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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4530-帝国的惆怅-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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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了。    
    不过,吴王不反,不等于别人不反;此刻不反,不等于将来不反;刘濞本人不反,不等于他的儿子孙子不反。曹操没有篡位,曹丕不是篡了?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不就反了?而且口号也是“清君侧”。当然,曹丕也好朱棣也好,都是后来的事,我们不能据此反推刘濞或他的儿子孙子也是要造反的。但诸侯坐大,对于皇权确实是威胁,曹丕和朱棣就是证明。所以,站在帝国的立场,削藩确实是对的。如果任由诸侯拥兵自重,造反的事就迟早会要发生。我们不能不佩服晁错的深谋远虑。    
    何况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言:“根据当日的观念,造反不一定要有存心叛变的证据,只要有叛变的能力也可以算数。”(《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何况刘濞不但有能力,也有形迹,比如靠着财大气粗,广散钱财,招兵买马,拢络人心,而且专门招募那些亡命之徒。这不是想造反又是什么呢?汉景帝也说,吴王大力发展铸铜和煮盐产业(吴王即山铸钱,煮海为盐),用这些收入来吸引人才(诱天下豪杰),一大把年纪了还公然造反(白头举事),如果没有万无一失的准备,会跳出来吗(此计不百全,岂发乎)?所以,灭吴,也不算冤。    
    其实,就算吴王刘濞是冤枉的,这个冤大头也只好由他来当。因为削减藩国领地,削弱诸侯势力,最终取消封建制的藩国,将“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变成彻底的“郡县制”,是历史的必然趋势;而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是汉代统治集团在建国之初的权宜之计。而且,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里就说了这个问题。柳宗元说,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陵迟(衰微)不救者三代”。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充分地体现出它的优越性。秦末天下大乱,然而“有叛人而无叛吏”(有起来叛逆的民众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国而无叛郡”(有起来叛逆的封国却没有起来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然而“有叛将而无叛州”(有起来叛逆的将领却没有起来叛逆的州府)。历史证明,郡县制是有利于帝国之长治久安的。    
    既然迟早要削藩,那么“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决心要削藩,那就不能“吃柿子专拣软的捏”。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吴王都首当其冲。只有把吴楚这两个最强最大最牛逼的王国压下去,其他诸侯才会就范。所以,晁错的话──“削之亦反,不削亦反”,真不如改成“反之亦削,不反亦削”,总之是要拿他开刀,没什么冤不冤的。


《帝国的惆怅》 明月何曾照渠沟是非功过

    现在看来,汉景帝这一刀是开对了。“七国之乱”平定后,汉初分封的王国有的变成了郡县,有的分裂成小国,大都名存实亡。这就为汉武帝的大显身手创造了条件,汉的国祚也因此延续了三百多年。所以,司马迁把景帝一朝称作“安危之机”,史家也公认削藩乃“治安之策”。从此,“封建制”和半封建半郡县的“郡国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以后的历代王朝,虽然也分封子弟,但都是只有虚名没有实权的,唯独西晋是个例外。西晋开国以后,又倒退到西汉初年的“半封建半郡县制”,结果是酿成“八王之乱”,自取灭亡。    
    这样看,晁错岂非高瞻远瞩?    
    实际上,藩国过于强大,必定威胁中央,对于这一点,许多人都有共识。晁错的死对头袁盎,就对汉景帝的父亲汉文帝说过“诸侯大骄必生患,可适削地”的话。当然,袁盎说这个话,是有针对性的,是针对当时骄横无礼的淮南厉王刘长而言,不像晁错那样把削藩作为基本国策来看待。但要说当时的朝廷重臣都是糊涂虫,鼠目寸光,尸位素餐,都不如晁错高瞻远瞩,深谋远虑,恐怕也不是事实。    
    然而晁错却几乎遭到一片反对,甚至“世人皆曰可杀”,这又是为什么?    
    这里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当时的意识形态和治国理念所使然。我们知道,秦,是以法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汉,在武帝以前,则以道家思想为国家意识形态。汉景帝的亲娘窦太后,更是一个极其尊崇道家学说的人,以至于“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所以,汉景帝母子君臣,大约都是“黄老门徒”,只不过窦太后是个“死硬派”,汉景帝的态度要温和一些。有一次,儒生辕固和道家黄生辩论汤武革命的事。黄生说,帽子再破,也得戴在头上;鞋子再新,也得穿在脚下。商汤是夏桀的臣,怎么能代夏而立?周武是殷纣的臣,又怎么能代商而立?所以,汤武不是革命,而是谋反。辕固反问:照你这么说,我们高皇帝代秦而立,也不对了?汉景帝一看情况不对,只好打圆场说:吃肉不吃马肝(有毒),不算不知味道。做学问不讨论汤武革命,不算没有知识。    
    汉景帝给儒道两家的争论和了稀泥,窦太后就没有那么好说话了。窦太后把辕固叫了去,要他读《老子》。辕固撇了撇嘴巴说,这是家奴童仆之书。窦太后勃然大怒,要辕固到角斗场和野猪搏斗,多亏景帝挑了把好刀给他,这才死里逃生。我们知道,景帝一朝,窦太后也是当家人,对当时政治的影响很大。她老人家态度如此,大家自然也都是信奉道家的。    
    那么,道家的治国理念是什么呢?是“清静无为”。他们追求的是“垂衣裳而天下治”,讲究的是“治大国者曰烹小鲜”,主张的是“以静制动以柔克刚”,相信的是“一动不如一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什么叫“治大国者曰烹小鲜”呢?就是说,治理一个大国,就像煎小鱼小虾,只能文火慢熬,不能大动干戈。所以,即便要削藩,也只能慢慢来,火到猪头烂,功到自然成。像晁错那样急火攻心,还能不坏事?     
    第二个原因,是大家都认为七国造反,全是晁错惹的祸。刘濞有没有问题?有。比如“称病不朝”就是。称病不朝当然是“失藩臣之礼”。但刘濞装病是有原因的,原因就是他的太子入朝觐见的时候,由于一点小事被当时还是皇太子的汉景帝杀了,从此两家关系不好。以后又怕皇帝杀他,就更不肯来朝了。所以,装病,“计乃无聊”。后来,文帝赐吴王几杖,又准其告老不朝,关系也就改善了。可是晁错偏偏没事找事,引火烧身,摸那老虎的屁股,终于惹下大祸。那么,不整治他,整治谁?    
    当然,七国之乱是不是晁错惹的祸,可以讨论。即便是晁错惹的祸,是不是一定要让他去顶罪,也可以讨论。问题是,当时竟然没有一个人帮他说话,袁盎“诛晁错”的建议却反倒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见。这说明什么呢?说明他在朝中十分孤立。这也是晁错被杀的第三个原因──他不但这次“犯了众怒”,而且平时就“不得人心”。    
    毫无疑问,对于所谓“不得人心”也要做分析,看看是不得哪些人的心。问题在于晁错的对立面恰恰不是小人。袁盎就不是。袁盎是一个正义耿直的人。绛侯周勃,我们是知道的,他是汉王朝大功臣,平定了诸吕之乱,保住了刘氏江山,所以文帝对他十分客气(上礼之恭,常自送之),他自己也十分得意(朝罢趋出,意得甚)。当时还只是个“中郎”(侍卫官,级别比六百石)的袁盎却对文帝说,绛侯只是功臣(有功之臣),不是社稷臣(栋梁之臣)。社稷臣的标准,是“主在与在,主亡与亡”。想当年吕后专政,刘氏命悬一发,气若游丝。那时绛侯官居太尉,手握兵权,却听之任之。吕后驾崩了,朝廷大臣齐心协力要铲除诸吕,他周勃这才出来推波助澜。这顶多只能算是识时务、有功劳而已,哪里能算是社稷之臣呢?文帝听了这话,就改变了对周勃的态度,气得周勃痛骂袁盎,说我和你哥是哥们,你小子却在朝廷上诽谤我(吾与而兄善,今儿廷毁我)!后来,周勃被免去丞相职务,回到自己的封国。封国的人落井下石,告他谋反。周勃被捕下狱(征系清室),满朝文武噤若寒蝉(宗室诸公莫敢为言),挺身而出为他辩诬的,却是当年说他“坏话”的袁盎(唯袁盎明绛侯无罪)。周勃的无罪获释,也多亏了袁盎的努力(绛侯得释,盎颇有力)。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正派的。这样的正直之士,难道是小人?    
    袁盎也是一个宅心仁厚的人。他担任陇西都尉时,“仁爱士卒,士卒皆争为死”。担任吴国丞相时,手下有人和他的婢女偷偷相爱(有从史尝盗爱盎侍儿)。袁盎知道后,装聋作哑,置若罔闻,并不追究。后来,这个下属听说东窗事发,畏罪潜逃,袁盎又亲自把他追了回来,将婢女赐给他,还让他担任原来的职务。七国之乱时,袁盎被吴王扣押在军中,看守他的军官碰巧就是此人,于是袁盎得以逃脱。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厚道的,他的好心也得到了好报。这样的仁恕之士,难道是小人?    
    袁盎还是一个侠肝义胆的人。他晚年因病免职,闲居家中,常常和江湖上一些人来往,其中就包括一个名叫剧孟的人。当地有个富人便对袁盎说,剧孟这家伙是个赌徒,阁下为什么要和他来往?袁盎却说,剧孟虽然是赌徒,但他母亲去世时,赶来送葬的车子竟然多至上千辆,这就说明他确有过人之处了。依我看,一个人有了危难,上门求救,不推脱说父母尚在,也不装着不在家的,除了季布的弟弟季心,大约就只有剧孟了。于是骂走富人,继续和剧孟来往。可见袁盎的为人是很慷慨的。这样的侠义之士,难道是小人?正因为袁盎是一个侠义之人,所以,他其实是死于国难──因为反对梁王刘武谋取储君地位而被刺身亡。而且,梁王派来的第一个刺客还不忍心对他下手。这样的死国之士,难道是小人?    
    显然,即便按照当时的标准,袁盎的道德品质也不决亚于晁错。司马迁对他的正面评价,是“仁心为质,引义慷慨”;负面评价则是“好声矜贤,竟以名败”,也就是太爱惜名誉(好声),太自视贤能(矜贤),最后败在名声太大上。这样的人,难道会是小人?    
    其实,不但袁盎不是小人,其他反对晁错的人也不是。比如和丞相陶青、中尉陈嘉联名上书要杀晁错的廷尉张欧,就是“忠厚长者”。此公当司法部长兼法院院长时,但凡发现案子有疑点,就一定退回去重审;实在证据确凿罪无可赦,则流着眼泪向被告宣读判决书,送他们上路,保证要让囚犯死而无憾。所以《史记》和《汉书》都说他“其爱人如此”。这样一个人如果也主张杀晁错,那么,晁错恐怕就当真有点问题了。


《帝国的惆怅》 明月何曾照渠沟晁错其人

    晁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一个有学问的人。《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说,晁错是颍川(在今河南省境内)人,早年追随轵县人张恢学习申不害、商鞅的“刑名之学”,搁在现在,就是政法学院或政法专业毕业的。学成之后,参加太常寺的博士考试,因为文字功夫好而当上了太常掌故(以文学为太常掌故)。太常掌故是太常寺里的一个小吏。太常也叫奉常,寺就是部。汉代的太常寺相当于隋唐以后的礼部,掌管宗庙祭祀和礼仪,也管教育,负责选试博士。那时的“博士”不是学位,是官职,战国时期就有,秦汉因之,职责是“掌通古今”,也就是掌握古往今来的历史知识,以备皇帝顾问和咨询。太常寺博士考试的结果分为两等,一等的叫甲科,二等的叫乙科。甲科出身的补郎,乙科出身的补吏。郎,就是宫廷侍卫官;吏,就是政府办事员。一个年轻人,在皇帝身边做几年“郎”,便很容易升上去,吏要升官就难一些。所以郎的出身和出路都比吏好。太常掌故就是乙科出身的小吏,级别百石。汉制,副县级的吏员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叫长吏(长字读上声);百石以下的,叫少吏(少字读去声)。太常掌故就是这样一个相当于主任科员(科级干部)的“少吏”。    
    这位正科级的少吏时来运转,是因为被朝廷选派出去学《尚书》。我们知道,由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许多学问几乎失传,以至于“孝文帝时,天下无治尚书者”,精通《尚书》的只剩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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