗净晾直,开始织又一种花样。不过一个星期,又焕然一新。是这样,她才有着穿不尽的新装,变不完的花样。“四人帮”打倒了,她最觉着快活的事情便是穿着打扮的道路广阔了。发式、衣着、化妆品,丰富多彩,日新月异,叫人追赶得喘不上气,又兴奋又紧张。她生活的热情加倍地高涨,智慧与活力充分调动起来。她对一切新款式有着特殊的敏感,又极善于触类旁通,大胆创新,所以她既是头等时髦的,可却叫人绝对说不出是附合了哪一股潮流。她永远标新立异,绝对不愿和别人一样。曾经有人照她新织的花样织了一件同样的毛衣,她便愤然将刚织成的毛衣拆了。而她的毛衣拆了那人再看自己的,顿觉黯然失色,十分无趣。女人喜欢衣服,往往是喜欢穿在别人身上的,而不是穿在自己身上的。她却有着与众不同的敏慧,就好比乐队的指挥读到总谱,耳边便响起乐声,她看见一块布,眼前立即出现了这块布幻化成的衣裙,并且是适当地穿在自己身上的形象。在做一个女人的学问上,她有着无穷的想像力。如不是她的时新,这城市许又要落伍很多。    
      她留了长长的头发,只半烫了。街上正流行披肩发,她却从正中分了头缝,贴了头皮紧紧编了一根辫子,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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