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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维以不永伤-第7节

小说: 维以不永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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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杯声和架子鼓声中,“我才不至于在伤感的道路上孤独前行。”    
    我姥爷去世的时候不但是我表哥,被我姥姥邀请的毛毛的父亲也未能到场。人们为我姥爷送行的那天他正坐在花园的长椅上顶着秋雨默默地数着一小时里会有多少树叶被风吹落。什么也不能打乱他辞职后的单调生活。对女儿长时期的依恋在他心中已留下难以磨灭的伤痛。几年的时间里他迅速变老,一个人不停地在花园里的鹅卵石路上漫步占据了他生命的最后时光。偶尔他会坐下来静静地望着对面长椅上热吻的恋人却全然不知回避,直到那对尴尬的男女不得不局促不安地离去他才自嘲般地笑出声来。所幸命运并没有过多地折磨他,不多久他终于死在了湖北荆州。    
    他是在秋末死去的,过了那个风雪四起的冬天,当春天将要到来的一个上午我们得知了死讯。整个冬天那些来求我姥姥织毛衣的邻居们聊了那么多的话却从未提及过他的死,仿佛重新回忆“毛毛惨案”是我们越不过的禁忌。我们揭开糊在窗框上的报纸以便更清楚地听见春天的脚步声。我姥姥将压抑了一个寒冬的热情都释放在清理房屋上面,一个上午她扫出了十一只死蟑螂,捅破了七个挂在角落的蜘蛛网。冬日午后的阳光温和地照在刚刚擦过的地板上。她用刷子润湿贴在窗框上的报纸,像个完成作业的孩子那般认真地用指甲刮掉。只有她左胸前上方一条报纸她用尽力气也弄不干净。她将脸凑上去仔细瞧了瞧,然后下来找铲子,环视了一遍屋子后她跑到客厅打开所有的抽屉,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出来翻过一遍后把我叫过去。“我的花镜没了,”她指着那处刮不掉的痕迹对我说,“给我念念,那写的是什么?”我走过去仰头看着,那是报纸的一条中缝,报社在上面排满了广告赚钱,在一则治疑难杂症的医院简介旁边是寻人启事,寻找一位因精神失常走失的女人,身高一百六十公分左右,身穿红色外套。“不是,”我姥姥摇摇头,“往下念。”下面是一则讣告,简短,纸张泛黄很不清晰,全文不超过四十个字,一看我就明白随着我读出的这三十几个字,有关我少年时期的回忆就此终结了。“前财政局局长张文再先生于昨日死于湖北荆州市,骨灰将于明日由其妻朱珍珍女士运回长春。”讣告登在晚报的中缝处,寻人启事的下面,一则征婚启事的下面,几乎无人看到这几行孤单的宋体字。    
    杜宾打算把《维以不永伤》分成四部来写,听起来这是个宏大的构想。这本书在我们分开后的第二年写完,又过了很久才在一个我从没听说过的出版社自费出版,初版仅仅印了三百册,就算印数这么少也没有卖出去,到最后杜宾只能像小偷一样把这些书一一塞到车上乘客的大衣兜里。即使在他被公认为大师之后我也没读过这本书,这使得迄今为止我读过的四部小说也只是《战争与和平》。    
    杜宾告诉我他在二十岁之前始终像个试图洞晓远古时代的考古学家那样不知疲惫地寻找着讲故事的方式,他无法确定谁来作为第一部的叙述者。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躺在体育场的看台上仰望深蓝色夜空的惬意时刻,就在那一瞬间他发现——他手指在杯口敲着音乐的节拍对我说——没有谁会比杜宇琪的表弟更适合讲述这部分的故事了。我当时起身去招待两位来自南非的客人,我听不明白他们那种奇怪的发音。我还在想着杜宾刚才的话,他要把我也拉到这个故事里来,我不愿意这样做。我不想我本分的一生因为进到这个故事之中而彻底转变。我回到位子上安静地听着音乐。杜宾对我说他没想过让我来讲什么,他只是在虚拟一个表弟而已。然而他竟意外碰到了他一度以为是他小说叙述者的我。在构思好的故事里他会和他的表弟在此相见,这么做的好处是描述另一个人物杜宇琪会更容易一些。现实中却真的如此,他相信这是作者的安排。“你是小说里的人物,我也一样。”他抬起双腿架到桌子上,“我们被同一个作者所拥有。”    
    我妈妈和姨妈们在我姥爷死后的一段时间里更为频繁地去看望我姥姥,她们不想让她的晚年生活过于凄凉。不过我姥姥对此并不高兴,在那时候她每天生活的唯一乐趣就是织毛衣。那些目睹我姥姥日益衰老的邻居们不好意思再拿着毛线去求她做活了,于是她就将我姥爷剩下的和我们穿不了的毛衣拆成毛线重织一件,不过没人去穿它。她就这样反复地织啊拆啊直到那些白色和粉红色的毛线从中断掉为止。我回长春之前曾问过我妈妈给我姥姥带点什么好。我妈妈在那边长时间不说话。我说现在运输这么发达,北京有的家里都能买到。“是啊,”她考虑了半天告诉我,“带两盒毛线回来吧。”    
    每天晚上杜宾会吸二十支烟不间断地写上七小时。四点钟以后我坐到他的对面,虽然我们实在说不出什么来,但我清楚,他希望见到我,看看我和故事里的表弟有什么不同之处。他告诉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些伤心的日子,然后他又埋头去写,打算在天亮之前完成第一部。“我们尽量不说话,”他摇着珍珠奶茶说,“不然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被写进去,这是我的作者告诫我的,而太多与故事无关的对话会毁掉这本最出色的华语小说。”    
    


第一部第7节 奶桶里掺马尿

    因为有人亲眼看见送奶人向奶桶里掺马尿以去除浓重的奶腥味,送奶人在被质检局罚了一大笔钱后便再也没有在花园的门口出现过。这成了那一段时间人们坐在树下谈论的主要话题。奇怪的是那个坚持买了十多年奶的女人也是此事最大的受害者却没有说过一句送奶人的坏话。几年前人们去追问她是怎么发现死尸时她也保持着同样的沉默,仿佛担心自己会把不该说的话透露出来一般。    
    那天五点半她是在七街路口用IC电话报的案,雷奇队长带着警察在十五分钟后倾巢而来。虽然她满心都是恐惧,但还是坐到了毛毛的身旁,出于怜悯她将散落一地的衣服盖在死者裸露的身体上,之后她收拢死者叉开的双腿,却怎么也不明白死者的腰部为何向上挺起,她将尸体翻过来,看到了那件令她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的东西。她捡起来在警察赶到之前离开了现场,以后也没让警察知道她带走的是什么。在她看来,对于一个女人来讲,让众人见到这个是比死亡更大的伤害。她揣在怀里把它扔到了毫无涟漪的喷水池中。她目睹它渐渐沉下去,那是一根沾满血迹的木棍。    
    好多年前一位指挥交通的警察喜欢上每天上午七点半和下午五点钟都从他身边经过的那个长发女孩。经过长时间的追求几乎是在十字路口他们就相爱了。然而没多久他发现女孩并不爱他,在威胁了三次之后他把女孩推到了井里。从此夜里他都要钻到井下与女孩相爱。半个月后他站在十字路口挥动着手臂眼睁睁地看着管道工把女孩从井底托上来带走了。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他借着月色伤心地撬开井盖的时候被伏击的雷奇队长摁倒在地。他绝望地哭了,他说他不能想象自己孤独地死在刑场上的情形。“相爱的人应该死在一处,不是吗?我爱她,让我死在这里吧。”    
    一个变态狂在十天里流窜到七所小学的女洗手间,前后强奸了六个女孩,其中有三个孩子被吓得永远也无法步入生活的正轨。他那老母亲跪在雷奇队长的脚下哭着告诉他自己的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雷奇队长经过十七天不知疲惫的走访查证出所有出示的鉴定都是伪造的。“谁都不能逃避自己的罪行。”他握着罪犯母亲干蔫的双手说,“人活着就要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    
    似乎是为了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雷奇队长在一个雪花纷飞的圣诞夜里死在了两条平行的铁轨上。    
    杜宾在天蒙蒙亮时要了两杯咖啡,不顾我的阻拦掏出所有的钱放在桌子上。他刚刚写完小说时就突然意识到这并不是他写的。“我只是个记录者,懂吗?像个打字员那样机械地写它。”他用吸管摇着暗褐色的咖啡。一组疯狂而无名气的乐队冲每一位还活着的人号叫。我单手托着下巴心里生出不知从何而来的忧伤。由于杯子的折射我无法确定将有多少咖啡流入我的口中。杜宾抓着自己的头发对服务生大喊着咖啡太苦了。他撕开接过来的一袋奶精倒在杯中。我们看见白色与褐色相互交融。    
    他说写到后来就发现自己根本不能控制小说,故事已不再顺着他的意念进行下去了。我告诉他这世界不存在上帝,没有谁可以控制你。“苦!为什么加了那么多糖还是苦?”他将文稿收起来放在包里,开始巡视着酒吧里的所有人。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见,在那之后他就没再来过。我继续在这里干了三个星期,找到工作后也不再过来了。我父亲到晚年时希望我回长春陪他,他说他不想一个人冷清地死去。于是我就辞掉工作带着攒了几年的钱回去又找了个工作。从生到死我都是个很本分的人,我没法想象杜宾的那种生活。我表哥在我忙着给客人上醒酒的酸梅汤时独自离开了。他把剩下的咖啡倒在桌上,好像在寻找是否还有未溶的糖粒才使他觉得如此苦涩。下面被染黑的纸上留有一段他写下来的话,至今我还保留着这段我无法理解的文字。他说确实,这世界不存在上帝,不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作者在控制他。“你和我同属一位作者,对我们而言他仿佛是全能的上帝。一个人活在这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摆脱作者对他的控制,现在我做不到,不过总有一天我会逃出作者的掌心。然后回过头去理直气壮地告诉他,《维以不永伤》是我写的,而不是你功成名就的牺牲品。”    
    


第二部第1节 他死了

    他死了。    
    谁呀?    
    你知道。告诉我整个过程是什么样的?    
    外面太吵了,满世界都是声响。    
    我要知道事情的经过。    
    我对你说了又怎么样呢?    
    至少你就不再是唯一的知情者了。    
    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我就明白这么多年你等我就是为了问这个对不对?    
    你讲出来吧。    
    里面的人差不多都死了。    
    问题是只要你我都还活着,故事就没结束。知道吗?这也是我们唯一的话题。    
    真不该再提起它,那么长时间了,有七年了吧?    
    是啊,七年了。    
    一切都不成样子了,故事开始得很早,我像个中途进去的小角色,我出现在那个星期一早晨快六点的时候。    
    前一天晚上他下棋一直到两点钟才上楼。入夜之前他连杀了对手四盘,以后他就再没赢过,到最后他简直妥协到只要熬成平局就是胜利。“收棋吧。”他看着对手感到自己很丢人。尽管他们一起下了几个月的棋,可他连对方姓什么都不知道。去年冬天他们在宽平大桥桥拱认识的,当时两个人先后都输给了摆残局的江湖人二十块钱。共同的经历让他们彼此笑了笑。此后那个人每天都会把他找出来。冬天他们蹲在楼道间,夏天他们坐在路灯下。几乎从不说与下棋无关的事情。不管是谁,只要有人想说点别的话题,对手都会不屑地挥挥手:“下棋吧。”    
    躺在床上他想不通人的智慧为什么会受着时间的限制。十一点前他始终在赢棋,之后的六盘居然被对手连续三次重炮两回马后炮一步卧槽马这些最基本的招数杀死。按照规则他输了二十块钱。他倒在妻子的身旁,看着外面的路灯映射在圆形钟面上。妻子翻身的时候长长的发丝划过他的脸。他轻轻吹开,转过身背对着她。一只晃动着的虫影伏在窗前。它们不睡觉,他想着,枯燥而失去希望的工作,单调又穷苦的生活,生命中连昆虫的那么一点刺激都不具备。失去激情的职业,工作在平静出奇的社区,二十年里只有那么几次可以动动脑筋的案例,而分析这种案子的曲折竟不比下盘棋所耗费的精力更大。他儿子在睡梦中磨牙。他将她散在枕边的头发全都展开铺在自己的脸上,闭上双眼,却全无睡意。“一年、两年……”他默默地数着,到第二十年再数回来。多年来这成了他治疗失眠的办法。他查着自己入这一行的时间,想想每一年都经历过什么案子。每过三百六十五天他就要加上一年,这使他越来越难以入睡。打从十多年前他刚刚意识到自己终于也染上了那些年长的同事都有的失眠症时,他便开始尝试这种方法。那时很简单,也很灵验,数到“八年”就够了。    
    天还没亮就有一阵铃声将他弄醒,那时他觉得自己仿佛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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