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堡的大师-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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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如此寒冷,如此凄凉,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在哪里,我的救主?
一个人,那天晚上喝醉了酒(他的人的另一份报道),躺在门道里睡过去了。运尸车开来了(我们依然在瘟疫时代),邻居以为这个人死了,就把他搬上运尸车混到了尸体堆里。运尸车一个接着一个地装尸体,然后把尸体堆到山上的一处死人坑里,那司机脸上裹得严严实实防着熏人的恶臭,把他也扔进坑里。他醒来时在死人坑里挣扎起来。我在哪里?他喊叫着。司机说:差点把你和死人一起埋了。我死了吗?这个人说。这也是那个荒岛上他的写照。
一些伦敦人还是做他们的生意,因为觉得自己还挺健康,想着瘟疫将要过去了。但其实瘟疫已秘密地渗入他们的血液中了:一旦他们的心脏被感染上,他们就在那里倒下死去。他的人这样报告道:好像被一道闪电击中。这是一个生活本身的故事,是整个人生的故事。要早作准备,我们应该对死亡的来临早作准备,否则随时随地会被它击中倒地死去。对他而言,鲁滨逊,在他的荒岛上,他已经看见这种命运突然降临。某一天他看见岛上有一个人的脚印,这是一个印迹,于是也就成为一种标记了:一只脚,一个人。但还有更多的意义。你并非独自一人。这个标记说。它还说:不管你走出多远,不管藏身何处,你都会被搜寻出来。
在瘟疫的日子里,他的人写道,有一些人出于恐惧,把一切都丢开了———他们的家,他们的妻子、孩子,顾自飞快地逃离伦敦。一旦瘟疫过去,他们的行为就会为人所不齿,无论从哪方面看他们都是懦夫。但是,我们忘记了面对瘟疫时需要唤起的是什么样的勇气。这不仅仅是战士的勇气,也不是抓起枪打死敌人的勇气,而是挑战骑着白马的死神的勇气。
那只荒岛上的鹦鹉就是在最佳状态(两个伙伴里面他还是更喜欢鹦鹉)还是不说它主人没教过的词。他的这个人,属于鹦鹉之流而没有得到更多的关爱,竟同主人写得一样好,甚至更好,这是怎么回事?毫无疑问,就因为他掌握了这管生花妙笔。就像挑战骑着白马的死神本身。他自己的那点本事是从账房里学来的,擅长的是算账记账,而不是遣词造句。骑着白马的死神本身:这样的词句他不曾想到。只有他向他的这个人屈服时,这样的妙语才会降临。
诱饵鸭或是囮鸭:他,鲁滨逊,了解这些事吗?完全不了解,一直到他的人开始送出关于这事的报道才知道。
林肯郡泽国的诱饵鸭、哈利法克斯的断头机器:一次伟大游历后的报道,他的这个人似乎正在环游不列颠岛,这是他在自制的小筏子上环游那座荒岛的写照。这次航行探明在岛屿更远的一边,崎岖、黑暗、阴森,他日后总是避开那儿———虽说日后的殖民主义者来到了这个岛屿,他们也许还想在那儿探险,在那儿定居呢。这也是一个写照,灵魂黑暗面和光明面的写照。
首批剽窃者和模仿者抓住他的孤岛经历,向公众兜售他们自己杜撰的海难余生的故事时,对他来说不啻于一帮落在他肉体上的食人生番。他毫无顾忌地表示:当我保卫自己不受那些把我打倒在地,烤我、吃我的食人生番侵害时,他写道,我应该保卫自己不受这件事本身的侵害。我几乎没有想到,他写道,这些食人生番其实是些邪恶的贪得无厌的东西,他们在撕啃的正是真理的实质。
但是再往深处想一步,他觉出自己对那些模仿者似乎有那么点儿同情心了。在他看来,既然这世上只有这么一点探险故事,如果后来者不被允许去啃这些老东西,他们就只好永远把嘴闭上了。
而在他那部荒岛历险记的书中,他告诉读者一天夜里自己如何在惊恐中醒来,确信魔鬼化作一条大狗上了他的床,扑到了他身上。他惊跳起来,抓起一柄短弯刀左劈右砍护卫自己,这时睡在他床边的可怜的鹦鹉惊慌地扑翅乱飞。许多天以后他才知道,压在自己身上的既不是大狗也不是魔鬼,而是暂时性的麻痹使他的腿无法挪动,所以幻想出有什么东西压上来了。从这件事得出的教训似乎是,所有的疾病,包括瘟疫都来自魔鬼,而且即魔鬼本身;疾病的造访可以看作是魔鬼的造访,或者看作是代表魔鬼的狗、或变成为狗的魔鬼的造访。在马具商对瘟疫的记载中,造访即代表疾病。所以,写魔鬼故事的人也好,写瘟疫故事的人也好,都不应被视作造假者或剽窃者。
多年前他决定摊开纸写下自己在荒岛的历险记时,发现脑子里缺词少句,一枝拙笔凝滞不前,手指头也僵硬不听使唤。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那天他写到与“星期五”一起在冰冷的北方生活时,他对写作这门营生突然开了窍,写得流利轻松起来,甚至连想都不用想,词句就来到笔下。
可是天哪,那种作文的轻松突然又离他而去,他坐在靠窗的小写字台前眺望着布里斯托尔海港,手又发僵了,手中的笔又像以前那样陌生起来。
他(另外一个他,是他写的那个人)觉得写作这活计更轻松些吗?他写的这些故事:鸭子、断头台和伦敦的瘟疫,写得相当流畅,不过他自己的故事也曾写得相当流畅。或许他把他想错了,那个衣冠楚楚下颏有一颗痣的走路很快的小男人,也许此时此刻正坐在这个辽阔的国度的某个租来的房间里蘸着他的钢笔,蘸了又蘸,心里充满了疑惑、犹豫和稍纵即逝的念头。
该怎么形容呢,这个人和他?是主人和奴隶?是兄弟,双胞胎兄弟?手挽手的同志?还是敌人,仇敌?他该给那个人取个什么名字呢?那个与他共度黄昏的人,有时候还与他共度不眠之夜,只有白天才不跟他在一起。因为白天,他,鲁滨,在码头上踱步审视新来的船只,而他的人则在这个国度里疾速地飞跑着探寻自己的见闻。
这个人在他的旅行途中,会到布里斯托尔来吗?他渴慕与他的人的肉身接触,握握他的手,和他一起在码头大道散步,当他告诉他要去那个黑暗的北方岛屿时或是谈起他的探险写作时能认真倾听。但他很怕不会有这种相聚的机会了,此生不会有了。如果他一定要把这两个人扯到一起———他的人和他———他该写道:他们像两艘驶往相反方向的船,一艘往西,一艘往东。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是船上做苦力的水手,各自在往西和往东的船上。他们的船交会时贴得很近,近得可以抓住对方。但大海颠簸起伏,狂风暴雨肆虐而至:风雨冲刷着双眼,两手被缆索勒伤,他们擦肩而过,连挥一下手的工夫都没有。
最后修订于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文敏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