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即使不是天使 >

第1节

即使不是天使-第1节

小说: 即使不是天使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糖,文字,爱情和毒药    
      (自序)    
      没理由的喜欢写字,就像小时候,没理由的喜欢吃糖。起因不同,结果相似,过多的糖损坏了我童年的牙齿,而过多的文字,却损坏了我后来内心的成长。    
      长大以后,我渐渐戒掉了糖。可是恐怕这一生,我都无法戒掉文字。我曾经尝试过,可是做不到。一直做不到,就像我戒不掉爱情。    
      常常走在街中看陌生的人群,看他们不同的生活姿态,自己却无法解释,这么多的人,他们生命的出口会是什么,他们依靠什么来延续内心的呼吸。    
      忽然地,会有莫名其妙的恐惧感。    
      对我而言,写字只是一种生活的方式。没有什么确切目的,只是因为我已经习惯。    
         年少时很多用手写过的文字,都已经荒废在自己看不见的光阴里。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文字是纯粹的彻底的,没有任何掩饰。简单,直白,从容不迫。渐渐地,有了很多附加的东西,就像长大后的爱情,开始欲望丛生。所有的附加让文字绚烂而凄迷,让爱情璀璨而疼痛。    
      可是失去的,已经找不回来。    
      最早写字的时候,感受是奇妙而欢喜的,因为成长和爱情的空白期里,找不到其他方式,抵抗岁月某个片段的空洞。而文字却可以做得到,可以做得很完美。    
      高中读得非常不好,是一所不正规的学校。因为十几岁的时候,忽然开始厌倦上学,几乎在所    
      有的课堂上,读一切和学习无关的书籍。一直是老师不喜欢的那种孩子,可是也拿我没有什么办法,因为最后的考试,总可以让自己从容过关。小的时候,已经懂得应对。    
      大学时已经开始给杂志写稿,那种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渐渐写得得心应手。其间一直在恋爱,认识不同的男友,他们依次成为我后来故事中的主人公。当然有所演绎,可是我自己知道,笔下的他或者他,都是谁和谁。哪怕只是在某一个瞬间,我们曾经擦肩而过。但不是游戏,从来都没有过。无论短暂或长远,彼此付出的,都是真诚的情感。这一点,我始终深信不疑。因为是异性中的同类,我或者他们,都是内心存在缺口的人。彼此温暖,却无法承诺永远,就像故事里最后的结局,以微笑以泪水,以沉默以祝福,告别。    
      感觉到文字渐渐的成熟。可是内心里,却好像离生活越来越远。    
      一直是用手写,很长很长时间,一直用手,用宝蓝色的墨水,将文字写在方格的稿纸上。很辛苦,却已习惯,一直不肯改变。几乎快到2000年的时候,才开始接触电脑和网络。而很长一段时间,电脑也只是用来写字。偶尔上网,除了收发邮件,始终不肯介入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抗拒着网络的自由和虚幻。直到后来一个朋友将我的文章放在网上,做了精美的网页,才开始逐渐浏览。有时候上去看一看,看一看那些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读过我的文章后,在后面的留言,是令人感动的,不论他们说了些什么,我知道,那些文字,他们认真地看过了。而最初,我以为一个人写字,只是和自己有关的。文字的根本是自私的,是一个内心的出口,不是为了感染或者感动别人。    
      可是结果,并非如此,就像我也常常被别人的文字感动。我们都不是刻意要这样做,这是文字本身的魅力。    
      吃糖的岁月终于远离,爱情始终不离不弃,文字却是越写越多。可是能够感觉到,内心的那种执拗的偏离。看得见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所有一切,却都越来越远。    
      很长时间,家人一直担心,担心我不能循着正常的途径生活。很爱我的父亲曾一度希望我放弃文字,选一份平常的职业,做一个简单快乐的女子,即使空白。    
      我试过放弃,最长的时间,三个月没有碰一个字,也只坚持了三个月。那三个月,感觉到生命的空洞和颓败。重新打开电脑用手指敲下第一个字的时候,眼泪落在了键盘上。    
      那么好吧好吧,我也要感谢所有因我的文字爱着或怨着我的人。虽然这个冬天,除了这些文字,我依然没有什么可以给你们。可是如果你愿意,我将和你一起,乘着那列开往雪域的列车,亲爱的,我们一起去北方,看雪花飞舞。    
      我相信那一刻,我和你,我们都会因为感动而快乐。    
      宁子    
      2003年12月    
    


结局弱水三千

      弱水三千    
      1    
      认识程子言3年后,他和妻子离婚。秋天,我嫁他为妻。婚礼极尽安静,飞了趟云南,回来,搬到城市郊区一片新宅区,终于做了名分夫妻。    
      不是所有类似的故事都会有同样的结局,我们相爱,谁也无可再质疑。    
      略略感觉对不起他的前妻苏娅,一个比我华贵的中年女子。我认定程子言并非移情,那样的华贵和冷傲,不会是他这般心性的男人所爱的,当初的婚姻,必定有另外的原由。    
      我没有问过,过程和结局都有了,再纠缠过去,自己都觉得贪婪。    
      3年前程子言的车子划破了我的长裙,那是我参加晚宴时惟一体面的长裙。站在车边,看着破损的裙裾,我放声大哭。他一定从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立马慌了手脚,最后赔我一条新的、我心仪已久的“逸飞”牌的裙子,外加一顿丰盛晚饭。看着爱吃的西子玉米我终于破涕为笑。    
      一个成熟男人的目光,就呆呆地定住。    
      大学时我最好的朋友雅蓝预言,我这样的个性和瘦削身材,一辈子不会有男人爱,所以我原谅自己24岁时情感依旧无归处。但是她不知道,一个38岁的男人,会爱女人的性情——真实。    
      这一些,我从小就有。    
      爱了3年,程子言并没有给过我要求,是我心甘情愿;也没有承诺,但我无怨无悔。爱情真的难得,3年算得了什么。直至不动声色地离了婚,他才告诉我:天天,嫁我。    
      好!好!好!眼泪下来了。为这个结局,再等3年我会不心甘吗?这个男人,这般的爱,终归给了自己一个交代。    
      于是3年后,我又一次看到苏娅。第一次,是我在程子言身边度过第一个夜晚之后,她找到我,她说:给你多少钱,你肯离开他?    
      我说:给我多少钱我都不会离开他,除非我不爱了,除非他不要我爱了。    
      我自己这样盛气凌人,明知不对,也不肯屈服一点点。名分又怎么了?我不怕。    
      她掉头离开。她的骄傲,不输我一点。    
      这一次,她的冷傲丝毫未减:不要以为若水三千,你是他眼中惟一的一瓢。当初,他也这般爱过我。我的现在,不定哪一日,会成为你的将来。    
      我不信,但没有反驳,只用眼睛告诉了她:一个失败的女人,我还计较什么,我已经得到够多的了。    
      因为并非觉得自己真的没有过错,是我掠夺了她的婚姻。虽没有要求,结果是一样的。和程子言结婚前夕,她带着女儿飞往法国,程子言为已结束的婚姻,尽了最后义务。    
      我不是很了解婚姻,不知道一对有年头的夫妻,劳燕分飞后,是否真的就成为路人。    
      不去想它。    
      2    
      婚后的日子,要多好有多好。我完全成为小女人,日日黄昏,煲好了汤等他回来。相爱3年    
      的两个人,依旧是夜夜良宵。    
      只似乎少了些神秘,少了曾经每次分别前的缠绵。其实那是一种醉心的伤感。可失去那样的感觉,谁又在意呢?    
      蜜月后程子言回他的公司,太多的事情需要打理。结束的婚姻,毕竟伤了他不少生活元气。    
      我继续做我的报社记者。早有约定,除了感情,彼此不得干扰对方的工作和生活习性。    
      我不会用婚姻拴住他和自己,否则,程子言会不再爱我。    
      雅蓝极度意外,我竟这般美好地嫁了,问:你什么时候开了天眼,知道怎么对待男人了?    
      诚恳地答:我聪慧,加上缘分和坚持,自然会美满。    
      她摇头,劝我:还是小心为妙,男人对于离婚,有时会成瘾。    
      我就笑她:琢磨男人太久了,嫁不出去不说,还学会了自己吓自己。    
      她终于说了句真话:不是哪个男人都下得了这份决心的。看样子,他是真的爱你。若水三千,你是惟一了。    
      依旧笑,他爱我,谁又比我更知道?若水三千,女人,都想做惟一的。    
      3    
      日子渐渐变得忙碌,我们都是尊重事业的人。    
      有个晚上,在灯光下看到漂亮的家具上蒙了层淡淡的尘,正当我挽起衣袖大擦特擦时,程子言回来,叹气:就不晓得找个钟点工,省了时间可以做你喜欢的事。    
      那段时间我喜欢上画画,有时晚上会去一所学校听听课,不是想有发展,是为小时候有过当画家的梦,或者想,有一天,画出眼中的他来,给他看。    
      幸福的女人,有了婚姻后,可以童心未泯。    
      而童心是在这时主动找上家门的。一个清汤挂面的女孩子,穿背带裤,大眼睛,小圆脸,有齐齐的刘海,整个人发育不良的样子,小巧玲珑,神色隐隐羞涩。    
      童心是附近一所大学的学生,在这一片很多人家做钟点工,换取生活费用。她说:来过好几次,家里都没有人,我看到院子里的花草都该修剪了。    
      真是没有道理不接受,这么细心的女孩子,她是有备而来的。我也读过大学,身边有过这样的姐妹,贫穷,但自立。    
      回头看一眼程子言,他放下手中的报纸,朝我笑笑。    
      程子言不是个好看的男人,但是他的笑很温暖。他第一次冲我笑的时候,我觉得心一下子就暖了。我迷恋那种温暖。    
      童心成为我们家的小钟点工,每个周三和周末的下午,会在保安处取了钥匙,清洁房屋。工作做得利落周到,连花草也修剪得赏心悦目,人回到家来,心情都会因此而明朗。    
      周末,有时我在家会和她一同做点事情。她一张圆圆的脸,最后会沁出细细的汗,变得绯红,一副很可爱的样子。    
      我喜欢这个女孩,有时会留她吃晚饭,起初她总是不答应,时间长了就不再推辞。但每次,吃过饭就匆匆走掉。碰上程子言在家,天晚了,会送送她。    
      程子言说她:一个羞涩的小丫头。    
      4    
      冬天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已枯萎,童心收拾了它们,倒显得清净很多。她向我提议,春天时,种上一株玉兰,或者细竹,或者栀子。我是真的喜欢这个女孩。    
      那个周末照例留她吃饭。她说:我要考试了,然后回家过年,要等回来,才能继续做事。    
      我有一点意外,这样的事情,竟然会被忽略掉。想起同样的时候,回家路途的艰难,那种拥挤着去洗手间的过程,犹自不寒而栗。那份苦,苦得实在不只是身体。程子言冷不丁地说:到时车票若不好买,我帮你订张好了。那个车次好像平时人就很多的。    
      就是,就是。我说:反正旅行社是会有票的。    
      童心摆手:不用不用,学校会统一订票的,又是半价,一直都是这样的,我习惯了。    
      说完仍旧匆匆吃饭,坚持等着洗刷了碗筷。我拉开抽屉多塞给她一些钱,她红着小脸拒绝,手摆得像打拍子。    
      程子言不动声色地挡回我的手:我去送送童心,你喜欢的节目登场了。    
      我愣了一下,心里骤然有了抱歉:我应该了解童心这样的女孩,她们敏感自尊。其实,我也是。认识程子言整整3年,他没有用物质宠爱过我。    
      明白半世却糊涂了一时。童心笑笑:就此给你们拜个早年了。    
      回学校的路并不太长,要经过两个小路口,晚上只亮黄灯,车当然也不会多。平常往返不过一刻钟,这次程子言用的时间却多了几倍。我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担心车子出了故障,最后还是忍不住跑出家门去,却看到他停好车子走进门来。    
      我和童心说了会儿话。不等我问,他先交代:这个丫头有事瞒了我们。寒假她根本未打算回去,只想多赚些钱,聘到一家酒店去做一个月全天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