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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6030-西方死亡哲学 :生命之旅丛书-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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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有机地交织在一起的。    
    死亡哲学概念的意涵极其宏富,我们永远不可能道尽它的所有层面,但是,现在我们既把死亡哲学定义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指明了它的两个基本的意义层面(即人生观或价值观的层面以及世界观的或哲学本体论的层面)及其关系,我们也就大体上完成了对死亡哲学概念的初步考察,达到了对死亡哲学的概念及意义的相对全面、相对完整的认识,达到了对死亡之谜不能不猜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的初步认识。


《西方死亡哲学》 第一部分在发展中的系统(1)

    死亡哲学是一个“在发展中的系统”    
    我们为什么把我们对死亡哲学概念的上述认识称做相对全面相对完整的认识呢?这是因为,在我们看来,在我们对死亡哲学及其意义的上述认识阶段里,我们始终囿于对死亡哲学概念的“静态”考察,始终着眼于死亡哲学概念的层面结构,着眼于死亡哲学同其他一切以死亡为研究对象的具体科学的理论层次的差异,而没有从死亡哲学的历史发展和前进运动中来考察它。但是,死亡哲学和一般哲学一样,并不是一尊“不动的石像”,而是犹如一条洪流,永远川流不息,奔腾向前,运动、变化和发展原本是人类死亡意识和死亡哲学的本质特征。因此,为要达到对死亡哲学概念的更加全面更加完整更加本真的认识,我们就须跳出对死亡哲学认识的上述阶段,把死亡哲学看做一个过程,一个“在发展中的系统”,从它的历史发展和前进运动中来理解和把握它。下面我们就以中国死亡哲学为例,对死亡哲学的这一特征作一简要的说明。    
    中国死亡哲学和世界其他各国死亡哲学一样,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在中国社会进入雅斯贝尔斯所谓“轴心时代”(即公元前500年到公元前200年这一历史时期)才逐渐产生出来的。中国死亡哲学产生后,随着中国社会的历史演进,又相继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历史形态。就中国儒家死亡哲学言,便相继出现了以孔孟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死亡哲学,以朱熹、陆九渊、王阳明为代表的宋明理学的死亡哲学,以及以冯友兰、贺麟、熊十力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的死亡哲学。这诸多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历史形态之间既相因又相革,构成了中国儒家死亡哲学发展链条上的主要环节。孔孟,作为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奠基人,与老庄等不同,主要的不是从“自然”(即“道”)的角度,而是从道德、伦理的角度,从他们所谓“仁”、“义”和“礼”的角度来探讨死亡问题,从而使他们的死亡哲学带有鲜明的道德哲学或“道德形上学”的色彩。这无疑深远地影响了后世儒家死亡哲学。但是中国先秦死亡哲学有一个重大弊端,这就是它太过“入世”,太过“感性”,缺乏纯粹思辨的理论兴趣和耐心,因而它的死亡哲学理论往往采取“就事论理”的形式,而形不成一个周密的概念系统,而只是一种黑格尔所批评的“在自然形式或感性形式之下的思想”。宋明理学的死亡哲学虽然在反对佛道的斗争中坚持中国先秦死亡哲学的入世性质和道德哲学的品格,但却极大地批评和纠正了先秦儒家死亡哲学“就事论理”的弊端,从而大大地促进了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形上化。


《西方死亡哲学》 第一部分在发展中的系统(2)

    而以冯友兰、贺麟、熊十力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的死亡哲学则在形上学化方面更进一步。例如,冯友兰就曾严厉批评宋明理学尚未完全摆脱先秦儒学“以事论理”的陈迹,而要求把宋明理学改造成一种“对实际无所肯定”的“一片空灵”的形上学(即他所谓“新理学”)。这样,中国儒家死亡哲学,至少从总体和主流上看,就呈现出一种越来越形上化的趋势。    
    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上述前进上升运动不是偶然的,乃是由社会(历史)、思想(理论)等诸多原因共同促成的。就社会或历史方面言,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诸历史形态都是它们所在时代的产物,其历史演进无疑是以中国社会的历史演进为基础的,因而从总体上表现出与后者大体同步的态势。就思想或理论而言,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上述演进,也是中国文化和中国一般哲学发展的一个结果。在我国,魏晋以来,佛道隆盛,一时竟出现了“黄老于汉,佛于晋、魏、梁、隋之间,其言道德仁义者”,“不入于老,则入于佛”(韩愈《原道》)的局面,这种情况不能不对儒家学者、儒家死亡哲学产生影响。事实上,隋唐以降,尽管不少儒学大家也曾不时地掀起反佛排老的浪潮,但他们却差不多都受到过佛老思想的熏陶。所谓“朱子道,陆子禅”,便是当时中国儒家文化和儒家哲学与佛道文化以及佛道宗教哲学交融汇通状况的一个典型写照。黑格尔在谈到西方中世纪基督宗教哲学时曾经辩证地指出:“宗教的神秘具有完全思辨的内容,具有只有理性的概念才能把握的内容。”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326宋明理学大师从佛道宗教哲学中剥离出来的也正是这样一种“完全思辨的内容”,这是宋明儒家死亡哲学得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先秦儒家死亡哲学“就事论理”的局限而取“就理论理”形式的一项最重要的助因。至于现代新儒家(如冯友兰、贺麟等)的死亡哲学之所以能取更为思辨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得益于近现代西方理性主义和逻辑主义思潮的影响。    
    中国儒家死亡哲学有一个同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发展大体同步的演进过程,不只从几千年的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整体看是如此,即使从一个时期的中国儒家死亡哲学的发展看也是如此。例如,就先秦儒家死亡哲学而言,孔子强调“杀身成仁”,比较注重从个人同他人、同社会的关系来规定死亡的意义和价值,比较注重死亡的社会性;孟子强调“舍生取义”,比较注重生存主体的自由选择,比较注重死亡的个体性;而荀子则比较注重从“礼”的观点来审视死亡,断言“礼者,谨于治生死者也”,因此,他的死亡哲学思想便呈现出既不同于孔子也不同于孟子的形态。    
    由此看来,死亡哲学的意涵确实极其丰富,从其层面结构看,死亡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属于哲学这门科学,它不仅有人生观或价值观的意义层面,而且还有世界观的或本体论的意义层面;而从其运动发展的基本特征看,死亡哲学又是一个基于内在矛盾的、与人类社会和哲学发展大体同步的、包含诸多阶段于自身之内的、连续不断的前进上升运动。它永远是开放的,是面向未来的,是一个“在发展中的系统”。这些就构成了我们的死亡哲学的概念,也就是我们所理解的死亡哲学。


《西方死亡哲学》 第一部分死亡哲学的历史演进

    2西方死亡哲学的历史演进    
    既然如上所述,西方死亡哲学是死亡哲学的一个“下位概念”,既然我们在上节里已经初步地考察了“死亡哲学”概念,那么,我们现在就有可能具体深入地考察西方死亡哲学概念了。在下面两节里,我们将依次对西方死亡哲学作一扼要的“动态”的和“静态”的考察,以揭示其历史形态和理论形态的一般特征。    
    首先,从动态方面看,西方死亡哲学作为死亡哲学的一个形态,是一个基于内在矛盾的、与西方社会和西方哲学发展大体同步的、包含着诸多阶段于自身之内的连续不断的前进上升过程,一个永远而向未来的“在发展中的系统”。具体地说,它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    
    西方死亡哲学是一包含诸阶段于自身内的发展进程    
    西方死亡哲学作为一个“在发展中的系统”,其首要特征就在于它是一个与西方社会和哲学发展大体同步的包含诸多阶段于自身内的发展进程。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西方死亡哲学的每一历史形态都是它所在时代的产物。因此,随着西方社会由奴隶制向中世纪封建社会和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演进,西方死亡哲学也相应地呈现出“死亡的诧异”、“死亡的渴望”、“死亡的漠视”和“死亡的直面”四个具有质的差异性的阶段。    
    “死亡的诧异”是西方死亡哲学发展的起始阶段。在这个阶段里,西方人用自然的眼光审视死亡和死亡本性,侧重于讨论死亡的本性问题(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灵魂的可毁灭性与不可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等)。哲学始自诧异,正是从对死亡及其本性的诧异、怀疑和震惊中产生出了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死亡哲学,并为后世的死亡哲学作了必要的铺垫。    
    继之而来的是西方死亡哲学的“死亡的渴望”阶段。在这个阶段里,西方人不再用自然的眼光而是用宗教的或神的眼光看待死亡,把死亡看做是人实现“永生”、回归到神中的必要途径,因而把对死后天国生活的渴望转嫁到对死亡的渴望上。这一阶段西方死亡哲学的基本特征是“厌恶生存,热恋死亡”,它的基本逻辑程式是“若不能死,便不能生(永生)”,其基本信念是“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因原罪而都是有死的——引者注),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基督以自己的死为众人赎了罪——引者注)”新约·哥林多前书,15:22。    
    西方死亡哲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是“死亡的漠视”阶段。在这个阶段里,西方人不再用神的眼光而是开始用人的眼光看待死亡,视“热恋生存,厌恶死亡”为人的天性,断言“自由人的智慧不是默思死而是默思生”(斯宾诺莎语)。但是人们却往往用反辩证法的形而上学(即机械主义)的思维模式来看待生死关系,许多哲学家把死亡看做与人生毫无关系的自然事件,因而对死亡采取极端漠视的态度。“我的生死计划如下:毕生直到最后一息都是一个耽于声色口腹之乐的伊壁鸠鲁主义者;但是到了濒临死亡的瞬间,则成为一个坚定的禁欲主义者。”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拉美特利的这句十分机智颇有点诙谐的话典型不过地表达了近代西方人的生死观。    
    随后到来的是西方死亡哲学的“死亡的直面”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们一改近代人对死亡所取的漠视态度,重又把死亡当做人生的一个基本问题提了出来,其中虽说有几分片面却也十分典型的是海德格尔的“向死而在”和弗洛伊德的“生本能”与“死本能”学说。海德格尔把死亡看做“此在最本己的可能性”。弗洛伊德则强调生本能与死本能的相互融合,并断言死本能是人的最原始、最基本的本能,生本能只是一种局部的、派生的本能,是“死亡的忠贞不渝的追随者”。因此,这一阶段的死亡哲学要求人们不要漠视死亡和回避死亡,而要“直面死亡”,面对死亡去积极地思考人生和筹划人生。    
    毋庸置疑,由于对待死亡的态度具有明显的个人体悟性质,因而处于同一时代的哲学家们,由于其家庭与社会环境的不同,以及学识、阅历和哲学立场的差异,对死亡便会产生迥然不同乃至根本相反的看法,认为同一个时代的哲学家对死亡取千篇一律态度是机械主义的,是违背西方死亡哲学史实的,只能是人们头脑中的一种幻觉。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从总体、主流和本质方面来理解各个时代死亡哲学的特殊本质,去理解前后相继的诸多时代的死亡哲学的质的差异性,把整部西方死亡哲学史理解为包含诸阶段于自身内的连续不断的演变进程。


《西方死亡哲学》 第一部分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

    西方死亡哲学的发展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    
    西方死亡哲学的历史发展不仅是一个西方人死亡意识不断飞跃的过程,而且也是一个西方人死亡意识不断地由量变进展到质变的过程,因而在总体上是质变和量变、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统一。    
    古希腊罗马奴隶制时代的死亡哲学既是古希腊罗马奴隶制社会的产物,也是西方人从原始社会就开始了的对死问题艰苦思考、上下求索的必然结果参阅本书第2章第1节。。同样,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死亡哲学,既是中世纪封建社会的产物,也是古希腊罗马死亡哲学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众所周知,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死亡哲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其哲学重心经历了一个由自然哲学到道德哲学再到宗教哲学的逻辑演进过程,既然如此,从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死亡哲学过渡到中世纪封建社会的宗教神学化的死亡哲学,也就顺理成章了。如上所述,中世纪封建社会的死亡哲学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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