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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风流御弟-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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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王的脸上有些不自然地一笑,朱隶知道,皇位,不论大小,都容易让有野心的人动心,燕王手握十万大军,挣个北元王位,好比囊中取物,然后在挥军南下,呵呵,成吉思汗第二。
  可是现在无论是汉族还是蒙古族,经过这么多年的战争后,最需要的是休养生息。如果真打起仗来,得益的只是少数的几个人,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别看平时纸上谈兵闹的欢,战争,除了少数人,多数人还是不喜欢的。
  离开燕王府,朱隶伸手摸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这事算不算完了呢?燕王虽然没有再说什么,但也不是很高兴,权利的诱惑,确实很强大。
  接下来的一个月,可以说是规律而平静的。略带压抑。
  压抑仅就朱隶而言,也许还包括燕王。
  朱隶仍然每天早起到燕王府陪着朱高炽晨练。
  晨练很有效果,朱高炽已经能很轻松地绕着莲池走两圈,但前提是在朱隶这个说书的陪同下。为了让朱高炽坚持晨练,朱隶从《封神演义》讲到《三国演义》,从《水浒传》讲到《西游记》,他想得起来的小说都讲了,当然篡改了很多,不是有心篡改,实在是朱隶也记不住那些细节。
  晨练变成了朱高炽每天最期盼的一件事。
  朱隶的故事比王府请的老夫子给他讲课实在有趣多了。
  其实,在明初已经有了小说的萌芽,一些江湖卖艺的除了弹唱外偶而也讲一些小故事,这些故事有的是自己编的,有的是听来的,到了明朝的中、末期,说书已经发展到一定水平,说书的兴旺,也带动了小说这个文体的发展。
  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朱隶的功劳。
  营养配餐也一直进行着,朱高炽很快就习惯了,一日三餐全按照朱隶设定的食谱,讲究营养和清淡,偶尔的王妃也来和朱高炽一起进餐,对朱隶搭配的食谱赞不绝口。
  朱高炽明显地瘦了,虽然体重只下降了五斤左右,但由于运动,人显得不那么臃肿迟钝,活动也自如了许多,在王府了已经很少乘坐轿子。最让朱高炽开心的是,燕王看朱高炽的目光中,明显带了几分赞许,这比什么奖励都重要。
  沈洁除了逛北平,就是呆在屋里算时空震荡的能量,没有计算器,她只能用笔算,毛笔太废纸,而且使用不方便,她想到了西方的鹅毛笔,蘸着墨汁,虽然不是很好用,比毛笔顺手多了。
  朱隶每天固定晚饭后去她的天雪阁,像新闻联播一样,雷打不动,同沈洁聊着讲着二十一世纪的事情。
  “对了,有件事忘了问你,2010年南非世界杯冠军是谁?”朱隶习惯地将双腿架在桌子上,手中端着一杯洞庭香。
  沈洁坐在床上,摆弄着她收集来的民间工艺品:“我想想哦,斗牛士西班牙。”
  “西班牙?郁闷!”
  “郁闷什么,你希望那个队赢?”
  “当然是巴西,我喜欢巴西桑巴军团。”
  “巴西?好像很早就被淘汰了。”苏蕊凝神想了一会,最终还是没想起巴西是被谁淘汰的。
  “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沈洁回头问道。
  “四月份,到这里变成了三月份。”
  “阳历的四月份不就是阴历的三月份左右,我也是,离开时是七月,到了这里六月,月份真没差多少,很神奇哦。”苏蕊放下手中的东西,很兴奋的样子。
  朱隶没说话,慢慢地品着他的香茗。他知道如果他一接话。沈洁立刻会给他讲一堆有关量子方程等等天体物理方面的知识,在以往的谈话中,他已经领教过多次,第一次他还有些兴趣,但再讲时,他只想睡觉。天体物理是她的专业,沈洁正在读博士研究生。
  “朱隶?”
  “嗯?”
  “你还是跟我回去吧。”
  “这个我们讨论过两次了,不。”朱隶有些不耐烦。
  “可你并没有告诉我为什么?”
  “我说过,在那个世纪,我已经死了。”朱隶放下手中的茶杯,“我有点事,先走了,你早些休息。”说完走向门口。
  “你不是在逃避什么吧?”朱隶打开门,将沈洁怀疑的声音关在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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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3章 离开明朝
  逛北平,吃小吃,见燕王。是沈洁明朝之旅为自己定的三大任务,前两个任务已被她摆平了。沈洁对北平城的熟悉程度,比朱隶这个所谓的老北平强了若干倍,在逛北平的同时,好吃、好看、好玩的,也顺便都划拉回来,给出的评价却不高:土、落后、没意思。
  是啊,北平真正的发展,是建都以后,特别是清朝以后,北平才真正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在的北平,还不如西安、太原繁华,当然更比不上大明朝目前的京都——南京。
  第三个任务见燕王却让朱隶着实费了一番思量。沈洁属于那种穿上黄袍也不像太子的人,虽然沈洁自己买了几套衣服,朱隶又为她特意订做了两套,可是穿在沈洁的身上,怎么看都像借来的衣服,怎么穿也不舒服,研究了半天,朱隶弄明白了,气质,沈洁的气质太高傲了,不仅没有明朝女子低眉俯首的劲儿,而且还有一种天下人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王公大臣家的女儿还有个夫纲臣纲,沈洁什么纲都没有。可以想象,沈洁漂亮,时尚,博士研究生,有大好的前途和高薪的职位,是有资本睥睨天下,不过这样女子也基本上等于剩女了。
  所以朱隶轻易不敢带她见燕王。
  “你若胡说八道,你死了不要紧,我也得陪着你丢小命。”当沈洁提出要跟着朱隶一起陪朱高炽晨练,顺便见见燕王时,朱隶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我不会随便乱说的,我就是想知道,明朝未来的两个皇帝长什么样。”沈洁难得的言辞恳切。
  “你想知道他们长什么样还不容易,我告诉你好了,实在不行我画给你看。”
  “切,就你那画功?!我要亲眼看看。”
  “不行。”
  “不行也得行,你不带我去我自己去,我又不是不知道燕王府在那里。”
  “燕王府在哪里谁都知道,但你进的去吗?”朱隶蔑视的看了一眼沈洁,放轻松靠在椅子里,懒懒地端起他的洞庭香。
  依然是晚上七点新闻联播时间,朱隶没与沈洁谈论石油管道泄漏,却谈起了燕王府,看来新闻联播也有穿越的时候。
  “怎么进不去,我就说我是朱隶的女朋友。”
  朱隶一口茶喷了出去:“你什么?”
  “我,我说,我是朱将军的女人,有事求见燕王爷。”沈洁的脸倏地红了,女朋友,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个词?倒不是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女朋友这个词,而是因为沈洁从来没有想过做谁的女朋友。
  朱隶的目光充满淫荡:“我的女人,你的意思,我今天晚上不用走了?”
  “去死吧!”沈洁抓起床上的枕头砸了过去。朱隶灵巧地跳起,闪身到门口:“你要见也可以,先跟小芸学学明朝的礼节。”
  常常能看到,有些人跟文豪一样,文科超好,写起文章来妙笔生花,但数学奇差,去商场买东西,被商家唬得一愣一愣的,两个折扣就把他算晕了,买回来的东西,不仅没便宜,还可能贵了;还有些人做数学简直跟天才一样,脑子比电脑还快,可写封信都能狗屁不通。
  在一个一方面是高智商,在另一方面却智商低的可怜。
  沈洁就是这样的人。
  在天体物理学方面,朱隶相信她至少可算得上半个专家。反正她那套理论一说出来,朱隶绝对找不到北,可是在学习礼仪方面,沈洁比白痴强不到哪去。
  “少爷,为什么一定要沈姑娘学礼仪,她那样不是很好吗?”小芸教得已经失去了信心,却不敢明说,绕着弯子请朱隶收回成命。
  “沈姑娘学的怎样了?”
  “沈姑娘性格率真,不要用那些繁腐的礼节去约束她。”小丫头识过几天字吧,还跟我掉起书袋来了。
  “我要带她进燕王府,不学会礼节怎么行。”
  “去燕王府?奴婢也没有去过,要不,让奴婢陪着沈姑娘一起去?”
  这倒是个好注意,有小芸在旁边提点着,沈洁再笨,模仿总是会的。
  “一会进了燕王府,记住,尽量不要说话,小芸怎么做你怎么做,燕王问话我会替你回答。”
  “好了,知道了,你都说了多少遍了?更年期提前啊。”
  靠,小芸还在一旁呢,朱隶瞪了沈洁一眼,沈洁捂着嘴一缩脖。
  见面会还算顺利,在朱隶的精心策划下,两个重要人物王妃和燕王都有事匆匆一见就走了。但沈洁已经很满意了,她惊叹于王妃的美丽,更惊叹于王妃那种高贵的气质,让她第一次生出不敢小看的感觉,事后她曾跟朱隶感叹过:“原来帝王的气质,真能不用语言就征服他人。”
  反倒燕王对沈洁的震动不是很大,可能是爱屋及乌,对于朱隶带来的女人,燕王并没有拿出他一贯的冷漠。
  最让沈洁开心的是与朱高炽的见面,朱高炽还是个孩子,沈洁真有什么逾理之处朱高炽也不会在意,故而在教朱高炽打太极拳的时候,朱隶破例允许沈洁和小芸观摩,但他很快意识到这个决定是非常错误的,因为沈洁看到朱高炽打的太极拳,实在忍不住笑了。
  那实在不能称为太极拳。倒不是朱隶教得不到位,是朱高炽做的太不到位。就像一个胖猴子在模仿人。
  朱高炽虽然没说什么,但微微红了脸,这么大的男孩子正是脸皮薄的时候,何况朱高炽刚学没几天,自己也知道动作很不标准。
  朱隶赶紧打了个圆场,说这个姐姐也会讲故事,讲的很好听。
  讲故事对朱高炽是必杀技。
  最近几天教朱高炽打太极拳,朱隶不能向以前那样天天给他讲故事,朱隶是解脱了,可朱高炽少了一份很重要的乐趣。
  按照两人之间的约定,朱高炽的动作做到位了。朱隶就讲一个故事作为奖励。
  太极拳虽然不是很难学,但是对于胖胖的朱高炽来说,还是很有难度的,因此,好几天了,朱高炽还是没有得到奖励。
  所以虽然被美女笑了一下,但是有故事听,朱高炽也觉得赚了。
  沈洁一时也想不起来什么故事,求助地望向朱隶,朱隶用唇语说了三个字:智力题。
  “世子,姐姐可不像朱将军那样会讲故事,不过姐姐家乡有一些很有趣的小问题,世子要不要听?”沈洁试探地问。
  “好啊,我喜欢听有趣的问题。”朱高炽跃跃欲试,自从朱隶给他讲了活人叫什么的故事后,朱高炽一直想让朱隶再讲一个,可是朱隶说要等他成功减掉十斤后再讲给他听,他现在离这个目标还有一段距离,今天居然能额外听到,他当然兴奋。
  “世子听好了,姐姐的问题非常简单:小东走在路上,忽然看到了两样东西,一个是一块银子,一个是一块骨头,小东捡了骨头没捡银子,你说为什么?”沈洁笑嘻嘻地看着朱高炽。心中暗暗腹诽朱隶,拿二十一世纪的脑筋急转弯来赚噱头唬人气,你小子也太滑头了。
  朱高炽认真地思考着,站在一旁的小芸也皱起眉毛,半晌,小芸似乎想到了,但看着朱高炽还在思考中,也不敢说,很是着急。
  朱隶看在眼里,嘿嘿一笑,这个问题对小芸来也许说不算很难,但对于平时生活中侍从丫鬟成群的朱高炽,确实有一定难度。
  “小东看不到东西吧,他是个盲人,所以捡错了。”朱高炽猜测道。
  “世子能想到这一点很不容易了,遗憾的是这不是正确答案,你再想一想,为师明早过来公布正确答案。”朱隶笑着对朱高炽说。
  见好就收,一会燕王可能还会回来,之前燕王临走时,似乎已看出了沈洁不对,最普通的礼仪,沈洁也要看了小芸做了才会做,稍微留心的人都能看出问题。
  “师傅。”朱高炽显然意犹未尽。
  “世子可以请教请教别人。为师先告辞了。”请教别人,这倒是个好注意,朱高炽点头答应了,
  出了燕王府,小芸走到朱隶跟前悄悄说:“因为小东是条狗,他不认识银子,只认识骨头,对吗?”
  朱隶摸摸小芸的头发:“小妮子越来越聪明了。”
  小芸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虽然家里多了两个漂亮的女子,但小芸凭着她特有的敏锐感觉,知道朱隶虽然对那两个女子都很照顾,却当她们是客人,只有自己才被看成家人。
  今晚是最后一次新闻联播时间了,沈洁已经计算好了能量,也完成了她到明朝的三大任务,今晚该离开了,朱隶的心中虽然有些伤感,但这是早已知道的结果,倒也坦然。
  “你穿越时能带走这些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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