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7-逗你玩-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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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一进家门,姐姐兴奋地说:小猫生了!爸装出一副怒容说:你小子赔我被子褥子!妈说:昨晚上你爸爸上夜班,今儿早上我看见大猫要骑小猫,它那么大肚子呢,我就把大猫打跑了。回头一掀你爸那被子,好嘛,敢情已经生了。
兴奋啊,真像添人进口一样,可能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增加生命的感觉———因其他的生命来到世间,而感觉自己的生命也因而增加。
妙妙出现在客厅里,身材没恢复以前那种顺滑的曲线,还是显得有点臃肿.肥肥一扭一扭地走过来,轻轻地闻着妙妙的小鼻子.太年轻就当了爸爸了,也有点无所适从吧,呵呵。
妙妙和肥肥差不多大,最大都不超过十个月。
徐德亮幽默文萃学车惊魂记(2)
我要看小猫,它们已经被姐放进一个大纸箱子———里边絮上棉花,边上掏了一个供妙妙出入的洞———放在了床底下,上边还盖了一个被单挡着那个洞,大概是怕小猫着凉。我弯下腰,简直就是趴在地下,掀开那个小被单,往洞里看,太黑,什么也看不见。打着个打火机,在这点暖暖的亮光下,看见了那四个可爱之极的小生命。
说实话,开始我还有点怕它们太难看了,谁知道看见的居然是这样可爱的小东西。大概有手掌不包括手指那么长,肉嘟嘟的,短短的茸毛盖满全身。闭着眼睛,呼呼的也不知道是在哆嗦还是怎的。没想到刚生出来的小猫有这么大,也不知是不是肥肥的遗传。
姐把这屋门关上,把妙妙关在外边,说是它不让人看小猫。妈在旁边一直念叨:早晨我赶紧把你爸那被子拆了……
还没有一两秒钟,就听见小爪子扒门的声音,都以为是妙妙不干了,赶紧把箱子推回床底下,把门开开一看,敢情是肥肥进来找吃的了。
高兴得都不行了,好几个月以来都没这么兴奋过,给青君打电话报喜,青君那边也高兴得不行:黄黄生了,我给它买妙鲜包吧。结果在电话那头被同屋的黄黄狂骂。(以前小猫刚抱来时,是叫黄黄的,嘿嘿)
上网,把MSN改成“又有四个小生命来到这美丽世间”。
妙妙在外边待了没一会儿,就回纸箱子里边了。我掀开被单,妙妙的小脸就在小洞那里,还是那么机灵。但多了一份安稳。里边看不清楚,估计小宝宝们正在哆哆嗦嗦地吃妙妙的奶呢。
昨天晚上十点多,我跟妈正看电视。妙妙从妈身上走过,妈觉得不对,一看,手上有一滴血。说是估计还要生。赶紧在姐的床上铺个小被子,又把灯关了,把妙妙抱进去。妙妙在里边折腾了一下,就出来了,翘着腿舔自己那里,我一转头的工夫,再回头一看,已经又生出来一只。妙妙正在给它撕扯着胎衣,一点一点地舔,慢慢的,看得出小猫的腿了。小猫一动不动,头上的胎衣也一直包着。当时就有点怕怕。
小被子里留下了一大摊血,被子外生小猫的地方也都脏了,不过也没时间管它。
妙妙舔得差不多了,把小猫也叼进了纸箱子,我放了一点心。想:也许小猫刚生下来都是不会动的吧。
想起中学时有一次去高先生家,聊天时说那他家那只老猫(估计十几岁了)又怀上了,正说话时,听见小猫咪咪的叫声,拉开橱柜一看,原来已经生了。高先生面无表情:生了也都是死,没奶啊。当时想,还是老先生,什么都见过了,完全不像我这种小孩子心态。
今天早晨上班,把MSN改成:“五个小生命来到这美丽世间———这段时间最高兴的事”。高高兴兴地给小猫们认了干爸干妈。猛小狐还说:一般最晚出生那只,是最早受精的,所以还应该是身体最强壮的,别担心。
死忙死忙了一天,没顾得上想小猫的事。
晚上和青君去看电影,直到十点多才到家。拿手电照了照箱子里边。四个小东西越发的硬朗了。虽然还是闭着眼哆嗦,但哆嗦得都比昨天有点劲儿了。虎虎实实的,四只挤在一起。你搭着我的头,我搭着你的腿。红红的鼻子在空气里无目的地嗅着。
纸箱子的最深处,一包棉花包着一只小小的身体,只看得见一只小小的脚……
轻轻把被单盖上,开始上网,心里老想着,那只小猫可能不太合群,也可能有点软,但是还能缓上来。爸昨天说:要有小猫死了,大猫会把它叼出来放得远远的。可能这只小猫还没……
脑子里乱乱的,一直想着那个小小的身影。上半身包在棉花中,只露一只干瘦干瘦的小小的脚……
青君打来电话:喂,小猫怎么样了。我说:死了一只。她听出我难过,还劝了我半天。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给它判处了死刑。
十二点多了,姐怕真有一只死的会影响其他小猫的发育。让我把它拿出来扔了。我不动手。说:可能还能缓过来吧,要不妙妙干吗不自己叼出来。
心里真是这么想的么?也许想让它们再陪陪它吧。虽然它们长大以后,一定不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兄弟或姐妹,但总算陪它走过了红尘中这微不足道的最后一段路。
还是姐把它拿了出来,已经硬了。毛色比活的那几只浅很多,但也一样的黄色的,拉长了身体,形态,尤其是头部的形态,很像虎符。
正好有一个薯片的空圆桶,里边还有一个小塑料托。正好把它放在里边,盖上一点棉花。待会我会拿出去,放在楼下的花园里。
妙妙回来了,知道少了一只,前后左右地找了一会儿,放弃了。
MSN的名字改成了:五个小生命来到这美丽世间———记得,是五个!
徐德亮幽默文萃余香宝剑(1)
余香宝剑
西祠胡同的两个网友“那天”和“叽咕”在南京见面,FB加BT之后,没撞出什么火花,回来发帖说:本来这次异乡偶遇能是个非常好的爱情题材,只可惜,主角是咱俩!
俺就写了这么个东东给回了一帖。
唉,那时候俺真有时间呀!
“你不应该骗我的。”这是王典诗听金余香说的最后一句话。
然后金余香就用自己的余香宝剑割断了自己的喉咙。
其时繁花似锦,彩凤双飞,艳阳高照。
这样的一个日子,真的不是自杀的好天气。
思君如水向东流,得宠忧移失宠愁。
这是金余香最爱给王典诗念的诗。武林世家、文武双全的江南名士王典诗,当然不会不明白她的意思。
窗外也是一般的鸟语花香,风移日影,勾惹着游丝软款的点点闲愁。
王典诗坐在窗前的椅子上,抱住小鸟依人般偎在他胸前的金余香,温柔地说:“不会啦,你是我的爱人,我的妻子———都老夫老妻的了,你还信不过我?”
胸前暖玉温香的女体嘤咛一声,把头埋进他宽大的怀里,说:“我总是怕。”
搭在她身上的香罗毯轻轻地滑下,露出了两个晶莹圆润的肩头,这个绝美的女人身体,竟似是完全赤裸的。
“你说你会爱我一辈子么?”
“会,当然会。”
这种话王典诗说过没有一万遍也有九千遍,当然,是和不同的女人说。但是唯有和金余香说时,神情最不专注。
“那你说,这辈子相爱一辈子的人下辈子还会在一起么?”
王典诗暗笑爱妻的幼稚,只得敷衍道:“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生生世世和我爱的余香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窗外忽地阴暗下来,霹雳一声,吓退了所有的花明柳媚,鸟语花香。
王典诗本想说:这个夏天的雨来得真快。但他没机会说这句话了。
因为这个绝美的女人身体忽然变得很热,烫烫的乳头贴在他的胸口上。香罗毯一滑而下,她紧紧地抱住他,像一匹明亮的缎子。她感动,她又想要了……
“你是一个妖精,你夺走了我的男人!”
金余香看着河中的余若男,撕心裂肺地喊。
余若男站在一只小船上,履波涛如平地。在她身后,王典诗的一只手紧紧揽住她的纤腰。
“不是我夺走了你的男人。他养了我三年,总要给我一个说法。”
余若男虽然是向着金余香说话,那如丝的媚眼,却万种风情地向着王典诗瞟去。
一阵眩晕忽地袭来,金余香再也支持不住,宝剑撒手,身体一软倒在了地上。
一个昨天还抱住你说会爱你一生一世的男人———自己的丈夫———居然今天就和一个自己素不相识的女人跑了,这个女人还说他已养了她三年。
没有一个女人能够受得了这样的打击。
王典诗不但武功卓绝,而且胆识过人,古道热肠,豪气干云。数年来,死在他手里的江洋大盗就有五十七人之多。
他手里提着“子未定心鈎”巴杀七的人头走上春满楼的时候,把每个姑娘都吓坏了。只有一个媚眼如丝,丰乳隆臀的红衫少女迎了过来,娇笑道:“王先生手底下真有两把刷子,要不要到我屋里喝一杯啊?”
和她的年纪相比,她凸出的地方实在是太大了些,但腰肢款扭如在水中,波纹荡漾,简直就是一尾鱼。
媚眼一勾,几乎把王典诗的魂勾了去。
酒已在手,人已落座,余若男轻轻把房门关上。
红烛影摇,照着桌上血淋淋的人头。余若男轻轻巧巧地滑到了王典诗面前,丰臀上的肉颤颤的。
王典诗的手忍不住按了上去。
余若男娇笑一声,一屁股坐到王典诗的怀里,正坐在他硬挺挺的匕首把上。
“哎哟!”余若男被硌了一下,娇呼而起,嘟着嘴,红着脸,瞟了他一眼,转身去拿酒,忽然低头,看见红绣鞋上落了一点尘土,便弯腰去弹鞋。这一弯腰,滚圆的臀部忽地拱起,正离王典诗的脸不足两尺,几欲破裤而出。
王典诗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抱住了它,把脸深深地埋了进去。
春宵苦短。
王典诗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盘算着如何不让金余香生疑。一转瞬,忽然满眼都是波光粼粼;猛一愣,又恢复了旧时景象。
是幻觉?王典诗挠挠头,忽然愣在了当地。
春满楼是县城第一名妓馆。
而这一路上,本没有什么春满楼。
金余香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自从盈盈十七嫁入王家之后,就发现她这个名满天下的丈夫,虽然爱她,却总是好像有到处去风流的迹象。
文武双全,风流潇洒,名满天下,家财巨富,又有哪一条不是少女思慕的对象?
王典诗是个男人,在婚前,他就在青楼有过不知多少红颜知己;在婚后,也常常风流一夕,不着痕迹。
但王典诗是深爱着金余香的,从一见到她的那一刻起,王典诗就知道这一辈子要交代到她手里了。
他对她关心得无微不至,虽然他很难戒掉喝花酒的习惯。
一个男人,若有了这样的习惯,是很难戒掉的。
他外边的女人都知道他已经成亲,更知道自己永远无法取代金余香在他心中的位置,但她们和他还是快乐地交往,也从未有人借此闹到他家里去,以图财富。
王典诗看上的女人,最起码不是红尘俗物。
所以金余香也从来不能确信王典诗有对不起她的事。
所以,金余香相信王典诗深爱着自己,她怕的,只是有一天,他会变心。
徐德亮幽默文萃余香宝剑(2)
金余香看见王典诗时,他明显很焦虑,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相公。”
“相公。”
“相公。”
她叫了他几声,他都没听见。
等她走近他时,发现他不单在焦虑,还在沉思。曲伸手指,比着一个个手式。金余香觉得像是道士作法术时掐的诀。
金余香是剑术名家,王典诗却从不使剑。
他用匕首。
用匕首的人,从来不用掐剑诀的。
他练手印手诀干什么?
春满楼的灯又一次亮了,余若男嫣红的俏脸在灯光下熠熠生春。
王典诗,这个三年来对她悉心呵护的男人,这个她生命中唯一挚爱着的男人,现在和她们的初夜时一样,还是坐在那个雕花的花梨官帽椅上,眼睛还是那么直勾勾地看着她,欣赏着她,火辣辣地希望享用她。
他腰里那支匕首还是那么支支棱棱地翘着。
他们俩上过床,而且不止一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