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收获-2006年第6期 >

第2节

收获-2006年第6期-第2节

小说: 收获-2006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样。 
  多么细微的缘由都可能使她变了脸色,忽然发作。兰姨一直忍耐着,但她最终还是在我十三岁时离开。她年岁大了,决定不再这样委屈自己。 
  “宵行,”她对我说,“你和我一起走吧,她一点都不在意你,你留在她这里做什么?” 
  她看我默不做声,便又说:“你还记得吗,你十岁的时候,她带你去看花灯,——那年我还给你做了一件新袄,深蓝色的。不知道她怎么忽然那么好心,说要带你出去看元宵节的花灯。你当时那个开心哪,理也不理我就随她出门去了。结果怎么着?她在看花灯的地方和你走散了。你还是那么小的一个孩子,走了一夜才找回家来!你以为那是一次意外?她是故意的,她是不想要你了!她要把你扔掉!” 
   
  5 
  我当然记得。兰姨的记忆略有偏差,那一年我应是九岁。 
  可是奇怪的是,再度重温那段记忆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委屈和痛苦。相反的,那年的情景如今想来,心中竟然感到无限温柔,仿佛是被春天里柔软的雨丝一点点注满了。 
  在我的记忆中,与春迟一同出游,也只有那么一次。那次她在家中住得最久,冬季就要过完,她仍未动身离开。我和兰姨目睹着春迟的坏脾气发作,狂躁,多疑,喜怒无常,对我尤其厌恶。每一次听见我的声音,她都蹙着眉,要将我唤到面前,数落几句。 
  那日她忽然提出要带我去看花灯,我又是惊讶,义是欢喜。一个盲女为何会有兴致去看灯会,我想也想不清楚,也许她只是为了让我开心的,——心中仍有一小簇希望跳出来,使我这样一厢情愿地以为。不管怎么说,与春迟同游,对我来说,是多么甜蜜的奖励。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每一寸,都是这个九岁男孩最想握在手中的东西。 
  那一天,真的像一个节日。我身上穿的衣服是春节的时候兰姨新给我做的,鞋子也是新的,没有穿着出过远门。春迟还让兰姨蒸了几个红枣馒头给我带着,也许是怕我晚上看灯走路多又饿了。我们要去的花市街离家很远,我只是隐约记得四岁那年兰姨带我去她的一个亲戚家时,经过那里,曾指给我看。春迟特意雇了马车载我们去。天刚一黑,车夫就已经在大门外等候了。 
  在灯会上,我们靠得很近,虽然她仍不许我扶她,但到处是人山人海,我被行人推着,衣袖一次次与春迟相撞。她的衣衫上总有海洋的味道,像水藻一样柔软,即便是在那么拥挤的人群里,她的周围仍是那么空灵,我可以很轻易地将她与其他人区别开来。她走路缓慢,步伐细碎,但除此之外,与常人无异。我猜想她很在意旁人如何看待自己,所以走路时从不伸出手臂作为协助。也因为如此,她从不让人来扶。不过她果真做到了,人群里没有人察觉身边步伐缓慢的女子是个瞎子。我想倘若是别人,定然不会有她这般从容。 
  整条花市街挂满了彩灯,那样长,我们跟随人潮挪着步子,没有说过一句话。只在经过卖糖葫芦的小摊,听见摊主的吆喝声,忽然停了下来。她递上钱去,换了一串糖葫芦给我。我愣在那里,过了好一会儿才从她手巾接过来。这么多年,她没有给我买过任何东西。我们接着走,她又停下来给我买了纸灯笼。我更为惊讶,连忙从她手中接过。烛火犹如闲在罐子里的蛐蛐,一番惊恐的上蹿下跳后,才渐渐平息下来。那时,我心中已有了几分不祥的预感。 
  但我还是很乖,递到手中的糖葫芦大口吃掉,纸灯笼也兴高采烈地举着,我仍是个好孩子,即便是在她打算丢掉我的时候,也像最温驯的小梅花鹿那样,虔心追随着她。 
  大约两个时辰后,人潮开始散去,我们也终于走到了街尾。街尾有许多小食摊,她说想吃桂花糕,但已经没有力气再走,遣我到对面的小摊去买,她就站在原地等我。我从她手里接了钱,提了灯笼向着街的对面走去。走出不远又回头去看她:但见她站在一组璀璨的花灯下,被菊花状的外围灯火映照得那样瘦小、落寞,虽是竭力掩饰,眼神中仍有少许惶恐。那组花灯叫做“贵妃醉酒”,——我暗自在心中记下,生怕与她走散。 
  我掂着两块热腾腾的桂花糕再走回“贵妃醉酒”的花灯下时,已经不见春迟的踪影。预感使我相信,是她有意离开了这里,但却仍旧不死心地站在原地傻傻地等。忽然天气大变,北风狂作,转眼一个花好月圆的夜晚变得面目狰狞。人群从身边流过,越来越稀疏,“贵妃醉酒”的灯火一层层黯淡了下去,对面卖桂花糕、马蹄糕、八宝肉圆的小贩也都忙着收摊回家去。 
  可我却仍旧站在那里,一直等到漫天飘起了雪花。 
  我知道,春迟是不会回来了。她扔掉了我,这便是她带我来看花灯的目的。想来,她早已安排好车夫等着,此刻她的马车大概已经到家了。我想着,热泪盈满眼眶。 
  我跟随最后的人潮走出花市街,将纸灯笼里跳跃的火焰掐灭,把它扔进堆满破纸灯笼的垃圾堆,义将那只装着三个红枣馒头的干粮口袋搭在肩膀上。就这样,我踏上了寻家的旅途。对于小小的我来说,那是一条多么漫长的路。呼啸的北风为我带路,我沿着一个方向奔跑下去,那么笃定地相信家就在前面。肩膀上的三个馒头越来越硬,像三只小拳头,突突突地捶在我的背上。 
  新雪铺在地面上,薄薄的一层。跑在上面很容易滑倒。我一路跑回家,不知道摔倒了多少回。路口太多,跑一段就要问一下路人。但夜越来越深,街上再也寻不到路人,我就只能敲开两旁住家的门,向那些睡眼惺忪的人们打听回家的路。 
  我走了整整一夜,一刻也未敢停顿过。终于在天亮的时候,跑回了家。雪还在下,很猖獗,这个冬天远比人们想象的漫长。 
  兰姨匆匆忙忙地跑来开门。她终于又看到了我,站在房檐下面怯怯地叩响木头门,肩头上落满了新飘下来的雪,绒线帽子的线眼儿里,也塞满了冻雪,变得硬邦邦的,很不舒服地压在我的眉毛上。我的皮肤也许很厚吧,皴了也不会泛红,还是煞白煞白的,——兰姨看见一个手足无措的雪人,手里拎着空空的干粮口袋,在门边瑟瑟发抖。她又惊讶又欢喜,说: 
  “你可回来啦。春迟小姐说,她和你走散了。你那么小,怎么找得到回来的路呢?我担心死了,一宿都没有合过眼。”她说着,把我拉到身前,拍落我身上的积雪。 
  春迟到日头很高了才醒过来,她从房间里走出来,站在厅堂的当中,似乎感觉到我的气息,就停顿在那里,静默地聆听片刻。然后她就知道,我又回来了。 
  我屏息看着她的神情,觉得她似乎并没有生气,面色安详,这才放下心来。于是又伏下头去,呼噜呼噜地吃那碗热腾腾的阳春面。 
  她对我那股莫名的恨意,大概已经退去,在这个崭新的早晨,我又看到了她静谧的面容,像昨天、前天、过去的每一天一样。她喊兰姨将给她温的薏苡粥端上来,就坐在我对面,静静听着我狼吞虎咽地吃。 
  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她什么也看不见,更不会知道,在看到她的一刻,我的眼泪就忍不住掉了出来。终于又看到她了,和她靠得这样近,仿佛又能听见她慵懒而傲慢的心跳声。我眼含热泪,往嘴里扒面条,为了掩饰泪水,我将头压得很低很低,低得几乎贴在了面条上。 
  此后的日子又归于寻常,我们照旧相安无事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冬天过完之前,春迟再一次出海远航。又如此前那样,临行前她不忘嘱咐兰姨,要好好照顾我。 
   
  6 
  兰姨终究一个人离开了,于是,我更多了些自由。但我对于外面的热闹并不经意,只是珍惜与春迟在一起的点滴。当我渐渐长成一个少年时,对春迟的迷恋也被少年丰沛的情感浇灌成一棵参天大树。 
  春迟回家短住的日子,我再也不去学堂。每天守在她的门外,好在她出房间的时候见上一面。她虽很少出门,但每日清早仍会精心地梳妆打扮一番,日落的时候再更衣卸去,——想来这应是她在船上多年养成的习惯。 
  有时她的房门虚掩,我能看见春迟给自己化妆。她不需要镜子,站在窗口迎着早晨最好的日光给自己画眉。她用手指抚摸脸庞,一寸寸摸到眉心处起始的位置,然后用眉笔点住那个地方,缓缓地向后描去。有时候她摸着,忽然停住,手触在肌肤上,有片刻的走神。她一定摸到了一条新生的皱纹,并为之黯然神伤。 
  梳妆打扮后,春迟定然会将门窗关闭,专心研究她的贝壳。 
  在那些夜晚,待佣人打好洗脚水,要给春迟送进去时,我便跑上前去,从她的手中接过木桶,遣她离去。我就这样走进她的房间。俯身在她的脚下,搅水,直到它们不再烫手。她抬起双脚,将它们投进水里。她的脚很美。肌肤雪白,宛如少女。而脚底,却赫然是赤红颜色。先前也只是听兰姨说过,说春迟的脚底是赤红的,越洗越红,颜色深郁,无法褪去。 
  果然是那么红,红到刺眼。我看着,却不敢伸手去碰。那是一种奇怪的感受,不是害怕,而是敬畏。我在想,这样的一双脚,曾走过一些什么样的地方呢。灾难、战争、杀戮……我慢慢伸出的手指,终于碰到脚底的红色纹路。它一定流过许多血,它现在还会疼吗?我忽然觉得自己的手不够光滑,怕粗糙的皮肤会弄疼了她。我仓惶地抬起头看着她。她面无表情。没有惊讶。她应早知道是我。 
  明艳的双脚,犹如水中的鳟鱼,自有它们曲折的生命在,牵系着迷离的过往。双手握着,就可以感到它们的呼吸。渐渐,我的掌心发热。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很久,而我却没有觉察。她忽然蹙着眉生硬地说道:“水冷了。” 
  她在生气。 
  我慌忙将她的双脚从水中捧出来。用干布将湿淋淋的鱼儿包裹起来。 
  “我去换水。”我仓惶地说。 
  “不用了。”她冷冷地拒绝了我。 
  我的心一下凉到了底。我多么想和她多呆一会儿。我抱起木桶,忧伤地退出她的房间。而身后,她已经将一颗颗贝壳从木箱里取出,一一在桌上排开。 
  我知道贝壳里有她的秘密。她是有许多秘密和过去的人。我并不好奇她的秘密,却只是担心她。因为每次她钻进秘密里,总是很痛苦。我知道她很孤单,也许很需要找一个人倾诉。可我如何能走进她的心里呢? 
  如果不是钟师傅,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知道春迟的秘密。而我知道她的秘密,仅仅是为了走进她的心里。 
   
  7 
  从小到大,钟师傅几乎是我们家唯一的客人。他像一一阵微雨,在一些静谧的夜晚,悄悄潜入院落。 
  他的工作便是帮春迟打磨贝壳,将打磨好的贝壳交给春迟,又带走一箱新的。那些贝壳,有的里面还残存着未除净的肉体,若是不清除干净,很快就会腐烂,须用冷水先浸泡片刻,然后倒入一只硕大的铁锅中,用小火煮至沸腾。再用小刀和长针,趁热将腐肉从贝壳中取出。此后再将贝壳放在能晒到太阳的地方自然风干。这还只是最简单的处理步骤。而贝壳表面多半附生着珊瑚虫以及海藻松散,这要在漂洗时用一把粗硬马鬃做的刷子清除,若是还有残留,就得用小钻一点点去刮。这样细致的工作,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技艺。我想除了钟师傅,再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做。 
  钟师傅每月都会来。我知道他是个不寻常的工匠,有着锐利的目光,平薄的嘴唇,枯瘦如柴的手指。他一定整日都和这些贝壳在一起,身上充满了浓郁的成腥味,像是刚从海里走出来。 
  钟师傅和春迟差不多年龄,生得眉目清秀,很大年纪了也没有胡须和皱纹,脸面仍是很干净。他喜欢穿藏青色或墨绿色的软缎长袍,质地细腻,每个皱褶上都有花纹。人们若是在街巷里看到他,一定会觉得他气宇不凡。然而在春迟面前,他却是一副低卑的模样。我听兰姨说——她也只是听说——春迟的父亲先前是在朝廷里做大官的,地位之显赫,简直出乎寻常人的想象。那时家中奴仆众多,许多人围着一个主子转,从头到脚,从晨起到黄昏。我猜钟师傅大抵是他们家的奴仆,和春迟感情深厚。若非如此,很难想象一个如他这般年龄的人,能有这样的耐心,不顾颜面,一味地忍耐春迟的坏脾气,为她做这样一件单调乏味的事。 
  钟师傅很喜欢我,虽然我们并不怎么说话。他每次看到我,都很高兴。那真是一种由衷的高兴,仿佛我是他多年未见的故人,忽然出现,令他百感交集。他每一次的喜悦都是那么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