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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别走我爱你-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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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惠:“要不你先找点替代品?非得海洛因?咱吸根大麻先顶顶不行吗?”    
    我放下手机,开始琢磨着上哪儿去找“大麻”。    
    我在本地小有名气,主要是当年趁着年轻有激情做过很多尝试……电台主持人、专栏作者、平面模特……我并不是单纯靠脸吃饭的人,不过话说回来,会写字说话主持的人海了去了,一张说得过去的脸是必须的通行证,这年头,美女和才女都不稀罕,做女人得内外兼修。    
    我见到美女时就装才女,见到才女时就装美女,见到美丽的才女时就厚着脸皮拿出痞子作风把她们吓倒,这种蝙蝠式的投机行为使我暂时可以在一些面向大学生的栏目中苟延残喘,也认识了一些人……这批人的共性是:当我没用时他们永远想不起我,成人的交往总是带有一定功利性的。但也有一些感觉不错的,北京上海南京广州……分散于全国各地,当时也都有点小小的暧昧,但都因为机缘不巧错过了,我拿出一张白纸把有可能性的几个人列出来,一边写一边合计,按这么下去,2008年以前全国除了台湾省我是走哪儿哪儿有老情人儿等着了。    
    选秀开始。


第三部分:先谈事业再谈爱情叫床都用法语

    首先划掉了徐齐一,他会嫌我没有他妈温柔,而且没有他妈会做饭,还是让他在他老妈的围裙袋子上多系两年吧。再说,他喜欢在中文里镶嵌英文单词,我英语没他牛,至少要说一口流利法语的女人才能镇得住他,叫床都用法语,让他大睁着小眼睛只剩下崇拜的分。    
    其次划掉了在外省的几个蓝颜知己,远水解不得近渴是其一,其二是自从和宣桦在一起后都把人家撂一边儿了,现在再吃回头草有退而求其次之嫌,人家也都是英俊少年,就算一时为我所蒙蔽,现在也早就悟到我没准备拿他们当真了,之所以还勉强联系着,八成是一种挑战心态———我说过我能看上的人都不一般,他们大多被形形色色的女孩子倒追过不止一遍了,很怀疑这个世界上还有他们泡不上的妞,所谓独孤求败。我没有哭着喊着求他们恩宠,所以他们反而会在泡遍天下马子后产生好奇,泡妞和下棋一样,棋逢对手才精彩。他们对我的欣赏,往好里说算惺惺相惜,往坏里说是蛇鼠一窝。    
    然后又划掉几个人品还算善良,但是没什么意思的本系同学。我有时沉默寡言,并非文静,而是不想跟傻逼废话。我看人是很势利的,他做什么没关系,但得好玩,得有东西可挖。我的朋友里不乏语言尖酸刻毒者,刻薄是需要机智的,讲究在一瞬间看穿对方的软肋,说出话来跟小刀子一样,刀刀扎的都是要害。也有一些看似大智若愚,猛说出一句话来能让人琢磨半天的朋友,就像《天下无贼》里的葛爷,这就更需要生活智慧了。商品社会,女人看“面子”,男人重“里子”,一个人若是言语无味,即使长得再英俊,我看他也就一舞男。    
    划来划去,最后一个都没剩下,不行,我的狗眼太毒,硬是把一班青年才俊挑剔得一无是处。挑剔如我,将来大概得蒙着眼睛去撞天婚。    
    宣桦呢?宣桦没毛病吗?我心里有一个声音轻轻地问。    
    有,不但有,还很多。爱装傻、爱臭显、忙起来就不注意仪表穿得像民工、不爱洗袜子……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讨厌,就是可爱。    
    我觉得自己有点变态了,想当年,这种从一个男友身边离开奔向另一个男友的行径是多么为我所不齿啊?当然那时我还很纯洁,还相信世界上有爱情这种东西。那可是,现在我也不老啊?我不过才大三,正是花样年华,我凭什么就不能勇敢地追求一回幸福啊?为了除鼠,带一只猫进屋,为了除猫,带一只狗进屋,为了除狗,带一只虎进屋……什么时候是个完啊?    
    不行我得找宣桦谈谈,这事得说开了,我死也做个明白鬼。我恶狠狠地想,怎么说我也是北门外到潮阳胡同第一美女,丫把我搞丢了是他的损失。我,现在就要让他看到,他干了一件何其愚蠢的事情!如果他认错态度好,我也可以适当考虑给他悔过自新的机会……当然不能说给就给,起码得让丫跪上两小时的主板。    
    我再次请示狗头军师苏惠,“我有点不甘心……老想着收复失地,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凭什么我老给众人开荒啊?要不……我再给他一次机会?”    
    苏惠一针见血,“男人靠得住,猪都会上树!我要是你我才不理他呢,你就不觉得不好意思么?人家都不想看你,你还上赶着往前凑?”    
    我颓然坐下。    
    其实苏惠就是不说,我也没法厚着脸皮去和他套近乎。丁鑫早说过,我是鸭子死了嘴还硬的典型,什么话都敢说,听着给人感觉特别生猛凶悍,其实就是一口淫犯,真出了事儿就会自己咬块手绢儿蹲墙角儿流鼻涕,没出息到家了。    
    一晚上都没吃饭,自己煮了点粥也早放凉了,我不由得想起五一的时候,宣桦的BOSS给他们发钱,然后我俩兴冲冲跑出去吃日本料理,结果面对一坨生冷和呛人的绿芥末无从下口。回来煮了锅挂面卧俩鸡蛋吃了,才算把自己打发过去了,当时还嘲笑对方长个农民胃非要充冤大头学小资。现在我是彻底的女光棍了,也算赶回时尚,大龄青年不找对象。    
    好吧,我是彻底戒毒了,但是,你可不可以不要老在我眼前晃?翻开书本,扉页上写着:“陈默宣桦购于联合书城。×年×月×日。”打开电脑,桌面是两人拳脚相向的照片。我喜欢睡觉时手里抱点东西,宣桦就买了一个超级厚的深绿色圆靠枕放我床上,看起来很像一只龟,所以床上也不能呆。走投无路,我背着书包出去上晚自习,楼下超市里陈奕迅幽怨地唱着:    
    “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    
    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我拽着肩上的书包带子揉着眼睛边走边哭。书包倒不是宣桦投的资,是我在CONVERSE打折时买的情侣包,一人一个。宣桦嫌这包太孩子气,我揍了丫一顿硬逼他背上了。    
    陈奕迅,你丫别让我看见你,从今天起,我见你一回抽你丫一回,抽死为止。    
    就此不禁生出些变态的想法,觉得爱一个人就要伤害他并离开他,这样才能永远在他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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