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寻欢作乐-第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呵呵的笑了,露出参差不齐的牙齿。
我的梦想破灭了。听见我那个洁白的纯洁的并且是透明的玻璃心碎了。
上帝是个坏人。我在心里咒骂。
出门的那刻,手机铃声响了。manson的尖叫让我的背上的毛都竖起,兴奋到不行。
在我闭关近三个月后居然有人再想到我,哈哈,我终于不是单薄的啊。
当我近似谦卑的取出手机的时候,上面的名字是叶子,我的叶子。我的脸色暗了下来,还是接了。
那边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的温柔,轻柔的像是风,不知不觉可以杀死你的风。
她说,遥遥,我想见你,在你请我吃冰激凌的星巴克。
我说,你请我么?我可请不起你。
她说,好,你来就够了。
那端挂了电话,嘟嘟的机器的声音在耳边响着。
太阳很大,阳光很白,刺的我的眼睛发疼。我抬头,不得不闭上眼睛。伸手挡住我眼前的光,看见自己的手上,光刺破皮肤,照见上面的紫色的蓝色的血管。
我打电话给老妈,平静的说,我要出去下,晚点回来。
老妈说,男的还是女的?
我说,你希望是男的还是女的。
老妈叹了一口气,轻轻的声音透过无线穿进我的耳朵了,那是多少的无奈多少的悲伤,下次我想我该写篇文章叫妈妈不哭,纪念下我那伟大的母亲。那个养了一个不孝女一辈子到头来还不能安心的可怜妈妈。
快点回来。她说。
她总是那么说,小时侯闹别扭要离家出走的时候,长大了发誓和她断绝关系的时候,她都是那么轻柔的说,别忘记回来。因为她那么的确定,她的女儿就算是走到天涯海角,就算是死在那里,也会想办法把尸体运回她身边,连灵魂都会在头七的时候找回家。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的笃定我就这么的离不开她,可是,我相信,她的话永远是对的。
我会的,很快就回来。我笑着说。
第三章
我没有回家放酱油,反而提着那袋东西去市中心的天一广场,那里喷泉的尽头是星巴克,一个我认为是有钱到没事干的人才会去的地方。
那叫小资,我穷,我是无产阶级。
乘车的时候,人挤人,人压人,宁波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长的比物价还快,车上只能看见密密麻麻的人头,黑色的头发,夹杂着红色黄色甚至是五颜六色,调色板一样的人头,我高高在上的看着她们,幻想自己是一个死神,披着黑色的披风,拿着镰刀,手一甩,齐唰唰的割下他们的人头。车子里咕噜的滚着一个个的人头,眼睛大大的看着车顶。我挤在那些没有头的尸体中间,身子跟着车的摇摆而摇摆。那画面让我觉得恐怖和刺激。
最后的位置一直是我和叶子最喜欢的位置,我们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喜欢挑这个位置,靠的紧紧的,看车子停停开开,看上面的人上上下下,看外面的风景来来去去。
等到站的时候,被挤了下去,下的时候一个不识相的小偷在我的裤子里摸索,手法不算熟练,清晰的可以感觉到,想找到我的手机,也许是我的钱包。
我抓住他的手,狠狠的盯着他,发现是个女的,她是个还算漂亮的女孩子,长着一双即使是用浓重的眼影已经遮不住的黑白干净的眼睛。她算是个新手,被我抓住的时候一脸的尴尬,还是强做平静的说,你要干什么?
我冷哼,放开她的手,本想潇洒的说,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可是眼尾看见身后跟着三个强壮的年轻男人,只好对现实妥协了,转身离开了。
这个社会毕竟英雄太少,贪生怕死的凡人太多。当所有的人都低着头做麻醉自己无视眼前的一切,何必要求自己做一个出头的英雄,说句难听的,我还有老母要养,不想留下个美名给每天用泪洗面的老妈。
我鄙视着这样的自己,却也是这样的无奈着。
双手叉腰,流氓步慢悠悠的晃到星巴克前面的铁桌,近下午的时候那里已经坐满了人,有学生,有打扮很精致的白领,还有悠闲的老外,那里留下过我们的记忆,可笑的是我总在外面徘徊,从来就没有进去过,也许是我无产阶级的清高,也许是囊中羞涩,也许,是我怕那种无数的故事叠成的美好的记忆幻灭。
远远的我看见她,她没有看见我,我觉得自己像是无耻的偷窥的人,心里有种羞耻外的雀跃。透明的玻璃窗让我可以如此清晰的欣赏她的美丽,我的脑子里会自动的播放她的每个画面,细节精细到可以让我闭眼看见她身上的每一个地方。
下午的金色的光,斜斜的照进早上擦的完全干净的窗户,在桌子上飞舞,她低头,长长的头发有几丝不乖的掉下来,遮住视线,涂着糖果果冻颜色的手指翘着兰花指,轻轻的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咖啡已经冷了,没有白色的轻盈的烟,加了牛奶的褐色液体漫漫的流动着,冲撞着杯子,却怎么也见不到外面的世界。
我幻想自己是那阳光,什么都挡不住我,我穿过玻璃,吻着她的发,在她的香香的发丝间舞蹈,飞过她的脸,在她的脸上留下看不见的吻,她会觉得痒痒的,皱皱眉头。
如果是阳光,我就可以那么陪着她。突然想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男主角成了透明的人,让谁都看不见他。我记得我当时说,我想要去抢银行,抢很多的钱,后来发现这样不够有志气,于是觉得去抢卢浮宫会更加的好。现在,我的答案是这样陪着她,白天的时候看着她的笑容发呆,晚上的时候在她的枕边猜她的梦里的人是不是我。
在我幻想到另一个世界的时候,她发现了我,朝我招手。
我耸耸肩,心想今天不是个适合幻想的日子,我的满脑子的构思都积压的脑子里,需要好好的发泄下了。
推开门,里面的冷气被外面的阳光烤透了的我打了个冷颤,好冷,不会剩点电么?
店里很安静,轻柔的音乐,还有每个分子里都注入了咖啡的基因的空气,让我觉得远远的看着的日子真的错过了很多。
叶子在那个位置上,叫了一杯咖啡给我,加糖,还有很多的牛奶,看着白色和黑色旋转着融合在一起,像是拥抱彼此的人融化在彼此的怀里,再也分不出你我,觉得琼瑶阿姨的你侬我侬是个人世间最美丽的童话。
我们都没有说话,我们之间只有慢悠悠的轻音乐在飘荡。
她说,好久不见。
我笑了,那句话是我以前很喜欢说的,骗那些女生的,见面就说好久不见,我好想你。即使是刚刚才分开的,她们都会笑着说,拜托,我们刚刚见过好不好。我一脸严肃的说,古人说,想你的最高境界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样换算下,我们有多少日子没见面了,我能不想你么?身边的叶子会白我一眼,贫嘴。
没想到这句话会是我们之间一年没见开始的序幕。
她带着蓝色隐性眼镜的眼镜看着我,说,你还是没变。
我笑笑,我变了,你看我不是瘦了么?我故意挽起衣袖,露出我的手臂上的肌肉,以前的时候我特别爱秀我的肱二头肌,老是学电视上的话,说,我强壮完美的肌肉阿。我的话总可以逗乐她。看她笑得那么的花枝乱颤,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可是,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隐性眼镜的颜色的问题,我总觉得她的视线是那么的冷,冷的我以为这里一定是打了很低的温度。
她低头,喝了一口,说,你现在是个有爱人的人了,怎么还是那么的孩子气?
我清楚地看到她说爱人的时候尴尬的表情,停顿了下,我的脑子里一堆的疑惑,爱人,什么东西?
她看我还在神游,说,娃娃她好么?
娃娃!我的脑子里一片的空白,对哦,娃娃说不要告诉他们,娃娃说她要永远的活在我们中间,娃娃说她不想让他们伤心,所以我说,我现在和娃娃在一起。
当我的那句话说出口的时候,这个世界开始支离破碎,一块一块的往下掉。他的,她的,还有我的,我们都掉进了一个深渊,那里没有光,没有边际。
他们一定相信娃娃和我在一起,相信她还背负着沉重的罪跟我过着两个女人相互扶持的日子。一个谎言说的好,要让自己也相信那是真的,看样子我不是一个很好的骗子,我自己居然不相信。
我点头,说,她很好。
她真的很好,没有了悲伤没有了痛苦没有了纠结,笑得那么的灿烂,完全轻松的过她的天使生活去了。不好的是我们,在尘世间还有那么多的债要偿还。
前天晚上对不起。她突然说。
我手上的小勺子重重的撞上被子,发出清脆的声音,就像我心里的一样。
我甚至在冷笑,为什么道歉,为那些话,还是你们的行为。装什么处女,明明一副要死不活的妓女样。那天你在电话里不是和他搞得很开心么?
我不知道怎么了,那么污秽的想法都会在我脑子里面漂浮。像是存心要把我脑子里记忆里的她弄成一个不堪的形象,是不是只要这样就可以解气?
我看着手边的酱油,想这个世界其实分的很明显,生活和艺术,爱情是属于艺术的,美好的造作的,欲望是生活的,活着都要的,你不高兴还是需要这样做。
我把一切都看成了艺术,转过来看油盐酱醋茶里的人就失去了美感。她和严烨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不正常的我。
她转头看外面路过的行人,一对情侣牵手经过。他们在阳光下甜蜜的光明正大。
她说,我试着阻止他,可是他发疯了,一个劲的喝酒,喝到半夜都不肯停下来。希望你不要在意。他只是希望你去找他,打他一顿,顺便可以看看娃娃。他醉倒的时候都在喊着娃娃的名字。
是么?我冷笑。心里想着,我怎么觉得你当时叫得挺爽的,怎么没看见你当时推却下阿。你不会甘心做娃娃的替身吧。
女人,为什么我那么的爱你,宠你,你却把感情交给一个根本就不把你当人的男人手里去糟蹋。
她转动着手指上的尾戒,白金的戒指在光下闪烁着刺眼的光。说,我要出国了。
恭喜你。
我也许会移民。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很好,记得去一个没有同性恋的地方。
你……她有些生气地看着我,那张脸不适合生气,会让她像是一朵在风雨中摇晃的花朵,我不喜欢。
我说,你找我就这件事么?
她突然伸手,握住我的手,她的手指插进我的手指间,一个人的手指间是另外一个人的,这样的绞缠这样的相互牵制,手心相贴。那是当时我们最常做的一个动作,当时还是单纯的朋友〃{ txtsk }〃,所有这样的动作只是没有意义的亲昵。现在呢?我疑惑的看着她。
她看着我们的手,我的手指细长,关节分明,那是我最骄傲的一件事,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称的上女人的地方,她的也是。两个女人的手这样的相亲是一件让人赏心悦目的艺术品。她说,你当初说过要么我们是陌生人要么是恋人是不是?我一直记得你这句话。
我点头,僵硬的表情。心里说,也许对于别人我还可以停留在朋友的位置上,可是对她,我怎么去处理,拖拖拉拉不是我的风格,与其我们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索性一了百了,解决了算了。给了一个明显是a的选择题,傻傻的带着尘埃一样大的希望去给她做,她的表情很简单干净而且伤人。我输给了命运输给了自以为是的天真。
她的手指用力,夹住我的手,分明的关节卡着我的关节,曾经我偷偷的幻想,这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么?说,如果,我说,我现在后悔了,当初选择的是另外一个,你会怎么想?我现在明白了,做了恋人不就是也是这样的在一起,和以前有区别么?
没有么?我会要求你身上带着我喜欢的项链,我会吻你,还有晚上和你做爱,你能接受一个女人在你身上用你的身体满足她的欲望么?
她的脸微微的变色,随后说,也许可以。
我没有任何的反映,冷着嗓子说,这又是哪出游戏,严烨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要这么牺牲自己。你不觉得恶心么?你不是说我是个变态么?怎么,你也是不是跟男人玩腻了,想和我试试看跟女人做是什么滋味是不是?好啊,yourhomeormine?
我发现自己从来没有这么顺利并且失败的说出一句话,没有抑扬顿挫。
她看着我,很用力的看,看了很久,看的几乎让我以为她会用她的眼睛看死我,突然笑了,说话了,好啊,我今天晚上在我家等你,我家在哪里,你不会忘记吧?
她笑的那么的邪恶,带着计谋得逞的笑容,她的唇角扬起的角度在说,你以为我不会玩么?
我低头趴在桌子上,埋进我曲起的手臂里,那里,一样是一片黑暗,一样是安全的。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故事里那只有着壳的蜗牛,虽然那么的重,但是当你需要一个地方去埋葬自己的时候,就不用那么恐慌的区寻找别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