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御弟-第10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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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起身,燕飞走到窗前,伸手打开了窗户。
冷风夹着雨丝迎面扑来,带个浓重的芳草气息,雾化了的天空如仙境般虚无缥缈,一切都是那么不真实,却又非常真实。
失明以前的燕飞,从没注意过雨景是如此得美丽。
透过雨帘,燕飞贪恋地望着外面的一切。
朱隶被吹进屋里的冷风惊醒,睁开眼睛看到燕飞站在窗前,嘟囔着问了一句:“你干嘛呢?”
“看雨。”燕飞头也不回地回答。
“雨有什么好看的。”朱隶翻了个身,嘀咕着。忽然反映过来,“腾”地坐起身,重复问道:“你在干嘛?!”
“看雨。”燕飞特别强调了“看”字,声音中充满了喜悦之情。
朱隶闻言光着脚跳下床,两步走到燕飞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燕飞的眼睛虽然还有些朦胧,却闪着光。
“你能看见了?!”朱隶不敢相信地问道。
燕飞看着朱隶笑了,点点头。
“给我倒杯茶好吗?”朱隶的语气忽然变得异常的温柔。
燕飞回头看了一眼空空的桌子,说道:“你先去泡壶茶来,再拿两个茶杯。”
“丫的你真能看到了!等我!”朱隶兴奋地捅了燕飞一拳,大笑着跑了出去,居然忘记了自己并没有穿鞋,片刻拿了两把雨伞回来。
“走,看雨去!”
石小路准备好早餐,照例来找朱隶和燕飞。正遇上两个人打着雨伞回来,衣服的下摆都被雨水湿透了。
“一大早的又下着雨,你们去哪里了?”石小路像个管家婆似得唠叨着,伸手接过朱隶和燕飞手中的还滴着水雨伞。
“你是小路?长得真像朱婳。”燕飞非常感兴趣地看着石小路,感叹道。
“像也不是她,朱大哥说我们可能是双胞胎,我才不要有她那样的双胞胎,害得你受这么多苦。”石小路拿着伞边向屋里走边顺口回答着,说到这里时忽然一怔,猛然回过头看着燕飞,怀疑地问道:“你能看见我了?”
燕飞露出一脸温和的笑容,看着石小路用力地点点头。
“你真能看到我了?!”石小路扔下手中的雨伞,冲到燕飞的面前,瞪着眼睛看着他。
“不用这么近地看着我吧。”燕飞带着玩笑的口吻说着,一双眼睛也回视着石小路,见石小路的目光闪动着,听到燕飞的话,无声地流下了两行眼泪。
燕王慌忙道:“别哭,别哭。”说着伸出手,温柔地擦掉石小路脸上的泪水。
“没哭,我是高兴,阿婆若泉下有知,也一定会非常高兴的。”石小路带着哭腔说着,被擦掉的眼泪又涌了出来。
***
燕飞眼睛复明,找阿婆儿子的事情自然而然地就落在了燕飞和石小路两个人的身上,朱隶和沐晟、李伟龙等开始忙几天后的“祭鼓节”。
每届的“祭鼓节”都将持续一个月,从十月的乙亥日至十一月的乙亥日。
这样盛大的节日,朱隶当仁不让地一口气为石小路买了三套苗装,一套纯白的,一套五彩的,还有一套蓝色的,为自己和燕飞也各选了一套黑色的。成衣店的老板看到朱隶选苗装居然各种颜色都选到了,吃惊地张大了嘴,作为苗人,是不会穿代表其他苗寨的服装的,例如黑苗绝不会穿一套白苗的服装。
朱隶当然没有这些顾虑,哪套苗装好看穿哪套。对于为石小路买衣服,更是如此。
此外,朱隶还特地花大价钱,为石小路买了一套近二十斤重的银饰,包括项圈、手镯、脚环、耳坠、和一个非常美丽,也非常沉重的头饰。
当朱隶把衣服和银饰放在石小路面前,轻描淡写地告诉她这是送给她的时候,石小路的眼睛瞪着像铜铃一眼大,喉咙里不由自主地咽着口水,一副十足的半痴呆表情,一边翻看着衣服,一边问着半痴呆最常说的话:“这真是送给我的吗?”
朱隶非常过瘾地享受着这一刻,似乎比征服了一个处女更充满了骄傲感。
朱隶渴望这种感觉已经很久了,在现代他没有这份经济实力,回到明朝,小芸对身外之物一向淡薄,朱隶为她买什么她都喜欢,却没有什么激动;沈洁更是见多识广,一般的东西打动不了她,今天在石小路身上,朱隶的这种欲望终于得到了满足。
乙亥这天,临安府在城外专门辟出了一块很大的空地,各寨各族的苗人将他们选出的牯牛都赶到空地中。祭鼓节第一项传统项目是杀牯牛祭祖,牯牛被杀之前,还有一场更为精彩的活动——斗牛!
第136章 南下之斗牛
中华三大文明始祖是炎帝、黄帝和姜央。
汉人将炎、黄二帝视为自己的祖先。自称炎黄子孙,苗人则将姜央认作他们的始祖。
姜央,就是后来与炎、黄二帝大战的蚩尤。
蚩尤不是名字,是一个称号,或是对头领的称呼。
也有人认为姜央其实就是炎帝,因而苗族和汉族其实是共同的祖先。
相传姜央的母亲是“妹榜妹留”,而妹榜妹留是从枫树的树心里生出来的。妹榜妹留是苗语,翻译成汉语叫“蝴蝶妈妈”。
在流传了数千年的苗族古老歌谣中,记载着妹榜妹留这个古老的神话,因而苗人认为他们的祖先源于枫树。
“祭鼓节”其实就是祭祖节,祭祀祖先。苗人认为人死后灵魂要回到老家去才能得以安息,祖先的老家是枫树的树心,木鼓则象征祖宗安息的地方。
每届祭鼓节,来自各个苗寨的人们都会穿上节日的盛装,虽然同是苗人,他们的传统服装可大不相同,青苗穿单一的黑色、白苗穿单一的白色,花苗的服装红黄蓝绿,色彩斑斓,红苗、长、短裙苗等,也都服装各异。色彩差别很大。各苗寨人唯一相同的地方,是他们都喜欢佩戴银饰。
祭鼓节的第一天,在临安府外的空地上,里三层外三层的站满了身着色彩各异的民族服装的苗人。
朱隶和燕飞、石小路也穿上苗人的服装,一大早来到临安城外,挤在人群里看热闹,朱隶和燕飞一身黑色苗装,显得身材挺拔,英俊硬朗,石小路穿了一身五彩的苗装,戴上了大大的银项圈和夸张的头饰。如果不开口说话,整个就是个花苗姑娘。
石小路第一次戴苗人头饰,四、五斤的银饰戴在她的头上,压得她的脖子都快断了,可是石小路愣是没有一丝痛苦的表情,挂在脸上那副春风得意的笑容,用朱隶的话说,再有十斤也顶得动。
苗人喜欢银饰,他们不仅把将银饰制作得非常精美,还以姑娘们身上银饰的分量来体现家产的丰厚。今日一亮相,石小路的小小虚荣心立了得到了大大的满足心,来来往往的路人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她,十多斤的银饰,在苗疆可以算富户了。
“祭鼓节”第一项传统项目是杀牯牛祭祖,用来祭奠始祖姜央的牯牛,当是是本届牯牛中勇猛最善斗的,各苗寨选送的牯牛如果最后能作为祭品供奉给姜央。是该苗寨无上的荣誉,有钱的苗寨,会专门饲养用来供奉的牯牛。评价牯牛是否勇猛善战的方法很直观,就是将所有祭祀用的牯牛圈赶到一起,让它们互相角斗。因而在祭鼓节上,“斗牛”成了最有看点的助兴节目。
苗人的斗牛和西班牙的斗牛区别很大,不是人和牛斗,而是牛和牛斗。
十头牯牛挤在一起,开始时还比较安分,但很快就会出现点小摩擦,接着小摩擦演变成大摩擦,先是两三头牯牛顶了一起来,没多久所有的牛都会参加到战斗中,那个场面,绝对壮观!
数十个身强力壮的苗人小伙子站在空场的四周,控制着牯牛只是互相角斗,不攻击人群。其是每届“祭鼓节”,都免不了有牯牛伤人的事件,但每届仍然有成百上千的人前来观看。盛况绝不逊于西班牙的奔牛节。
石小路的头饰早已到了燕飞的手里,自己拉着朱隶和燕飞两人,挤到了人群的最前端。精彩激烈的角斗场面看得观众们热血沸腾,石小路也跟着大家一起拼命地叫喊着,完全不顾忌自己的淑女身份,其实石小路也从来没把自己当成淑女。
朱隶心生感慨,人,真是天生好斗的,自己没机会斗,就鼓动动物斗,斗鸡、斗蛐蛐,斗牛……
突然间,场地中央两头斗红了眼的牯牛在场内撒腿狂奔起来,转眼撞到了两头牯牛,向人群奔去。
朱隶暗呼一声不好,一提气跃上眼前一只牯牛的牛背,随后如踩着河中石头一般,一路踩着牯牛的背,直追发了疯的那两只牯牛,与此同时,在人群的另一侧,也有一个人影腾身跃起,同朱隶一样踩着牯牛的背追向那两头牯牛。
发了疯牯牛力大无穷,朱隶追上一只牯牛后,卯足了力气抓住牯牛的两只角,想令它停下来,可是牯牛不仅不停,被人骑上后更是来了狂劲,带着朱隶冲向人群,牯牛前方的人群惊恐的四下逃避,跟在朱隶后面的那人“嗖”的一声扔过来一把匕首。朗声高叫道:“杀了它。”
朱隶接住匕首,一个空翻跃到牯牛的前方,手持匕首,在牯牛冲过来的瞬间,身体下仰,牯牛从朱隶的身上奔过,而朱隶的匕首从牯牛颈部一直滑倒了尾部,匕首锋利,牯牛的速度快,被开膛的牯牛又冲去出数丈,方倒地而死,鲜血和内脏流了一地,朱隶倒是不仅没有被牯牛伤到,而且衣服上连一滴血也没有溅上。
跟在朱隶后面的那人是骑在牯牛背上将牯牛杀死的,在牯牛倒地前跳了下来,虽然也毫发无伤,却没避开牯牛喷溅而出的鲜血。
直到两只发疯的牯牛被杀死,观众中才爆发出震天的呼声。苗人一向崇拜英雄,两人的英勇表现,立刻赢得了大家的赞赏。只是论精彩程度,朱隶要略胜一筹。
走到那人面前,朱隶将匕首还给那人:“多谢了,朋友!”
那人接过匕首赞道:“客气。朋友好俊的身手!”
朱隶觉得那人的声音好耳熟,忽然想到一人,心中一怔,拱手道:“过奖!朋友也好身手,请问怎么称呼?”
那人略一犹豫:“在下吴翰文,请问朋友……”
朱隶微微一笑打断他:“原来是吴朋友,有机会我们在切磋一下,请了。”说罢也不顾那人迷惑的表情,重新跃上牛背,回到燕飞的身旁。
石小路崇拜的目光一直跟着朱隶,朱隶刚刚使出的那一手。帅气得简直无法比喻。
朱隶直接无视石小路火热的目光,低声对燕飞道:“离开这里,有事跟你说。”
燕飞什么都没问,转身拉起石小路,跟着朱隶向外走。
围观的群众自动地为朱隶等人让开了一条路。
回到府里,朱隶和燕飞、石小路直接进了沐晟的房间,见李伟龙也在,站在李伟龙身后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朱隶见过,李伟龙的女儿,美丽的苗族女子李雪娇,另一个人长得又矮又瘦,其貌不扬,但一双眼睛却透着智慧。
“朱将军你回来得正好,介绍你认识一下,李雪娇,李老寨主的爱女,你们见过,这位是李老寨主的高徒,也是他的女婿陶鸿泰。”沐晟见朱隶进来,起身介绍道。
这人就是鸿泰?!朱隶立刻有一种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感觉。
“叩见信使。”陶鸿泰和李雪娇双双跪下。
“快起来。”朱隶伸手扶起陶鸿泰,故意用了点劲,陶鸿泰脸色微微一遍,遂运功抵抗,面色仍然保持很平静的样子,朱隶心中暗赞,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我在斗牛现场,看到偷袭我和李老寨主的那个人,他自称吴翰文。”待大家坐下,朱隶说道。
“逆子也来了吗?”李伟龙一副压抑不住的愤怒神情。
“没看到李雪风。”朱隶将斗牛场上发生的事情详细地讲了一遍,“算上今天,我第三次看到吴翰文出手,他的武功确实不可小觑。”
“本侯调查过这个人,目前还没有任何有关他的资料,只知道他与李雪风是去年在赶圩的时候认识的。”沐晟插话道。
“好一个神秘人物。”坐在一旁的石小路悄悄地吐了吐舌头,吴翰文在斗牛场上的表现。让石小路赞叹不已,若不是她的朱大哥更厉害,石小路一定把崇拜的目光都投到吴翰文身上了。
“按规矩,十日后是挑战寨主的日子,届时无论任何人,只要是本族的,都可以挑战原寨主,若能战胜原寨主,就将成为新一任的寨主。鸿泰这一个多月走了一圈,六大寨所有的寨主或族长都收到了挑战信,下面的许多小寨主也收到了挑战信,这明显是一次有预谋的夺权。”李伟龙沉声说道。
“挑战寨主有什么规矩?”朱隶问道。
“如果挑战的人两个以上,原寨主可以指派人先与他们比武,战胜了原寨主指派的人,方能与原寨主一绝高低。”
“如果两个以上的人都战胜了原寨主指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