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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4787-较量-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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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丰田的起诉书并没有送至吉利的所在地浙江省的有关法院。    
    但是业内人士认为这显然是丰田为了避免在浙江起诉而采取的技术性措施。因为按中国的法律,这个案件的性质是侵权案,吉利公司的所在地在浙江,丰田理应在浙江起诉。    
    2002年5月之前,北京销售美日汽车的公司只有两家,一家是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另一家就是北京中汽双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丰田指出的“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丰田为何不去告中汽双会,而只告亚辰伟业呢,原因并不复杂。主要是由于亚辰伟业的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而丰田可能认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的审理比较公正。    
    此外,当然少不了亚辰伟业树大招风。    
    亚辰伟业的董事长叫刘凤山。据说刘向来具有战略家的眼光,断然在汽车市场提出“打开农村市场,占领农村市场”的口号,在完善网络化经营的基础上,敏锐地把眼光投入了农村市场。农民的生活水平已经远远地超越了吃些好的、住些好的,他们的需求和消费也已经渐渐地城市化,刘凤山正是早早地看出了这一点。他亲自带队,在郊县考察,开辟新的销售点。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推出了代理的美日、豪情轿车。为了提高宣传效果,刘凤山提出了“汽车进入商场”的大胆构想。使得吉利汽车进入了顺义区隆华商场,顺义的“火把”刚刚点燃,他又如法炮制,同北方汽车通州销售中心合作,把汽车引进了位于通州区最繁华路段的华联商场。刘凤山从来没有想到,他在北京做得如此成功的一个结果就是导致丰田公司的起诉。这正中了中国那句老话:人怕出名,猪怕壮。    
    除了为把地点定在北京而连带亚辰伟业之外,丰田在时间的选择上,也是经过精心策划的,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张玉瑞的话来说,这些跨国企业选择在最近这一两年开始诉讼,并选择这样的企业进行诉讼,是大有“玄机”的。    
    丰田把诉讼时间锁定在中国刚加入WTO之后的2002年,这时候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已比较完备,而吉利也正在由生产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转变,在市场份额方面也逐年提升,但惟独在知识产权方面很少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因此,丰田这时拿出“知识产权”这个利器围剿吉利,也就是所谓的把“猪”养肥了再“宰”,毕竟在这个时候获取的利润才最丰厚,而且胜利的把握性也比较大。另一方面,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汽车列强一决雌雄的主战场,在合资生产方面曾错失发展良机而在2002年大举进军中国市场的丰田,已经把在中国市场的成败,视为其与大众、通用等车界巨头抗衡的关键一着棋。不难看出,丰田希望扫除阻碍其发展的一切绊脚石,恰巧吉利也被列为其中之一。    
    而且丰田把具体诉讼时间确定在12月份。根据当时的一份备忘录记载,丰田主要考虑到:法院受理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内,如果是12月份提交诉讼案,那么法院一定会在2003年1月受理此案,法院再把起诉书邮寄给吉利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吉利要接到起诉书必须是在1月15日之后了,而2003年的春节正好在2月1日后。    
    也就是说,一方面,吉利接到起诉书后就根本没有多少时间去收集证据,打吉利一个措手不及。因为即使吉利法律事务部的人春节不休息,别的单位也要休息,吉利在春节前后根本就没有机会去寻找有力的证据;另一方面,丰田不想让这一事件公开化,在中国春节放假之前起诉,公众注意力分散。这段时间,所有单位都忙于年终总结,大家没有心思来关注丰田告吉利这一诉讼案,尤其是对媒体来说,不会来特意报道这一事件,即使吉利来召开新闻发布会,也不会成为舆论的焦点。    
    如果按照丰田的如意打算,到2003年3月12日开庭审理此案,那岂不是速战速决,但是事情并不是丰田想象的那样简单。    
    一场旷日持久、愈演愈烈的商业战争和利益博奕正式拉开序幕。


《较量》 官司营销战丰田的预谋(1)

    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在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大家的议论归纳起来不外乎五种观点:    
    观点一:丰田开始重视中国市场。    
    广州一政府官员认为,丰田以前对中国汽车市场发展前景认识不足,行动迟缓,同欧美汽车生产厂家相比,失去了不少发展机会。现在丰田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并大力调整中国战略,努力开发中国的汽车消费市场。    
    麦肯锡公司的高先生认为,实际上,在很长的一段时间,跨国公司对于中国企业的“模仿”并不是很重视,一则是因为中国市场很小,二则是中国企业违规事件一般都局限于国内。以丰田为例,两年前他们对中国市场也不太在乎,但现在中国肯定已进入其前三位的市场之列。    
    观点二:丰田希望借助技术壁垒来阻止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    
    这种观点以武汉大学的李教授为代表,他分析认为,希望借助技术壁垒来阻止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这还要追溯到20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当时日本人曾再三请求与美国人一起搞汽车,美国人不给日本人技术,嘲笑日本人仿制水平低下。但日本人凭借着自己的模仿技巧,到最后日本的汽车几乎“撞”倒了“底特律”。而韩国人搞汽车工业的时候,不仅美国人嘲笑,日本人也忘记了自己当时创业时的艰辛同样是嘲笑,同样是技术封锁,但现在韩国的汽车工业也站起来了,成为世界市场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现在轮到中国了,他们的手法也是一样。现在想来,对于日本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一直是节节攀升也就见怪不怪了。据报道,日本2002年在中国的专利申请总量达到了13;736件,同比增长38。9%,占整个国外申请总量的1/3强,大有赶超所有英语国家申请总量的趋势。人们不禁要问,日本等外商为什么要在中国专利申请上表现得如此抢眼呢?稍有点专业知识的人一看就明白。    
    这种观点从近年来摩托车的诉讼案中也得到了印证。近年来,中日摩托车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自2000年以来,本来在东南亚市场一统江山的日本摩托受到中国摩托的猛烈进攻。凭着物美价廉的优势,中国摩托企业已占据了东南亚近80%的市场份额。而在中国,由于日本摩托车在价格上比国产摩托车高出2至3倍,因此现在国内市场上的日本原装车已几乎绝迹。有数据显示,日本摩托车在中国市场的份额已退至不及10%。因此,状告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是日本摩托车在价格上无法与中国相抗衡而出的无奈一招。而这一招被认为是日本摩托车企业发起反攻的“新策略”,现在开始延伸应用到汽车领域里来。    
    观点三:知识产权争端成为他们收复在华市场的一种主要的非贸易手段。    
    针对加入世贸组织一年多来国内企业遭跨国公司起诉的此起彼伏之势,尤其是丰田诉吉利这一案件,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赵国虹秘书长说,当前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一种趋势,一些发达国家由于国内市场需求有限,竞争加剧,必然要向周边市场扩展,在自己的竞争对手具有了威胁性的时候,总会想办法来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跨国公司不仅拥有资本、规模和品牌优势,而且拥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和技巧,利用指控他人侵权是维持其市场优势的手段之一。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浙江是制造业集聚地,有三百多个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绝对优势的市场份额,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业领域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成为他们收复在华市场的一种主要非贸易手段。    
    更有人一针见血:日本丰田每年都会在全世界宣传其知识产权。今年,丰田选择在汽车蓬勃发展的中国,更选择向吉利开刀,丰田极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杀鸡儆猴”,达到警示其他企业的目的,从而设置一个保护圈,从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切入,一方面保护日本国内的汽车工业在中国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保护丰田在中国合资企业的合资产品的竞争力。其最终目的是打击刚成长起来的弱小企业,用知识产权扩大在中国市场的知名度。而吉利正“有幸”成为日本人砍向中国轿车企业领域的“第一刀”。    
    观点四:借机限制中国汽车行业的自主开发能力。    
    在杭州工作的范律师一语道破天机:在这些纠纷的背后还隐含着真正的利益原因,那就是限制中国汽车行业的自主开发能力,最终打垮中国的民族品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垄断利润。要达到这个目的,国外汽车厂商一方面打击刚成长起来的弱小企业,甚至使其“断粮”,从而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比较强大的民族企业,国外汽车厂商希望通过合资这一途径成立合资公司,利用中国企业对市场的熟悉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同时限制中国汽车企业的自主开发能力,用知识产权占领中国市场的制高点,这是在不能控股中国企业又能掌控中国企业最佳的解决方案。当时机成熟后,马上与中国的民族企业“离婚”,使其失去生存的空间。可见,在竞争中,强者通常使用的手段是,通过购买竞争企业或者控股竞争企业,再消灭竞争品牌,最终用自己的品牌去占领弱者原有的市场,直至对方企业完全失去抵抗能力,再将这个企业抛弃。    
    观点五:丰田的意图也许是在借机宣称我来了。    
    北京易车公司营销负责人曲先生认为,丰田起诉吉利的时候,正值日本丰田在中国生产的第一款轿车——威驰进入中国市场不久。诱人的市场前景是丰田急于在中国站稳脚跟的因素之一。以在中国正式造车为标志,丰田已经开始全面介入中国的汽车市场,也就是已经到了保护商标和企业形象的时候了。可见,丰田的意图也许是在借机宣称:我来了!丰田以此宣布丰田已经正式到中国了,因而禁止所有与此相似商标的出现。这场诉讼不过是进入中国的一个步骤。因为在国外许多诉讼案中丰田都是将施加压力、敲山震虎作为最终目标。


《较量》 官司营销战丰田的预谋(2)

    综观上述五种观点,大家一致认为丰田这次诉讼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对此吉利也有自己的看法:    
    首先,丰田真实意图可能是“杀鸡儆猴”打压吉利,最终打垮中国的民族品牌。    
    在吉利眼里,丰田此时出剑绝非心血来潮。“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商标纠纷。丰田在此时挑起状告吉利之事,来钳制吉利的发展。”李书福在北京消费者座谈会上如是说,“这是因为他抓不到吉利的‘辫子’,而用这个名义捣乱,来影响我们的精力,破坏我们正常的发展。”此外,李书福还认为,“丰田对吉利的起诉,以及美国思科跟深圳华为的知识产权纠纷等,都说明了外国企业对中国企业的竞争——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采取了一种新的战略和新的方法。”    
    近年来,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中国却取得了高速的发展,尤其在汽车领域。可见,中国市场对于跨国汽车集团来说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他们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要最大限度地分享中国这块“蛋糕”,将自己的品牌在中国扎根,就必须要逐步消除中国民族企业未来与之竞争的可能性,因为中国民族企业将是他们进军中国市场最大的绊脚石。因此,国外某些汽车厂商总是千方百计想遏制中国的民族汽车产业的发展。    
    吉利开门见山,“丰田汽车是经过精心策划,有备而来的。从表面来看,是丰田公司起诉吉利侵犯其知识产权,索赔1;400万元,但是其背景远非这么简单。跨国公司总是想给中国民族汽车产业的发展设置一些障碍,其最终目的是打击刚成长起来的弱小企业,用知识产权占领中国市场的制高点,限制中国汽车行业的自主开发能力,最终打垮中国的民族品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垄断利润,其背后的动机也是不言自明的。”    
    主管该案件的吉利负责人陈文明也阐述了自己的见解,日本的做法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日本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本知识产权战略大纲中明确提到,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及生产技术的提高,亚洲周边国家已经对日本的产业竞争力构成威胁,所以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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