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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水恋月 席绢-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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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多想亲眼看一次朱水恋真正发火的模样呵。

轻轻吹着指甲,在等待指甲油定型的同时,脑中突然闪过一个疑问:小金狼干嘛找死的在水恋额上留印子?

有什么用意直说不更好?至少水恋不会杀人,还会全力配合不是?

那个水恋啊,标准的硬嘴巴、软心肠。虽然平常不做什么救世济民的大事业,但朋友有难,从没见她袖手旁观过,即使她总是一副冷淡无情的死样子。

☆        ☆        ☆

“在台湾吗?”追寻着同类的气息到人界,还没决定从何找起,一股强烈的白气笔直由地球的某一端射向天空,并凝聚不散。这是男子最熟悉的银铃树气味,是属于白狼族才懂得使用的咒术。

而这一股熟悉,再加上这种精深法力才能定下的咒术,只有少数人才办得到;而唯一曾在人界使用的人便是他——白逢朗。当年在小王子殷佑身上施咒,守护它五百年,并设定于它成形现世后,加以保护它不受其他野心份子伤害。更方便他寻到它。

只是,这股气为何如此强烈?一般来说,甫苏醒的殷佑不可能有这么强烈的气,它应该还只能维持狼形;没有半点法力的情况下,它连自己都保护不好,哪来的精力去挥发咒力?

也就是这股强烈咒气的高涨,驱动了他布在白狼族的阵法,让他得以寻来。但情况上的离奇,今他来到人界已有一日,仍思索着来由。

若这股气不是小王子发出,那么又是谁呢?白狼族以外的人根本无法撼动这咒气分毫,他甚至想不出自己结下的咒术,如何为小王子以外的人所用?因为那根本不会发生。

这一点的笃定他还是有的。

可以确定的是殷佑确实出现了。现在唯一的线索正是依循白气,找到了白气发出处,相信便可一步一步摸索出真相。至少现在他并未感受到恶意,相信可以更乐观些去看待未知的情况。

此刻,他高坐于云端,任由气流驱动着云的方向,飘飘浮浮的由南向北。夏日的薰风暖洋洋的拂来,已逐渐将他座下的云朵吹向白光发射出的地点。

五百年的物换星移,人界又是另一番气象了。他低头望去,飞机、汽车等的科技文明已成普遍,男女的衣着也不再保守,甚至开放得令人咋舌。以往的女性哪怕是手臂不小心外露,都要被打成淫妇,哪里还允得只穿内衣亵裤出门?

以往的过分保守和现在的过分开放,都教他这外人为之不适应。想他狠界分成九大族,衣着上有崇尚天体者,亦有包得密不透风之族群,但数千年来从未改变其风格。一如他们白狼族,习惯了以白色长袍为衣着,不爱拘束,也不曾想要改变。毕竟穿着只是遮体避寒之用,谁会在上头弄花样?修法习道都来不及了。

相形之下,人类的花样就多了。

不在心灵上求精进,反倒致力追求外在的物质便利与享受。人类确是所有空间族群里的异类。

努力的方向不同,成果自然也不同。所以人类发展出所谓的文明演进,并晋身为科技文化;而狼界与其他各界则超脱肉体的局限,修持灵体的升华,而悠游于各界。

唯一相同的恐怕是各界皆有害群之马的存在吧。

他座下的白云缓缓停止,不再随气流飘移。睁眼一看,知道抵达了地头。白光抵任这片云,想是已到台湾的上空了。他施了个法咒,雪白的身影霎时化为无形,然后,凝聚的白云俱散,像是再也没人乘坐的烟渺,各自被流风推到远处,另起旅程……

☆        ☆        ☆

无聊的宴会、无聊的人、快馊掉的食物与即将酸掉的饮料,为什么有人会愚蠢到在五月下旬的大太阳底下开这捞啥子所谓的庭园派对呢?难道不知道台湾的五月天几乎已算是夏天的代名词吗?

而她,可怜可歌又可泣的朱水恋,为何要善良的来加入这呆子办给傻子参加的宴会?

就为了曼曼那家伙莫名其妙在南投摔伤了腿,赶不回台北参加这大客户所举办的慈善宴会。她其实可以不来的,但天晓得她发什么神经要代那家伙参加!?这种巴结客户的事她一向死不做的,但是实在太无聊了!韩璇没空陪她,季曼曼留在南投休养,不能陪她斗嘴,那只杀千刀的小金狼又被于悠打包去参加露营,整个宅子留她孤单一人面对周休二日的凄凉。有没有天理呀!

于是乎,她来到这个热死人又无聊死人的宴会,并且悔不当初的怀念起家中的冷气、大床,以及美味的食物。

“你的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尾衰男依旧努力的在争取佳人的注意力。

“你乱视吗?现在哪有星星?”

“哦!不,你的热情像太阳。”再接再厉!衰男很懂得见风转舵。

“所以食物被晒坏都是我的错喽?”

又踢到铁板!袁男极力忍住捧痛脚呼一呼的欲望,仍不死心的献殷勤:“呃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的美丽像一把最耀眼的圣火,无与伦比。”

“我个人认为,”朱水恋很忍耐的微笑着。“赞美是一门艺术,没有文学涵养的人千万别乱用形容词。

我知道我很美丽,不必你形容什么火把、星星、太阳来比喻。接下来你千万不要说我是人间四月天,要我许你一个未来。拜托。“

“呀……呃……嗯……”一连串结巴出来的虚词,证明了衰男的无言以对。可见接下来他正打算那么说。

朱水惩翻了下白眼,转身走开。一身的火气让她只想找个清凉的地方消暑,不理会那尾衰男已成了被火纹身的小孩,奄奄一息的哀悼着猪艳失败、爱慕成灰……

不行了,她需要食物需要冰凉的水!虽然瘦皮猴是全球女性一致追求的目标,但既然她没兴趣当排骨酥,大哈特吃还是最美妙的赏心悦事。何况她中午没吃,现在已经三点了,住在台湾还有人因饥饿而死,岂不笑排人家大牙?

心火因饥饿而蔓延,她浑身散发挡我者死的气势,笃定心志不再让任何一只蚊子苍蝇飞近她身边,就等她长得像一只可口诱人的捕蚊拍,也只是一只没电池的捕蚊拍,一点招峰引蝶的电力也没有。识相的最好滚远点。

呛人的香风袭来,路过的麻雀、猫狗全不支倒地,就连朱水恋这种没伤风感冒的健康宝宝也为之被毒出一个大喷嚏。

“哈啾!”老天!是谁?是谁喷了杀虫剂‘?

“你很狂嘛!不要脸的勾引别人的男朋友!”几名阔太太、小姐打扮的女人堵住她退场的路线,打鼻腔哼出的声音表明了找麻烦的决心。

多么熟悉的场景!

朱水恋仔细想了下。自从她上大学以来到现在,已经五、六年没被人堵过路了。而最令人怀念的莫过于八阵前的夏天了,她遇见了英雄救美的初恋情人……哦,多么教人心碎的过去啊…。如今时移境迁,再也不会跳出一个浊世佳公子来救美了,真是悲伤。

当年娇弱的她有韩璇,如今强悍的她没有韩璇,哪一种景象比较凄凉?

“有何贵干呢?各位女士。”她以手煽风,努力不让自已被毒晕过去。

“你是‘殷华’的朱水恋对不对?那个与季曼曼同一货色的狐狸精。怎么?你们的韩璇搞同性恋去了,你们这两个骚蹄子弃妇就打算出来危害世人了?真是下作!”领头的瘦竹竿中年妇人尖着嗓音叫嚣着,生怕方圆百里的人听不清楚似的。

看来是吃过曼曼的亏的一群怨妇,打算从她身上讨回一点口舌便宜。当她朱水恋是死人不成?

“你言重了,竹竿太太。我再怎么不识货,也不会去勾引竹竿先生,那太没品味了。

我非常肯定你这辈子无须多成令夫的贞操问题,我没你这般好兴致与竹竿共眠。“她嫌恶的挥挥鼻子周遭的空气。”对了,谁没钱买香水,竟喷杀虫剂鱼目混珠?是谁?你吗?“

“我才没有!我身上喷的可是香奈儿今夏最新款的香水。”一名太太跳开撇清。

“你……你别想转移往意力!你刚刚明明在跟我男朋友说话!”另一名尖嘴猴腮的小姐指控着。

“你得原谅他的不得已。”

“什么意思?”

“他需要多看一些正常女人来相信他此刻身处的地方不是勹夂冂猴园,而是人类的聚会。”清一色的排骨女,看多了一式一样的模板,还真是可怕。

“你这个胖女人!”排骨女失去风度想动手了,而目标正是朱水恋令人憎恨的丰胸——“真不好意思,”朱水恋轻巧移了个身,让那女子踉跄狼狈的扑了个空。“这件新衣服我还想多穿两次。”八年来在韩璇的魔鬼训练之下,如今她身手虽不能叫数—数二,好歹自保是绰绰有余了。

毕竟世风日下,英雄早已绝种,身为美人,还是自立自强一点比较保险。

突然,某个白影吸引住了她的注意力,让她闪神忘了眼前还有一票泼妇要应付,竟一迳儿的望向那捉摸不定的影像,忘了回避没向她的水果酒,待她发现时已挽回不了劣势——“小心。”一个温文轻柔的声音随一阵风拂来。

她感觉被一道白光漫天漫地的覆去世界所有,细嫩的面庞感觉到被丝缎拂过,仍然感到目眩的她下意识抓住一把丝缎,才觉得安心些许——她抓住了白影。

“你还好吗?”白影又开口了,声音轻柔得像醇酒,任谁所了都要醉。

朱水恋缓缓睁开眼,没发现自己正屏住呼吸。她只是惊叹的看着眼前的美景一头银发在阳光下闪耀着,而银发的主人有主张绝世的俊美面孔,像未缨尘世的沾染,似前出生最纯净的婴儿般,散播着纯白无垢的气息白净、优雅的容颜,加上充满智慧的双眸,结合成难以形容的美丽脱俗,像天人……像谪仙……像…天使(原谅她书到时方恨少的无奈)!

哦…她的白马王子!

朱水恋非常肯定——她、又、要、恋、爱、了!

☆        ☆        ☆

人界的女性似乎变得最多。白逢朗含着温文的笑意,看着眼前直勾勾望着他出神的女子他一向习惯别人对他的目光,事实上白狼族的男女一向是所有人注目的焦点,但也不必这么……热力十足吧?

这位女士眼中的热力简直可以用来点火了。

服务生送来了食物;这是一间以素食闻名的餐馆,送上来的食物亦是以清淡养生为主。一向注重口味的朱水恋根本食之无味,当然不会介意自己此刻成了草食性动物。连塞了好几口蔬菜,满足了咕咕叫的胃之后,她对眼前这个被她拉出宴会的俊美男子开口问道:“你……你叫什么名字?对了,我叫朱水恋。”

“我叫白逢朗。”他较浅一笑,也吃了口食物。

“好吃吗?”

“不错。”白逢朗一向不重物质口欲。

“你可别告诉我你真的可以不食人间烟火。”

“怎么说?”

“你看,白衣、银发、仙人一般的容貌,若说你是天上来的,我也会相信。但我可不希望。”朱水恋笑了下。“我喜欢你的衣着品味,很棒。”

“谢谢。”他仍是少言。

朱水恋抿了下唇,小心的探道:“你有什么话想问我吗?”

他挑眉,颇是诧异。

“拜托!想也知道。不然你这个绝世美男子干嘛乖乖跟我来这里?不怕被我吃干抹净呀?”

“我问,你会告诉我吗?”“当然不一定。我可不告诉你我的三围是三十四、二十五、三十五;也不告诉你我的芳龄正是春花初绽的二十四。”她嘻笑应着。

这是一串会令所有男子吞口水的数字,而她正期待着纯白美男子的反应。

白逢朗相信自己确实与人界脱节太久了,除了知道她二十四岁之外,其它的数字让他无从理解。从她的表情来猜测,这似乎是很私密的数字,不好细问才是。

于是他只好问他原本想问的:“能不能告诉我,你额上的‘银铃印’怎么来的、‘从她身上根本探测不到半丝法力,可见她是很寻常的人类,并且不具危险性。

“嘎?银铃印?那是什么东西?”她额上有什么东西吗……喝!不会是那个吧‘?“

你说的是这个鬼东西吗?“

鬼东西…?人类是这么称呼它的吗?

“这是银铃印。”

“你很了解这东西?”她很期待地问。

白逢期略有迟疑的点了下头。

“算…是吧。你能不能……”

“先别向它的来处。告诉我,你有没有法子弄掉它?我快被它逼疯了。”

“这印子……并不伤人。”

“它伤了我的面子!”多严重啊!害她见不得人。

还有,刚才他无视她曼妙的三围则伤了她的里子。

“丑吗?”他问。伸手拨开她刘海,仔细看着印子。

这可是白狼族少女最喜爱的妆点,出门在外莫不以叶印点额,算是不可或缺的化妆品,相似于人界仕女所用的胭脂。可见差别多大,在人类的眼光看来,它或许是不美丽的。

朱水恋原本神魂不属的任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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