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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他们叫我小妖精-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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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寡妇奇怪不奇怪,真的有什么需要,街头巷尾喊个把人帮忙,不见得他们不肯,偏偏赖着一只狗。难道他们就还不如一条野狗。未免太羞辱人了。狗是没有羞耻心的,没去跳河跳楼什么的,它没听说寡妇的死,还在寡妇门前撞来撞去的,不知道前几天的一声犬吠已经断送了长期的饮食。这条狗不久也丰富了别人的饮食。    
    我在去堂表家的路上,遇见过孙,他叫了我一声,我看都不敢看他,连忙跑开了,他的声音都在强奸人,我敢预言他是未来的大强奸犯。


第三章第20节 她的胡子比头发还长

    有个女体育老师,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四十四中。她的胡子比头发还长,因为搞体育的,服了过量激素。她亲手脱过男生的裤子,在惩罚他们不穿规定服装上体育课的借口下。她负责夏天监督我们午睡,我们太吵了,她很烦躁,她想表达我们已经过了吵闹的年纪,可是词不达意得厉害。    
    她说你们男的看看自己下巴上、腋窝里、胯裆下,毛有多长了,卵有几两了。一个个当爹的人啦,还好意思闹。你们女的,看看胸前两坨坨,都上街卖得出来价钱啦,还好意思闹。    
    学校里还有这样说话的老师,我们竟然没有去投诉她,反而四处诉说,引以为荣。    
    我们班有个漂亮的男孩子李,是那种很明目的男孩子,不过还是远远没有围生得漂亮。他使同班女同学吴怀了身孕,都四个月了,吴的家长才找到学校来。李被开除了,我站在五楼看着他把凳子翻放在课桌上,从五楼拖到一楼,因为桌椅是开学时交钱买的,他要带回家去,失学了也该最低程度挽回损失。老师说他犯了流氓行为。严重的流氓行为。教室突然特别安静,可是老师停顿了一阵子,不再剖析流氓行为是怎样的行为。大家都很失望,继续闹了起来。    
    老师戴着一顶收起来时可以折叠成原面积八分之一大的帽子,有宽阔紧促的荷叶边,像一种凶器,可以扔向远方,将人拦腰斩截,见血封喉。    
    四十四中坐落在一片平民居里,招牌被民房伸出来的摆满花花草草的阳台挡住了。一场群架在校门口进行,一辆横着的吉普车就堵死了校门。只有六个篮球场的空地,一只球用力一拍就弹出了围墙,要请假出去捡。一千多人做操分两批做。上午第二节课下的时候,一批人做广播体操,另一批人做眼保健操。第三节课下的时候两批人交换做法。    
    伙食也很差,用一种统一的镔铁盒子装饭,很容易变形,盒子好像原来是装一种药物的,我看见上面写着某某制药厂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每一个班人的饭拿竹子编的筐子运到各个班级,筐子是装蔬菜用的,还要退回去。剩饭剩菜迫不及待地用来喂老师家属养的猪,剩的总比吃的多。学生还没有猪吃得饱。每个老师轮流承包食堂一年,都因此脱贫了。有人把一盒大头针倒进剩饭里,暗杀了很多猪。还有人投了泻药,搞得其中几头倒霉的猪上吐下泻,不肯长大。    
    我把饮食上的笑话讲给我父亲听,他听了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他说人不要对食物太挑剔,他小时候读幼儿园,都是露天的,在晒谷场上满了几张桌子。一天吃两餐,早上一大钵稀饭从第一排传到最后一排,晚上一钵干饭再倒着传回来。    
    他说三年饥荒的时候,人到了吃人的地步。吃自己的儿子吃不下口,就把儿子洗得干干净净送出门,儿子还以为要去什么好地方,和别人交换儿子吃。    
    我警惕地说:难道你还有几个哥哥。    
    他说你这个死丫头,那到不至于。    
    他家还没到那个地步。    
    那时候胖的人死了家里要派人守着,一连守好几天,直到烂臭。早上还在帮忙抬别人,晚上别人已经帮忙抬你了。    
    他有个女邻居,嫁到不远的村子里,有一天在家里饿得很,坐都坐不起了,就躺着,当时的板壁要么是竹子糊的泥巴,要么是拼凑的几块板子,大晴天,太阳光都筛得进来,隔音效果差。她迷迷糊糊听见她婆婆和公公商量,要吃也要从外人吃起。她吓得翻身下了床,连夜逃回娘家。她娘家人听了都很气愤,但是都已经饿得走不动路了,也就放弃了上门声讨亲家。她满脸泪水地躺在自家床上,恍恍惚惚又听见她自己的娘老子低声说,辛辛苦苦养这么大,让别人吃了还不如自己吃了。她一口气逃到了河南。再也没有回来。    
    父亲还说有个单身老头子,平时里老老实实的,哪晓得是个吃人魔。开始谁也不知道,就觉得他一天到晚精神好。有天在他门前的篙子上,看见一件衣服,不是他的,也不是新的。大家才起了疑心。是附近一个死人埋的时候身上的那件衣服,好多人都确认了。后来去挖那个死人,已经不在了。原来已经被他半夜里挖出来藏在家里,一天吃三餐,几下子吃完了。没有看见他出门砍柴,死人肉总不能吃生的吧,就把死人的头砍下来当柴火烧,吃剩的骨头也拿来当燃料。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用暴露的,但是他舍不得那件衣服,还不怎么旧。他还打算把那件衣服缝几个补丁再穿的,来不及晾干就被捉走了,他被判了刑。放出来是很久以后了,我父亲还在乡里遇见过他一次,认得出他。


第三章第21节 保护我

    保护我。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那时候还是很难看,可能成绩好,参加的活动多,比较出风头。    
    初一时,初三有个光头男孩子,每天穿拖鞋,在整个学校都有头有脸的,老师都不敢得罪他。他天天提前下课,在我们教室门口等我。我要是不肯出来,他就打起赤脚来,把鞋子放在窗台上示威,蹲在窗子下面喊我的名字。他用两种喊法,一种喊法是倒着喊我的名字,又擅自加了两个字,喊成一个成语,飞黄腾达。另一种喊法是把我的名字后面加了一个鸿字叫成一个大侠的名字,黄飞鸿。    
    隔壁班上的杨喝了酒吃了牛肉壮了胆,爬到我们班的一张桌子上,拿着两尺多长的马刀朝着旋转的吊扇砍了一会儿,又跳下来把这把刀架在我脖子上,叫我顺从他,成为他的什么帮派第几位夫人。如果我愿意,他可以为我休掉前面的那几位,他发誓永不再娶。我宁死不从。    
    我的桌子老是被盗,偷走了好几个我祖母给我买的新笔记本,让我觉得有人老想在我的日记本里寻找被爱过的蛛丝马迹。至于偷走堂表借给我的耳机,那就纯属偷盗啦。堂表为此一直认为我是个靠不住的人。我在被偷的桌子里找到一块别人的橡皮,上面精心雕刻了一个繁体爱字,把最中间的那一点雕刻成一枚小小的心,是盗贼遗失的。    
    现在坦白出来,我一口气拒绝那么多人,不是因为我多么自尊,有几个我还是对他们相当怀有好感的。惟一的原因就是当时我家里穷得装不起电话,谈恋爱总是要联络感情的,要是总是我找不到他,他找不到我,那未免太凄凉了。那时候电话都快普及了,一听说家里连电话都没装,怕别人也看透我了。有人打听过我家的电话号码,我也照实说了没有电话号码,谁叫他们不相信,以为我搬翘。    
    一本书上说一个贫贱的姑娘第一次总会失身于和她同个阶级的人。那我可破例了,尽管种种不测,我从四十四中出来还是处女一个。可是我以后在大学里失身于围,这个将自己身世隐而不说的美少年,是不是也并没有逃脱这句话。真的,直到我们那次握着手说分手,我还只知道他是个独生子,可以到他母亲那里领大笔的钱,他很少提到他的父亲。他说到的基本上能兑现,不过那都是在他自己身上,而不是在我身上。    
    他目前为止至少欠我一枚戒指,一场旅行,一生一世。    
    一个五十五中的人扬言追不到我就要派人打死我、奸死我。他要派一个叫萝卜仨的人,有名有姓的,我不断向人打听,这个萝卜仨确有其人,曾经是敦梨小学的留级生。我心里害怕极了。    
    追求我的这个人我在溜冰场见过,那时候我们都爱往溜冰场跑,那个地方播放一些剧烈的音乐,很风骚。女孩子去溜冰,谁被人袭击和扶助的次数多,就说明她蛮吸引人。    
    他坐在我旁边吸烟,我记得我当天穿了一件有帽子的衣服,头上还带了一顶帽子,头上的帽子在溜冰的时候掉在地上被别人拿脚上的轮子碾了好久我才察觉,捡回了不舍得再戴,就放在衣服上的帽子里。可惜被袭击的是帽子,不是帽子的主人。    
    我也是突然自我感觉涌动起来,为了在我女同学面前表现我的优越,我面向身边的他,我说我对烟味敏感,要他为我熄灭这支烟。溜冰场也明文规定不许抽烟,烟头会烧坏木质地板,他抽烟也没人敢管。他不肯,他说这种烟很贵,一块钱一支。我想他可能也是有生以来第一回抽这种烟。我觉得丢脸死了,我发誓再也不要到这些是非场所去。我想拿起冰鞋砸死他。    
    他还好意思追我。他熄不熄灭这支烟我都不会喜欢上他。    
    可是我要是被打了、被强奸了我怎么回家向父母交代。他们肯定认为我自找的,是我犯贱。我要自己来化解。    
    我不明不白地送他回学校,四十四中和五十五中之间相隔了大半个市区,我们走街串巷兜圈子,但是绕过了西门西。被我家长看见了或者熟人看见了告诉我家长,都会挨打。我有经验,有次我牵着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牵着一个男孩子,也是初中,牵不牵男孩子那是人家女孩子的自由,熟人看见了,不知道是他没看清楚还是没描述明白,把我说成了中间那个女孩子。我回到家里被我母亲故作镇定地教育了半天,又是一顿打。    
    走了大半天才到边,他一天的课错过完了,刚好只赶上个晚自习,干脆不上了。他远远没有我想得凶险,也只是个很温顺的孩子。    
    我们绕到五中的后山,路过一小片坟地,看见风吹雨打后褪色的花圈和鞭炮皮子,他发出鬼哭狼嚎的声音吓唬我,他诉说我的美丽。    
    和他分开以后回到家里我马上得意地找镜子,照镜子,想看看我今天是不是真的像他说的那么美丽,结果不幸发现我的人中偏右处粘了一粒黑色的东西。也许是一粒鼻屎,也许是一粒灰尘。    
    他不见得是讽刺我,因为我一直走在他的右手边,头微微向右歪,我是左撇子,我的左手比较外向,总是由它来接近人。他可能根本没看见这个黑东西,在当时的情绪里我再难看他都会觉得美。但是我在镜子里丝毫没看见美,只看见一个黑颗粒。从此我攒钱买了一面小镜子,随身带着,坏了又买。大学里我住在五楼,外出已经下完楼了,发现了忘记带镜子,都会爬到五楼返回去取,老是觉得自己脸上有一黑颗粒。挥之不去。需要不停地照。    
    看出来经过坟地的这条路线是他精心设计好的,至少让我疲惫,那么他趁机可以牵我或者背我。如果能让我恐惧,那他就可以更加接近我了。    
    偏偏我一点也不累,一点也不怕。    
    我的四肢滚圆,我的手臂是在课堂上打瞌睡睡粗了的,我的小腿是逛街逛粗了的,谁怕谁啊。


第三章第22节 只是等着某一天

    我家里后院以前就是一块别人的坟地,很久没有人来上坟,我父亲说也许是清朝手里的,胯里还甩着根油滋滋的大辫子,也许就是个断子绝孙的鬼。他们把这块坟地铲平了,也没看见几根骨头。据为己有。碑正面抬到门口当垫脚石。进门时在碑上刮干净鞋底的泥巴。碑上有好多繁体字。小时候还是我的识字板。我祖母考过我上面的字的读法。刻得深,刚好又可以在雨天防滑。    
    有一天回家,母亲在尖叫,谁把冥币烧在我们家门口,谁把滴泪的香烛插在我们家围墙上。传言这座坟墓还是有个后人的,是个劳改犯。难道劳改犯被释放了来拜祭他的先人啦。能当劳改犯的人都是是忤逆的,搞不好要耍敲诈、搞报复。请来当过保安的二伯父商议,把石碑撤走了。擦了擦,碑文面向墙竖放着。劳改释放犯来的那天可能也比较匆忙,石碑上可能有些脏,使他没看清楚,只是觉得先人的坟墓围在墙里更安宁,就没有多想。劳改释放犯刚出来,没事做、没地方去,渐渐失落感上来了,说不定很快又要回来,就等着找我们家的碴。    
    久等那个劳改犯不来,就像久等萝卜仨不来一样。    
    我在一个雨天的晚上突然去五十五中看他,之前我还没有去过五十五中,要经过一个居民垃圾场,比四十四中还小,难怪排名在五十五。整栋楼的人都不上晚自习了,涌出来看我,简直是看一个绝世美女或者一头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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