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77-可乐求爱记-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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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秒钟内判断出哪块牛排最大并且迅速搞到手,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在盘子的最顶端,我放了一只龙虾——象征着统治阶级的腐朽和堕落。
昂贵——但散发着死亡气息。
人越来越多了。我端着冒尖的盘子,在穿着深色西装和绚丽晚礼服的人群中快速地腾挪游移,努力保持平衡。我的眼睛只盯着大厅另一端的弹簧门。我看不见那些女明星在浅笑低语,也看不见男厕所出出进进的帅哥,我直勾勾地盯着那扇弹簧门,上面挂着牌子,写着“女”,我的第三只眼看到,那后面坐着厕所女工,包里装着面包片。
在距女厕所门两米远的地方,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件黑色的西装从人群中游离出来。穿西装的男人往后踉跄了两、三步。
随后,我看到一只飞翔的龙虾,两侧分别是鱼子土豆球和几片烤牛肉组成的护卫队。这个敢死队向贴有“女”字标签的弹簧门飞去——在这一刹那,门开了。
像电影里的慢动作一样,昂贵的、散发着死亡气息的大龙虾落在一个女人半袒的胸脯上,在一条蓝宝石项链的下方。护卫队分别在Helmut—Lang1 的裙子和Prada的轻便凉鞋上找到了落脚之处。这裙子和凉鞋的女主人刚刚在两个小时之前获得了“最佳女主角奖”。
我自己则躺在一个男人身上。因为恐惧和疼痛,他瞪大了眼睛,显然,我的膝盖顶住了他的裤裆。这是我和丹尼尔·霍夫曼医生性器官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最佳女主角”惊讶了一秒钟后,向厕所仓皇逃窜,然后把自己关在一扇小门后。我一天以后才从报纸上看到,她一整晚都没再露面,半夜三更的时候,她用一张白色桌布裹住身子,从后门偷偷溜了。
我挣扎着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把压在身底下的男人解放出来。厕所女工已经出来准备把地上的自助餐擦干净了。
我们交换了一下眼神。
理解。感谢。绝望。
那男人已经站起身来,双手护着下体,两眼紧张地盯着我,好像我是魔鬼的化身。我不知道此情此景该说什么才好。
与此同时,一些侍者、摄影师和好奇的客人组成了包围圈。一个红头发女人,看上去像是过早发育的十四岁女孩,拨开人群冲进来,先是用喷火的眼睛瞪了我一眼,然后扑向那可怜的男人。
“丹尼尔——宝贝,”她大呼小叫,“出什么事了?”然后,又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现在没事了。”丹尼尔——宝贝结结巴巴地说。“缓过来了。”他歪七扭八地站在那儿,看上去真够可怜的。一只手放在两腿之间,另一只手求救般地搭在红头发女人的肩膀上。
“让我看看,可怜的小宝贝。”她悲叹着,伸手向他胯下的拉链摸去。
“手拿开!够倒霉的了!”丹尼尔——宝贝咆哮着。
“看看你干的好事!你这愚蠢的母牛!”红头发女人回过头对我破口大骂。
我一向认为,极端紧张的状态最能显示出一个人的真性情。想到这一点,我决定把真性情保留给自己,于是,我决定咽下这口恶气,用蔑视来惩罚这个女人。毕竟,这事里受伤最大的既不是我也不是她,而是那个可怜的男人。他不仅下体受伤,而且还让人知道自己有个俗不可耐的女朋友。真可怜啊!
《可乐求爱记》 第一部分男人和女人之间最根本的差异(4)
我扮出一副委屈状。“实在抱歉,”我嗫嚅着,“给您叫一个医生吧?”
“一个医生?一个医生?” 那女人瞪着我,绿眼睛闪闪发光,没错,我敢百分之百确定——她戴着彩色隐形眼镜。照此看来,她那一头富丽堂皇的红头发也极有可能不是真的。哼,人造美女!想着,我挑衅似地挺了挺胸脯。真开心啊,我有足够的资本往外挺。这种时刻,坚挺的胸脯能给女人增添无穷的自信。
“他就是医生。找医生?我看你现在需要一个律师。而且得找个好的!”
“好了,卡门。别在这儿添乱了。我没事了。她也不是故意的。”丹尼尔——宝贝的语调很平静。
卡门?卡门?别搞笑了,这绝不是她的真名!这朵鸡冠花肯定每次染发之后,都换一个名字。
染了黑头发:我叫——薇拉。
染了黄头发:男人们都叫我——克劳迪亚。
这时候,我应该伶牙俐齿,口吐莲花,完全展露自己的风度和水平。比如,我可以说:“我感觉,您此刻就如同一条漫过堤岸的小溪。”这是我在一场话剧里听到的台词。不过,此时此刻,我当然想不起来这些。
这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上司聒噪不休,我大多数情况下只会结结巴巴:“噢,嗯,是啊。”事后,我能想出一箩筐如珠妙语来,可是,已经过了一整天,就算你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滔滔不绝、一泻千里,又有什么用呢?于事无补,也不可能把他的坏印象纠正过来。
此时,面对着红头发卡门,我说的是:“噢,嗯,是啊。”
显然,那女人刹不住闸了,“什么叫‘不是故意的’?”卡门指着“丹尼尔——宝贝”大嚷大叫。
“她差点儿杀了你!比这还糟!”
谢天谢地,我的救兵约翰娜从天而降。我们眉来眼去一番,她几秒钟内就搞清了来龙去脉,抓住我的胳膊低声说:“走吧,咱们赶紧撤。”
事不宜迟。我们奔向衣帽间,把大衣解救出来。出门的那一刹那,我扭头扫了一眼“丹尼尔——宝贝”和他那个人造卡门。
她紧贴着他,几乎是吊在他身上,他好像正在哄她、安慰她。我们的目光在她奶白色的肩膀上方碰撞了一下。说不清楚他是一副什么表情。我觉得,混合着戏谑、轻蔑和一些别的什么。不论如何吧,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眼睛好美啊!
《可乐求爱记》 第一部分我们俩完全不是一类人
17:47
我检查了一下圣诞树的状况,得出了结论——只要外面还亮着天,我就绝不能拖着它穿过大街小巷。街上的人会嘲笑我,而且也许会在公园里被逮住,以“垃圾处理不当”的罪名让人抓起来。再说,我想,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不会还傻乎乎地待在这儿。不!绝没有这种可能性!我拒绝这种念头。宁静舒适的夜晚,我一定正和某人在街头惬意地散步,手挽着手……噢,简直妙不可言!
圣诞树的那副景象让我陷入了沉思。我应该再给老妈打个电话。圣诞树上的松枝几乎掉光了,这副瘦骨嶙峋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我的上一场恋爱。这颗圣诞树是我的前男友萨沙开着奔驰2。0运回来的——座椅上蹭了很多松脂,为此,他还大动肝火。
坦率地说,萨沙是个书呆子,迂腐之至。而且,我们俩完全不是一类人。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为了找出哪怕是一个共同点,我简直是呕心沥血,用尽了力气。
萨沙在桑拿房里跟我搭话,因为他误以为我臀部的一块刺青是忘了摘下来的价格标签。是的,就是这么开始的。赤身裸体认识,自然感觉有些别扭。不过,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目光看上去很友善,还有一个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结实、丰满、有弹性的屁股——所以,我答应了请吃饭的邀请。
第一个约会的夜晚,我们互相称呼“您”,我觉得这样好浪漫啊!萨沙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很聪明,可惜,事实证明他的确很聪明。
“现在,您的床头柜上摆着什么?”这是他的开场白。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这男人是什么意思?我脑海里浮现出床头柜今天早晨的样子。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龟裂软膏。晚上上床之前涂好,过一整夜,第二天早上很容易就能把脚上的老茧撕下来。旁边坐着一只绒毛兔,大概是我15万年前的生日礼物。再旁边是一个满满的烟灰缸,下面是几张严重曝光不足的照片,主角是一些柜子。烟灰缸旁边是一个酒杯,里面残留着红酒酒渍,再旁边是一些让人神清气爽的草药糖。
再次注视萨沙那聪明、含情脉脉、敏感脆弱的双眸,我立刻明白,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看到这番景象。
他绝对不是那种看到我的大腿就猥亵地淫笑或者第一次与我的脚趾头亲密接触就吓得躲进厕所的男人。但是,如果他看到一捆捆的言情小说,床尾锃光瓦亮的口香糖遗迹,以及浴缸旁边高卢牌香烟,他会有什么反应呢?
不。我可不敢在共度的第一夜就让人看到这么多真实状况。这种感觉,就好像是第一次跟一个男人约会就告诉人家自己参加电视游戏问答总是输,人家问“地中海最大的岛屿是什么?”竟然回答说是“澳大利亚”。
当然,我可没干过这种糗事。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做个比较。
“哦,”我决定引开话题,“都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您的床头柜上摆着什么?”专家建议,当你不知道一个问题该怎样回答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原封不动地反问回去,这一招百试不爽。
“我床头柜上现在摆着《专制集权下的基督教》。这绝对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值得推荐的书。”
我使劲点头。我知道,房间能够充分显示出主人的情趣和爱好。看一个人的房间就像看传记一样。
比如说,堆到有一公里厚的唱片,旁边摆着一张法西里(Wassily2)椅,告诉我们什么呢?
是这些:“我很喜欢与人探讨问题,我读过福柯3的书,能理解为什么你不喜欢做爱,整天嚷着脑袋疼。我每周打一次壁球,手淫的时候想的是德国著名影星伊丽斯·贝尔本,当然,我绝对不会承认。对我来说,特·雷克斯4的唱片比生命还重要。虽然我不反对喝一杯上好的香槟,但我更喜欢把百加得鸡尾酒5倒进喉咙里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一个宜家家居买的书架,一整套卡尔·麦的探险小说,几乎一人高的电脑,旁边堆着差不多几百万张光盘:这样一个家告诉我们什么呢?
是这些:“我爱我的母亲。至少我是这样自诩的。互联网就是我的家。肛交在我看来是变态,露出腋毛很淫荡。不过,如果我将来的老婆穿肉色丝袜,我不会反对。”
还好,至少这些家被布置得很诚实。更糟糕的是,有些人的家总在试图隐藏什么。
名贵的地毯下面可能隐藏着龌龊的品性。手工制作的瓷器后面一定站着一个颐指气使的女主人。最昂贵的羽绒床垫下肯定隐藏着一个吹毛求疵的家伙。那些最令人恶心的大男子主义者经常在卫生间里为女客人们精心准备各种尺寸的内置卫生棉条,以刻意地掩饰他们内心对女人的敌意。
细心的女人一眼就能看明白,一张“现代艺术馆”的镶框海报传递的信号只有一个:“我的主人是一只笨猪。他害怕坐飞机,从来没去过纽约,还以为毕加索是Hip Hop风格乐队Tic Tac Toe的一张新专辑,并且认为自己是这个乐队的铁杆歌迷。”
可惜,我的房间属于那种布置得很诚实的。所以,每次我都要费一番脑筋才能决定,带谁回家,不带谁回家。敞开房门,让某人进来就好像自己脱衣服。渐渐地,一切都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美体胸罩,塑形连裤袜,紧绷绷的牛仔裤,这一切都与你想要给这个心仪的男人留下的印象格格不入。在我的房间里,我一丝不挂,无处可藏。
萨沙会错了意,以为我长时间的沉默是要求他将关于高雅文学的讨论深入进行下去。
“您认为唐·德里洛的哪部作品最好?”他友善地望着我,那副样子让我想起了中学毕业口试时的宗教课教师。
唐·德里洛?唐·德里洛?该死的,这名字好像在哪儿见过。
“嗯,嗯,我觉得他那本《地下情人》简直太棒了!”我心头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我最近曾经在什么地方的橱窗里见过这书。
我的记忆力简直是超级棒!
这样一来,我想,我们之间的冰层被彻底打破了。第二天,等我有机会亲眼目睹他的床头柜——萨沙的举止非常得体,一直保持沉默,直到今天这还让我感激涕零——那个可恶的唐·德里洛的那本书就放在台灯旁边,但名字却是《地下世界》。我一向认为,不懂装懂充大头迟早都会露馅。可惜,自己这次果然是很早就露馅了。
我们的第一个夜晚,在轻松的闲聊中度过——这意味着,萨沙一直不停闲聊,我洗耳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