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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阉宦简史-第3节

小说: 阉宦简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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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周边事态不断恶化,统治者日益感到自卑和无力,所以,即使狗儒们以女性角色出现,统治者也感到力不从心,难以驾驭。在这样的情景下,狗儒们被迫以“物”的形式出现:“朽木”应运而生(“皓首穷经”是什么意思?)。作为一种“物”,狗儒们彻底放弃了对公众发言的权利——而在此前,他们不过是采取了一种曲折的方式而已。于是,宋代以后,各种精英书写日渐式微,而民间书写则繁盛起来:小说由是大兴其道。中国历史的走向,从此与知识分子不是“正相关”,也不是“负相关”,而是“无关”。虽然这种情况多次有所改观,但最终还是沉寂于万古长夜之中。 
  如今,狗儒主义重新占据舞台,虽然他们与历史已经无关,但他们在表演——他们在跳,在笑,在资本上升的美好时代,他们在不知疲倦地为民众制造“乐子”。他们在生产,在伪学院中心主义的舞台上,他们生产的产品被命名为:论文(职称)。规训他们灵魂的,不再是某种必须被信仰的理想,也不再是某种被勒令坚持的原则,而是饮食(住房与待遇是职称的象征物)——这听起来如此荒诞,但却确切实存:当初用来规训身体的法则,如今被用来规训灵魂。房子、车子、票子……不再是身体的需要,而是灵魂的需要。他们未被置于刀具之下,而俨然已经鲜血淋漓:他们在群起自阉。 
  大学在担当道义的呼声下扭捏作态,而在思想文化统制的要求下半推半就……它唯一能确证自己的,是这种职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作为一个生产机器,大学受狗儒主义支配,并最终为社会批量生产狗儒主义:它不再是一个传播机构,而是一个繁殖场所。知识和权力并未在这里激战,也未相互构造。其实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信念:有用的,就是真的。     
  第二章:阉的历史   
  阉的技术史(1)   
  驯化 
  这样的说法已经形成共识:畜牧是狩猎的结果。而这样的解释也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由于狩猎手段(生产力)不断进步,所获猎物在满足生存的同时还有剩余,所以人类迫切需要将剩余的猎物蓄养起来,以备后用,这导致了畜牧的出现(生产关系变革)。 
  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解释为我们认识该类问题提供了一种普适的方法,但毫无疑问,它也引领我们掉入了自然主义决定论的陷阱:生产力进步是自发的,是不需要动力的。如此,蚂蚁在地球上辛勤奔忙了上亿年,想必早应该实现立宪制了吧?这样说更容易明白:当一种生产力水准足以维持生活时,人们为什么要将它发展到另一种水准,并基于该更高水准而使生产关系发生相应变革?无休止地索取更舒适的生活方式,难道是人类的“本性”?质言之,贪欲难道根植于人类的基因?对这些问题的刨根究底,最终使我们得出一个相对公允的结论:生产力原则是一种历史性真理,它有条件地满足阶级社会的现实,并能够完美地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逻辑——因为贪欲的确是资本的符咒。 
  在未产生阶级之前,如果不引入“自我意识”,剩余生产是不可被理解的。这样说容易明白,当三匹猎物足以满足群体的生存时,对第四匹猎物的猎取,只能从人类的自我意识中寻求解释。人跟动物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人在长期的死亡观摩与贫困观摩中,能够意识到悲惨未来的不可逃避。这让他们产生一种“储藏”的需要,正是这种需要,促使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狩猎经济过渡到畜牧经济,畜牧经济再过渡到农耕经济,其中的动力只有一个:储藏。是的,相比狩猎,畜牧是一种更有效的储藏食品的方式,而农耕,显然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储藏问题:死去的猎物要将它储藏起来,需要发展一套保鲜技术,这在当时显然是不可能的;而活体猎物的储藏,就不构成一个问题,这是畜牧的本质;但相比植物种子的储藏,上述诸种显得麻烦多了,所以最终被人类抛弃(北方许多民族仍然选择畜牧的原因是,寒冷的天气帮助人们解决了肉类食品的储藏问题,要是这还不够,他们只需要发展一套简单的风干和腌制技术即可作为补偿,所以农业不是没有发展的条件,而是没有发展的必要)。 
  现在,这样的观点就可以被确立:畜牧业从根本上来讲,是一种活体猎物的储藏方式。畜牧业的发展,其实就是这种储藏技术的发展。作为储藏对象,动物首先必须具有“物”的特征:有使用价值,但不具备主体性意识。成为畜牧对象后,动物的使用价值并未发生显著变化:食用。我的意思是,从人类对动物的使用这个意义上来讲,畜牧并不能看做是对狩猎的革命。畜牧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后者:对动物主体性意识的压迫、消减,直至解除。这个过程说白了是将动物“物化”的过程,俗称“驯化”。 
  动物的主体性意识,我们用一个通俗的词表达,叫“野性”——如此,“物化”其实就是对野性的规训。规训作为一项技术,可以想见它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这可以从马戏团的驯兽师那里得到证明。面对一匹桀骜不驯的马,我们也许要对它进行恐吓、鞭打、安抚、施予草料、限制自由……这种种行为构成了驯化技术的基础。当这种技术初见成效的时候,畜牧作为一种储藏方式被确立了。无疑,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我们宁愿选用一种诗意的表达:头戴羊皮帽、身穿羊皮袄的牧羊人,手里提着他的鞭子——这鞭子已经很久都不用了,对他来讲,它只具有某种象征意义,它标示了他作为牧羊人的权力,他可以自由抽打那些不听命令的羊,但这事很少发生,只要他甩甩鞭子,羊们都会很知趣地按他的意志行事;牧羊人没有多少事情可做,就充满爱意地看着他的羊群,正是它们给他确保了一个可以预期的、坚实的未来。 
  可以想见,大面积的对动物的阉割并未发生在这个时候,因为即使从最功利的角度来讲,自由繁殖毕竟可以导致种群的旺盛,所以理应被支持,而不是压制。当动物的使用价值仍然停留在食用这个层面的时候,良种筛选也不构成一个必要的程序,所以有意识地支持良种的交配权、剥夺劣种的交配权的行为也不能够被理解。抛开这些功利主义的考虑,即使仅仅为了献祭,“不完整的牺牲”显然也不是神所喜欢的。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对动物的真正阉割始于它食用价值的式微。食用和繁殖是一种价值的两个方面(为了更多地食用,必须更多地繁殖),所以在食用价值退居次席时,破坏动物的生殖能力就能够被容忍了。 
  然而,这只为阉割动物提供了一种前提上的可能——当它们的食用价值被农作物取代之后,破坏它们的生殖能力就具有了可能性,但还不具有必要性。但这样一个问题显然摆在了把农业当做最先进的食物储藏方式的原始人面前:农业作为一种劳动投入型作业,劳动力的缺乏显然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他们于是将眼光投向了动物,并对它进行了进一步的驯化:阉割。 
  动物作为一个充满能量的躯体,阉割使它闭合了能量的一个外泄通道,从而实现了能量的最大化利用。何况,这时候,良种问题也显得更加有意义:良马比劣马更有脚力,而且更容易驾驭。专司繁殖的种马于是诞生了,这对其他马匹显然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因为它们将全部被阉割,等待它们的,也将是终生的苦役。 
  对动物的大面积阉割始于农业的发生已经毫无疑义,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起源之时,就是人类阉割动物之日。事实上,作为一项技术,阉割显然要比农业发展迟缓一些。在中国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了一千年左右的对偶婚现象,随后这种比较文明的婚姻方式又迅即被群婚制取代——这个史实让我们不惮于进行如下推测:中国的农业就起源于那一千年间。对偶婚显然是小农业生产方式下的一种消极策略:小片的、不连续的耕地无法维持整个部落的生存,而农业生产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这就迫使部落分裂,让一对一对的男女散居各地,等待庄稼的成熟。事实上,对偶婚也不是当时的主流,因为大多数人对这种等待庄稼成熟的漫长过程没有耐心,所以宁愿跟随部落去游牧。等这艰辛的一千年过去,农业耕作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大片耕地连在一起,这使人们又重新聚集起来,群婚制也随之复辟了。对畜力的使用应该始于这个时候,因为在那一千年中,让孤独的人们面对还未彻底驯服的畜力是不可想象的。 
  割礼 
  包皮环切技术,不论怎么讲,都可以看做向阉割的迫近。在今天的世俗社会,它更多地被当做一项医疗技术:用来增进性的能力,或使龟头附近不要蒙上污垢——包皮过长被当做一种病变,男孩如果在发育晚期还未自然露出龟头,就被告诫要割掉包皮。这种告诫之所以屡屡得逞,是因为它掌控了一种功利主义话语权力:如果不割掉包皮,长期滋生的污垢将会破坏你的生育能力,使你早泄、阳痿,甚至发生癌变;这会给你的爱人带来意想不到的苦痛,被细菌感染的龟头会让你的爱人患上子宫糜烂、阴道炎等病症……在一个功利主义的社会,这种话语方式可谓刺到了所有人的痛处,人们趋利避害,所以对包皮环切趋之若鹜。但在此前,该项技术鲜见于中国的历史文献,由是可以推断,包皮环切在中国历史上从未大面积发生过,而同作为文明古国的埃及,却早在15000年前,就有了这项技术。 
  这容易解释——包皮环切的目的我们可以这样揣测:一是为了清洁,二是作为敬神仪式的一部分。华夏文明诞生于温带的黄河流域,所以身体的清洁从未构成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而功利主义的敬神传统,使我们的先祖跟神灵一开始就以这样的模式交往:祈祷(索取)——纳祭(赐予)。这种交往模式阻碍了超功利意义上的宗教的发展,从而使人们对自身缺乏必要的审视:没有一个强大的他者,自我意识不可能得到真正健全的发展。 
  事实的确如此,埃及人对身体的出口非常挑剔,他们特别重视顺畅的排泄,王室当时已有专职的直肠治疗师,专门为法老冲灌直肠。这个史实能从侧面证明埃及人爱好清洁的特性——当然,这种特性也许不具有积极意义,而是迫于当地炎热的天气。但是,跟埃及隔海相望的希腊人,对包皮环切却相当反感,希腊“历史之父”希罗多德在公元前450年访问埃及时,曾对埃及人的这种癖好做了嘲讽:“其他民族都保持了生殖器的原貌……他们喜欢清洁胜过好看的外观。” 
  《旧约》中说,不光埃及人行割礼,以色列人也行割礼,他们的邻居以东人、摩押人和亚扪人都行割礼。对以色列人来说,割去包皮,是他们跟上帝之间的一种契约。是的,《创世记》中详细记载了这种传统的神学起源:上帝答应赐予99岁的牧羊人亚伯拉罕“精子”,让他在百岁高龄时还能娶妻生子,并让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们在富足的迦南建立家园……作为回报,“你们每个男人都要行割礼。你要把包皮割去,以此象征你我之间的契约。” 
  几乎每个犹太男孩在出生的第八天都要行割礼,这种普遍行为也可以绕开神学的解释:一部分人认为割去包皮的阴茎模仿了勃起时的状态,这说明犹太人是早期的生殖器崇拜者。但这种说法很少有人附和,相比之下,大家更乐意在割去包皮后的亚伯拉罕的性能力上做文章:中世纪的犹太思想家迈蒙尼德认为割礼的真正目的是“削弱阳具”“减少性交”,从而让人更好地服务于上帝,而不是情欲——这为现代反割礼运动留下了口实,反割礼人士认为,割礼破坏了阴茎上的神经受体,从而“削弱阳具”,这是对生育权利的剥夺;但支持割礼的人马上就找出证据,说行割礼后的亚伯拉罕,性能力不但没有衰退,反而在百岁寿辰后,使撒拉怀上了以撒……不光这些,撒拉死后,他另外娶了年轻的基士拉,并繁衍了一个家族。 
  这些争论跟犹太人受到的迫害相比,显然没有多少意义。2000多年前的亚历山大城,是世界的一个中心,生活在那里的犹太人,因为“不完整的阴茎”而受到歧视。希腊人连同他们的文明当时处于绝对的强势,他们的观念自然也成为主流:裸体是美好的,但裸露的龟头是不堪入目的。这个观念在公共体育馆中得到最明确的体现:裸身锻炼,但用一种环形扣环把包皮箍紧,以防龟头裸露出来。可怜的犹太人由于割去了包皮,不得不使用一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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