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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5843-鲁迅其书:一部断代式的研究史料的好书-第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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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鲁迅研究资料》第6期)


《鲁迅其书》第四部分谈《集外集》

    在第一期的《海燕》上,读到了鲁迅先生的《题未定草》第六章中说:有人告诉他《集外集》出版之后,施蛰存先生曾在什么刊物上有过批评,以为这本书不值得付印,最好是选一下的话。我因僻处乡村,施先生的原文没有拜读过,直到如今在别人的文章中间接才知道施先生对于《集外集》曾有过这样的一种批评,因此使我想到来谈一谈《集外集》的经历。    
    慨自《集外集》出版以来,却得到过三种批评,两种是关于人身方面,一种是关于本书方面的。人身方面的一种说我是鲁迅的小喽,另一种是说我想借此登龙;关于本书方面的,就是上面引的施先生的批评了。或者别的批评还有,不过因我没有知道,姑且作废不谈。现在用倒叙法先从后一种施先生批评说起。    
    诚如施先生所说:《集外集》是不值得付印,不独作者鲁迅先生有此感想,即如我编者自己也有此感。到底为何编印起这一本书来呢?原因在个人的嗜好,素爱读作者的作品,每逢读到不见集中的文章,随手就抄录起来了;至于将它偏集成书和付印出版,却是临时出于出版家的要求,殊非当初抄录时意料所及。至于值得不值得付印的问题,编集时却也经过相当考虑的,一切都记述在《编者引言》中。不过这一篇《引言》,本书出版时却给人家“选”去了,读者施先生当然是没有看到,今为保持真相省略叙述起见,将原文抄录于下:    
    编这本书的动机是这样的:在两年前的某一天,偶然翻起《语丝》的汇订本,看到了一篇作者的《记“杨树达”君的袭来》,猛忆这一篇好像是在《华盖集》中没有见过吧?拿起《华盖集》来一翻,果然没有,于是感到鲁迅先生的文章,在他的文集中是有遗漏的。因个人爱好鲁迅先生文章的结习,就将文集中没有的文章陆续的看见就抄起来了。这不过是自己为“自私”并“爱全”的一种心念所驱使,毫没有想拿它来印成一本书的意思。    
    后来渐渐收集的多起来了,和鲁迅先生本人谈起,又蒙指示了许多他自己早年文学生涯的过程。以鲁迅先生文章价值的地位来讲,倘若在别国,研究他的作品与生平的专籍谅可出了不少种了,不幸他生在的是荒漠的中国,从他的早年文学生活听来,简直像秘史一般的新奇。为了私人的嗜好,我益发的去发掘先生早年的作品,今夏又在《浙江潮》上抄得了三篇,看看写作的时期是1903年,较《坟》中1907年的《人的历史》尚早四年,在书的后面又翻到了一页《浙江留日学生的题名录》,作者是填着23岁,大概这是鲁迅先生最早的文献了。    
    这时我还没有拿它出版的意思。不久读到了作者的“文人的遭殃,不在生前的被攻击和被冷落,一瞑之后,言行两亡,于是无聊之徒,谬托知己,是非蜂起,既以自,又以卖钱,连死尸也成了他们的沽名获利之具,这倒是值得悲哀的”(《忆韦素园君》)一段,恍然悟到自己收集的一些文章,如仅供私人嗜好,那是没有问题;如想供给后人作研究鲁迅先生作品而用呢,则似有早日出版之必要。于是就去征求先生的同意,回语是:“如不至于对不住读者,本人却无异议”。我想在这颠倒混乱,满布蒙汗药的中国文坛,作者的文章,有几篇或许失去了时代的意义是难免,毒素是决计没有的。于是就决定拿它出版了。    
    作者的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光荣价值,在思想斗争史上的重要地位,将后自有人来作专门的研究,我这里且不提。但作者近几年来,是在重重压迫下的奋斗,层层狂吠中的作战;最苦痛的不是举枪挥剑的敌人,不是食禄效忠的帮闲,倒是口是心非,当面输笑,背身投箭的战友。我想将这本书贡献给作者,使他缅昔顾今,为人类作叛徒更勇猛地战斗。    
    我虽不像施先生的自标“言行一致”,“心口相应”,然而这篇《引言》,自信是写得真率的。    
    至于谈到施先生所崇拜的“选本”的问题,却殊出于施先生之意外,原来《集外集》是的确经过“选”过的。不过选者不是作者本人,也非编者自己,却是“中央图书审查委员会”的委员大人,一共选去了九篇本文,一篇上录的《编者引言》。九篇的文章是:《来信》、《启事》、《老调子已经唱完》、《今春的两种感想》、《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一九三三年上海所感》、《英译本〈短篇小说选集〉自序》、《〈不走正路的安得伦〉小引》、《译本高尔基〈一月九日〉小引》。其中七篇在委员诸公看来,难免有反动之嫌;奇在《来信》与《启事》二篇系述民国十三四年间开封兵士强奸女生事,亦被“选”去,殊不可解。不独此也,书名的排列也经委员大人改过的,我的原名是:“鲁迅:《集外集》”,审查时说不妥,非改为“《集外集》,鲁迅著”不可,这一点却颇自愧才疏学浅,至今尚莫测审查委员诸公用意高深之何在!尚有其他种种情形,从略。可见虽这区区一本施先生以为不值得付印的书,其付印时的曲折艰难,大非《晚明二十家小品》及“珍本”所可比拟的,且从《集外集》的经过选删后的印出,这一点也可使施先生受一下打击;就是拿“选本”来批评是靠不住的,假使施先生看过了原本《集外集》,大概不至于说不值得出版吧?我想。选本误人,于此可见。    
    末了讲到喽的话,我想如真有“头领”的说法,在压迫之下的革命的前驱者的“头领”部下当一名喽,是每个青年战士的光荣事业,我却自惭还没有这样的资格。至于登龙呢,素无作品,身非文人,登坛驰骋者,自有“养生主”的诸公在,亦非我所敢望。    
    (选自《鲁迅研究资料》第3期)


《鲁迅其书》第四部分鲁迅旧体诗新论(1)

    鲁迅一再申明:“旧诗并非所长,不得已而作。”《书信·致杨霁云(34,12,09)》。“其实我于旧诗素未研究,胡说八道而已。”《书信·致杨霁云(34,12,20)》。我认为,这些都不是单纯的自谦之辞,在鲁迅的创作整体中,显然以旧体诗的分量为轻——按照鲁迅严格的自我评价,既然有了《呐喊》、《彷徨》那样呕心沥血的谨严之作,这些多少带着应酬性质的旧体诗也的确可谓是“胡诌几句塞责”了《书信·致杨霁云(34,10,13)》。。    
    但是,旧体诗在鲁迅研究乃至现代诗歌研究中都有它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从文化学的意义上看,“鲁迅的旧体诗”,这本身就是一种饶有意味的称谓:鲁迅,这位现代思想的先驱如何与这类最古老最传统的文学样式建立了联系?难道在这种为新文学所超越的旧的束缚中,新文学的开创者反倒找到了施展自己才智的自由空间?“解放”了的自由体诗却不行?鲁迅一生创作诗歌79首,新诗不足8%,且仅在“五四”时昙花一现。同时,如果连作者都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这“并非所长”,那又为什么总是要“不得已而作”呢?    
    在这样的追问当中,我们实际上又开始超越了鲁迅本人,上升到中国新文学活动中这一引人注目的“旧体诗现象”。现代中国作家大量创作旧体诗的远非鲁迅一人,众所周知,许多早年慷慨激昂地献身于新诗创作的人最终都不约而同地走上了旧体诗的道路,新文学的开创者、建设者们多少都抛弃了“首开风气”的成果转而向“骸骨”认同此提法参见斯提(叶圣陶):《骸骨的迷恋》,载1921年11月2日上海《时事新报文学旬刊》。,这究竟是为什么?    
    于是,当我们开始讨论鲁迅旧体诗的时候,实际上就具有了两大可供参照的系统,一是作为现代旧体诗前身的中国古典诗歌,一是现代旧体诗创作的基本状况。鲁迅旧体诗只有在这样的参照当中才是个性鲜明、意义丰富的。    
    曾几何时,我们竭力将鲁迅旧体诗与现代史的“大事记”粘接在一起,为了各自证明这一“诗史”的价值,诞生过多少五花八门甚至让人忍俊不禁的“考证”,引发了多少永远没有结果的争论,也为了全力塑造鲁迅这一民族传统文化的弘扬者形象,我们反复论证了鲁迅旧体诗是如何的精于韵律、工于对仗,如何纯熟地运用着赋、比、兴,如此思路,实在是将现代旧体诗与古典诗同日而语,将鲁迅与他人等量齐观,更是将诗与史混为一谈了。在我们今天重新讨论鲁迅旧体诗的时候,有必要首先清除这类研究的误区。    
    一    
    鲁迅一生,创作旧体诗共51题67首。大致创作情况是:从作者就读南京矿路学堂的1900年到“五四”前后,陆续创作了18首;“五四”到20年代中期,鲁迅主要沉浸在小说与散文诗的创作当中,旧体诗仅仅是偶尔为之;从20年代末直到1936年,当“横站着”的鲁迅为了应付“公理”、“流言”、“暗箭”而不得不全力于社会批评的时候,旧体诗又绵绵不断地出现在作者的笔下。诗总是最能裸露一个人的内心世界的;鲁迅旧体诗创作的高潮与他的后期杂文、也与他不甚满意的《故事新编》同时出现,其创作心境当然就颇有一致性,至少,我们可以看出这么两点:    
    第一,正如鲁迅把《故事新编》称为“塞责的东西”《书信·致黎烈文(36,02,01)》。,他也并不认为这些多因应酬而诞生的旧体诗代表了他可能达到的艺术水平。    
    第二,同后期杂文一样,鲁迅旧体诗洋溢着鲜明的社会批判色彩。“笔要算为尖刻的,说话有时也不留情面。”《华盖集续编·我还不能“带住”》。    
    自然,“姑且为之”并不等于艺术天才的丧失,正如社会批判并不等于取消了自我的精神追求一样。鲁迅就说过:“我以为如果艺术之宫里有这么麻烦的禁令,倒不如不进去;还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飞沙走石,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即使被沙砾打得遍身粗糙,头破血流……”《华盖集·题记》。“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这样的创作心境又实在是鲁迅所谓的“摩罗诗力”之表现了:“所遇常抗,所向必动,贵力而尚强,尊己而好战”“如狂涛如厉风,举一切伪饰陋习,悉与荡涤,瞻顾前后,素所不知,精神郁勃,莫可制抑。”《坟·摩罗诗力说》。    
    这样的“诗力”,在社会批判的形式中,又鼓荡着多大的生命活性呢?如果我们仅仅拈出了鲁迅“社会批判”的特色,却未能与他更富有本质意义的“诗力”联系起来,那么,鲁迅旧体诗的社会批判就将变得黯然失色,变得与现代化的精神毫无干系了。    
    不是吗?五千年中国古典诗歌史,何尝没有过“社会批判”呢?《国风》的《伐檀》、《硕鼠》、《式微》、《击鼓》、《陟岵》等等,汉乐府《妇病行》、《孤儿行》、《十五从军征》等等,杜甫的“三吏”、“三别”,白居易的《新乐府》、《秦中吟》,王禹的《端拱箴》,欧阳修的《食糟民》,梅尧臣的《田家语》、《汝坟贫女》,苏舜钦的《城南感怀呈永叔》、《吴越大旱》,王安石的《河北民》,陆游的《感愤》、《关山月》、《农家叹》……直到近代,则有袭自珍的《己亥杂诗》等等,梁启超、谭嗣同、黄遵宪“诗界革命”的重要特征也是褒贬近代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在描述中国古典诗歌的发展之时,我们曾有过所谓“现实主义”传统的说法,其术语的准确性姑且不论,但这个称谓所囊括的那一部分诗歌的确都有其共同的特征,即“社会批判”。只是,当我们满心激动地尽数这一源远流长的“现实主义”传统时,却极容易忽略这类社会批判所置身的封建文化背景,混淆封建士大夫“救世劝俗”的讽谏传统与文艺复兴以后人文主义文化暴露黑暗的深刻差别。中国古典诗歌虽然在客观上针砭时弊、“忧黎元”、“救疮痍”,但其根本性的指归却不过是“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杜甫语)即在对君的无可怀疑的前提下“补察时政”、“泄导人情”,最终结果却是“上下交和,内外胥悦”白居易:《与元九书》。。于是,创作主体的卑弱与诗情的褊狭是这类诗歌的基本特征:在这里出现的不外是“征夫泪”、“徭赋苦”、“农臣怨”、“去乡悲”,至于社会更丰富更具有规律性的可悲可叹的现象,却很少成为诗的关注对象。如果说,中国古典的抒情诗存在某种情绪精神上的类型化特征,那么中国古典的美刺讽喻诗则存在着社会现象的类型化特征。美刺讽喻与“怨而不怒”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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